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
投 資 型 保 險
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
祝壽保險金、身故保險金、喪葬費用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
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
109.11.26 國壽字第 109110006 號函備查
112.01.01 國壽字第 1120010039 號函備查國泰人壽 iSmart 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109.11.26 國壽字第 109110007 號函備查
112.06.27 國壽字第 1120060040 號函備查
「本商品經本公司合格簽署人員檢視其內容業已符合一般精算原則及保險法令,惟為確保權益,基於保險公司與消費者衡平對等原則,消費者仍應詳加閱讀保險單條款與相關文件,審慎選擇保險商品。本商品如有虛偽不實或違法情事,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依法負責。」
商 品 說 明 書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險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本商品說明書僅提供參考,詳細內容請以保險單條款為準。
※保險公司名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商品說明書發行日期:
112 年 06 月。
※要保人可透過本公司服務電話(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付費撥
打:02-2162-6201)或網站(www.cathayholdings.com/life)、總公司、分公司及通訊處所提供之電腦查閱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若您投保本商品有金融消費爭議,請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訴(申訴電話:市話免費撥打 0800-036-599、付費撥打 02-2162-6201),本公司將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作回覆。若您不接受本公司之處理結果或本公司逾期未為處理,您可以在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
為結合投資與保障之壽險商品,
同時滿足您風險規劃及資產管理的需求。
變額代表契約的身故保險金、完全失能保險金隨投資績效而變動。
注意事項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其發行或管理機構以往之投資績效不保證未來之投資收益,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本公司不負投資盈虧之責,要保人投保前應詳閱本說明書。
※本商品所連結之一切投資標的無保本、提供定期或到期投資收益,最大可能損失為全部投資本金。要保人應承擔一切投資風險及相關費用。要保人於選定該項投資標的前,應確定已充分暸解其風險與特性。
※本保險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或不實,應由本公司及負責人與其他在說明書上簽章者依法負責。
※請注意您的保險業務員是否主動出示「人身保險業務員登錄證」及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機構所發之投資型保險商品測驗合格證。
※本商品相關款項之收付均以商品貨幣(新臺幣)為之,保戶須自行承擔就商品貨幣(新臺幣)與其他貨幣進行兌換時所生之匯率變動風險。
※保單帳戶價值之通知:本公司將按要保人約定方式,每季寄發書面或電子對帳單告知要保人保單帳戶價值的狀況,及其他相關重要通知事項,要保人亦可於國泰人壽網站
(www.cathayholdings.com/life)中查詢。
※保單帳戶價值可能因費用和投資績效變動,造成損失或為零;本公司不保證本保險將來之收益。
※稅法相關規定之改變可能會影響本險之投資報酬及給付金額。
※投資型保險商品之專設帳簿記載投資資產之價值金額不受人身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除前述投資部分外,保險保障部分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受「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本商品係由國泰人壽發行,除由國泰人壽銷售外,亦可由保
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銷售,惟國泰人壽保有本商品最後承保與否之權利。
※人壽保險之死亡給付及年金保險之確定年金給付於被保險人死亡後給付於指定受益人者,依保險法第一百十二條規定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惟如涉有規避遺產稅等稅捐情事者,稽徵機關仍得依據有關稅法規定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七條所定實質課稅原則辦理。相關實質課稅原則案例,可至本公司官方網站首頁查詢。
臺北市仁愛路四段二九六號
簽章日期: 112 年 06 月 12 日
※本項重要特性陳述係依主管機關所訂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辦理,可幫助您瞭解以決定本項商品是否切合您的需要:
(1)您的保單帳戶餘額是由您所繳保險費金額及投資報酬,扣除保單相關費用、借款本息及已解約或已給付金額來決定。
(2)若一旦早期解約,您可領回之解約金有可能小於已繳之保費。
※契約撤銷權: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本保險之詳細說明
一、投資標的簡介:
詳細投資標的內容請參閱本商品說明書之投資標的揭露及簡介。
二、保險費交付原則:
本保險之保險費交付方式限躉繳,所繳保險費最低限制為新臺幣 10 萬元,且投保當時保險費須符合本契約規定之上限。
三、保險給付項目及條件(詳見保險單條款):
(一)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保單條款第 23 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並加計自被保險人身故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併入身故保險金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
(二)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保單條款第 24 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保單條款附表三所列之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並經完全失能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並加計自被保險人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併入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本契約效力
即行終止。
(三)祝壽保險金的給付【保單條款第 22 條】: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到達九十九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以該週年日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時應加計利息,一併給付予受益人,其利息計算方式應按存放於原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之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各月第一個營業日之活期存款利率,自本公司收到投資機構交付金額之日起,逐日以日單利計算至給付日之前一日。
四、本險相關費用說明:
(一)投資型壽險保單保險公司收取之相關費用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元或%)
費 | 用 | 項 | 目 | 收 | 取 | 標 | 準 |
一、保單行政費 | 每月收取保單帳戶價值的 0.88%除以 12 | ||||||
二、保險相關費用 | |||||||
保險成本 | 詳如保單條款附表二,每年收取的保險成本原 則上逐年增加。 | ||||||
三、投資相關費用 | |||||||
1.投資標的申購費 |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
2.投資標的經理費 | 由投資機構收取,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
3.投資標的保管費 | 由投資機構收取,已反應於投資標的淨值中,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
4.投資標的贖回費 |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
5.投資標的轉換費 |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前 6 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第 7 至第 12 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者,亦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將自轉換金額中扣除新臺幣 500 元之投資標的轉換費。但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轉換,或僅申請轉出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轉換不計入轉換 次數,亦不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 ||||||
6.其他費用 | 本公司未另外收取。 | ||||||
四、解約及部分提領費用 | |||||||
1.解約費用 | 為本公司給付解約金時所扣除之費用,按下列公式計算: 「申請辦理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扣除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各保單年度之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
保單年度 | 解約費用率 | |
第 1 年 | 5% | |
第 2 年 | 4% | |
第 3 年 | 3% | |
第 4 年 | 2% | |
第 5 年 | 1% | |
第 6 年及以後 | 0% | |
2.部分提領費用 | (1)解約費用率非為零之保單年度: 「部分提領金額扣除停泊標的提領金額」× 「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 (2)解約費用率為零之保單年度:辦理部分提領時,可享有同一保單年度內4次免費部分提領之權利;超過4次的部分,本公司將自每次部分提領之金額中扣除新臺幣1,000元之部分提領費用。 要保人因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之情形發生,而於該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前所為之部分提領,或僅申請提領停泊標的者,該投資標的之部分提領不計入部分提領次數,亦不收取部分提領 費用。 | |
五、其他費用 | 無。 |
(二)投資型壽險保單投資機構收取之相關費用收取表請參閱本商品說明書之投資標的揭露及簡介。
(三)自投資機構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請參閱本商品說明書之投資標的揭露及簡介。
(四)保險成本費率表
(單位:新臺幣元/每年每萬淨危險保額)
年齡 | 男性 | 女性 | 年齡 | 男性 | 女性 |
20 | 4.968 | 2.047 | 60 | 85.802 | 38.215 |
21 | 5.141 | 2.151 | 61 | 92.058 | 41.400 |
22 | 5.279 | 2.254 | 62 | 99.015 | 45.057 |
23 | 5.359 | 2.335 | 63 | 106.755 | 49.220 |
24 | 5.428 | 2.404 | 64 | 115.460 | 54.016 |
25 | 5.704 | 2.760 | 65 | 129.525 | 64.389 |
26 | 5.796 | 2.864 | 66 | 140.680 | 70.702 |
27 | 5.957 | 2.990 | 67 | 153.491 | 78.039 |
28 | 6.187 | 3.163 | 68 | 168.050 | 86.480 |
29 | 6.498 | 3.370 | 69 | 184.391 | 96.140 |
30 | 7.556 | 3.600 | 70 | 212.842 | 111.711 |
31 | 8.027 | 3.853 | 71 | 232.599 | 124.212 |
32 | 8.614 | 4.117 | 72 | 254.265 | 138.495 |
33 | 9.292 | 4.405 | 73 | 277.921 | 154.698 |
34 | 10.086 | 4.704 | 74 | 303.842 | 172.995 |
35 | 11.236 | 5.083 | 75 | 329.866 | 187.795 |
36 | 12.225 | 5.451 | 76 | 361.089 | 210.634 |
37 | 13.340 | 5.865 | 77 | 395.520 | 236.187 |
38 | 14.582 | 6.325 | 78 | 433.389 | 264.650 |
39 | 15.939 | 6.831 | 79 | 474.755 | 296.240 |
40 | 17.572 | 7.521 | 80 | 519.559 | 331.051 |
41 | 19.159 | 8.119 | 81 | 567.859 | 369.311 |
42 | 20.850 | 8.775 | 82 | 620.069 | 411.551 |
43 | 22.678 | 9.465 | 83 | 676.741 | 458.402 |
44 | 24.622 | 10.212 | 84 | 738.691 | 510.796 |
45 | 27.796 | 11.696 | 85 | 806.783 | 569.687 |
46 | 29.981 | 12.558 | 86 | 881.809 | 636.077 |
47 | 32.304 | 13.478 | 87 | 964.413 | 710.873 |
48 | 34.765 | 14.479 | 88 | 1052.285 | 794.846 |
49 | 37.375 | 15.548 | 89 | 1144.860 | 888.778 |
50 | 39.813 | 16.376 | 90 | 1251.361 | 993.439 |
51 | 42.734 | 17.572 | 91 | 1374.503 | 1109.739 |
52 | 45.851 | 18.837 | 92 | 1496.610 | 1238.711 |
53 | 49.174 | 20.160 | 93 | 1629.723 | 1381.484 |
54 | 52.728 | 21.574 | 94 | 1774.830 | 1539.172 |
55 | 58.190 | 24.783 | 95 | 1933.012 | 1713.178 |
56 | 62.284 | 26.508 | 96 | 2105.455 | 1904.883 |
57 | 66.723 | 28.463 | 97 | 2293.434 | 2115.621 |
58 | 71.553 | 30.682 | 98 | 2498.352 | 2346.644 |
59 | 76.797 | 33.201 | 99 | 2721.740 | 2599.334 |
五、契約撤銷權:
要保人於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十日內,得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檢同保險單向本公司撤銷本契約。
商品簡介及投保規定
一、商品類型:變額壽險。
二、商品特色:本商品為結合投資與保障之壽險商品,除提供 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的保障外,並有祝壽金 的設計。後收型的投資型保單,保戶可在投保 初期將大部分資金投入自行選擇的投資標的,展現充分投資的效果。連結多檔精選投資標的,滿足金融理財及風險管理的需求。此外,若保 戶有資金需求,也可贖回部分資金或辦理保險 單借款以為急用,充分達到資金靈活運用之目 的。
三、保險期間:終身(至 99 歲止)。四、繳費方式:限躉繳。
五、年齡限制: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 20 足歲~59 歲。
六、保險費限制(新臺幣萬元):
投保年齡(歲) | 20足~30 | 31~40 | 41~50 | 51~59 |
下限 | 10 | |||
上限 | 421 | 500 | 571 | 666 |
七、基本保額限制:(基本保額以萬為單位並須同時符合下面兩項條件)
投保年齡(歲) | 20足~30 | 31~40 | 41~50 | 51~59 |
下限 | 保險費 ×1.9 | 保險費 ×1.6 | 保險費 ×1.4 | 保險費 ×1.2 |
上限 | 保險費之2倍,但單險通算最高不得超過 新臺幣800萬元 |
註:符合金管會訂定之「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保單帳戶價值)之最低比率規範」。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減少基本保額,但是減額後的基本保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其減少部分視為終止契約。
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檢具被保險人之可保性證明,經本公司同意後依相關辦法申請增加基本保額。
本契約下列金額除以保單帳戶價值之比例,應在一定數值
以上,始得變更基本保額。該金額係指變更後之基本保額扣除保險金扣除額後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較大值。但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則為變更後之基本保額扣除保險金扣除額後,再扣除保單帳戶價值之值,且不得為負值。
到達年齡(歲) | 20足~30 | 31~40 | 41~50 | 51~60 | 61~70 | 71~90 | 91~ |
比率 | 190% | 160% | 140% | 120% | 110% | 102% | 100% |
前項所稱一定數值之標準如下:
第三項數值之判斷時點,以要保人申請送達本公司時最新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及匯率為準計算。
八、繳費規定:
(一).以匯款/劃撥或特約金融機構/郵局轉帳方式繳費。本商品不提供轉帳折減。
(二).匯款單據正本需繳回本公司入帳。九、附約附加規定:不可附加。
十、其他事項:
(一).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詳見保單條款第 19 條)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千元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本公司得調整部分提領金額之限制,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
但對要保人有利之部分提領金額限制調降,不在此限。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要保人必須在申請文件中指明部分提領的投資標的單位數或比例。
二、本公司以收到前款申請文件後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準計算部分提領的保單帳戶價值。
三、本公司將於收到要保人之申請文件後一個月內,支付部分提領的金額扣除部分提領費用後之餘額。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前項部分提領費用如保單條款附表一。本公司得調整
部分提領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經部分提領後,將按部分提領金額等值減少,本公司將於部分提領後重新計算保險金扣除額。
(二).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詳見保單條款第 32
條)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帳戶價值之四十
%。
