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11NE2846067620241
[ 临汾-2024 年-尧都区公益性零工市场中心站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
项目 ]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00XX0000000000000
项目名称: [临汾-2024 年-尧都区公益性零工市场中心站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项目]
委托方(甲方): [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受托方(乙方):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签订时间: [ 2024 年]签订地点: [ 临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六、如有必要,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临汾-2024 年-尧都区公益性零工市场中心站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xxx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项目联系人:[xxx]
通讯地址:[xxxxxx 000 x]
电 话:[18613576666] 传 真:[/]电子邮箱:[/]
受托方(乙方):[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地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xxxxxxxxx 00 xxx 000 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
项目联系人:[xx]
通讯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xxxxxxxxx 00 xxx 000 x]电 话:[13303466393] 传 真:[/]
电子邮箱:[00000000000@000.xx ]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临汾-2024 年-尧都区公益性零工市场中心站信息网络 建设和维护项目]项目(“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
1.1 技术服务的目标:[尧都区公益性零工市场中心站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项目]。
1.2 技术服务的内容:[
1.2.1、为甲方提供安防管理监控服务、出入安全管控服务、视频会议服务、智慧照明服务、项目布线服务、维护服务、集成服务、50M 互联网安全专线、10M 组网专线及云业务,详细见附件;
]。
1.3 技术服务的方式:[ 以项目经理的身份组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全程专职服务 ]。
第二条技术服务时间和地点
2.1 技术服务地点:[临汾市]。
2.2 技术服务期限:[1 年,其中专线、组网专线服务期限 2 年]。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 提供技术资料:[ 已提供 ]。
3.2 提供工作条件:[ 已提供 ]。
3.3 其他配合协作事项:[ 安排专人负责协调推进项目 ]。
3.4 甲方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技术服务期满 ]。
第四条合同费用
4.1 本合同费用总额(含普通发票 6%):¥[ 388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捌仟元整];其中合同总价下不含税的价款为¥[366037.74]元,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陆仟零叁拾柒元柒角肆分],增值税税款为¥[21962.26]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陆拾贰元贰角陆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 6%。
4.2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分期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 7 个工作日内提请财政审批,审批完成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70%,即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壹仟xxx整],¥[271600]。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的剩余 30%,即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 陆仟肆佰元整],¥[116400]。付款前,乙方需要开具等额的普通发票。具体付款时 间以财政支付时间为准。
4.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 银行地址:[ / ]
户名:[ 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40904E28460676H ]地址:[ xxxxxx 000 x ]
电话:[ 00000000000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xx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地址:[ xxxxxxxxx 000 x ]
户名:[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账号:[ 0502121609200410307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9900MA7YMR5U17 ]
地址:[ 山西转型xxxxxxxxxxxxxxx 00 xxx 000 x ]电话:[ 0000-0000000 ]
4.3 若甲方存在欠费情况的,不论乙方开具发票和收费通知单的具体时间,乙方每次收到甲方付款按照甲方欠费的先后顺序自动抵充先到期的欠费,直至抵缴完毕。
第五条保密
5.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5.2 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验收
7.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 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
