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编号:QYZC2021-0362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招 标 文 件
采购文件编号:QYZC2021-0362
采 购 人:镇原县中医医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招标公告 2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四、采购需求 33
投标邀请书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镇原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QYZC2021-0362二、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三、项目预算及评审办法: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详见招标公告八、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采购人:镇原县中医医院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镇原县滨河南路3号
2.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凤凰大境13栋2单元2702室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镇原县中医医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xxxx://xxx.xxxxxxxxx.xx/)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日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1-0362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项目名称: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11.39 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1 包:采购综合桥式塔吊 8 台、多功能电动抢救床 3 张、中央监护系统(1 拖 8)1 套
(预算金额:80 万元),2 包:采购心电监护仪 3 台、转运监护仪 1 台、无创呼吸机 8 台、便携式转
运呼吸机 2 台、血气分析仪 1 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2 台(预算金额:170 万元),3 包:采购心脏起
搏/除颤仪 10 台(预算金额 65 万元),4 包:采购笔记本彩色多xx超声系统 1 台、可视喉镜 1 台、
光纤喉镜 2 台、血氧饱和度监测仪 3 个、电动吸痰器 3 台、ABS 急救车 6 个、负压电动吸引器 2 个、
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 2 台、震动排痰器 1 台、背心式排痰机 1 台、医用电脑控温仪(含冰帽)1 台、输
液泵 5 台、双通道微量注射泵 5 台、肠内营养泵 2 台、床边支气管镜 1 台、气管插管车 1 台、高流量
呼吸湿化治疗仪 1 台(预算金额 96.39 万元)。
(具体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并组织验收
x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xx);
(0)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人员清单。清单须显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连续 6
个月的清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月 日至 2021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
(xxxx://xxx.xxxxxxxxx.xx/)“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下载。
注:首次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投标的企业,请自行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xxxx://xxx.xxxxxxxxx.xx/)“投标单位”模块,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上传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已注册成功的投标企业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xxxx://xxx.xxxxxxxxx.xx/)“投标单位”模块自行上传相关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0931-4267890。
4.售价:0 元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1 年 | 月 | 日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2021 年 | 月 | 日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1 包 8000 元、2 包 17000 元、3 包 6000 元、4 包 9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二)采购文件获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完成网员注册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工具下载地址:xxx.xxxxxxx.xxx)。如有疑问请拨打甘肃中工国际客服电话 0000-00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原县中医医院
地 址:镇原县滨河南路 3 号联系方式:1388414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 00 x 0 xx 0000 x联系方式:0934-82720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 话:15095556661
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9 日
x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项目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的规定。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没有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招标人:镇原县中医医院 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0x x x:xxxxxxx00x0xx0000x
电 话:13884144000 电 话:0934-8272089
传 真:/ 传 真:0934-8272089
邮 编:/ 邮 编:745000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序号 | 内 容 |
1 | 1、招标项目名称: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范围:1包:采购综合桥式塔吊8台、多功能电动抢救床3张、中央监护系统(1拖8) 1套(预算金额:80万元),2包:采购心电监护仪3台、转运监护仪1台、无创呼吸机8台、便携式转运呼吸机2台、血气分析仪1台、空气波压力治疗仪2台(预算金额:170万元),3包:采购心脏起搏/除颤仪10台(预算金额65万元),4包:采购笔记本彩色多xx超声系统 1台、可视喉镜1台、光纤喉镜2台、血氧饱和度监测仪3个、电动吸痰器3台、ABS急救车6个、负压电动吸引器2个、等离子体空气消毒机2台、震动排痰器1台、背心式排痰机1台、医用电脑控温仪(含冰帽)1台、输液泵5台、双通道微量注射泵5台、肠内营养泵2台、床边支气管镜1台、气管插管车1台、高流量呼吸湿化治疗仪1台(预算金额96.39万元) 具体详见第二章“四、采购需求”: (1)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上述产品的生产(采购)、运输、安装、交货、到货验收、售后质保、培训、税费等相关服务。 (3)卖方所供货物、提供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风险。 3、项目计划: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组织验收;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大于12个月; |
2 | 采 购 人:镇原县中医医院 地 址:镇原县滨河南路3号联 系 人:xxx 联系方式:13884144000 |
3 | 代理机构: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x x:xxxxxxxxxxxxx00x0xx0000x联 系 人:xxx 联系方式:15095556661 |
4 | 预算金额:411.39万元(其中1包预算金额:80万元;2包预算金额:170万元;3包预算金额: 65万元;4包预算金额:96.39万元)最高限价:不超过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付款方式:供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报告单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含税价),先支付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支付合同价格款的35%,剩余5%作为保证金,满1年后付清。 |
5 | 投标人资格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 |
