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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或 “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签署《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的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0 年泰康资产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泰康-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投资计划资金以股权投资形式通过项目公司泰康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之家”),定向用于投资位于北京的泰康-养老社区项目(燕园)的建设和运营。泰康资产代表投资计划持有泰康之家 100%股权,泰康人寿为该投资计划的单一委托人及受益人。
本次交易为泰康资产对投资计划进行清算及原状分配,即泰康资产将泰康之家 100%股权直接原状分配给泰康人寿,为此泰康资产与泰康人寿签署《股转协议》,泰康人寿同意受让泰康资产在泰康之家中持有的股权。泰康资产就股权转让本身不收取任何对价,泰康人寿成为泰康之家的单一股东。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泰康之家 100%股权,泰康之家为泰康-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项目公司,负责位于北京的泰康-养老社区项目(燕园)的建设和运营。
二、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手为泰康资产,泰康资产和泰康人寿股东均为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与泰康人寿为受同一方控制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泰康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84802043P |
法定代表人 | xxx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
注册资本 | 100000 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2 月 21 日 |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因泰康资产系代表泰康-养老社区股权投资计划的利益而持有泰 康之家股权,且泰康人寿为投资计划的单一委托人及受益人,泰康人 寿本次受让泰康之家股权,是双方对投资计划终止后清算方案的执行,故泰康人寿就股权转让本身未支付任何对价。本次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或第三方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0 年 7 月 31 日泰康人寿与泰康资产签署《股转协议》,泰康 人寿同意受让泰康资产在泰康之家中持有的股权。泰康资产就股权转让本身不收取任何对价,泰康人寿成为泰康之家的单一股东。《股转协议》约定自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泰康资产对泰康之家不再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股东的义务,泰康人寿以其作为股东的出资额为限在泰康之家内享有股东的权利和承担股东的义务;《股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的相关批复,本公司不设独立董事,重大关联交易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对《关于审议批准<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泰康 之家(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表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有董事 7 名,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六、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反映。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