7.2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项目满足合同要求 ]。
7.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符合合同要求且运行正常 ]。
7.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第八条侵权处理
8.1 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8.2 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9.1个人信息种类:[ / ];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为:[ / ];处理方式为: [ / ] 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处理方式。
9.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
9.3 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改、丢失。
9.4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乙方检查发现甲方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
额赔偿。
9.5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1 ]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3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10.3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 1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费用的[ 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费用的
[ 30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4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超过乙方最近[ 3 ]个月已经收取费用总额的[ 10 ]%;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第三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以及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当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10.5 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若乙方发现甲方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等活动,乙方有权停止技术支持,并解除本合同不负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10.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xxx ]为甲方项目联系
人,乙方指定[xx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2.1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3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4.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5.1 本合同纸质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乙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乙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5.2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5.3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4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5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15.6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5.7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5.7.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5.7.3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地址:[xxxxxx 000 x]
联系人:[ xxx ]
电话:[ 000000000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乙方:[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地址:[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xxxxxxxxxx 0 x 00 x 0000 x ]联系人:[x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
邮编:[041000]
电子邮箱:[ 00000000000@000.xx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5.8 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附件一 服务清单
附件二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甲方:[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xxx
乙方:[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xx
附件一 服务清单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一 | 安防管理监控服务 | |||
1 | 定xxx枪式摄像联调服务 | 像素不低于 400 万,不少于 1 个 10M/100M 自适应以太网口;支持常规网络协议,同时预览不低于 6 路;补光距离可达 20 米,防护等级不低于 IP66,含支架 | 项 | 23 |