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九十%時,本公司應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息;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償還時,本公司將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之。但若要保人尚未償還借款本息,而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並以書面通知要保 人,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效力。
本公司於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且未依前項約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未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保單運作流程圖
保戶
保險費
扣除第一次保單行
政費和保險成本 淨保險費
如一般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且要保人未選擇其他一般投資標的時
停泊
請
標的 申
可申請轉出
轉換
加計利息
標的 A 註
標的 B
‧
‧
每月扣繳費用:
1. 保單行政費
2. 保險成本
保單 帳戶價值
保險單借款
部分提領
解約:前五年收取費用,逐年遞減
身故保險金或完全
失能保險金 (基本保額減去保險 金扣除額)與(保單
帳戶價值)兩者之較大值
祝壽保險金註 2
99 歲週年日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
註 1: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用以投資配置之一般投資標的。
註 2:依法令規定自 110/1/1 起,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時將加計利息,其利息計算方式按國泰世華銀行各月第一個營業日之活期存款利率
(原投資標的幣別),自本公司收到投資機構交付金額之日起,以日單利計算至給付日之前一日。
計算說明範例
一、保單帳戶價值的計算
(一).假設甲君為 30 歲男性,購買「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預計繳交保險費新臺幣 100 萬元,本險基本保額
上限為保險費之 2 倍,但最高不得超過 800 萬元,故
可選擇最高基本保額 200 萬元。甲君依保障需求選擇基本保額為190 萬。假設每年之投資報酬率分別為6%、 2%、0%及-6%,甲君每年度期末保單帳戶價值與身故保險金試算如下表(假設未辦理保險單借款與部分提領):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A.假設投資報酬率為 6﹪時 | ||||
保單行政費 | 保險成本 | 期末保單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1 | 30 | 9,007 | 657 | 1,051,696 | 1,900,000 | 999,111 |
2 | 31 | 9,472 | 656 | 1,106,101 | 1,900,000 | 1,061,857 |
3 | 32 | 9,962 | 657 | 1,163,354 | 1,900,000 | 1,128,453 |
4 | 33 | 10,479 | 654 | 1,223,609 | 1,900,000 | 1,199,137 |
5 | 34 | 11,021 | 648 | 1,287,025 | 1,900,000 | 1,274,155 |
6 | 35 | 11,593 | 648 | 1,353,762 | 1,900,000 | 1,353,762 |
7 | 36 | 12,194 | 624 | 1,424,022 | 1,900,000 | 1,424,022 |
8 | 37 | 12,828 | 586 | 1,497,998 | 1,900,000 | 1,497,998 |
9 | 38 | 13,494 | 530 | 1,575,906 | 1,900,000 | 1,575,906 |
10 | 39 | 14,195 | 454 | 1,657,975 | 1,900,000 | 1,657,975 |
15 | 44 | 18,314 | 0 | 2,139,294 | 2,139,294 | 2,139,294 |
20 | 49 | 23,639 | 0 | 2,761,334 | 2,761,334 | 2,761,334 |
25 | 54 | 30,515 | 0 | 3,564,236 | 3,564,236 | 3,564,236 |
30 | 59 | 39,386 | 0 | 4,600,597 | 4,600,597 | 4,600,597 |
35 | 64 | 50,837 | 0 | 5,938,292 | 5,938,292 | 5,938,292 |
40 | 69 | 65,619 | 0 | 7,664,951 | 7,664,951 | 7,664,951 |
45 | 74 | 84,700 | 0 | 9,893,663 | 9,893,663 | 9,893,663 |
50 | 79 | 109,327 | 0 | 12,770,410 | 12,770,410 | 12,770,410 |
55 | 84 | 141,116 | 0 | 16,483,615 | 16,483,615 | 16,483,615 |
單位:新臺幣(元)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A.假設投資報酬率為 6﹪時 | ||||
保單行 政費 | 保險 成本 | 期末保單 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60 | 89 | 182,148 | 0 | 21,276,506 | 21,276,506 | 21,276,506 |
65 | 94 | 235,110 | 0 | 27,463,005 | 27,463,005 | 27,463,005 |
69 | 98 | 288,367 | 0 | 33,684,202 | 33,684,202 | 33,684,202 |
99 歲祝壽保 險金 | 33,684,202 |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B.假設投資報酬率為 2﹪時 | ||||
保單行 政費 | 保險 成本 | 期末保單 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1 | 30 | 8,842 | 672 | 1,010,567 | 1,900,000 | 960,039 |
2 | 31 | 8,936 | 706 | 1,021,217 | 1,900,000 | 980,368 |
3 | 32 | 9,030 | 747 | 1,031,948 | 1,900,000 | 1,000,990 |
4 | 33 | 9,124 | 796 | 1,042,752 | 1,900,000 | 1,021,897 |
5 | 34 | 9,220 | 854 | 1,053,618 | 1,900,000 | 1,043,082 |
6 | 35 | 9,316 | 940 | 1,064,518 | 1,900,000 | 1,064,518 |
7 | 36 | 9,412 | 1,011 | 1,075,467 | 1,900,000 | 1,075,467 |
8 | 37 | 9,508 | 1,088 | 1,086,464 | 1,900,000 | 1,086,464 |
9 | 38 | 9,604 | 1,173 | 1,097,499 | 1,900,000 | 1,097,499 |
10 | 39 | 9,704 | 1,266 | 1,108,562 | 1,900,000 | 1,108,562 |
15 | 44 | 10,192 | 1,823 | 1,164,096 | 1,900,000 | 1,164,096 |
20 | 49 | 10,676 | 2,564 | 1,219,244 | 1,900,000 | 1,219,244 |
25 | 54 | 11,160 | 3,331 | 1,273,897 | 1,900,000 | 1,273,897 |
30 | 59 | 11,623 | 4,449 | 1,326,476 | 1,900,000 | 1,326,476 |
35 | 64 | 12,052 | 6,129 | 1,374,585 | 1,900,000 | 1,374,585 |
40 | 69 | 12,406 | 9,053 | 1,413,342 | 1,900,000 | 1,413,342 |
45 | 74 | 12,593 | 14,276 | 1,431,930 | 1,900,000 | 1,431,930 |
50 | 79 | 12,506 | 22,778 | 1,417,336 | 1,900,000 | 1,417,336 |
55 | 84 | 11,847 | 40,971 | 1,331,990 | 1,900,000 | 1,331,990 |
60 | 89 | 9,778 | 90,400 | 1,068,030 | 1,900,000 | 1,068,030 |
65 | 94 | 3,137 | 273,959 | 205,969 | 1,900,000 | 205,969 |
69 | 98 | - | - | - | - | - |
99 歲祝壽保 險金 | - |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C.假設投資報酬率為 0﹪時 | ||||
保單行 政費 | 保險 成本 | 期末保單 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1 | 30 | 8,762 | 678 | 990,560 | 1,900,000 | 941,032 |
2 | 31 | 8,679 | 729 | 981,152 | 1,900,000 | 941,906 |
3 | 32 | 8,596 | 792 | 971,764 | 1,900,000 | 942,611 |
4 | 33 | 8,513 | 862 | 962,389 | 1,900,000 | 943,141 |
5 | 34 | 8,431 | 945 | 953,013 | 1,900,000 | 943,483 |
6 | 35 | 8,349 | 1,064 | 943,600 | 1,900,000 | 943,600 |
7 | 36 | 8,266 | 1,169 | 934,165 | 1,900,000 | 934,165 |
8 | 37 | 8,182 | 1,289 | 924,694 | 1,900,000 | 924,694 |
9 | 38 | 8,099 | 1,423 | 915,172 | 1,900,000 | 915,172 |
10 | 39 | 8,015 | 1,572 | 905,585 | 1,900,000 | 905,585 |
15 | 44 | 7,582 | 2,552 | 856,124 | 1,900,000 | 856,124 |
20 | 49 | 7,113 | 4,076 | 802,241 | 1,900,000 | 802,241 |
25 | 54 | 6,592 | 6,066 | 742,244 | 1,900,000 | 742,244 |
30 | 59 | 5,979 | 9,373 | 671,037 | 1,900,000 | 671,037 |
35 | 64 | 5,199 | 15,116 | 579,796 | 1,900,000 | 579,796 |
40 | 69 | 4,100 | 26,442 | 449,449 | 1,900,000 | 449,449 |
45 | 74 | 2,313 | 49,740 | 234,648 | 1,900,000 | 234,648 |
50 | 79 | - | - | - | - | - |
55 | 84 | - | - | - | - | - |
60 | 89 | - | - | - | - | - |
65 | 94 | - | - | - | - | - |
69 | 98 | - | - | - | - | - |
99 歲祝壽保險金 | - |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D.假設投資報酬率為-6﹪時 | ||||
保單行 政費 | 保險 成本 | 期末保單 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1 | 30 | 8,525 | 698 | 932,698 | 1,900,000 | 886,063 |
2 | 31 | 7,951 | 794 | 869,785 | 1,900,000 | 834,994 |
3 | 32 | 7,414 | 905 | 810,960 | 1,900,000 | 786,631 |
4 | 33 | 6,912 | 1,030 | 755,931 | 1,900,000 | 740,812 |
保單年度 | 保險年齡 | D.假設投資報酬率為-6﹪時 | ||||
保單行 政費 | 保險 成本 | 期末保單 帳戶價值 | 身故保險金 | 解約金 | ||
5 | 34 | 6,442 | 1,173 | 704,432 | 1,900,000 | 697,388 |
6 | 35 | 6,006 | 1,363 | 656,178 | 1,900,000 | 656,178 |
7 | 36 | 5,590 | 1,540 | 610,971 | 1,900,000 | 610,971 |
8 | 37 | 5,203 | 1,740 | 568,583 | 1,900,000 | 568,583 |
9 | 38 | 4,841 | 1,963 | 528,806 | 1,900,000 | 528,806 |
10 | 39 | 4,501 | 2,208 | 491,442 | 1,900,000 | 491,442 |
15 | 44 | 3,077 | 3,811 | 334,733 | 1,900,000 | 334,733 |
20 | 49 | 1,992 | 6,250 | 214,544 | 1,900,000 | 214,544 |
25 | 54 | 1,123 | 9,340 | 117,856 | 1,900,000 | 117,856 |
30 | 59 | 354 | 14,277 | 31,182 | 1,900,000 | 31,182 |
35 | 64 | - | - | - | - | - |
40 | 69 | - | - | - | - | - |
45 | 74 | - | - | - | - | - |
50 | 79 | - | - | - | - | - |
55 | 84 | - | - | - | - | - |
60 | 89 | - | - | - | - | - |
65 | 94 | - | - | - | - | - |
69 | 98 | - | - | - | - | - |
99 歲祝壽保 險金 | - |
註:(1)範例之保單帳戶價值以新臺幣為計價基礎,未考慮帳戶計價貨幣匯率變動。
(2)範例所列數值假設保單無任何變更事項下試算結果,不代表未來投資績效。
(3)範例之保單帳戶價值試算假設各帳戶每年投資報酬率皆相同,且上述投資報酬率僅供參考,不能代表未來收益。
(4)範例之投資報酬計算基礎係採要保人所繳保險費扣繳每月扣繳費用(含保單行政費、保險成本)後之餘額為基礎。
(5)範例之保單帳戶價值尚未扣除解約費用,要保人申領解約須自該保單帳戶價值中另扣除解約費用。
(6)當保險單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將可能導致契約停效,詳見保單條款第 32 條。
(二)假設李先生 30 歲,購買「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假設保單投資報酬率為 0.25%/月,則其次一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何?
保險費 | 基本保額 | 保單行政費 | 保險成本 | 次一保單週月日 之保單帳戶價值 |
100 萬元 | 190 萬元 | 733 元(1) | 57 元(2) | 1,001,671 元(3) |
說明:(1)保單行政費=保險費×保單行政費率
=1,000,000×0.88%/12
=733 元(新臺幣)
(2)保險成本=[基本保額-(期初保單帳戶價值註 1)]
所計算之保險成本
=每年每萬淨危險保額之保險成本註 2
×[(1,900,000 – 999,267) / 10,000] / 12
=7.556×90.0733/12=56 元(新臺幣)
註1:期初保單帳戶價值=保險費-保單行政費=1,000,000-733
=999,267 元
註 2:李先生之保險年齡為 30 歲,其每年每萬淨危險保額之保險成本費率為 7.556。
(3)次一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註
=(保險費-保單行政費-保險成本)×(1+投資報酬率)
=(1,000,000-733-56)×(1+0.0025)
=1,001,709 元(新臺幣)
註:保單週月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以後每月與契約生效日相當之日,若當月無相當日者,指該月之末日。
(三).假設李先生購買「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於 11 月 30 日時,其配置之投資標的單位數及淨值分別如下表,則當日之保單帳戶價值(假設當日非為保單週月日)如何計算?
標的 A(美元計價) | 標的 B(新臺幣計價) | ||
單位數 | 淨值 | 單位數 | 淨值 |
200 | 54.1 | 800 | 11.82 |
標的 A
200(單位數)×54.1(淨值)=10,820(美元)
10,820×30.00(註)=324,600(新臺幣)
標的 B
800(單位數)×11.82(淨值)=9,456(新臺幣)
當日之新臺幣參考保單帳戶價值=324,600+9,456
=334,056(新臺幣)
註:30.00 係指美元兌換新臺幣買入匯率之參考值。
二、每月扣繳費用的計算
假設李先生(35 歲男性)於 109 年 11 月 26 日投保「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基本保額 120 萬,經過一個月後,於 109 年 12 月 26 日扣除費用前之保單帳戶價值為 823,320 元,則當日應扣取之保單行政費與保險成本如何計算?(幣別:新臺幣)
說明:
各檔基金應扣費用按持有基金價值佔當日之保單帳戶價值比例,乘以當日應扣取費用,並贖回等值單位數:
標的 A(美元計價) | 標的 B(新臺幣計價) | ||
單位數 | 淨值 | 單位數 | 淨值 |
500 | 54.1 | 1,000 | 11.82 |
標的 A
500(單位數)×$54.1(淨值)=27,050(美元)
27,050(美元)×30.00(註)=811,500(新臺幣)
標的 B
1,000(單位數)×11.82(淨值)=11,820(新臺幣)
當日之新臺幣參考保單帳戶價值=811,500+11,820
=823,320(新臺幣)
註:30.00 係指美元兌換新臺幣買入匯率之參考值。
保單行政費 | 保險成本 | 總費用 |
604 元(1) | 35 元(2) | 639 元(3) |
109 年 12 月 26 日之每月扣繳費用如下:
1.保單行政費: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價值×0.88%÷12
=823,320×0.88﹪/12=604(元)
2.保險成本:當月保險成本=淨危險保額÷10,000×保險
成本費率÷12
=(1,200,000-(823,320-604))
÷10,000×11.236÷12=35(元)
3.總費用:每月扣繳費用=604+35=639(元)
(1)扣除保單行政費:標的 A
604×(811,500÷823,320)( 基金價值佔總保單帳戶價值比例)=595(該基金新臺幣費用)
595(新臺幣費用)÷30.00(匯率)÷$54.1(淨值)=0.3666051(應
贖回單位數)標的 B
604×(11,820÷823,320)( 基金價值佔總保單帳戶價值比例)=9(該基金新臺幣費用)
9(新臺幣費用)÷1(匯率)÷11.82(淨值)=0.7614213(應贖回單位數)
扣除保單行政費後保單帳戶價值:標的 A
811,500-595=810,905(新臺幣)
標的 B
11,820-9=11,811(新臺幣)
扣除保單行政費後當日保單帳戶價值=810,905+11,811
=822,716 (新臺幣)
(2)扣除保險成本:標的 A
35×(810,905÷822,716)( 基金價值佔總保單帳戶價值比例)=34(該基金新臺幣費用)
34(新臺幣費用)÷30.00÷$54.1(淨值)=0.0209489(應贖回
單位數)標的 B
35×(11,811÷822,716)( 基金價值佔總保單帳戶價值比例)=1(該基金新臺幣費用)
1(新臺幣費用)÷1(匯率)÷11.82(淨值)=0.0846024(應贖回單位數)
扣除保險成本後保單帳戶價值:標的 A
810,905-34=810,871(新臺幣)
標的 B
11,811-1=11,810(新臺幣)
扣除保險成本後當日保單帳戶價值=810,871+11,810
=822,681 (新臺幣)
三、解約費用及解約金的計算
情境 1
假設王先生投保「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後,於第 1 保單年度中解約,辦理解約之次一資產評價
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 23,456 元(含一般投資標的價值為 23,000 元,停泊標的價值 456 元),則解約費用及解約金該如何計算?