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xx); (0)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人员清单。清单须显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连续 6 个月的清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
6 |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
7 | 保证金递交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1包8000元、2包17000元、3包6000元、4包9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 年 月 日 时 30 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非电子保函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邮寄到采购人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 投标有效期一致。 |
8 | 招标预备会:(组织 □√ 不组织) |
9 | 现场考察:(组织 □√ 不组织) |
10 |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标书一份 |
11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为准。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2 | 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1、开标时间:以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为准。 2、开标地点:以甘肃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为准。 |
13 | 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不得超过中标价的10%)。 |
14 | 信用查询: 1、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 2、查询截止时间与开标截止时间一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与投标的,应当对联合体所有成员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15 |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供应商需提交《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格式及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及公司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 2、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 3、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4、对本承诺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6 | 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 依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财库(2019)2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向 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
18 |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人印章及公司 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19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 |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及方式等,均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2、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为准。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x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无效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无效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固化文件的,或者未上传固化文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3、未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审核未通过的;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二、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三、供应商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8、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9、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固化文件中无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采用复印件而来的须加盖“与原件一致”条形鲜章)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五、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恶意串通,否决其投标(响应)文件 ,并报告采购人本机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六、其他无效情形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未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1.1 定义
x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买方”指镇原县中医医院 ;
(2)“招标代理机构”指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供应商”指向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4)“卖方”指其投标被镇原县中医医院接受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的当事人;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5)“招标文件”指由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7)“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1.2 招标说明
1.2.1 招标代理机构就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名称请参见前附表。本招标项目的资金已经到位,可用于本招标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报价合理和诚信守法、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与之签订合同,完成本合同项目。
1.2.2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报投标文件。
1.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1.4 现场考察及投标费用
1.4.1 现场考察:不组织
2.1 招标
2.1.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1项规定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方式,参加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招标会。
2.2 招标文件的内容
2.2.1 本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文件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附件
2.2.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参数及参考资料。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本投标须知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以及其它事项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7天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书面函件询问,否则将不予受理。提供书面函件的人员必须能够代表投标人(即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司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均视为无效。
2.3.2 关于上述2.3.1条款询问的答疑,不能用来解释合同。除非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了修改,并以补遗书的形式在编标过程中发给每个投标人。
2.4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如发现修改招标文件非常必要,有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实质性内容的,根据实际情况延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补遗书形式将修改并通知每个投标人,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加以确认。