2 | 视频录像存储联调服务 | 不低于 32 路 4 盘位,网络输入带宽:256Mbps,网络输出带宽:160Mps;每盘位不低于 4 个 SATA 口,单盘容量最大支 持 10TB,视频接入路数不低于 32 路 | 项 | 1 |
3 | 监控存储联调服务 | 3.5 寸监控级硬盘 8T 容量,最大数据传输率:256MB/S,接口速度:6.0 Gbit/s,接口类型:SATA,缓存:256M,转速: 5900 转 | 项 | 4 |
4 | 监视值守监控联调服务 | 显示尺寸:54.61 inch,物理分辨率:3840×2160,背光源类型:D-LED,像素间距:0.315 (H) mm × 0.315 (V) mm,亮度:450 cd/㎡,响应时间:8ms,刷新率:60 Hz;电源: 100~240 VAC, 50/60Hz,功耗:≤190W;音视频输入接口: HDMI2.0 × 1, DP1.2 × 1, VGA × 1, Audio In(3.5mm) × 1 音视频输出接口:Audio Out(3.5mm) × 1, Speaker (8Ω 5W) × 1;数据传输接口:USB 2.0 (仅支持程序升级) × 1,控制接口:RS232 IN × 1, RS232 OUT × 1 | 项 | 1 |
5 | 数据转发管理联调服务 | 24 个 10/100/1000Mbps RJ45 端口,2 个千兆 SFP 光纤模块 扩展插槽,背板带宽 52Gbps,MAC 地址表 8K | 项 | 1 |
6 | 千兆光纤收发器联调服 务 | 1 个千兆 SC 光口,1 个千兆 RJ45 网口,单模单纤传输,最 远传输距离 5 公里 | 项 | 1 |
7 | 视频管理联调服务 | 包含视频管理基础包,视频监控预览管理服务,设备网络管 理服务,视频质量诊断服务,视频联网服务等 | 项 | 1 |
8 | 全千兆 POE 数据交换联调服务 | 提供 8 个千兆 PoE 电口,1 个千兆电口,1 个xxx口,支持 6KV 防浪涌(PoE 口) 支持 PoE 输出功率管理 | 项 | 5 |
9 | 全千兆 POE 数据交换联 调服务 | 提供 4 个千兆 PoE 电口,1 个千兆网络电口,支持 6KV 防浪 涌(PoE 口),支持 PoE 输出功率管理 | 项 | 1 |
10 | 设备部署联调服务 | 满足 19 英寸安装标准 | 项 | 1 |
11 | 千兆以太网数据交换联 调服务 | 16 个 10/100/1000Mbps RJ45 端口,2 个千兆 SFP 光纤模块 扩展插槽,背板带宽 52Gbps,MAC 地址表 8K | 项 | 1 |
12 | 千兆以太网数据交换联 调服务 | 8 个千兆电口,1 个千兆电口,1 个xxx口,支持 6KV 防浪 涌(PoE 口) | 项 | 2 |
二 | 出入安全管控服务 | |||
1 | 电动平开门管理联调服 务 | 伸缩广告自动门,高 1650mm,宽度伸缩可调 1.31-1.800m,广 告纸尺寸:780*1185mm,左开门、右开门可自由切换 | 项 | 2 |
2 | 一体式门禁管理联调服 | DC12V TCP/IP 通讯,IC 模式,不低于 1.7 寸工业级液晶显示 | 项 | 2 |
务 | 屏,读卡距离不超过 50mm,含液晶显示屏、密码键盘 | |||
3 | 安全道闸管理联调服务 | 含广告道闸机箱、广告道闸机芯、广告杆 4 米,输入电压 220V+10%/50HZ ,抬杆时间不超 6S 可调,摇控距离不超 30m | 项 | 2 |
4 | 车牌识别控制联调服务 | 工作电压 AC220V±10%,通讯方式 TCP/IP 通讯协议,防护 等级 IP54 | 项 | 2 |
5 | 单路车辆检测联调服务 | 工作电源:工作电压:AC 230/110V±10%,含线圈/每卷不 超 50 米 | 项 | 4 |
6 | 雷达检测联调服务 | 频率:79GHZ,蓝牙,485 调试,升级,防砸区域:6 米可编程,精度 2cm,工作电压 10-24V (典型值 12V/1A),防水等级 IP65 通信接口 RS485 | 项 | 2 |
7 | 停车场管理系统联调服务 | 停车场管理系统,linux 操作系统,高安全性,有效避免病毒,高稳定性;MYSQL 数据库;支持设备(含服务器)硬件 故障监控信息显示 | 项 | 1 |
8 | 车闸管理联调服务 | i7-12700/16GB*2/1TB HDD/3060 显卡/WIN11 HB/17L 机箱 + 24 寸液晶显示器 | 项 | 1 |
9 | 人脸门禁套装联调服务 | 高性能嵌入式处理器,网络协议 IPv4;RTSP;UDP;P2P;RTP;TCP;SIP,显示屏 7 寸液晶屏,显 示屏分辨率 480×272;用户容量 3000 个用户,人脸容量 3000 张,卡片容量 5000 张,密码容量 3000 个,存储记录 数量 300000 条;RS-485 接口 1 个,韦根接口 1 个,USB 接口 1 个USB2.0 接口,网络接口 1 个 RJ-45, 10Mbps/100Mbps 自适应;供电方式 DC 12V 1.0A | 项 | 1 |
10 | 无线室内机联调服务 | 显示屏 10 寸 TFT 屏,显示屏分辨率 1024(H)×600(V),防 腐蚀等级 普通防护 | 项 | 1 |
11 | 门禁管理配套联调服务 | 门禁电源、磁力锁、闭门器、智能门锁等 | 项 | 1 |
三 | 视频会议服务 | |||
1 | 激光投影联调服务 | 亮 度(中心) 6500 流明,3LC 尺寸 0.64"分辨率 1920* 1200 宽高比 16:9 ;输入信号 HDMIx2(支持 4K),HDbaseTx1(选配),USB-Ax1, VGA(15 针D-Sub)x1,Audio(mini jack)x1 RS-232×1,LAN ×1,USB-Bx1(显示),输出信号 VGA(15 针 D-Sub)x 1Audio(mini jack)X1;工作电源 100~240V AC +/-10%,50/60 Hz,最大功耗不超 360W,待机≤0.5W,含吊架 | 项 | 1 |
2 | 电动幕布显示联调服务 | 4K 超清电动幕布 200 寸 4:3 材质玻珠,178 宽广可视广角 | 项 | 1 |
3 | 数字合并式功放联调服务 | 1 路 EMC 输入,2 路 AUX 输入,4 路MIC 输入;通道优先功能 EMC>MIC1>MIC2, MIC3, AUX1, AUX2;输出端子:4-16Ω,100V, 输出功率:240W;电源:180-240V /50Hz,电源功耗:300W | 项 | 1 |
4 | 无线话筒联调服务 | 频率范围:540MHz-590MHz、640MHz-690MHz;调制方式: pi/4-DQPSK;频率响应:20Hz~20kHz (±3dB);信噪比: ≥105dB(XLR);工作距离:x 80m ;天线接口:BNC/50Ω,接收灵敏度:-95dBm,电源:DC 12V/1A | 项 | 1 |
5 | 音响放声联调服务 | 额定功率:30W,灵敏度:92dB±3dB,阻抗:黑:COM 红:330Ω, 频率响应:130Hz-18KHz | 项 | 2 |
6 | 设备部署联调服务 | 满足 19 英寸安装标准 | 台 | 1 |
7 | HDMI 线缆联调服务 | HDMI 工程高清连接线\JZ-H20m\20 米\\HDMI 工程高清连接 线 15 米.全面支持最新版HDMI 1.4 规格,通过 HDMI 协会测试中心 ATC 认证,支持 Full HD 1080p and 2160p(24/25/30HZ),大于 14.4Gbps 的传输带宽,48bit 色深,采用大截面镀银铜导体,优良注氮聚乙烯绝缘材料覆盖, 确保提供更清晰、更精准的画质和更自然的音质。 | 条 | 2 |