說明:
解約費用=「申請辦理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扣
保單年度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 | 第6年及之後 |
解約費用率 | 5% | 4% | 3% | 2% | 1% | 0% |
除停泊標的價值」×「該保單年度解約費用率」。各保單年度之解約費用率如下表:
解約費用=(23,456-456)×5%=1,150元(新臺幣)王先生可領得之解約金額
=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解約費用
=23,456-1,150
=22,306 元(新臺幣)。
情境 2
假設王先生投保「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後,於第 6 保單年度中解約且申請當時之次一資產
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為新臺幣 23,456 元,停泊標的價值為新臺幣 0 元,解約費用及解約金該如何計算?
說明:
1.第 6 保單年度無解約費用
2.王先生可領得之解約金額
=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解約費用
=23,456-0
=23,456 元(新臺幣)
四、身故或完全失能保險金之計算
情境 1
假設乙君 30 歲男性投保「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於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申請文件送達本公司次一資產評價日之保單相關資料如下表,則可領取之身故保險金如何計算?(假設未辦理保險單借款)
假設乙君未曾於契約有效期間部分提領:
基本保額 | 保險金扣除額 | 保單帳戶價值 |
250 萬 | 0 萬 | 220 萬 |
身故保險金為「基本保額減去保險金扣除額」和「保單帳戶價值」取大 共計 250 萬元(註)。 |
單位:新臺幣(元)
情境 2
假設乙君曾於契約有效期間部分提領 50 萬元(新臺幣):
基本保額 | 保險金扣除額 | 保單帳戶價值 |
250 萬 | 50 萬 | 220 萬 |
身故保險金為「基本保額減去保險金扣除額」和「保單帳戶價值」取大 共計 220 萬元(註)。 |
單位:新臺幣(元)
註:假設自被保險人身故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為 0。
益。
本商品各項投資標的價值每日變動,本公司不保證其投資收
事項有較詳盡說明。
本商品說明書請與保單條款參照閱讀,保單條款中對於相關
◆
◆
問與答
問一:繳費金額是否有上限?
答一:有。投保年齡為 20 足~30 歲者,保險費上限為 421 萬元;31~40 歲者,上限為 500 萬元;41~50 歲者,上限為 571 萬元;51~59 歲者,上限為 666 萬元。
問二:若我臨時有一筆錢欲繳交超額保險費時,要如何繳交?
答二:本險為躉繳型商品,無法繳交超額保險費。
問三:本商品連結之標的是否有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金額?滿
期是否保證本金?
答三:本商品所連結之投資標的皆為累積型,故無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金額,滿期亦無保證本金。
問四:投保本險投資標的個數設定有何限制?
答四:每次配置最多以 12 個投資標的為上限,投資標的總數
則以 20 個為上限。
問五:投保「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往後若有資金需求
時如何處理?
答五:可透過『部分提領』或『保險單借款』的方式,加強資金運用之靈活性。
問六:保單何時可能停效?
答六: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不足以支付 每月扣繳費用,或累積的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 帳戶價值時,自催告或通知到達翌日逾 30 天未交付保 險費或未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者,契約將停止效力。
問七:我部分提領後要多久才可以領到錢?
答七:當您提出部分提領申請後,以各投資標的之次一資產評價日淨值計算各投資標的贖回金額給付。此處理時間約為 3 個工作日,但欲贖回投資標的若因國外休市而無淨值,則公司需更長的時間才能給付給您。
問八:我要如何查詢保單帳戶價值及投資標的之相關資訊?
答八:您可以透過以下管道查詢:
(1)自行至本公司網站(www.cathayholdings.com/life)查詢,您可以利用此系統查詢保單的 保單帳戶價值、投資標的淨值或匯率等相關資料。
(2)利用本公司服務專線(市話免費撥打:0800-036-599、
付費撥打:02-2162-6201)。
(3)透過本公司全省各地服務人員的協助查詢。問九:我要如何設定保單停損停利相關通知?
答九:可掃描右方連結登入會員專區進行通知設定(如非會員請先註冊),登入後設定路徑如下:我的保單/投資型保單資料/下滑點選保單號碼看細節/下滑至其他功能-自動化 E-mail 通知(含停損/停利點、標的淨值、匯率)
問十:我要如何索取商品說明書?
答十:您可以透過本公司網站(www.cathayholdings.com/life)、總公司、分公司及通訊處所提供之電腦查閱商品說明書。
重要條款摘要
※相關附件、附表請參閱保單條款。
※保單借款利率之決定方式,請參閱本公司網站「資訊公開」之「保單借款條文及借款利率之決定方式」。
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
名詞定義第二條
本契約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基本保額:係指本契約所載明之投保金額。要保人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申請增加或減少基本保額,且須符合第九條約定。惟增加基本保額,須經本公司同意;減少後之基本保額,不得低於本保險最低承保金額。如該基本保額有所變更時,以變更後之基本保額為準。
二、淨危險保額:係指基本保額扣除保險金扣除額後,再扣除當日保單帳戶價值之餘額,但不得為負值。
三、保險金扣除額:係指要保人曾經部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之總金額,本公司於計算淨危險保額時,須自基本保額扣除該金額。
四、保險金額:係指本公司於被保險人身故或完全失能所給付之金額。該金額以淨危險保額與保單帳戶價值兩者之總和給付,其中,淨危險保額及保單帳戶價值係以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完全失能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計算。
五、保險費:係指要保人所繳交之躉繳保險費,且繳交金額應符合投保當時本公司所規定之上下限(如附件一)。
六、保單行政費:係指因本契約簽訂及運作所產生並自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之相關費用,包含核保、發單、銷售、服務及其他必要費用。保單行政費之金額為保單帳戶價值乘以附表一相關費用一覽表中「保單行政費」所列之百分率所得之數額。本公司得調整保單行政費,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七、保險成本:係指提供被保險人本契約身故、完全失能保障所需之成本(標準體之費率表如附表二)。由本公司每月根據訂立本契
約時被保險人的性別、體況、扣款當時之保險年齡及淨危險保額計算。
八、解約費用: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十七條約定於要保人終止契約時,自給付金額中所收取之費用。其金額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本公司得調整解約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九、部分提領費用:係指本公司依本契約第十九條約定於要保人部 分提領保單帳戶價值時,自給付金額中所收取之費用。其金額 按附表一所載之方式計算。本公司得調整部分提領費用,並應 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十、每月扣繳費用:係指本契約生效日及每一保單週月日,自保單帳戶價值扣繳之保單行政費及保險成本。保單行政費及保險成本於投資配置日前,本公司將自保險費中扣繳;其後每屆保單週月日時,依當時保單帳戶內各項投資標的價值比例扣繳之。
十一、淨保險費:係指要保人繳交之保險費扣除投資配置日前應扣繳之保單行政費及保險成本後的餘額。
十二、淨保險費本息:係指自本公司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起,每月按三家銀行當月第一個營業日牌告活期存款利率之平均值,將淨保險費加計以日單利計算至投資配置日前一日利息之總額。
十三、投資配置日:係指本公司依要保人指定之投資標的及比例,將淨保險費本息轉換為投資標的計價貨幣,並依當日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予以配置之日。前述投資配置日係指根據第四條約定之契約撤銷期限屆滿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如於前述日期該投資標的尚未經募集成立,改以募集成立日為投資配置日。
十四、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係指本公司實際收到保險費及要保人匯款或劃撥單據之日。若要保人以信用卡或自動轉帳繳交保險費者,則為扣款成功且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並經本公司確認收款明細之日;本公司應於款項匯入本公司帳戶二個營業日內確認收款明細。
十五、投資標的:係指本契約提供要保人選擇以累積保單帳戶價值
之投資工具,其內容如附件二,區分為下列二種標的:
(一)一般投資標的:係指要保人與本公司約定用以投資配置之投資標的。
(二)停泊標的:係指一般投資標的因第十四條約定之事由關閉或終止且要保人未選擇其他一般投資標的時,本契約用以配置淨保險費本息及該經終止之一般投資標的轉出價值之投資標的。
十六、資產評價日:係指個別投資標的報價市場報價或證券交易所營業之日期,且為我國境內銀行及本公司之營業日。
十七、投資標的單位淨值:係指投資標的於資產評價日實際交易所採用之每單位「淨資產價值或市場價值」。本契約投資標的單位淨值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
十八、淨值回報日:係指投資機構將投資標的單位淨值通知本公司之日。
十九、投資標的價值:係指以原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作為投資標的之單位基準,其價值係依本契約項下各該投資標的之單位數乘以其投資標的單位淨值計算所得之值。
二十、保單帳戶價值:係指以新臺幣為單位基準,其價值係依本契約所有投資標的之投資標的價值總和加上尚未投入投資標的之金額;但於投資配置日前,係指依第十二款方式計算至計算日之金額。
二十一、三家銀行:係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但若因故需變更時,則以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陳報之銀行為準。
二十二、投資機構:係指投資標的發行機構、投資標的經理機構及 投資標的管理機構,或前述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總代理人。
二十三、保險年齡:係指按投保時被保險人以足歲計算之年齡,但未滿一歲的零數超過六個月者加算一歲,以後每經過一個保險單年度加算一歲。
二十四、保單週年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以後每年與契約生效日相當之日,若當月無相當日者,指該月之末日。自本契約生效日起算屆滿一年之翌日為第一保單週年日,屆滿二年之翌日為第二保單週年日(例如契約生效日為109年1月1日,則第一保單週年日為110年1月1日,第二保單週年日為111年1月1日),以此類推。
二十五、保單週月日:係指本契約生效日以後每月與契約生效日相
當之日,若當月無相當日者,指該月之末日。
寬限期間及契約效力的停止第六條
本契約自契約生效日起,若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價值扣除保險單借款本息後之餘額不足以支付每月扣繳費用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扣除至保單帳戶價值為零,本公司應於前述保單帳戶價值為零之當日催告要保人交付保險費,自催告到達翌日起三十日內為寬限期間。
前項對要保人之催告,本公司另應通知被保險人以確保其權益。對被保險人之通知,依最後留存於本公司之聯絡資料,以書面、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發出通知者,視為已完成。
逾寬限期間仍未交付者,本契約自寬限期間終了翌日起停止效力。如在寬限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應負保險責任,要保人並應按日數比例支付寬限期間內之每月扣繳費用。停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本公司不負保險責任。
本契約效力的恢復第七條
本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在停效日起二年內,申請復效。但保險期間屆滿後不得申請復效。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前項復效申請,經要保人清償寬限期間欠繳之每月扣繳費用,並另外繳交保險費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提出第一項之復效申請者,本公司得於要保人之復效申請送達本公司之日起五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要保人如未於十日內交齊本公司要求提供之可保證明者,本公司得拒絕該次復效之申請。
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程度者,本公司得拒絕其復效。
本公司未於第三項約定期限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證明,或於收齊可保證明後十五日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復效,並經要保人清償及繳交第二項約定之各項金額後,自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要保人依第三項提出申請復效者,除有同項後段或第四項之情形外,於交齊可保證明,並清償及繳交第二項所約定之金額後,自翌日上 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第二項、第五項及第六項繳交之保險費,本公司於實際收受保險費之日之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依第十二條之約定配置於各投資標的。
本契約因第三十二條約定停止效力而申請復效者,除復效程序依前七項約定辦理外,如有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所約定保單帳戶價值不足扣抵保險單借款本息時,不足扣抵部分應一併清償之。
本契約效力恢復時,本公司按日數比例收取當期未經過期間之每月扣繳費用,以後仍依約定扣除每月扣繳費用。
基於保戶服務,本公司於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至得申請復效之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將以書面、電子郵件、簡訊或其他約定方式擇一通知要保人有行使第一項申請復效之權利,並載明要保人未於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前恢復保單效力者,契約效力將自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之日翌日上午零時起終止,以提醒要保人注意。
本公司已依要保人最後留於本公司之前項聯絡資料發出通知,視為已完成前項之通知。
第一項約定期限屆滿時,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本契約若尚有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應主動退還剩餘之保單帳戶價值。
貨幣單位與匯率計算第十一條
本契約保險費及各項費用之收取、給付各項保險金、返還保單帳戶價值、償付解約金、部分提領金額及支付、償還保險單借款,應以新臺幣(以下同)為貨幣單位。
本契約匯率計算方式約定如下:
一、投資配置:本公司根據投資配置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二、每月扣繳費用:本公司根據保單週月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三、給付各項保險金、解約金或部分提領金額及返還保單帳戶價值:本公司根據給付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四、不同計價幣別之投資標的間轉換:
(一)外幣對外幣:
以所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
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轉換為新臺幣,再依同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轉換為所轉入投資標的之計價貨幣。
(二)外幣對新臺幣:
為所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
(三)新臺幣對外幣:
為所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賣出即期匯率平均值。
五、投資標的轉換費之扣除:本公司根據轉出投資標的中最末淨值回報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六、第二條第二十款之投資標的價值:本公司根據計算日前一營業日匯率參考機構之收盤買入即期匯率平均值計算。
投資標的轉出及轉入屬於相同計價貨幣單位者,無匯率計算方式之適用。
第二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情形,如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非為中華民國境內銀行之營業日,則以次一營業日為準。
第二項之匯率參考機構係指三家銀行,但本公司得變更上述匯率參考機構,惟必須提前十日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
投資標的轉換第十三條
要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得以書面或網際網路向本公司申請 不同投資標的間之轉換,並應於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中載明 轉出的投資標的及其單位數或轉出比例及指定欲轉入之投資標的。但停泊標的本公司僅接受轉出之申請,不受理轉入之申請。
本公司以收到前項申請書(或電子申請文件)後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準計算轉出之投資標的價值,並以該價值扣除投資標的轉換費後,於「所轉出投資標的中之最末淨值回報日」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配置於欲轉入之投資標的。
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前六次申請轉換,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同一保單年度內,投資標的之第七至第十二次申請轉換係以網際網路方式申請者,亦免收投資標的轉換費。超過上述次數的部分,本公司每次將自轉換金額中收取投資標的轉換費。
前項投資標的轉換費如附表一。本公司得調整投資標的轉換費,
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投資標的之新增、關閉與終止第十四條
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新增、關閉與終止投資標的之提供:一、本公司得新增投資標的供要保人選擇配置。
二、本公司得主動終止某一投資標的,且應於終止日前三十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但若投資標的之價值仍有餘額時,本公司不得主動終止該投資標的。
三、本公司得經所有持有投資標的價值之要保人同意後,主動關閉該投資標的,並於關閉日前三十日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
四、本公司得配合某一投資標的之終止或關閉,而終止或關閉該投資標的。但本公司應於接獲該投資機構之通知後五日內於本公司網站公布,並另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要保人。
投資標的一經關閉後,於重新開啟前禁止轉入及再投資。投資標的一經終止後,除禁止轉入及再投資外,保單帳戶內之投資標的價值將強制轉出。
如停泊標的有關閉或終止之情事者,改以本公司指定之投資標的作為未來停泊標的。
投資標的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調整後,要保人應於接獲本公司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後十五日內且該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日三日前向本公司提出下列申請:
一、投資標的終止時:將該投資標的之價值申請轉出或提領,並同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配置比例。
二、投資標的關閉時:變更購買投資標的之投資配置比例。
若要保人未於前項期限內提出申請,或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本公司接獲前項申請時已無法依要保人指定之方式辦理,本公司得依下列方式辦理,而該處理方式亦將於本公司網站公布:一、一般投資標的關閉或終止時:本公司得逕剔除該關閉或終止
之一般投資標的,並就要保人最新指定之其餘一般投資標的
配置比例重新計算相對百分比,以作為未投資金額及經終止之一般投資標的之轉出價值之投資分配比例;如要保人未指定其餘一般投資標的者,本公司得將相關金額配置於停泊標的。
二、停泊標的關閉或終止時:本公司得指定其他投資標的做為停泊標的,並將終止之停泊標的轉出價值及應配置於停泊標的之金額配置於該投資標的。
因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之情形發生而於投資標的終止或關閉前所為之轉換及提領,該投資標的不計入轉換次數及提領次數。
契約的終止(一)第十七條
要保人得隨時終止本契約。
前項契約之終止,自本公司收到要保人書面通知時,開始生效。要保人繳費累積達有保單帳戶價值而申請終止契約時,本公司應以收到前項書面通知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價值扣除解約費用後之餘額加計已收而未到期的保險成本之和計算解約金,並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償付之。逾期本公司應加計利息給付,其利息按年利率一分計算。
前項解約費用如附表一。本公司得調整解約費用,並應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方式通知要保人;但對要保人有利之費用調降,本公司得不予通知。
契約的終止(二)第十八條
本契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其效力即行終止,且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保險金:
一、本公司按第二十二條約定給付祝壽保險金。
二、本公司按第二十三條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或返還保單帳戶價值。
三、本公司按第二十四條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祝壽保險金的給付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於保險年齡到達九十九歲之保單週年日仍生存且本契約仍有效時,本公司以該週年日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的保單帳戶