2.4.2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能把补遗书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4.2.2款的规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确认收到通知,并将回执返回招标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未列出格式的部分供应商可自行编制。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3.1 组成投标文件的文件
3.1.1 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1.2 技术文件
(1)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2)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1.3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3.2 其他
(1)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资支付承诺书
3.3 资格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前须知表
3.2 投标价格
3.2.1 投标人应按“供货清单”中列出的货物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2 投标报价中未填单价或合价的部分,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 价内,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3.2.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3.2.4 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包干项目的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动而调整。
3.2.5 投标文件的单价和合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为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凡没有按照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4.2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前附表
3.4.3 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见前附表。
保证金缴纳相关事宜请与财务科联系,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
3.4.4投标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及开户行、账号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结算卡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4.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5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及要求内容的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6 投标文件的份数
份数:投标人通过投标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格式为系统默认格式;
签章:固化的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电子“投标人公章”,属于原件扫描件的须加盖与“与原件一致”条形章,投标文件规定由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处须加盖电子“签字章”,所有电子章应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主体共享平台互认的电子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式,投标人可不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供应商须按时使用 CA 证书登陆甘肃中工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系统”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按照规定解密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如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或未参加开标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5.2 开标时间到达后,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系统点击开始解密文件,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 30 分钟内登录“开评标系统”点击解密按钮解密(使用 CA 证书解密),30 分钟内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3 解密后系统自动公布供应商信息及报价,并存档备查。
6. 评标、定标
6.1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该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 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数不超过评标委员会人数的1/3,评标专家经济类及技术类专家必须不少于评标2/3。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采购人代表1名,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组成评标委员会)
6.1.2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
6.1.3 评标委员会的原则:评标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应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评标委员会成员记名表决半数以上通过的评标结果有效。
6.1.4 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以下资料,供评标使用:
(1)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经备案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3)评标委员会需要的所有评分表格及其电子文档;
(4)其他评标必须的资料。
6.2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2.1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证明文件审查通过的进行符合性审查等评审工作。
6.2.2 投标文件有投标须知第二节中相关的规定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未通过的应作无效标处
理。
6.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6.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离。投标偏离分
为重大偏离和细微偏离。
6.3.2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6.3.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评审内容进行评审。
6.4 投标报价的调整方法
6.4.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如出现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得出评标价:
①以价格部分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②单价与数量之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4.2 如果出现多报或超出本招标项目“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项目的数量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具体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按照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调整,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4.3 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调整方法确定的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调整方法以及调整后的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4.4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如按照本节第6.4.1条、第6.4.2条规定的进行了调整的,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如果投标人拒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6.4.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小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总价;投标报价的总价大于调整后的总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的报价。