8 | 音频线联调服务 | 标称截面积:1.5mm2,线缆类型(电源线):RVV,线缆芯数:2 芯,护套类型:PVC,导体类型:无氧铜,屏蔽性能: 非屏蔽 | 米 | 100 |
9 | 插座联调服务 | 8 插位,250*72*32MM 总控开关,功率 2500W 250V | 个 | 2 |
10 | 室内 LED 显示联调服务 | 点间距: 10mm,显示模块分辨率:长 32 高 16 点,显示模块尺寸:长 320mm×高 160mm,最佳视距:10M-100M,工作电压:AC 220V±10;50Hz 平均功耗: 100-150W/㎡,最大功耗: 300 W/㎡ | 平米 | 13.75 |
11 | 全彩专用电源联调服务 | 过载/短路保护 40A 电源 带载 5-6pcs 模组 | 组 | 27 |
12 | 控制卡联调服务 | 单色 1024*128,最宽 2048,最高 128,通讯方式:U 盘、Wi-Fi,节目数量:1000 区域数量:20 个,工作功率:3W | 套 | 1 |
13 | 屏体架设联调服务 | 90*45 铝型材框架,屏体厚度:90mm,边框:45mm | 平米 | 13.75 |
14 | 室内 LED 显示联调服务 | 点间距: 10mm,显示模块分辨率:长 32 高 16 点,显示模块尺寸:长 320mm×高 160mm,最佳视距:10M-100M,工作电压:AC 220V±10;50Hz 平均功耗: 100-150W/㎡,最大功耗: 300 W/㎡ | 平米 | 10 |
15 | 全彩专用电源联调服务 | 过载/短路保护 40A 电源 带载 5-6pcs 模组 | 组 | 24 |
16 | 控制卡联调服务 | 单色 1024*128,最宽 2048,最高 128,通讯方式:U 盘、Wi-Fi,节目数量:1000 区域数量:20 个,工作功率:3W | 套 | 1 |
17 | 屏体架设联调服务 | 90*45 铝型材框架,屏体厚度:90mm,边框:45mm | 平米 | 10 |
18 | 全彩 LED 显示联调服务 | 像素间距(mm) 2.5,模组分辨率(W×H) 128×64=8192,模组尺寸(mm) 320×160×16.6,模组输入电压(V) 5± 0.1,模组最大电流(A) ≤6, 模组最大功耗(W) ≤30 | 套 | 196 |
19 | 备用板联调服务 | SMD2121 三合一 LED,像素间距(mm) 2.5,模组分辨率(W ×H) 128×64=8192 模组尺寸(mm) 320×160×16.6,模组重量(kg) 0.46 | 张 | 1 |
20 | 电源联调服务 | 过载/短路保护 40A 电源 带载 5-6pcs 模组 | 台 | 33 |
21 | 接收卡联调服务 | 支持数据组数:32 组,最大带载:长度 128 点,高度 1024 点 | 张 | 14 |
22 | 视频处理联调服务 | 260 万像素,宽度≤16000,高度≤3840;16 千兆网口输出;输入接口:DP1.2*2、HDMI1.4*2、DVI*1、EXT*1、VGA*1; 支持 2 路 4K*2K@60Hz 和 2 路 4K*2K@30Hz; | 项 | 1 |
23 | 配电服务联调服务 | 2p 20a 负载 4400W.双开双极 | 套 | 1 |
24 | 小型投影仪联调服务 | 亮度 3400Lux,对比度 2000:1,标准分辨率 4K (4096*2160),变焦方式自动,投影尺寸 50-200 英寸,操作系统 Android 9.0,无线功能 WIFI,蓝牙 | 台 | 1 |
25 | 无线会议话筒联调服务 | 杂散抑制:N50dB,音频输出电平:xx输出(XLR output jack):250mV/600Q,非xx输出(1/4" output jack): 400mV/3KΩ,工作电压:DC 12V 工作电流:350mA | 台 | 1 |
26 | 自动反馈抑制联调服务 | 双通道二进二出,高效稳定防啸叫,24BIT 模拟,数模转换器, 自动LIVE 滤波功能,独立双通道处理,每通道有 24 个可编程滤波器 | 项 | 1 |
四 | 智慧照明服务 | |||
1 | 智能照明系统联调服务 | 材质:q235;灯杆尺寸:上下口径 60-140/厚度 2.5MM,高度 8 米;灯功率:60W 中金豆;太阳能板功率:80W;电池规格:3.2V/80AH;法兰尺寸:对角 280*T12MM;地笼尺寸: 4*M20*750;混凝土基座+安装 | 套 | 9 |
2 | 智能化照明系统联调服务 | 材质:q235,灯杆尺寸:上下口径 60-140/厚度 3MM,高度 8米,灯功率:2*60W 中金豆,太阳能板功率:80W*2,电池规格:3.2V/80AH*2,法兰尺寸:对角 280*T12MM,地笼尺寸: 4*M20*750,混凝土基座+安装; | 套 | 4 |
五 | 项目布线服务 | |||
1 | 单口86 型面板接入联调 服务 | 单口 86 型面板国标 | 项 | 71 |
2 | 超六类非屏蔽RJ45 模块 联调服务 | 超六类非屏蔽 RJ45 模块国标 | 个 | 71 |
3 | 设备部署联调服务 | 满足 19 英寸安装标准 | 个 | 3 |
4 | 千兆自适应数据交换联调服务 | 24 个 10/100/1000Mbps RJ45 端口,2 个千兆 SFP 光纤模块扩展插槽,背板带宽 52Gbps,MAC 地址表 8K,输入电源 100-240V~ 50/60Hz | 项 | 6 |
5 | 千兆 POE 数据交换联调 服务 | 8 个千兆电口+2 个千兆上联电口,其中 8 个口支持 PoE/PoE+ 供电,最大 PoE 功率 110W,非网管型交换机,桌面式 | 项 | 3 |
6 | 企业流量网关联调服务 | 端口:WAN 口≥2*Combo+2*SFP+,LAN 口≥8*GE(其中 4*GE可 LAN/WAN 转换),可管理 AP 数≥512;IPSec 加密性能≥ 1.1Gbps,IPSec VPN 隧道数≥100,NAT 会话数≥31 万,内存≥2G;支持固定 IP 地址、DHCP 自动获取地址、PPPoE 拨 号等多种方式 | 项 | 1 |
7 | 千兆无线路由联调服务 | 1900 双频,3T3R 架构,全千兆有线端口 | 项 | 1 |
8 | 内网网关联调服务 | 吞吐量≥1.5G,并发连接数≥90W,新建连接数(/秒)≥3W;端口:8*GE+2Combo+2Bypass,本次实配:≥x 年入侵防御、 AV 防病毒特征库升级服务(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支持安全区域划分,支持虚拟防火墙技术,支持 CPU、内存、存储等 硬件资源划分的完全虚拟化 | 项 | 1 |
9 | 千兆数据交换联调服务 | 8 个千兆 E 电口,1 个千兆电口,1 个xxx口 | 项 | 4 |
10 | PDU 联调服务 | 总控防雷机柜专用 PDU 10A | 项 | 3 |
11 | 理线实施联调服务 | 1U 12 档金属理线架 | 项 | 6 |
12 | 楼层设备接入联调服务 | 6U 高 300 宽 530 深 400MM | 项 | 3 |
13 | 网管型接入交换服务 | 以太网特性 支持 802.1Q 支持 LLDP 静态 MAC 配置支持 MAC地址学习数目限制支持端口镜像和流镜像功能支持端口隔离支持 802.1d(STP)/802.1w(RSTP)/802.1s(MSTP)支持 PVST+支持 IEEE 802.3ad(动态链路聚合)、静态链路聚 合和跨板链路聚合 | 项 | 1 |
