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华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团队入驻协议
甲 方: 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 方(项目名称或公司名称):
第一条:场所地址与运营项目
项目入驻地址为华侨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园(厦门园区) 号房间,运营项目为 ,运营范围 。第二条:入驻期限
x次入驻期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第三条:鼓励措施(细化至每学期具体金额数)
1.协议期内,将为入驻团队免费提供办公场地、桌椅、网络等基本设施,提供会议室、路演报告厅、商务洽谈室等供入驻团队申请开展相关活动;
2.依托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给予入驻团队运营上的扶持,依托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团对项目进行孵化指导;
3.园区定期组织创业培训、融资对接、创业xx、考察走访等配套活动;
4.园区将进一步对接争取政府及相关社会资源,为入驻团队提供更多政策及资源扶持,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第四条:入驻团队责任
1.乙方实际运营项目必须与所申报的项目一致,如需调整运营项目,必须报由甲方审批。
2.严禁乙方私下转让园区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必须重新提出书面申请。
3.乙方运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内、外部经济纠纷均由其自行解决,甲方不予
干涉。
4.乙方负责运营期内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服务及产品质量安全,如造成财物损毁或人身伤害,将追究乙方责任。
5.协议期满 7 日内,乙方必须将其物品搬离园区办公室,并交接清楚物资。
期满 7 日后如办公室内仍有余物,视为放弃物处理,甲方有权处理剩余物品。 6.协议期内自动退出或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甲方
可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必须在终止协议的 7 日内将其物品搬离办公室。终止
协议的 7 日后如办公室内仍有余物,视为放弃物处理,甲方有权解锁并处理剩余物品。
第五条:经营要求
1.园区每日营业时间为 8:00-22:00,乙方应严格遵守。
2.入驻园区后,乙方必须进行正常的轮班,保持较高的出勤率,若长期无人入驻,甲方有权清退。
3.乙方若在园区内进行商业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切实做到“xx经商,诚信经商”,如有违反,一律勒令迁出,所需承担的责任自行承担。
4.协议期内,乙方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学校、学院等监督机构的反馈意见,并及时组织有效整改。
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本协议有最终解释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