價值給付祝壽保險金,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本公司給付祝壽保險金時應加計利息,一併給付予受益人,其利息計算方式應按存放於原投資標的計價幣別之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各月第一個營業日之活期存款利率,自本公司收到投資機構交付金額之日起,逐日以日單利計算至給付日之前一日。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與保單帳戶價值之返還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並加計自被保險人身故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併入身故保險金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訂立本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前項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不包含其屬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第二項被保險人於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三日(含)以後所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總和(不限本公司),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半數,其超過部分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前項情形,被保險人如因發生約定之保險事故死亡,本公司應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予受益人,如有超過喪葬費用保險金額上限者,須按比例返還超過部分之已扣除保險成本。其原投資部分之保單帳戶價值,則按約定返還予要保人或其他應得之人,其資產評價日依受益人檢齊申請喪葬費用保險金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準。
第四項情形,如要保人向二家(含)以上保險公司投保,或向同一保險公司投保數個保險契(附)約,且其投保之喪葬費用保險金額合計超過所定之限額者,本公司於所承保之喪葬費用金額範圍內,依各要保書所載之要保時間先後,依約給付喪葬費用保險金至喪葬費用額度上限為止。如有二家以上保險公司之保險契(附)約要保時間相同或無法區分其要保時間之先後者,各該保險公司應依其喪葬費用保險金額與扣除要保時間在先之保險公司應理賠之金額後所餘之限額比例分擔其責任。
受益人依第二十六條約定申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三十八條所約定之時效,本公司得拒絕給付保險金。
本公司將以受益人檢齊申請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基準,計算本契約項下的保單帳戶價值,並加計自被保險人身故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後,返還予應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完全失能保險金的給付第二十四條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三所列之完全失能等級之一,並經完全失能診斷確定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並加計自被保險人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併入完全失能保險金給付,本契約效力即行終止。
被保險人同時有兩項以上完全失能時,本公司僅給付一項完全失能保險金。
受益人依第二十八條約定申領完全失能保險金時,若已超過第三十八條約定之時效,本公司得拒絕給付保險金。本公司將以受益人檢齊申請完全失能保險金之所須文件,並送達本公司之次一個資產評價日為基準,計算本契約項下的保單帳戶價值,並加計自被保險人完全失能診斷確定日之次一保單週月日起溢收之保險成本後,返還予應得之人,本契約項下之保單帳戶即為結清。
除外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一、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於死。
二、被保險人故意自殺或自成完全失能。但自契約訂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後故意自殺致死者,本公司仍負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之責任。
三、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完全失能。
前項第一款及第三十條情形致被保險人完全失能時,本公司按第二十四條的約定給付完全失能保險金。
第一項各款情形而免給付保險金時,本公司依據要保人或受益 人檢齊所須文件送達本公司次一個資產評價日之保單帳戶價值,依照約定返還予應得之人。
保險單借款及契約效力的停止第三十二條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要保人得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單借款,其可借金額上限為借款當日保單帳戶價值之四十%。
當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八十%時,本公司應以書面或其他約定方式通知要保人;如未償還之借款本息超過本契約保單帳戶價值之九十%時,本公司應再以書面通知要保人償還借款本息;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二日內償還時,本公司將以保單帳戶價值扣抵之。但若要保人尚未償還借款本息,而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之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時,本公司將立即扣抵並以書面通知要保人,要保人如未於通知到達翌日起算三十日內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時,本契約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效力。
本公司於本契約累積的未償還借款本息已超過保單帳戶價值,且未依前項約定為通知時,於本公司以書面通知要保人之日起三十日內要保人未償還不足扣抵之借款本息者,保險契約之效力自該三十日之次日起停止。
不分紅保單第三十三條
本保險為不分紅保單,不參加紅利分配,並無紅利給付項目。
國泰人壽 iSmart 投資標的批註條款
適用範圍第一條
本「國泰人壽 iSmart 投資標的批註條款」(以下簡稱『本批註條款』)適用於「國泰人壽 iSmart 變額壽險」(以下簡稱『本契約』)。
本批註條款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本批註條款與本契約牴觸時,應優先適用本批註條款,本批註條款未約定者,適用本契約之相關約定。
投資標的揭露及簡介一、投資標的說明:
本公司精選多檔投資標的供本保險連結。
投資標的評選原則及理由:本保險連結之投資標的主要為股票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組合型基金、貨幣市場型基金,涵蓋不同投資標的、投資區域和計價幣別,並考量投資標的規模、過去績效,選擇表現相對較佳的資標的,以提供保戶多元化之投資選擇。本公司依保險契約約定,日後有新增或減少投資標的之權利,新增或減少投資標的之理由同前述。
(一).投資標的名稱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聯博-國際醫療基金 A 股美元(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國際醫療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 A2 股美元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美國成長基金 A 股美元(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美國成長基金(基金之配 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短期債券基金 A2 股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短期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永續主題基金 A 級別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永續主題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亞洲股票基金 A 股美元(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亞洲股票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國際科技基金 A 股美元 | 聯博國際科技基金 |
聯博-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A 股美元(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印度成長基金 A 股美元 | 聯博印度成長基金 |
聯博-新興市場價值基金 A 股美 元 | 聯博新興市場價值基金 |
聯博-全球價值型基金 A 股美元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全球價值型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全球複合型股票基金 A 股 | 聯博全球複合型股票基金 |
1.共同基金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美元 | |
聯博-歐洲收益基金 A2 股美元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聯博歐洲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全球多元收益基金 A 級別美元(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聯博全球多元收益基金 A 級別(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首源投資環球傘型基金-首域盈 信亞洲增長基金-第四類股-USD | 首源亞洲增長基金 |
首源投資環球傘型基金-首域盈 信中國核心基金-第四類股-USD | 首源中國核心基金 |
首源投資環球傘型基金-首域盈 信東協全市值基金 | 首源東協全市值基金 |
富達基金-永續發展亞洲股票基 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永續發展亞洲股票基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基金-美元債券基金 (A 股 累計美元) | 富達美元債券基金 |
富達基金- 新興歐非中東基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新興歐非中東基金 |
富達基金-新興亞洲基金 (A 股 累計美元) | 富達新興亞洲基金 |
富達基金-永續發展消費品牌基 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永續發展消費品牌基金 |
富達基金-永續發展全球健康護 理基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永續發展全球健康護理 基金 |
富達基金-全球通膨連結債券基 金 (A 股累計美元) | 富達全球通膨連結債券基金 |
富達基金-東協基金 (A 股累計 美元) | 富達東協基金 |
富達基金-全球債券基金 (A 股 累計美元) | 富達全球債券基金 |
富達基金-新興市場基金 (A 股 累計美元) | 富達新興市場基金 |
富達基金- 歐洲小型企業基金 (A 股累計美元避險) | 富達歐洲小型企業基金 |
富達基金-歐元債券基金 (A 股 | 富達歐元債券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累計美元避險) | |
高盛大中華股票基金 X 股美元 | 高盛大中華股票基金 |
高盛食品飲料基金 X 股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食品飲料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投資級公司債基金X 股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投資級公司債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新興市場增強股票基金X 股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 | 高盛新興市場增強股票基金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 理相關主題之境外基金) |
高盛美國高股息基金 X 股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美國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亞洲收益基金 X 股美元(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亞洲收益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環球高股息基金 X 股美元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高盛環球高股息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M&G 全球未來趨勢基金 A(美元) | M&G全球未來趨勢基金 |
瀚亞投資─大中華股票基金 A(美 元) | 瀚亞投資大中華股票基金 |
瀚亞投資─印尼股票基金 A(美 元) | 瀚亞投資印尼股票基金 |
瀚亞投資─全球科技股票基金 A(美元) | 瀚亞投資全球科技股票基金 |
瀚亞投資─中印股票基金 A(美 元) | 瀚亞投資中印股票基金 |
瀚亞投資─美國特優級債券基金 A(美元) | 瀚亞投資美國特優級債券基 金 |
瀚亞投資─美國優質債券基金 A(美元) | 瀚亞投資美國優質債券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基金美元 A(acc)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大中華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大中華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互利歐洲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互利歐洲基 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生技領航基金 A(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生技領航基 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全球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印度基金美元 A(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印度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亞洲成長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亞洲成長基 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美國政府基金美元 A (acc)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美國政府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東歐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東歐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金磚四國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金磚四國基 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科技基金美元 A(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科技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平衡基金美元 A (acc)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平衡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亞洲小型企業基金美元 A (acc) 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亞洲小型企業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美國機會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美國機會基 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互利美國價值基金美元 A (acc) 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互利美國價值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美元 A (acc) 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新興國家小型企業基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 新興國家基金美元 A (acc)股 | 富蘭克林坦伯頓新興國家基 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投資系列-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美元A(acc)股(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 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景順美國價值股票基金 A 股 美 | 景順美國價值股票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元 | |
摩根東協基金 | 摩根東協基金 |
摩根太平洋證券基金 | 摩根太平洋證券基金 |
摩根印度基金 | 摩根印度基金 |
摩根基金 - 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 JPM 環球天然資源(美元) - A 股(累計) | 摩根環球天然資源基金 |
摩根基金 - 巴西基金 - JPM 巴西(美元) - A 股(累計) | 摩根巴西基金 |
摩根泰國基金 | 摩根泰國基金 |
摩根馬來西亞基金 | 摩根馬來西亞基金 |
摩根基金 - 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 JPM 環球企業債券(美元) - A 股(累計) | 摩根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
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 | 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 |
摩根投資基金 - 多重收益基金 - JPM 多重收益(美元對沖) - A 股(累計)(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摩根多重收益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摩根南韓基金 | 摩根南韓基金 |
摩根基金 - 美國複合收益債券基金 - JPM 美國複合收益債 券(美元) - A 股(累計) | 摩根美國複合收益基金 |
摩根基金 - 環球短債基金 - JPM 環球短債(美元) - A 股 (累計) | 摩根環球短債基金 |
摩根基金 - 新興歐洲股票基金 - JPM 新興歐洲股票(美元) - A 股(累計) | 摩根新興歐洲股票基金 |
摩根投資基金 - 策略總報酬基金 - JPM 策略總報酬(美元對沖) - A 股(累計)(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 債券) | 摩根策略總報酬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柏瑞環球基金-柏瑞印度股票基 金 A | 柏瑞印度股票基金 |
柏瑞環球基金-柏瑞環球動態資 | 柏瑞環球動態資產配置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產配置基金 A | |
霸菱全球農業基金-A 類美元 | 霸菱全球農業基金 |
霸菱韓國基金-A 類美元累積型 | 霸菱韓國基金 |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產基金 A |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產基金 |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基金 A |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基金 |
摩根士丹利新一代新興市場基金 A (美元) | 摩根士丹利新一代新興市場 基金 |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基金 A |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基金 |
摩根士丹利美國增長基金 A | 摩根士丹利美國增長基金 |
摩根士丹利美國房地產基金 A | 摩根士丹利美國房地產基金 |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金- AT 累積類股(美元) |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股息基 金 |
安聯收益成長基金-AT 累積類股 (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安聯收益成長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 |
安聯多元信用債券基金-AT 累積類股(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安聯多元信用債券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 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安盛投資管理亞太(日本除外)股票 QI 基金 B |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 日本除外)股票 QI 基金 |
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安盛投 資管理環球股票 QI 基金 B | 安盛投資管理環球股票QI 基 金 |
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安盛投 資管理美國股票 QI 基金 B | 安盛投資管理美國股票QI 基 金 |
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安盛投資管理亞太(日本除外)國家小型 企業股票 QI 基金 B |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 日本除外)國家小型企業股票 QI 基 金 |
安盛投資管理股票基金-安盛投資管理環球小型企業股票 QI 基 金 B | 安盛投資管理環球小型企業股票 QI 基金 |
安本標準 - 亞太股票基金 A 累 積 美元 | 安本標準亞太股票基金 |
MFS 全盛基金系列-MFS 全盛全 球股票基金 A1(美元) | MFS 全盛全球股票基金 |
MFS 全盛基金系列-MFS 全盛全 球資產配置基金 A1(美元) | MFS 全盛全球資產配置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MFS 全盛基金系列-MFS 全盛通 脹調整債券基金 A1(美元) | MFS 全盛通脹調整債券基金 |