6.5 无效标的处理
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作否决处理。
6.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对答辩人的要求
6.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澄清、说明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6.2 投标人委派的答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6.6.2.1 拟进行投标答辩的,答辩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6.6.2.2 答辩人须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核验其身份。答辩人务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拟委派答辩人非本节第6.6.3条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室。
6.6.2.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答辩,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派出答辩人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且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标准和确定原则
6.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6.7.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6.7.3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重新招标。
6.7.4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否决无效投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应当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6.8 招标过程的保密性
6.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否则,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6.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向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及其未能中标做出任何解释。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其关人员不得向未中标人透露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6.9 评标方法
x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见:本章第四节评标方法、评审细则及评审表格。
7.1 投标文件的审核
7.1.1 招标人将根据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能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做实质性修改。
7.1.2 审查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
7.1.3 审核和审查的原则:应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依据的文件有: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 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
2) 记录开标过程的招标开标记录表;
3) 其他必须的资料。
7.1.4 投标文件的审核:
7.1.4.1 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有投标须知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
7.1.4.2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离
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7.1.4.3 重大偏离的处理
7.1.4.3.1 招标人有权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判定投标文件有无重大偏离,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判定结果进行审核。除第一章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中规定的情形外,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投标文件应坚持谨慎确定无效标的原则;
7.1.4.3.2 在做出任何一项无效标的决定之前,都应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应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书面澄清。
2)书面澄清应由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书面澄清或不签字确认的,视为同意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
3)做出无效标的决定,应详细记录做出无效标的理由、依据。
4)做出无效标的,招标人应当从其他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或者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7.1.4.4 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检查结论确定之前,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授予当事供应商合同等。
7.2 合同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如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原则或出现错误,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及招标文件按照下述原则修正,确定合同价。(但无论如何修正,合同价不能大于中标价)
7.2.1 合同价不超过中标价;
7.2.2 以价格部分中总报价大写文字表述部分为准;
7.2.3 缺项、漏项、少报、错报时,相应的费用视为包含在投标的其他项目价格中,合同总价不予增加;
7.2.4 按照上述调整后总额如果超出投标人的报价,则合同价仍为中标价,并按合同价调整分
项报价,以形成计算合理的价格构成;
7.2.5 合同价为含税价格。
8.1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确定中标人后,将中标结果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
8.2公示期内对评标结果若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招标代理机构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接到有关询问或质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可能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9.2 中标后,中标企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10.1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天内,中标的投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2如果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开具。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按本须知10款提交履约保证金,经合同各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各方单位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本招标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13.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货物数量或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13.2 招标人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应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
13.3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之前,对存在造假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暂停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请本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复核,对存在造假的中标人,由财政部门依法审查,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14.1 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好处,影响与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事务有关人员的行为均属“腐败行为”。