14 | 无线覆盖数据交换联调服务 | 24 个千兆PoE 电口、2 个xxx口 支持 IEEE 802.3at/af标准 支持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b、IEEE 802.3z 标准 支持安防网络拓扑管理、链路 聚合、端口管理 支持远程升级 坚固式高强度金属外壳 整机最大 POE 供电功率:370 W | 项 | 1 |
15 | 无线管理联调服务 | 固定接口≥5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接口,(1 WAN GE, 4 LAN GE,1USB);网关模式下支持 AP 管理数量≥64,在 AP 管理模式下支持管理数量≥256;支持拨码开关,双 WAN 口、AP 管理、独立运行;该产品厂家需提供免费云端维护平 台,并提供免费手机 APP 管理软件;网络服务须统一品牌 | 项 | 1 |
16 | 吸顶 AP 联调服务 | 端口:≥2 个千兆自协商电口;功耗≤22.5W;最大发射功率 ≥20dBm;支持无线用户二层隔离、基于SSID 的无线用户隔离 | 项 | 12 |
17 | PVC 敷设联调服务 | 网线布线管 塑料材质,壁厚 1.2mm | x | 1300 |
六 | 维护服务 | |||
1 | 安装调试服务 | 各服务系统的安装、调测、联调 | 项 | 1 |
2 | 驻场运维服务 | 中级技术职称的技术员 1 名驻场运维 | 年 | 1 |
七 | 互联网专线服务 | |||
1 | 互联网安全专线 | 在专线上增加安全防护产品。专用安全专线提供流量控制、入侵防御、攻击阻断、病毒查杀、上网行为审计等系列安全服务,从终端防病毒、网络防病毒和云端防病毒三个方面构筑“云+边界+端”的一体式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极速 50M 互联网专线 1 条,上下行速率对等,提供固定公网 IP 地址, 服务期限 2 年 | 年 | 2 |
2 | 组网专线 | 组网专线 1 条,用于连接零工市场与人社局传输数据,上下 行速率 10M,服务期限 2 年 | 年 | 2 |
八 | 集成服务 | 项 | 1 | |
合计(元) | 388000 |
附件二
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
本单位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本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一、本单位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相关规定”)。
二、本单位承诺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合同/协议(“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业务,不得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业务,不将业务用于连接境内外的数据中心或业务平台开展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具备所从事业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本单位承诺按照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制度(“实名制”)的要求提供身份信息、使用业务,并保证所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四、本单位承诺用户端接入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并同意贵公司对设备拍照存档,若接入设备变更,本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贵公司。
五、本单位保证不利用网络(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下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本单位承诺在处理个人信息前,已依法向个人信息主体(“个人”)履行了法定告知义务并取得个人的明确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的,本单位在处理个人信息前依法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书面同意。
七、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或委托贵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本单位承诺已依法向个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依法取得了个人同意。本单位承诺,向贵公司提供或委托贵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
八、本单位受贵公司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或本单位与贵公司共同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本单位承诺按照与贵公司的合同约定处理,不得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处理上述数据,严格遵循数据处理时限。
九、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实施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依法落实个
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和数据安全影响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设置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和管理机构,按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当信息安全责任人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贵公司。否则,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十、本单位承诺配合贵公司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网信部门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等活动提供协助,如实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单位承诺利用网络发送的信息以及向贵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该等信息内容内容应当严格符合相关规定,不通过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有害信息,本单位不得通过通信网络、互联网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任何含有违反下列要求(即“九不准”及“六不许”)的信息:
“九不准”,即不准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六不许”,即:
1、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2、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
3、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
4、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5、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
6、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十二、本单位承诺不通过网络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等活动,不从事任何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不从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未经允许进入网络或者使用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制作、传播、利用网络病毒等恶意程序或破坏性程序;
5、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等数据;
6、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等数据;
7、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处理活动;
8、其他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三、本单位使用语音接入类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语音专线、短号码接入、 400 号码接入等),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使用业务的时段为[ / ],使用的频次为[ / ],业务外呼呼转功能默认为关闭。
(二)遵守实名制要求,不以个人名义申请、使用业务,真实落地目的码为本单位实名办理或合规使用的电话号码。
(三)不转租、转售业务,否则,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
(四)规范使用业务,进行外呼业务的号码为贵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门分配的号码,严格按照通信主管部门关于号码传送及信令传送的相关要求传送号码,传送真实号码,不擅自更改、传送、显示非合同约定的号码、虚假号码、违规号码、无使用权号码,不隐藏、转让、变更、转租、转售、伪造、变造或者变相隐藏、转让、变更、转租、转售、伪造、变造号码。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提供所申请号码的使用用途、开放范围,不违规经营、不变更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开展无特定主被叫的话务批发业务,不私自转接国际来话,不通过技术手段为非法 VoIP、改号电话、网络电话(PC 软件/APP 等)提供语音落地,不采取自动语音群呼方式进行外呼。如违反上述承诺,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五)不通过任何技术手段将号码转接到其他地区使用,不通过 VOIP 转接互联网话务量,不使用业务进行多次转接、躲避号码溯源与甄别,呼叫中心或接入平台
(小交换机)不使用异地主叫号码进行跨省外呼,不利用号码和平台进行电话诈骗、骚扰。诈骗或骚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号码涉嫌诈骗或其他刑事案件的;
2、“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接到的用户投诉、举报涉及本单位所使用号码的;
3、贵公司或通信主管部门电话拨测、网络信令监测过程中发现本单位所使用号码出现异常外呼情况的。
(六)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备份呼叫内容录音文件,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贵公司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如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新要求,本单位将无条件配合贵公司落实整改举措,直至符合相关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十四、本单位使用无线互联网(包括但不限于 CDMA1X、CDMA1X EVDO、WLAN)、短信网关(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资讯平台、ISAG 系统、综合办公业务平台)或短信类业务的,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通过业务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悖于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低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污辱性的内容;
2、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7、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断;
9、一夜情、换妻、SM 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情色动漫;
11、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二)不开展为淫秽色情网站代收费业务,否则,贵公司有权立即停止业务并停止一切结算。
(三)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电子信息或广告。
十五、本单位使用互联网接入类业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路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互联网专线、云主机等),承诺遵守以下规定:
(一)具备从事互联网服务的全部合法必要的资质条件,已履行相关规定要求的手续或已取得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在签署合同前,本单位向贵公司提供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供贵公司审核,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贵公司留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在合同有效期/服务期内,如本单位提交的主体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所记载内容出现变更,本单位在完成变更后尽快向贵公司提供最新的文件。前述主体资格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以及贵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
1、本单位如从事电子公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特殊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履行批准或备案手续,并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文件。
2、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首先履行互联网备案手续,并按期履行年度审核手续。本单位委托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服务的,应当向贵公司提供代备案所需信息并对该等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和更新,定期向贵公司及通信主管部门报送网站管理所需信息。本单位承诺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更新,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贵公司有权依法采取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断开网络接入等关闭处理措施。
3、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取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4、本单位如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服务,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本单位如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服务,本单位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
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链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社会公众查询核对;本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
(二)如经贵公司许可进入中国电信机房时,应当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根据当地公安局网监分局的要求,在入网后 5 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交备
案信息,提交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十六、本单位承诺在业务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等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 24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书面通知贵公司。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影响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突发事件,贵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业务等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
十七、本单位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将依据合同承担责任,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限期整改、公开曝光),并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本单位直接赔偿。同时,贵单位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暂停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将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十八、如出现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引发的投诉、举报,由本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当接到通信主管部门、“12321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中国电信 10000 热线等各类渠道投诉、举报时,贵公司有权在不通知本单位的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责任后果全部由本单位自行承担。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本单位负责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贵公司相应损失。
十九、本单位的信息安全责任人如下:姓名:[ / ]
职务:[ / ]
联系方式:[ / ]
二十、本单位承诺与最终用户参照签订此类《网络及信息安全承诺书》,并督促最终用户履行相应责任。否则,本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十一、本承诺书经本单位签署后,与合同同时生效。
承诺单位(盖章):[ 临汾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段毅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