MFS 全盛基金系列-MFS 全盛美 國政府債券基金 A1(美元) | MFS 全盛美國政府債券基金 |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基金 |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
貝萊德智慧數據環球小型企業基 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智慧數據環球小型企 業基金 |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
貝萊德中國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中國基金 |
貝萊德印度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印度基金 |
貝萊德世界金融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金融基金 |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基金 |
貝萊德永續能源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永續能源基金 |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
貝萊德美元儲備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美元儲備基金 |
貝萊德美元優質債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美元優質債券基金 |
貝萊德世界科技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世界科技基金 |
貝萊德營養科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營養科學基金 |
貝萊德全球股票收益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全球股票收益基金 |
貝萊德美國中型企業價值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美國中型企業價值基 金 |
貝萊德美國價值型基金 A2 美 元 | 貝萊德美國價值型基金 |
貝萊德英國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英國基金 |
貝萊德歐元優質債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歐元優質債券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貝萊德環球前瞻股票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環球前瞻股票基金 |
貝萊德日本特別時機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日本特別時機基金 |
貝萊德環球政府債券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環球政府債券基金 |
貝萊德歐元市場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歐元市場基金 |
貝萊德歐洲價值型基金 Hedged A2 美元 | 貝萊德歐洲價值型基金(美元 避險) |
貝萊德全球智慧數據股票入息基 金 A2 美元 | 貝萊德全球智慧數據股票入 息基金 |
貝 萊 德 歐 元 優 質 債 券 基 金 Hedged A2 美元 | 貝萊德歐元優質債券基金(美 元避險) |
貝萊德歐洲特別時機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歐洲特別時機基金 A2 |
貝萊德日本靈活股票基金 A2 美元 | 貝萊德日本靈活股票基金 A2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美元流動 (美元)A-累積 | 施羅德美元流動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亞洲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新興亞洲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美國中小 型股票(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美國中小型股票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企業債券(美元)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能源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環球能源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拉丁美洲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拉丁美洲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金磚四國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金磚四國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歐洲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新興歐洲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收益股票(美元)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收益股票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印度股票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印度股票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香港股票 (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香港股票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亞洲小型 公司(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亞洲小型公司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美元債券 (美元)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美元債券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美國小型 公司(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美國小型公司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新興市場 (美元)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新興市場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計量精選價值(美元)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計量精選價值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氣候 變化策略(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環球氣候變化策略基 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歐洲小型 公司(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歐洲小型公司基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股債收息基金(美元)A-累積(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 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股債收息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傘型基金 II-亞洲高息股債基金(美元)A-累積(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 本金) | 施羅德亞洲高息股債基金(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環球股息基金(美元)A-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股息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歐洲股票 (美元避險)A1-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歐洲股票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歐洲小型 公司(美元避險)A-累積 | 施羅德歐洲小型公司基金(美 元對沖)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歐元企業債券(美元避險)A-累積(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歐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避險)(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施羅德環球基金系列-日本小型 公司(美元)A1-累積 | 施羅德日本小型公司基金 |
安盛環球基金-泛靈頓新興市場 基金 A CAP 美元 | 安盛泛靈頓新興市場基金 |
安盛環球基金-歐洲房地產股票 基金 A CAP 美元(避險) | 安盛歐洲房地產股票基金 (美元避險) |
瑞銀( 盧森堡) 大中華股票基金 (美元) | 瑞銀(盧森堡)大中華股票基 金 |
瑞銀 (盧森堡)中國精選股票基 金 (美元) | 瑞銀(盧森堡)中國精選股票 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生化股票基金(美 元) | 瑞銀(盧森堡)生化股票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俄羅斯股票基金 (美元) |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股票基 金 |
瑞銀 ( 盧森堡) 健康轉型基金 (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健康轉型基金 ( 美元)(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 金) |
瑞銀 (盧森堡) 美元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 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美元基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 相關主題基金) |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基金 (美元) |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選股票 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增長型 (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 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增長型(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
投資標的名稱 | 簡稱(註) |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證券投資信託 基金 |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
2.停泊標的
註:本契約之要保書、銷售文件或其他約定書,關於投資標的
名稱之使用,得以「簡稱」代之。
(二).投資機構
管理機構 | 在臺總代理人 |
聯博(盧森堡)公司 (AllianceBernstein (Luxembourg) S.à.r.l.) 2-4,rue Eugène Ruppert, L-2453 Luxembourg | 聯博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8758-3888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81 樓及 81 樓之 1 |
MSIM 基金管理(愛爾蘭)公司 地址:The Observatory, 7-11Sir John Rogerson’sQuay, Dublin 2 D02VC42, Ireland | 國泰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7710-9699 網址: https://www.cathayconsult.com.t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108 號 6 樓 |
首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地址:香港中環康樂廣場 8 號交易廣場第一座 25 樓 | |
AXA Investment Managers Paris 地址:Tour Majunga, la Défense, 9, 6 place de la Pyramide, 92800 Puteaux, France | 富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2728-3222 網址:https://www.cgsice.com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 171 號 9 樓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地址:2a, Rue Albert Borschette BP 2174 L- 1246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800-009-911 網址:http://www.fidelity.com.tw地址: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 68 號 11 樓 |
Goldman Sachs Asset Management B.V. 地址:Prinses Beatrixlaan 35, 2595AK, The Hague, The Netherlands |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8101-5501 網址:www.nomurafunds.com.tw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7 號 30樓 |
Ninety One Luxembourg S.A. 地址:2-4, Avenue Marie- |
管理機構 | 在臺總代理人 |
Thérèse, L-2132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
瀚亞投資(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2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盧森堡大公國 |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8758-6688 網址:www.eastspring.com.tw地址:台北市松智路 1 號 4 樓 |
M&G 投資基金(1)及 M&G (英國)收益優化基金所發行之基金: M&G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地址:10 Fenchurch Avenue, London EC3M 5AG, United Kingdom M&G (Lux)投資基金(1)所發行之基金: M&G Luxembourg S.A. 地址:16, boulevard Royal, L-2449 Luxembourg, Luxembourg | |
富蘭克林坦伯頓國際服務有限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ternational Services S.à.r.l.) 地址:8A, rue Albert Borschette ,L-1246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富蘭克林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 2781-0088 0800-885- 888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 87 號 8 樓 |
坦伯頓全球顧問公司 (Templeton Global Advisors Limited) 地址: P.O. Box N-7759 Lyford Cay, Nassau, Bahamas |
管理機構 | 在臺總代理人 |
Invesco Management S.A.地址:37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 景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800-045-066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 1 號 22 樓 |
摩根資產管理(歐洲)有限公司 地址:6, route de Treves, L-2633, Senningerbe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8726-8686 網址: |
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環干諾道中 8 號遮打大廈 19 樓 | 地址:台北市松智路 1 號 20 樓 |
柏瑞投資愛爾蘭有限公司地址:The Observatory Building-4th Floor 7-11 Sir John Rogerson’s Quay, Dublin 2, Ireland |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2516-7883 網址:www.pinebridge.com.tw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 2 段 144 號 10 樓 |
MF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mpany (Lux) S.à.r.l 地址:4, rue Albert Borschette, L-1246, Luxembourg | |
霸菱國際基金經理( 愛爾蘭)公司 地 址 : 70 Sir John Rogerson’s Quay, Dublin 2, Ireland | 霸菱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6638-8188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1 樓 2112 室 |
霸菱基金經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20 Old Bailey, London, EC4M 7BF | |
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GmbH 地址:Bockenheimer | 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8770-9888 網址:tw.allianzgi.com |
管理機構 | 在臺總代理人 |
Landstraße 42–44 ,60323 Frankfurt/Main,Germany |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42 號 8 樓 |
貝萊德(盧森堡)公司 (BlackRock (Luxembourg) S.A.) 地址:35 A, avenue J.F. Kennedy, L-1855 Luxembo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 2326-1600 網址:www.blackrock.com/tw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 100 號 28 樓 |
施羅德投資管理(歐洲)有限公司 地址: 5 rue Höhenhof 1736 Senningerberg,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 施羅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 2722-1868 網址:www.schroders.com.tw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 108 號 9 樓 |
abrdn Investments Luxembourg S.A 地址:35a, avenue J F. Kennedy, L-1855 Luxemburg, Grand Duchy of Luxemburg | 宏利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57 5999 網址:https://www. manulifeim.com.tw 地址:臺北市松仁路 97 號 3 樓 |
瑞銀基金管理(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UBS Fund Management(Luxembourg ) S.A.) 地址:33 A avenue J.F. Kennedy,L-1855 Luxembourg | 瑞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 8758-6938 網址: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 7 號 5 樓 |
經理機構 | |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電話:(02)2700-8399 網址: www.cathayholdings.com/funds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 段 39 號 6 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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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基金之投資人須知、財務報告、公開說明書等最新相關資訊,可至本公司網站、或本商品說明書所載之各總代理人網址,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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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商品投資標的型態皆為「開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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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保戶於投資前應評估個人投資風險屬性及資金可運用期間之長短,選擇適合自己風險屬性之投資標的,投資風險屬性類型及合適之投資標的風險報酬等級如下
保守型 | 穩健型 | 積極型 | |
風險屬性為 | 風險屬性為風 | 風險屬性為風險 | |
投資風險屬性&說明 | 風險趨避者,通常期望避 免投資本金 之損失,但仍 | 險中立者,願意承擔部分風險以增加投資 報酬;為了獲 | 追求者,願意承擔相當程度風險以增加投資報 酬;可以接受將 |
願意承受少 | 得提高投資報 | 所有資金投資於 | |