14.2 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工作或合同执行,或投标人之间串通,影响公平竞标,均属“欺诈行为”。
14.3 腐败或欺诈行为均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而且,将进一步取消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招标人所有其它工程投标竞争的资格。
15.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15.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并缴纳各种费用,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该投标人的一切损失概不负责。
15.3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5.4 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5.5本招标文件如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最终发布的为准。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项目招标投标各阶段的质疑处理按“分段限时质疑”原则进行。质疑人提出书面质疑超过本规定要求质疑时效的,不再受理该质疑。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6.1 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的质疑时限:招标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2 对采购过程的质疑时限:
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3 对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时限:
为中标结果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一)符合性审查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
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各种预估数量详见供货清单,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为
准。
要求货物在项目所在地环境条件中能够正常使用。三、标准和规范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卖方所供货物应按最新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设计、生产。四、采购需求
<一>购置清单
1包:采购综合桥式塔吊8台、多功能电动抢救床3张、中央监护系统(1拖8)1套;
<二>产品参数要求
一、综合桥式吊塔
1、工作电源:AC220V、50HZ;吊桥通体颜色柔和且一致,型材结合处缝隙应密封,气、电分离设计。
2、★横梁长2600~3000mm(实际尺寸以用户现场实测为准);照明灯1个;
3、★配置机械刹车制动装置,设备无飘移,能轻松移动;
4、吊架式干段塔:1个(左右移动距离500mm)。配置如下:
(1)仪器平台:3层,托盘为钣金一次冲压成型,表面防腐防锈处理,单个托盘承重量≥50公斤, 550mm*400mm*30mm(高度可调);采用10mm×25mm国际标准边轨围护,圆角防撞设计;
(2)气体接口配置(2个氧2个吸引2个空气,可根据院方要求配置):
(3)电源插座:7个、220V、10A;其中1个采用多功能插座标准(两孔、三孔均可以插接)。通讯端口:1个RJ45网络插座,1个电话接口;插座具有可扩展性
(4)等电位接地端子:1个;管线管理工具:2套 (5)不锈钢可调输液杆架1个;带有4个输液瓶挂钩 (6)不锈钢可调注射泵架1个;
(7)抽屉1个;
(8)可旋转:0~340°;
(9)干段塔净载重量≥150kg;
(10)所有气体终端、电源接口、弱电接口置于终端箱上,电、气分离, 5、★吊柱式湿段塔:1个(左右移动距离500mm)。
配置如下:
(1)仪器平台:2层,托盘为钣金一次冲压成型,表面防腐防锈处理,单个托盘承重量≥50公斤, 550mm*400mm*30mm(高度可调);采用10mm×25mm国际标准边轨围护,圆角防撞设计;
(2)气体接口配置(2个氧2个吸引2个空气,可根据院方要求配置):
(3) 电源插座:7个、220V、10A;其中1个采用多功能插座标准(两孔、三孔均可以插接),通讯端口:1个RJ45网络插座,插座具有可扩展性
(4)等电位接地端子:1个; 管线管理工具:2套 (5)不锈钢可调输液杆架1个;带有4个输液瓶挂钩 (6)不锈钢可调注射泵架1个;
(7)抽屉1个;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8)可旋转:0~340°;
(9)湿段塔净载重量≥100kg;
(10)所有气体终端、电源接口、弱电接口置于终端箱上,充分实现电、气分离,确保设备使用
安全
6、每套吊塔免费配备氧气、负压及压缩空气的对接头。
7、主体材料采用高强度6063铝合金型材,模具化挤压成型,模块化拼接,整体全封闭式设计,
表面无锐角,无螺丝钉外露。
8、材料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涂;防腐蚀,便于清洁。适用于医用洁净环境。
9、吸顶式安装,稳定牢固。
二、多功能电动抢救床
1、产品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2、产品通过ISO13485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3、产品通过ISO14001:2015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4、产品通过ISO45001:2018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5、产品通过欧盟CE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厂家公章(鲜章))
★6、为体现产品制造的优异性能,提供制造所需要的大型设备(进口自动焊接机器人、大型激光切割机、立式加工中心,自动喷涂流水线)制造厂家的采购发票扫描件及设备实物照片
★7、规格:床体长度(含护栏床头床尾):2200*1050*450/780mm;床板尺寸:2100*900mm。
8、体位调节功能:背部上升0-75°±5°;腿部上升0-35°±5°;高低升降450-780mm;前后倾斜0-13°±3°,背腿联动。背腿联动,背部升降时,腿部自动快速配合升降。有效预防褥疮,减少医护人员工作强度。带有一键复位功能,可一键恢复到原点,方便医护人员简单各种操作。护栏内外两侧带控制面板,方便医护人员随时操作,方便病人自行调节体位;床尾带称重的控制面板,可以称重、清零、保存重量数据、忽略变化量、删除保存的重量数据。
9、豪华式护栏:配4个欧式豪华型全ABS护栏,护栏设计形成全方位保护可下隐式收藏,不占空间,带助力器,升降方便,不使用时可轻松旋下,牢固可靠耐用。
★10、床头具有卡扣式先进锁定装置(提供省级和以上国家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可拆卸式床头、床尾板。在紧急时能方便拆卸抢救、特殊护理及安全搬运病人。
配有手持遥控器,大图标显示,操作自如;
12、床面板为优质冷轧钢一次性冲压成型厚度为1.0mm;采用(电泳+粉末)复式喷涂,确保管壁内也有油漆保护,保证产品内外品质达到一致。
13、床板设计为冲孔式床板,钢板一次冲压成型,冲压孔尺寸为80*25mm, 背板尺寸为
770*900mm共计30个冲压孔,座板尺寸240*900mm共计8个冲压孔,大腿板尺寸:320*900mm,共计14个冲压孔,小腿板尺寸:500*900mm ,共计20个冲压孔。
★14、具有四倍承重结构的病床床板。(提供省级和以上国家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5、床板间隙≤33mm,中间链接件为厚度4mm不锈钢+直径为10mm丝杆固定,链接坚固牢稳且保留起背起腿所需灵活度。
16、底框采用方管设计,美观大方,周身边缘光滑,无积尘现象,床框尺寸:30*60*2mm。
17、床框间连接件尺寸:20*40mm;两端支撑中轴直径30mm。上下升降曲折连接件为20*40mm
方形钢板,曲折连接件固定座件采用8mm厚钢板焊接而成坚固牢稳。
18、采用链式国产优质医用马达,VO级防火材料,光滑表面易于清洁维护。具有低噪音,长寿命特点。
19、采用进口品牌中控刹车脚轮,中控刹车双面脚轮125mm三段式(锁定、自由、定向)中控锁树脂双面脚轮,防腐蚀、耐酸性佳,定向设计。
20、中控刹车采用不锈钢连杆活动装置,尺寸为10*20mm,分别设置在左右两侧同时控制;刹车控制器中轴直径16mm不锈钢管,刹车中轴与推杆连接件为8*20mm不锈钢件链接;脚踏板与中轴连接件尺寸为:10*32mm钢板,脚踏板采用20*30mm铝合金材质。
21、病床两侧设附属挂钩,可悬挂药剂袋、引流袋及污物袋。
22、床体头尾两侧标配有4个输液架插孔,内径为20mm。
23、背腿联动,背部升降时,腿部自动快速配合升降。有效预防褥疮,减少医护人员工作强度。标配急停功能,标配蓄电池,在断电情况下正常工作。
★24、病床具有先进的旋转支架升降结构装置,确保升降平稳,无晃动。
三、一拖八中央心电监护系统
(一)、中央监护系统配置:(终端的数量可任意选择) 1、中央监护系统(有线) 1 套
2、心电监护仪 8 台
(二)、中央监护工作站具体参数及要求:
1、中央监护系统可支持包括: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SPO2),
脉率(PR),体温(TEMP),有创血压(IBP),呼末二氧化碳(ETCO2),麻醉气体(AG),无创心排
(ICG),有创心输出量(C.O.),麻醉深度(BIS)、胎心率(FHR)、胎动(FM)、宫缩压(TOCO)等参数的显示和数据存储。
2、★具有混合联网功能,支持同时连接病人监护仪、遥测监护仪、胎儿监护仪。
3、可升级选配多屏显示:单屏、双屏可选,最多可支持四屏显示。
4、★一套中央监护系统最多可同时连接128床,满足科室不同病床数量的集中监护需要。
5、中央监护系统与床旁机双向遥控,可实现病人信息、血压参数、心电参数以及参数报警范围等设置的双向控制,使操作更省时、更有效、更方便。
6、可显示床旁机的所有报警功能,并可根据报警优先级进行提示。
7、具有病人管理功能,支持查询、编辑、删除操作。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8、支持多条件查询,可通过病历号、病人姓名等信息进行查询。
9、支持病人数据回顾,包括:所有病人、病人信息、波形回顾、报警回顾、趋势回顾、C.O.
