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签订 PPP 项目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 PPP 项目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莎车县平安城市 PPP 投资合作协议》仅为 PPP 项目框架性协议,协议中项目总投资金额仅为预估金额,且协议约定服务内容仅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等内容,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交易对方:莎车县人民政府性质:县级人民政府
与上市公司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协议的签署
《莎车县平安城市 PPP 投资合作协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莎车县人民政府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完成签字,目前尚在履行用章审批程序。
(三)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莎车县人民政府
乙方甲: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乙:浙江大华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一)服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莎车县平安城市项目;总投资:386,506.8833 万元(以最终确定的投资为准);实际建设内容以经政府方审核认定的设计文件为准。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同意,乙方提供莎车县平安城市项目涉及的下述服务:
1、项目可行性研究;
2、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3、待项目完成项目采购后,后续项目合同签署中规定的其它服务。
(三)服务期限
以最终签署的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为准。
(四)投资回报模式
x项目为非经营项目,项目的实际运营无法产生运营收入,因此本项目的收益模式为政府付费。实际投资回报率需通过政府采购确定。
(五)项目所需的审批手续
x项目尚需履行城市建设规划,政府投资及服务费用相关预算审批,项目设计审批,项目涉及的建设许可、生产安全、消防、劳动保护等审批手续。
(六)项目投资计划
x项目总投资暂估值为 386,506.8833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专业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最终审计价为准,并以实际投资额作为政府付费依据。
(七)项目提前终止时的财务安排
待项目完成政府采购后,若乙方未能作为本项目的最终中标社会资本,则需对乙方已完成的服务内容及其提供的其它服务进行审计,作为中标社会资本的前期费用,由中标社会资本按照实际价值进行支付。
(八)本协议经各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平安城市 PPP 模式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持续推进公司与地方政府的紧密合作,共同探讨 PPP(建设+运维)创新模式。
(二)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 PPP 项目框架性协议,协议中项目总投资金额仅为预估金额,且协议约定服务内容仅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等内容,具体项目的实施尚需履行政府采购等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协议的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二)公司将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莎车县平安城市 PPP 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2017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