量風險以增 | 酬之機會,可 | 風險較高之商 |
加投資報酬;投資主要為 風險等級較 低之商品;須瞭解並接受 前述投資方 式的本金損 失風險略高 於存款 | 以接受投資包含不同風險等級之商品;須瞭解並接受前述投資方式可能產生部分虧損及投資之價值可能頻繁波 動 | 品,例如股票型基金,藉以獲取較高投資報酬;須瞭解並接受前述投資方式可能造成全部虧損及投資之價值可能頻繁且劇烈波 動。 | |
合適投資標的之風險報酬等級 | ⚫低 風 險 (RR1) 及 中低 風 險 (RR2) 之 投資標的 ⚫保守型投資標的 | ⚫ 低 風 險 (RR1)、中低風險(RR2)、中 度 風 險 (RR3) 之 投資標的 ⚫保守型及穩 健型投資標 的 | ⚫ 可依個人需求選 擇 低 風 險 (RR1) 至 高 風險 (RR5) 的任 何投資標的 ⚫ 可依個人需求選擇保守型至積極型之任何 投資標的 |
‧委託投資帳戶、境外基金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ETFs)
依各委託投資機構、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針對投資標的之價格波動風險程度,依投資標的風險屬性和投資地區市場風險狀況,由低至高編制為「RR1(風險低級)、RR2(風險中低級)、 RR3(風險中級)、RR4(風險中高級)、RR5(風險高級)」五個風險報酬等級(或稱風險收益等級),投資委託投資帳戶及共同基金、ETF 之盈虧尚受到國際金融情勢震盪和匯兌風險影響,本項風險報酬等級僅供參考。各委託投資機構、總代理人及經理機構得因法令規定或經內部檢視分析後予以調整。
風險報酬等級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1 | 貨幣市場型 | 貝萊德美元儲備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基金 | RR1 | 貨幣市場型 | 瑞銀 (盧森堡) 美元基金(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 主題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聯博短期債券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達美元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達全球通膨連結債 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達全球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達歐元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高盛投資級公司債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瀚亞投資美國特優級 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瀚亞投資美國優質債 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美國政府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摩根環球企業債券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 RR2 | 債券型 | 摩根美國複合收益基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基金 | 金 |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摩根環球短債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MFS 全盛通脹調整 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MFS 全盛美國政府 債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貝萊德環球企業債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貝萊德美元優質債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貝萊德歐元優質債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貝萊德環球政府債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貝萊德歐元優質債券 基金(美元避險)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施羅德美元流動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施羅德環球企業債券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施羅德美元債券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2 | 債券型 | 施羅德歐元企業債券基金(美元避險)(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債券型 |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源可能為本金) | |||||
共同基金 | RR3 | 債券型 | 聯博歐洲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債券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債券總報酬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 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債券型 | 安聯多元信用債券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 之高風險債券)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聯博全球多元收益基金 A 級別(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平衡基金(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摩根多重收益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摩根策略總報酬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平衡型 | 柏瑞環球動態資產配 置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安聯收益成長基金 (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 高風險債券)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平衡型 | MFS 全盛全球資產 配置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平衡型 | 貝萊德環球資產配置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施羅德環球股債收息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 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平衡型 | 施羅德亞洲高息股債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 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聯博國際醫療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聯博全球價值型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聯博全球複合型股票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富達永續發展全球健 康護理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高盛環球高股息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全球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安盛投資管理環球股 票 QI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MFS 全盛全球股票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健康科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貝萊德全球股票收益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3 | 股票型 | 貝萊德環球前瞻股票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施羅德環球收益股票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施羅德環球股息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3 | 股票型 | 瑞銀 (盧森堡) 健康轉型基金 (美元)(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平衡型 | 瑞銀 (盧森堡) 策略基金-增長型(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 理相關主題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聯博美國成長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聯博永續主題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聯博國際科技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聯博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達永續發展消費品 牌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達歐洲小型企業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高盛食品飲料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高盛美國高股息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M&G全球未來趨勢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瀚亞投資全球科技股 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互利 歐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生技 領航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科技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亞洲 小型企業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美國 機會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互利 美國價值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景順美國價值股票基 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摩根環球天然資源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霸菱全球農業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環球房地 產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美國優勢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美國增長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美國房地 產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安盛投資管理美國股 票 QI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安盛投資管理環球小 型企業股票 QI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礦業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智慧數據環球 小型企業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金融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永續能源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科技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營養科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美國中型企業 價值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美國價值型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英國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基金 |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日本特別時機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歐元市場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歐洲價值型基 金(美元避險)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全球智慧數據 股票入息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歐洲特別時機 基金 A2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貝萊德日本靈活股票 基金 A2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美國中小型股 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香港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美國小型公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環球計量精選價值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環球氣候變化 策略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歐洲小型公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歐洲股票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歐洲小型公司 基金(美元對沖)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施羅德日本小型公司 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安盛歐洲房地產股票 基金 (美元避險)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瑞銀(盧森堡)生化股 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4 | 股票型 | 瑞銀(盧森堡)美國精 選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聯博亞洲股票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聯博印度成長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聯博新興市場價值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首源亞洲增長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首源中國核心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首源東協全市值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達永續發展亞洲股票基金(A 股累計美 元)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達新興歐非中東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達新興亞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達東協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達新興市場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高盛大中華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 RR5 | 股票型 | 高盛新興市場增強股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基金 | 票基金( 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 關主題之境外基金) |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高盛亞洲收益基金 ( 本基金之配息來源 可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瀚亞投資大中華股票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瀚亞投資印尼股票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瀚亞投資中印股票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大中 華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印度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亞洲 成長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東歐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金磚 四國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新興 國家小型企業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富蘭克林坦伯頓新興 國家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東協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太平洋證券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印度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巴西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基金 |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泰國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馬來西亞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太平洋科技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南韓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新興歐洲股票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柏瑞印度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霸菱韓國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印度股票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摩根士丹利新一代新 興市場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安聯全球新興市場高 股息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 (日本除外)股票QI 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安盛投資管理亞太 (日本除外)國家小型 企業股票 QI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安本標準亞太股票基 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能源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世界黃金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新興市場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拉丁美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中國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貝萊德印度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新興亞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環球能源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拉丁美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金磚四國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新興歐洲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印度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亞洲小型公司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基金 | RR5 | 股票型 | 施羅德新興市場基金 (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 能為本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安盛泛靈頓新興市場 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瑞銀(盧森堡)大中華 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瑞銀(盧森堡)中國精 選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投資標的 | 風險報酬等級 | 投資標的種類 | 投資標的名稱 | 計價幣別 | 收益 分配或 撥回資產 |
共同 基金 | RR5 | 股票型 | 瑞銀(盧森堡)俄羅斯 股票基金 | 美元 | 無 |