回顾,支持数据的导入、导出。
10、海量数据存储,支持20,000 个历史病人监护数据的存储与回顾。
11、支持HL7协议,支持连接医院HIS等临床系统。
(三)心电监护仪技术参数及要求:便携式一体化监护仪,固定式提手。
★1.可监测心电、血氧、脉搏、无创血压呼、吸、体温等基础参数,可升级Masimo/Nellcor SPO2、 2IBP、ETCO2等参数。(提供证明文件)
★2.心电(心律失常、ST段分析)、呼吸、体温、血氧、无创血压、有创血压、呼末二氧化碳等监测参数可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需通过国家三类注册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3.≥12寸彩色TFT显示屏,分辨率800*600。
★4.屏幕亮度10-100级调节。
★5.心电:支持3/5导心电,具有智能导联脱落,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具有ECG全屏级联。
★6.心律失常分析≥26种。(提供证明文件)
7.具有ST段分析功能。支持在专门的窗口中分组显示心脏前壁,下壁和侧壁的ST实时片段和参考片段。
★8.可显示灌注指数(PI),测量范围0.02-20%。(提供证明文件)
9.具有NIBP与血氧同侧测量功能。
10.NIBP具有手动、自动、连续、整点测量模式。
★血压测量按键单独设置在仪器右下角,人性化的设计减少误操作。
★11.IBP监护可实时监测PPV/SPV,IBP波形叠加显示。(提供证明文件)
12.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趋势图/表,报警事件,无创血压测量数据,波形全息回顾。
★13.具有待机模式、夜间模式、隐私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提供证明文件)
14.支持标准界面、列表界面、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它床观察、大字体界面、半屏7导、全屏7导界面等多种界面。
15.支持USB外接激光打印机、扫描枪、鼠标、键盘。
★16.监护仪使用寿命10年。(提供证明文件)
17.支持连接同品牌中央监护系统。
<三>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组织验收;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四> 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货物标准、安全标准组织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五>技术要求
投标企业必须承诺按甲方要求供货,如不能按时供货或达不到货物标准,导致推迟项目进度,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标准赔偿。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甲 方:镇原县中医医院乙 方: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镇原县中医医院乙 方: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根据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YZC2021-0362)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二、货物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产 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大写: | 小写: |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2.合同总额包括乙方主机、设计、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指导费、技术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四、货物产地及验收标准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依次序对照交付验收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符合国家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等相关必需文件。
4.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五、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将货物运至镇原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双方代表必须进行现场查验,乙方在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正常运行3个月后,甲方进行合格验收。
六、包装
货物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七、付款方式
供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报告单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含税价),先支付合同价款的60%,验收合格后满6个月,支付合同价格款的35%,剩余5%作为保证金,满1年后付清。
八、安装、调试与培训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全面的设备现场技术指导及服务。九、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按厂家承诺执行,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响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 15 日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xx在接报后2小时内响应,5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2 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 7 日内故障不能排除的,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整机更换。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5 %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货物或工程,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额 5 ‰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 5 ‰累计,由此造成的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 如乙方所提供主要设备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之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
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5 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 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不予接受。十二、争议的解决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诉讼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税费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合同生效
x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十六、其它
1.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代理公司壹份,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壹份,采购办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镇原县中医医院盖章: 地址:镇原县滨河南路3号电话:00000000000 | 乙方:盖章:地址:电话: |
法定代表人:日 期: | 法定代表人:日 期: |
被授权人:日 期: | 被授权人:日 期: |
账 号:开户行: | 账 号:开户行: |
鉴证方:甘肃安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 章: 地 址: 电 话: 鉴证方代表签字: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
(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
(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
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附: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 属于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x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 标 的 名 称 ) , 属于 (采 购 文 件 中 明 确 的 所 属 行 业 )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 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 元 , 资 产 总 额 为
x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
附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万元,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占×× %。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集中采购目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 “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协议或者分 | ||
录以内或者采购限 | 包意向协议) | |||
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精确到万元) | |||
…… | …… | …… | …… | …… |
部门(单位)称:日期: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
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QYZC2021-0362
项目名称: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PPP项目: 否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标包信息
基本信息
标包编码: QYZC2021-0362-01
标包名称: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1包)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否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 否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 是 中标方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中央监护系统(1拖8)
报价评审: 有 报价方式: 总金额报价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是否设定最高限价: 是 最高限价(元): 800000
评标参数
价格折扣设置
1、当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折扣后报价=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 * 6 %
2、当供应商为微型企业时,折扣后报价=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产品价格 * 6 %
监狱、福利性企业视同 微型企业
评标分值组成
序号 | 评审步骤 | 是否报价 评审 | 分值(分) |
1 | 资格性审查 | 否 | 0 |
2 | 符合性审查 | 否 | 0 |
3 | 商务评审 | 否 | 5 |
4 | 技术评审 | 否 | 60 |
5 | 报价评审 | 是 | 35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前附表
资格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扫描件,以 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2 | 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 扫描件 |
3 | 审计报告 |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 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纳税凭证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1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 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 零申报记录) |
5 | 社保金缴纳凭证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1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 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人员清单。清单须显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连续6个月的清 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6 |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工资 支付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
7 | 无违法记录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信用查询 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 查询结果为准; |
