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签订土地使用权购买合同以购买受让方式获得,二人已经于 2005 年 7 月取得中府国用(2005)第易 08009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8 年,潘伟潮、麦炯章以其自身名义在上述土地上建成自有房屋并于2009 年5 月分别取得粤房地证字第 C7105418 号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共证字第 C1632183 号《房地产权共有(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