停泊 標的 | RR1 | 貨幣市場型 |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基 金 | 新臺 幣 | 無 |
二、投資標的基本資料
1. 共同基金 (資料日期:112/04/15)
聯博國際醫療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Vinay Thapar 研究分析師 | Vinay Thapar 於 2011 年 9 月加入聯博,目前擔任副總裁暨研究分析師,負責全球成長型醫療類股。在此之前,Vinay 曾於 American Century Investments 擔任資深投資分析師,負責兩檔國內基金之全球醫療類股研究工作,時間長達三年半。在此之前,Vinay 曾於貝爾斯登旗下之生技股票研究團隊,擔任副總監一職。Vinay 擁有美國紐約大學之生物學學士學位,以及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任職聯博時間:3 年。 任職地點:紐約。 | |
John H. Fogarty, CFA | 自 2008 年末起擔任美國中型基本面成長型股票團隊主管。John 於 2009 年初加入美國成長型股票團 隊,擔任美國成長型股票與美國成長型股票暨收益投資之投資組合經理人。John 於 2012 年初開始兼任美國大型成長股投資組合經理人。 John 於 2007 年重回聯博擔任基本面成長股研究分析師,負責美國非核心消費性類股。在此之前,John曾於 Dialectic Capital Management and Vardon Partners 擔任對沖基金經理人,時間近三年。John 於 1988 年初入投資產業,於 Alliance |
Capital 負責量化研究分析,同時於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攻讀學位。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透過投資於全球經營健康護理及衛生科學行業相關之股票,以尋求資本增值。基金大部分投資於美國公司。投資團隊透過由下而上的選股程序,設法找出在研究、財務控制以及營銷能力上具有卓越表 現的市場領導者。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 投資標的」專區 |
聯博美國收益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債券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Scott DiMaggio | DiMaggio 先生為聯博資深副總裁,也是全球固定收益暨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總監,負責帶領全球固定收益與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團隊,也負責監管全球與加拿大多重類別固定收益策略投資活動。他也是多重債券類別研究,以及利率與貨幣研究團隊的一員。加入固定收益團隊之前,他參與計量投資分析,包含資產負債、資產配置,報酬貢獻與風險分析。在 1999 年加入聯博之前,曾擔任 Santander Investment Securities 公司風險管理市場分析師,也曾在安永 (Ernst & Young) 與安達信顧問公司 (Andersen Consulting) 擔任資深顧 |
問。 | |
Gershon M. Distenfeld | Distenfeld 先生負責聯博所有固定收益基金在高收益債券的投資佈 局,同時擔任加強型阿法策略 (Enhanced Alfa)、全球高收益與全球公司債投資組合管理團隊成員。 Distenfeld 先生於 1998 年加入聯博,加入聯博之前曾在雷曼兄弟擔任營運分析師,支援新興市場相關服務。他擁有耶緒華大學 (Yeshiva University) Sy Syms 商學院的財務學理學士學位。擁有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執照(CFA)。 任職地點:紐約。 |
Matthew S. Sheridan | Sheridan 先生目前擔任資深副總裁暨投資組合經理人,管理全球固定收益、全球高收益與新興市場債券等投資組合。此外,Sheridan 亦擔任利率與貨幣研究團隊,以及新興市場債券研究團隊成員。Matthew於 1998 年加入聯博,並任職於結構性資產證券團隊。Matthew 擁有 Syracuse 大學財務學士學位與美國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CFA)。任職 地點:紐約。 |
Fahd Malik | Fahd Malik 擔任聯博集團固定收益團隊資深副總裁與基金經理人,主要負責固定收益策略。他聚焦於全方位高收益策略 (Multi-Sector Approach) 建構投資組合,有效率地為投資人掌握收益。在此之前, Malik 曾擔任聯博集團絕對總報酬投資組合經理人。他於 2006 年加入聯博,並在系統性分析策略、市場中立策略、風險管理策略,以及衍生性商品策略中有豐富的經驗。 Malik 擁有柯柏聯盟學院(The Cooper Union)電機工程學士學位, |
以及紐約大學科朗數學研究所 (Courant Institute of Mathematical Science at New York University)的金融數學碩士學位。任職地點:紐 約。 | |
Will Smith | Will Smith 為聯博集團資深副總裁與美國非投資等級債券總監。他亦為全球非投資等級債券、短期非投資等級債券與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投資組合團隊之成員。Will 為聯博集團多元信用債券策略之主要投資組合經理人之一,研究投資範圍涵括全球投資等級與非投資等級信用債券領域。他帶領每個月度的非投資等級債券投資組合研討會議,並為信用債券研究審查委員會的成員之一,為聯博集團信用債券相關投資組合訂定投資決策。Will 曾發表數篇關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研究報告與部落格文章,其中一篇為應用機率建構較佳投資組合的重要性。 他於 201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主要分散投資於美元債券,以提供較高收益以及追求資本增值的潛力。本基金投資於美國境內外註冊之高評級和高收益的債券。在正常市場情況下,50%的投資組合資本將會投資於投資等級以上的債券,且至少 65%的資產必須是美國 境內發行。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 投資標的」專區 |
聯博美國成長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美國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Frank Caruso | Caruso 先生於 2012 年獲任命為美國成長型股票團隊主管,負責監督美國大型成長型股、美國成長型 股、美國成長與收益型股。Caruso先生於 2008 年起擔任美國成長型股票團隊主管,2004 年起擔任成長與收益型股票團隊主管,之前自 1995 年起為該類股之投資組合經理人。Caruso 先生原任 Shields 資產管理公司證券部總監,於 1993 年因公司合併而加入聯博。此前,他曾任協利顧問 (Shearson Lehman Advisors) 公司總經理,並擔任協利資產管理公司 (Shearson Lehman Asset Management) 資本暨策略管理 (Capital and Directions Management) 價值事業群的投資 長。 他曾擔任 Shearson 旗下成長型和收益型基金的首席基金經理 人,以及 Shearson Lehman Advisors 投資政策委員會的資深委 員。 | |
Vinay Thapar | 於 2011 年 9 月加入聯博,目前擔任副總裁暨研究分析師,負責全球成長型醫療類股。在此之前,Vinay 曾於 American Century Investments擔任資深投資分析師,負責兩檔國內基金之全球醫療類股研究工作,時間長達三年半。在此之前,Vinay曾於貝爾斯登旗下之生技股票研究團隊,擔任副總監一職。Vinay 擁有美國紐約大學之生物學學士學位,以及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任職地 點:紐約。 |
John H. Fogarty | Fogarty 先生自 2008 年底起擔任美國基本面中型成長股票研究團隊主管。Fogarty 先生於 2009 年初加入美國成長型股票投資團隊,擔任美國成長型股票與美國成長型暨收益型股票投資策略之投資組合經理 人。2012 年初,他開始兼任美國大型成長股投資組合經理人。2007 年加入聯博,Fogarty 先生曾擔任基本面成長股研究分析師,負責分析美國非核心消費類股。在此之前, Fogarty 先生曾於 Dialectic Capital Management and Vardon Partners擔任避險基金經理人近三年。 Fogarty 先生於 1988 年開始進入投資產業,加入聯博(Alliance Capital)負責量化研究分析,並同時於哥倫 比亞大學攻讀學位。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美國發行之大型股票證券,以追求長期資本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優質且基礎穩固的美國公司。基金經理公司選擇投資對象時,著重於產業領導地位、卓越的管理能力以及具吸引人的成長率 因素。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投 資標的」專區 |
聯博短期債券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債券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Nicholas Sanders | Nicholas Sanders 為聯博副總裁暨 |
投資組合經理人,同時也是全球固定收益、絕對報酬、英國固定收益及歐元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團隊的成員之一。自 2013 年起,他負責全球政府主權債和其他流動性市場分析,並著重於歐洲市場研究。在此之前,他曾擔任亞洲固定收益團隊之助理投資組合經理人,負責當地和全球固定收益市場分析及交易執行。桑德斯於 2006 年加入聯博前,曾為澳紐營運集團之服務和控制團隊主管。在此之前,他分別於澳洲及倫敦擔任訂價/評價分析 師。桑德斯擁有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RMIT)的經濟及金融學位,並擁有特許財務分析師執照。任職地 點:倫敦。 | |
John Taylor | John Taylor 擔任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經理人,且是全球固定收益 和新興市場債券投資組合管理團隊的成員。他於 1999 年加入聯博,之前擔任英鎊計價的政府和企業債券的交易員。泰勒於肯特大學 (University of Kent) 取得榮譽經濟學理學士。任職聯博時間:15 年。 任職地點:倫敦 |
Scott DiMaggio | DiMaggio 先生為聯博資深副總裁,也是全球固定收益暨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總監,負責帶領全球固定收益與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團隊,也負責監管全球與加拿大多重類別固定收益策略投資活動。他也是多重債券類別研究,以及利率與貨幣研究團隊的一員。加入固定收益團隊之前,他參與計量投資分析,包含資產負債、資產配置,報酬貢獻與風險分析。在 1999 年加 入聯博之前,曾擔任 Santander |
Investment Securities 公司風險管理市場分析師,也曾在安永 (Ernst & Young) 與安達信顧問公司 (Andersen Consulting) 擔任資深顧 問。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全球政府及企業在已開發市場所發行的投資級固定收益證券,以取得高額之總投資報酬。本基金持有的非美元計價債券,大部分均以美元避險,從而將匯率波動風險減至最低。投資經理善用其內部的信用分析資源,外部的財務及經濟資訊來評量固定收益證券的 投資價值。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 投資標的」專區 |
聯博永續主題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Daniel C. Roarty | Daniel C. Roarty 於 2013 年開始擔任聯博全球成長型與主題式團隊主管。2012 年初,Daniel C. Roarty 開始擔任聯博全球/國際成長股研究團隊暨產業研究主管。Daniel 於 2011 年 5 月加入聯博,擔任全球/國際成長股研究團隊旗下之科技產業研究主管,直至 2011 年 7 月 1 日為止。Daniel 曾於 Nuveen Investments 任職 9 年,協同管理晨星五星級大型成長股投資策略以及 多元市值成長股投資策略。Daniel |
曾於摩根士丹利與高盛負責研究科技、工業、與金融類股。Daniel 擁有 Fairfield 大學財務學士學位,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學位、 以及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全球各種產業中,受益於創新發展的公司,以追求長期資本增值,並發掘成長機會。基金經理採用由上而下的研究方法,尋找具長期成長潛力並將驅動跨產業市場的投資主題;同時也善用由下而上的研究方法,識別盈餘成長前景優良,且股票評價與由上而下之研究識別的主題相吻合的股票。基於以上投資理念,基金經理公司運用雙管齊下的投資過程,以由下而上的研究驗證由上而下的研究所發現的主題趨勢。透過兩者的綜合結論,進而找出具大幅增值潛力的投 資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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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亞洲股票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總 面額 |
美元 | 亞太不含日本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Stuart Rae | Stuart Rae 現任環太平洋價值型股票投資長,之前同時擔任澳洲價值型投資團隊的共同投資長至 2012 年。在 2003 年至 2006 年間,擔任澳洲價值型團隊投資長。Stuart 於 1999 年加 入聯博,擔任歐洲景氣性消費產業研 |
究分析師。在此之前,Stuart 曾服務於 McKinsey&Company,在澳洲與英國擔任管理顧問達六年。Stuart 於 1987 年取得澳洲 Monash 大學榮譽學士學位,並榮獲英國牛津大學羅茲獎學金,在 1991 年取得物理博士學 位。任職聯博時間:15 年;任職地 點:香港。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運用基本面與量化投資流程,判斷預估報酬率,以尋求價格被低估之股票和其可能帶來之超額報酬潛 力。透過縝密的研究,於亞洲地區 (日本以外)挑選約 60 至 100 檔具有長期獲利潛力,且價格出現折價的 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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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國際科技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Lei Qiu | Qiu 為主題性投資組合研究分析 師,專注於科技、媒體和電信等類股領域。在 2012 年加入聯博之 前,她是聚焦 TMT 業務的菲迪亞斯資產管理公司的創始人,並擔任管理合夥人三年時間。2003 年到 2009 年,Qiu 為安道爾資本管理公司合夥人及資深研究分析師;2000至 2002 年,她則在奇爾頓投資公司擔任研究分析師。Qiu 榮獲美國史密斯學院的極優等拉丁文學位榮 譽經濟學學士,及哈佛大學商業經 |
濟學碩士學位。 | |
Samantha S. Lau | Samantha Lau 於 2014 年 10 月擔任美國小型與中小型成長股票投資策略之共同投資長,在此之前,曾擔任美國小型與中小型成長股票投資策略之投資組合經理人與分析 師,負責科技產業之研究與投資組合管理工作。1999 年加入聯博之前,Samantha 於紐約的景順資產管理公司(前身為 Chancellor 資產管理)負責小型科技股票。1997年加入 Chancellor 之前, Samantha 曾於高盛投資研究部門任職 3 年,擔任健康護理產業之分析師,聚焦研究長期照護產業、醫護人力管理產業、以及數家藥 廠。Samantha 擁有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的財務與會計學士學位,並且具有特許財務分析師執照 (CFA)。任職地點:紐約。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係透過投資於受惠科技進步與改良之全球各地企業,以尋求資本增值。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藉由科技帶來預期助益並可大幅強化企業 潛力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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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全球不動產證券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Eric J. Franco | Franco 先生於 2012 年擔任全球不 |
動產證券基金之基金經理人。自 1998 年加入聯博至今,Franco 先生擔任全球與國際價值型股票投資組合管理團隊成員之一。在此之 前,Franco 先生曾於 Kwasha Lipton 顧問公司擔任精算師長達 16年,為大型跨國企業之退休基金與其它員工福利計畫,進行規劃與籌資。他擁有美國喬治城大學經濟學士學位與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任職聯博時間:16 年。任職地點: 紐約。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的投資目標是追求來自資本與收入增長之長期總報酬,為了達成此目標,不論何時投資經理人均將至少有 80% 的資產,投資於不動產信託基金(“REITs”) 股票證券,以及全球的房地產業公司相關,例如房地產經營公司(“REOCs”) 等證 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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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印度成長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印度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Sergey Davalchenko | 國際大型成長股與新興市場成長型股票投資組合經理人 Sergey Davalchenko 於 2011 年加入聯博並擔任國際大型成長股投資組合經理人。2012 年初,Sergey開始兼任新興市場成長型股票之投 資組合經理人。加入聯博之前, |
Sergey 曾於美盛集團旗下之 Global Current 投資管理公司擔任資深國際股票分析師。在此之前, Sergey 曾於 Fenician 資本管理公司擔任投資組合經理人與合夥人。初入投資產業之際,Sergey 曾於美國威斯康辛州投資委員會與 Oppenheimer Capital 擔任國際股票分析師與投資組合經理人。 Sergey 擁有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財務學士學位。 任職地點:紐約。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印度股票及股權相關證券,以達到長期資本增值之目的。本基金的投資對象為受惠於印度開放經濟所帶來的快速成長,並能展現其良好的能力適應新環境所帶來之挑戰,但短期內因部分因 素導致股價遭低估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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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新興市場價值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總 面額 |
美元 | 新興市場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Stuart Rae | Stuart Rae 現任環太平洋價值型股票投資長,之前同時擔任澳洲價值型投資團隊的共同投資長至 2012 年。在 2003 年至 2006 年間,擔任澳洲價值型團隊投資長。Stuart 於 1999 年加入聯博,擔任歐洲景氣性消費產業研究分析師。在此之前,Stuart 曾服務 於 McKinsey&Company,在澳洲與英 |
國擔任管理顧問達六年。Stuart 於 1987 年取得澳洲 Monash 大學榮譽學士學位,並榮獲英國牛津大學羅茲獎學金,在 1991 年取得物理博士學 位。任職地點:香港。 | |
John Lin | John Lin 目前擔任中國股票投資組合經理人、中國金融與不動產資深研究分析師、以及亞洲(日本以外)電信業資深研究分析師。2006 年,John 加入紐約聯博,擔任 Bernstein 美國小型與中型價值股研究員,並於 2008年轉任香港聯博。在此之前,John 曾任職於花旗銀行投資銀行部門。John擁有康乃爾大學環境工程學士學位,以及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學 位。任職地點:香港。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以追求長期資本成長為投資目標。在正常情況下,基金至少將三分之二的資產投資於新興市場上市,或主要於新興市場營運之企業。在此投資架構下,基金可投資於新興市場中 任何規模或次產業之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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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全球價值型基金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Justin Moreau | Justin Moreau 於 2022 年 11 月被指派擔任聯博集團全球與國際價值型股票投資組合經理人。同時,他 也擔任聯博集團資深研究分析師, |
主要在價值型股票團隊中負責美國通訊服務企業的相關研究。在這之前,Moreau 的研究領域涵蓋美國金融企業,以及歐洲與拉丁美洲的通訊服務企業。在他 2013 年加入聯博集團之前,他曾於泰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Titan Capital Group) 擔任交易員。Moreau 擁有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 企業管理學理學士、主修金融,以及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 (Columbia Business School) 企業管理碩士學位,並為價值型投資學程計畫的成員之一。任職地點:那 什維爾。 | |
Avi Lavi | Avi Lavi 於 2012 年初獲任命為價值型研究全球總監。自 2000 年 起,Lavi 先生即擔任英國和歐洲價值股的研究總監,協助建立伯恩斯坦在美國境外的第一個研究單位。 2004 年 Lavi 先生擔任英國和歐洲價值股的共同投資長,並兼任該團隊的研究總監至 2006 年。Lavi 先生於 2006 年升任英國和歐洲價值 股的投資長。他於 1996 年加入聯博,擔任公用事業類股的研究助 理,1998 年負責研究範圍擴及全球公用事業,與石油天然氣產業。擔任現職之前,他曾任能源研究的資深分析師和類股召集人。加入聯 博之前,Lavi 是以色列駐紐約經濟辦事處的副處長。在此之前則是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以色列分支機構 Kesselman & Kesselman 的會計師。他擁有以色列巴伊蘭大學 (Bar Ilan University) 會計和經濟學 的文學士,以及紐約大學的企管碩 |