8 | 特殊资质 | 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符合性审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2 | 投标报价 |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
3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4 | 串通投标 | 供应商未串通投标; |
5 | 联合体投标 | 供应商未组成联合体投标 |
6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7 | 报价合理性 | 评审过程中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投标人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 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8 | 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商务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2 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供货合同 (未提供或三项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 2 |
2 | 售后服务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响应时间(10分钟内 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售后服务体系、响应内容 、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职务机构组成、售后服务方式等 方面】详细、具体、分工明确的得3分,每有一项缺失 ,响应不充分,不合理,分工紊乱的扣0.5分,扣完为 止 | 3 |
技术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参数响应 | 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性能完全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得满分54分,技术部分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相应技术指标,带★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 为止,普通参数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须 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及检测报告等能够证明满足技术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的项将视为此项参数不满足 ,否则不得分) 备注:如果提供的参数证明材料与实 际投标产品不一致或实际实现的功能不相符,将按照投 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应标处理。参数得0分时视为严重偏 离,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54 |
2 | 供货方案 | 投标人提供供货方案、培训方案、运输方案科学合理, 安全可靠,完整的得3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整或 内容缺失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3 | 保障措施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疫情防控 措施、合理、具体的得3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整 或内容缺失的扣1分,扣完为止。 | 3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报价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评审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 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 ,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 35 |
开标一览表
序号 | 唱标名称 | 唱标内容 |
1 | 投标单位名称 |
2 |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小写金额 | |
3 |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 |
4 | 交付期(日历天) | |
5 | 备注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镇原县中医医院重症监护设备采购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5)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 6 月-2021 年 11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纳社保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人员清单。清单须显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实施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连续 6 个月的清单。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 6 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实施本项目服务机构人员信息表(须包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人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投标须知”中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明细表
2、技术文件
(1)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商务条款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4、其他
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5、资格文件
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交货期 | |
包号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报价中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货物、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一切费用)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年 月 日
2、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完成全部承诺的责任和义务的报酬。
3、所有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报价。
4、请严格按此“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包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表内格式自行拟定,但必须包含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等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xx):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4.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应包括所需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利润、税金和风险、保险金等一切费用。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技术方案,内容至少包括最终实现功能、货物/服务的详细说明、技术规格响应、货物配置说明、供货一览表、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措施等。
(二)所投各产品进入当期国家节能、环保清单目录的证明文件(如有)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说明:节能、环保以国家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应页面的打印或复印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三)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响应/偏离 |
投标人(盖章):
注: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章 技术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遗漏项视为负偏离;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或代理机构名称):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xxxx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商务要求 | 投标商务应答 | 响应/偏离 |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xx):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列商务部分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响应/偏离”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响应”。
3.该表可扩展。
(三)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的我方 (供应商名称)自愿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编号为 (采购项目编号)的 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
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
二、我方xxxx,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
三、我方xxxx,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
(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
(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
(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
(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
(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
(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
(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
(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
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
1、投标(响应)无效;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
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
4、中标(成交)无效;
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没收违法得所得;
7、吊销营业执照;
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
9、追究民事责任;
10、追究刑事责任;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承诺人(投标企业名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因参与 项目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法人代表: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手机:二、承诺事项
1.xxxx《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
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
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
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8.上述承诺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
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
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市县(区)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
投标企业(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
(一)投标人小微企业证明文件、微型企业承诺书、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微型企业承诺书
22c6732005b74287b90c28824ce21d5f-20211214155432590
微型企业承诺书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xxxx,我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属于微型企业,并且对于本次项目我公司仅提供本企业或其他微型企业(企业名称: )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