士學位。 投資經驗 26 年 ;任職聯博時間 18 年;任職地點 倫敦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基金經理判定為被市場低估的全球股票證券,以追求長期資本增值。基金經理公司結合基本面研究投資法與紀律化的投資程 序以評估投資對象的潛在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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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全球複合型股票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Avi Lavi | Avi Lavi 於 2012 年初獲任命為價值型研究全球總監。自 2000 年起, Lavi 先生即擔任英國和歐洲價值股的研究總監,協助建立伯恩斯坦在美國境外的第一個研究單位。2004年 Lavi 先生擔任英國和歐洲價值股的共同投資長,並兼任該團隊的研究總監至 2006 年。Lavi 先生於 2006 年升任英國和歐洲價值股的投 資長。他於 1996 年加入聯博,擔任公用事業類股的研究助理,1998年負責研究範圍擴及全球公用事 業,與石油天然氣產業。擔任現職之前,他曾任能源研究的資深分析師和類股召集人。加入聯博之前, Lavi 是以色列駐紐約經濟辦事處的副處長。在此之前則是擔任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以色列分支機構 Kesselman Kesselman 的會計師。 |
他擁有以色列巴伊蘭大學 (Bar Ilan University) 會計和經濟學的文學 士,以及紐約大學的企管碩士學 位。任職地點:倫敦。 投資經驗:29 年。聯博資歷:21 年。 | |
Daniel C. Roarty | 2012 年初,Daniel C. Roarty 開始擔任聯博全球/國際成長股研究團隊暨產業研究主管。Daniel 於 2011 年 5 月加入聯博,擔任全球/國際成長股研究團隊旗下之科技產業研究主管,直至 2011 年 7 月 1 日為止。 Daniel 曾於 Nuveen Investments 任職 9 年,協同管理晨星五星級大型成長股投資策略以及多元市值成長股投資策略。Daniel 曾於摩根士丹利與高盛負責研究科技、工業、與金融類股。Daniel 擁有 Fairfield 大學財務學士學位,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企管碩士學位、以及特許財務 分析師資格。 |
Nelson Yu | Nelson Yu 先生於 2017 年初開始擔任聯博複合型投資團隊主管。他也是股票投資組合經理人兼股票量化研究共同主管,負責監督全公司股票投資組合的風險/報酬模型之研究及應用。此外,其管理股票投資組合的貨幣分離管理策略,並且身為全球價值型基金與新興市場價值投資組合諮詢團隊成員。他於 1997 年加入聯博擔任程式設計師與分析 師,自 2009 年至 2014 年期間擔任價值型股票量化研究副主管。加入聯博之前,曾於 Grant Thornton 擔任管理顧問。Yu 先生擁有賓州大學系統工程學工學學士學位以及經濟學學士學位,並且擁有美國特許財 務分析師資格(CFA)。任職地點:紐 |
約。 聯博資歷:20 年。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投資於股票證券,以追求長期資本增值。本基金是為追求股票報酬的投資者而設計的,而此類投資者也希望廣泛分散不同型態、市 值和地域所造成的相關投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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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博歐洲收益基金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 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債券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Scott DiMaggio | DiMaggio 先生為聯博資深副總裁,也是全球固定收益暨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總監,負責帶領全球固定收益與加拿大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團隊,也負責監管全球與加拿大多重類別固定收益策略投資活動。他也是多重債券類別研究,以及利率與貨幣研究團隊的一員。加入固定收益團隊之前,他參與計量投資分析,包含資產負債、資產配置,報酬貢獻與風險分析。在 1999 年加入聯博之前,曾擔任 Santander Investment Securities 公司風險管理市場分析師,也曾在安永 (Ernst & Young) 與安達信顧問公司 (Andersen Consulting) 擔任資深顧問。DiMaggio 先生擁有紐約州立大 學奧爾巴尼分校的管理學學士學 |
位,以及以及紐約市立大學柏魯克分校財務碩士學位。他也是全球風險專業管理協會一員並且擁有美國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CFA)。任職地點:紐約。 聯博資歷:24 年。 | |
Vivek Bommi | Vivek Bommi 為聯博集團資深副總經理,並擔任歐洲固定收益主管暨與歐洲與全球信用債券總監;他帶領聯博集團歐洲/英國固定收益、歐洲收益、歐元高收益債券、歐元信用債券、金融信用債券與全球信用債券團隊。Bommi 擁有超過 20 年的投資經驗,並有研究與投資組合管理的相關背景。在 2021 年加入聯博之前,Bommi 曾於路博邁資產管理公司 (Neuberger Berman) 擔任歐洲非投資等級債券主管,主要管理歐洲高收益債券、貸款與擔保貸款憑證 (CLOs) 投資組合,以及全球高收益策略團隊。Bommi 也是路博邁非投資等級信用債券管理委員會與固定收益投資策略管理委員會中的成員;並曾經擔任非投資等級債券研究總監。在他的職涯初 期,Bommi 曾受任於凱雷集團 (The Carlyle Group) 與美國銀行 (Bank of America) 的財務槓桿團 隊。他擁有伊利諾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 (the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的金融學士學位,以及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 (Columbia Business School) 的企業管理碩士學位。此外,Bommi 擁有美國特許財務分析師 (CFA) 資格,以及註冊會計師 (CPA) 資 格。任職地點:倫敦。 |
John Taylor | John Taylor 擔任固定收益投資組 |
合經理人,且是全球固定收益和新興市場債券投資組合管理團隊的成員。他於 1999 年加入聯博,之前擔任英鎊計價的政府和企業債券的交易員。泰勒於肯特大學 (University of Kent) 取得榮譽經濟 學理學士。任職地點:倫敦。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分散投資於以歐元或歐洲貨幣計價之投資等級或非投資等級固定收益證券,以追求高度的報酬與資本增值潛力。本基金最多可將總資產的 50% 投資在投資級評等以下的證券。基金經理公司將善用公司內部的信用分析資源及外部的財務及經濟資訊來評量投資標地的投 資價值。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 投資標的」專區 |
聯博全球多元收益基金 A 級別 (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聯博(盧森堡)公司 | 平衡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Fahd Malik | Fahd Malik 擔任聯博集團固定收益團隊資深副總裁與基金經理人,主要負責固定收益策略。他聚焦於全方位高收益策略 (Multi-Sector Approach) 建構投資組合,有效率地為投資人掌握收益。在此之前, Malik 曾擔任聯博集團絕對總報酬投資組合經理人。他於 2006 年加入聯博,並在系統性分析策略、市場 中立策略、風險管理策略,以及衍 |
生性商品策略中有豐富的經驗。 Malik 擁有柯柏聯盟學院(The Cooper Union)電機工程學士學位,以及紐約大學科朗數學研究所 (Courant Institute of Mathematical Science at New York University)的金融數學碩士學位。任職地點:紐 約。 | |
Karen Watkin, CFA | Karen Watkin 為聯博歐非中東地區之多元資產投資策略事業副總裁暨投資組合經理,主要負責多元資產投資組合的管理與發展。Watkin 在 2008 年至 2011 年間為參考指標策略團隊之投資組合經理,為歐非中東的法人機構客戶管理與發展聯博的客製化參考指標策略。她在 2003年加入聯博,擔任投資組合經理助理,並於 2006 年至 2008 年間任職於倫敦複合型與價值型投資團隊,負責為法人機構客戶之投資組合提供優化、執行與轉型管理的服務。在加入聯博之前,Watkin 曾在埃森哲 (Accenture) 的資本市場團隊擔任管理顧問三年。Watkin 擁有艾克斯特大學歐洲經濟研究學士學位與美國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CFA)。 任職地點:倫敦。 |
Daniel Loewy ,CFA | Daniel Loewy 目前擔任複合式策略團隊旗下之動態資產配置策略共同投資長與研究團隊總監。擔任現職之前,Daniel 曾負責主持聯博財富管理部門之研究工作,為高資產客戶研究資產配置、另類投資、與稅務管理等議題。Daniel 先前曾擔任聯博股票研究分析師,負責航太國防與資本財產業,並曾任聯博價值型股票投資服務之副投資組合經理 人。Daniel 擁有美國康乃爾大學產 |
業與勞工關係學士學位,以及哥倫比亞大學企管碩士學位。Daniel 擁有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任職地點:紐約。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主要投資區域為全球,包括成熟及新興市場之股票及債券等有價證券,並運用聯博獨有的 DAA 動態資產配置策略(Dynamic Asset Allocation),因應市況主動調整股票、非投資等級債、政府主權債、資產抵押相關證券及不動產等各類資產比重,以追求多元收益來源、管理基金波動度,致力達成獲取收 益及長期資本增值之投資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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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源亞洲增長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首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亞太不含日本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莊偉傑 (Richard Jones) | 莊偉傑是首源投資旗下首域盈信資產管理的董事。他於 2010 年加入首域盈信資產管理,專注管理亞太區市場股票。 莊偉傑是首域盈信亞洲機遇基金、首域盈信亞洲增長基金及首域盈信星馬增長基金的首席基金經理,他亦負責為個別客戶的獨立帳戶管理若干 Asia Pacific Leaders 投資組合。 莊偉傑擁有 34 年投資於亞洲的經驗,專注於公司研究和投資組合管 理。莊偉傑持有英國倫敦政治經濟 |
學院的經濟(政府)學士(一級榮 譽)學位。 | |
棠力德 (Alistair Thompson) | 棠力德是首源投資旗下首域盈信資產管理的董事。 棠力德擁有 31 年管理亞太區投資 組合經驗。他於 2003 年加入首域盈信資產管理,駐守於愛丁堡,同年年終調任至新加坡,並一直留守於亞洲至今。 棠力德是首域盈信亞洲機遇基金、首域盈信亞洲增長基金及首域盈信星馬增長基金的聯席基金經理,他亦負責為個別客戶的獨立帳戶管理若干亞太區精選投資組合。由 2003 至 2013 年,棠力德是首域盈信亞洲增長基金的首席基金經理。棠力德擁有英國倫敦證券學院的基 金管理文憑。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旨在達致長線資本增值,及主要投資於在亞洲(不包括澳洲、日本及紐西蘭)上市,或擁有註冊辦事處,或進行大部分經濟活動的 公司的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首源中國核心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首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大中華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陳希驊 | 現任首域中國核心及中國 A 股基金之首席投資經理。2012 年加入首域投資,專注於大中華股票,北京大 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經濟學學士學 |
位,並擁有特許財務分析師資格。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旨在達致長線資本增值及主要投資於一項由在中國大陸成立或擁有重大業務之大型及中型企業的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組成的集中投資組合,發行該等證券的企業於全 球受監管市場上市、買賣或交易。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析/投 資標的」專區 |
首源東協全市值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首源投資(香港)有限公司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星馬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莫尼斯 (Rizi Mohanty) | 莫尼斯是首源投資旗下首域盈信資產管理的高級投資經理。 他於 2016 年加入團隊,負責為投資團隊提供研究支援,聚焦於日本和東南亞。 莫尼斯擁有 11 年的投資經驗,他擁有於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以及印度理工學院 (克勒格布爾分校)電腦科學及工 程科技學士學位。 | |
莊偉傑 (Richard Jones) | 莊偉傑是首源投資旗下首域盈信資產管理的董事。他於 2010 年加入首域盈信資產管理,專注管理亞太區市場股票。 莊偉傑是首域盈信亞洲機遇基金、首域盈信亞洲增長基金及首域盈信星馬增長基金的首席基金經理,他亦負責為個別客戶的獨立帳戶管理若干 Asia Pacific Leaders 投資組 合。 |
莊偉傑擁有逾 34 年投資於亞洲的經驗,專注於公司研究和投資組合管理。莊偉傑持有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經濟(政府)學士(一級 榮譽)學位。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旨在達致長線資本增值及主要投資於新加坡或馬來西亞受監管市場上市、買賣或交易的企業或於另一受監管市場上市、買賣或交易但在新加坡或馬來西亞註冊成立、擁有重大資產或從兩地業務賺取重要收入的企業所發行的股票及股票 相關證券。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永續發展亞洲股票基金(A 股累計美元)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亞洲太平洋(不含日本)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Dhananjay Phadnis | 2004 年加入富達投資,2008 年擔任富達印尼基金經理人迄今,2009年晉升為研究總監,2011 年晉升為投資組合經理人。在富達之前, 2001 年開始其投資生涯。曾任職於摩根大通(印度)分公司股票研 究。Dhananjay 領有會計師與特許 財務分析師執照。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至少 70%的資產將投資在亞洲(不含日本)上市、總部設於亞洲(不含日本)或在其中從事大部分業務之公司的股票。該地區內 含有被視為新興市場的國家。本基 |
金在需要時亦得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本基金至少 70%的資產將投資於具有正向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特性之發行人的證券,且其最高 30%的資產將投資於持續改善 ESG 特性之發行人的證 券。 |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美元債券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債券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Rick Patel | 於 2000 年加入富達,擔任數量化 固定收益分析師,2009 年 3 月 19日接任富達美元債券基金經理人。在加入富達之前,曾服務於 Prudential 投資管理團隊兩年的經 驗。 | |
Ario Emami Nejad | 於 2010 年加入富達,擔任計量、信用研究及交易分析;2017 年與富達歐元債券基金、美元債券基金經理人合作密切,專注美國、歐洲 及英國投資級債券研究。 | |
Daniel Ushakov | 於 2017 年加入富達,擔任助理投資組合經理,為全球、美國、歐洲投資級(IG)特許經營權提供支持。主要研究金融信貸,並擁有買賣雙 方外匯期權和外匯算法交易經驗。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首要投資於美元計價之債務證券。如部分公開說明書「1.3.2(a) 富達永續發展投資框架」一節所 |
述,基金淨資產至少 50%將投資於被視為保有永續發展特色之證 券。本基金採主動式管理。在選擇本基金之投資且為監控風險之目的時,投資經理人將參考 ICE BofA Q4AR Custom Index(定製美國綜合債券(USD Aggregate Bond)指 數)(「指數」),因為該指數最能代表本基金尋求之曝險特徵。當監控風險時,投資經理人參考該指數,以設定內部準則。此等準則呈現相應於指數之整體曝險程度,但並不表示本基金將投資於該指數之成 分。當本基金投資於該指數有涵蓋之證券時,本基金就此等證券之配置可能不同於該指數之配置。投資經理人在投資選擇上,相較於該指數,具有廣泛的自由度,且得投資未涵蓋於該指數內的發行人、產 業、國家以及證券種類,以充分利用投資機會。長期以觀,可期待本基金之表現將不同於該指數。然 而,短期以觀,本基金之表現可能趨近於該指數,須視市場狀況而 定。本基金之表現可以根據其指數進行評估。股東應注意,指數並未整合環境及社會考慮因素;而係如上文所述,該基金透過遵循富達永續發展投資框架提升環境及社會特 色。 |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新興歐非中東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股票型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新興市場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Nick Price | 於 1998 年以研究員的身份加入富 達,他於 2007 年 6 月起開始負責 富達新興歐非中東基金。2009 年 7 月 1 日起接任富達新興市場基金經理人。目前並在富達國際全球股票團隊中擔任全球新興市場(GEM) 研究團隊的主管。 | |
Zoltan Palfi | 擁有 13 年以上的投資經驗。於 2013 年 4 月加入富達國際,擔任股票分析師,專職歐洲、歐非中東和拉丁美洲的能源股。 2016 年 4月轉調分析歐洲、歐非中東和拉丁美洲的金融股。自 2019 年開始負責跨資產類別的研究,並與富達新興市場債券團隊合作,開發新興市場跨資產類別。在加入富達之前, 2007 年至 2013 年擔任知名投行分析師,專門研究瑞銀和瑞士信貸的新興市場電信公司,媒體、石油和 天然氣。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旨在透過首要(即至少 70% (通常為 75%)以上之資產)投資於總公司設於摩根士丹利新興歐洲、中東及非洲指數所視為新興市場,即歐洲中部、東部和南部(包括俄羅斯)、中東及非洲等發展中國家,或於該地區經營主要業務之企業證 券,以實現長期資本增長目標。 |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新興亞洲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亞洲太平洋(不含日本)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Madeleine Kuang | 擁有 19 年的投資經驗。2010 年加入富達國際(倫敦),擔任投資分析師,專研歐洲金屬和採礦業。於 2012 年轉調富達新加坡,負責研究東協運輸和綜合行業類股,並於 2015 年擴大分析整個東協地區的中小型公司。因為成功的分析師紀錄,於 2018 年 6 月晉升為富達東協基金的基金經理人並同時管理富達東協國家基金系列。加入富達之前曾任職於英國倫敦摩根士丹利投資銀行部門,也擔任過 Eton Park Capital 的投資分析師。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旨在透過首要投資於總部設在或主要活動位於被視為新興市場之亞洲開發中國家,或於該地區經營主要業務的公司之證券,以實現長期資本增長目標。本基金可將其淨資產直接投資於中國 A 股及 B股。如部分公開說明書「1.3.2(a)富達永續發展投資框架」一節所 述,基金淨資產至少 50%將投資於被視為保有永續發展特色之證 券。本基金採主動式管理。在選擇本基金之投資且為監控風險之目的時,投資經理人將參考 MSCI Emerging Markets Asia Index (「指數」),因為該指數之成分代表了本基金所投資之公司類型。本基金之表現可以根據其指數進行評估。投資經理人相較於該指數,具 有廣泛的裁量權。儘管本基金將持 |
有屬於該指數成分之資產,但也可能投資於那些指數未涵蓋以及與指數有不同加權的公司、國家或行 業,以充分利用投資機會。長期以觀,可期待本基金之表現將與該指數不同。然而,短期以觀,本基金之表現可能趨近於該指數,須視市場狀況而定。股東應注意,指數並未整合環境及社會考慮因素;而係如上文所述,該基金透過遵循富達永續發展投資框架提升環境及社會 特色。 |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永續發展消費品牌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Aneta Wynimko | Aneta Wynimko 擁有 16 年投資經驗,於 2001 年加入富達擔任股票分析師,深入研究歐洲的消費產業已有長達 8 年的時間。Aneta Wynimko 著重於選擇具有強勢的品牌、產品創新力,以及價格優勢的產業長期贏家,並且注重個股的獲利以及客戶的開發與維繫能力,以 期尋求更好的消費產業投資機會。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至少 70%的資產將投資於世界各地(包括新興市場)與消費品牌主題相關之公司(例如擁有智慧財產權、定價權且過去成長強勁 的公司)的股票。本基金將投資於 |
從事設計、製造、行銷及/或銷售品牌消費品及/或服務的公司。本基金在需要時亦得投資於貨幣市場工具。本基金至少 70%的資產將投資於具有正向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特性之發行人的證券,且其最大值 30%的資產將投資於持續改善 ESG 特性之發行人的證券。本基金的前十大持股可能占其資產 50%以上,可能導致投 資組合的集中性風險。 | |
投資區域分配比例 | 本基金投資海外,相關資訊公佈於本公司網站首頁之「標的與風屬分 析/投資標的」專區 |
富達永續發展全球健康護理基金 | ||
投資機構 | 基金種類 | |
FIL Investment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 | 股票型 | |
計價幣別 | 投資地區 | 核准發行 總面額 |
美元 | 全球 | 無上限 |
基金經理人 | 經理人簡介 | |
Alex Gold | 擁有 11 年投資經驗。2010 年 9 月加入富達,擔任能源分析師,2011年 9 月到 2014 年 8 月擔任醫療科技分析師,爾後轉任歐洲大型銀行分析師;2017 年 7 月任命為富達全球健康護理基金協同經理人,同時 正式接管富達全球健康護理基金。 | |
投資目標 | 本基金首要透過投資全球參與設 計、製造、或銷售生技醫藥護理產品或提供此類服務公司的股票證 券,為投資人帶來長期資本增長。本基金屬於富達永續發展型基金家族,採用永續發展主題策略,如部 分公開說明書「1.3.2(b)富達永續發 展型基金家族」一節所述,在此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