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理编号:DXCG_21_0381
项目代理编号:DXCG_21_0381
飞机维修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
日 期:2021 年 07 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飞机维修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xxxxxxxxxxxx 00 xx X x 0000 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DXCG_21_0381
项目名称:飞机维修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预算总金额:92.387 万元
采购需求:为满足我校飞机维修专业实训要求,采购发动机及发动机维修专业设备一批,用于学校实训教学。(详见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及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1 年 07 月 2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xxxx://xxxx.xxxxxx.xxx/)方 式 : 登 录 北 京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大 兴 区 分 平 台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在功能入口点击“供应商”,进行新用户注册,并
完善信息,然后关注项目并下载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 0 xxxx(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xxxx://xxxx.xxxxxx.xxx/)进行主体注册,并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
及下载招标文件,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线上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2.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请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 (xxxx://xxxx.xxxxxx.xxx),在“下载中心”—“软件下载”—“大兴区电子开评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并安装。使用本工具制作电子版 《投标文件》。具体使用方式可在“下载中心”—“文件下载”—“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指南(包含电子开评标系统及电子标 CA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 模块下载,按步骤进行操作。(北京一证通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无签章功能,建议办理北京 CA 或颐信 CA)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 年 08 月 09 日
上午 09 时 30 分。方式:
线上递交: 网上递交需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
(xxxx://xxxx.xxxxxx.xxx/),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GPT 加密文件)的上传,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还须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和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同网上递交的储存投标文件的 U盘(与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一致)一起递交。(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技术支持: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
(2)大兴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QQ 群:785583419 问题验证:供应商
(3)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北京 CA—000-00000000
颐信 CA—010-62340645
4.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公告: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大兴区) (xxxx://xxxx.xxxxxx.xxx)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地址: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村东 联系方式:xxx 010-61202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x X x 0000 x联系方式:xx 010-692288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10-69228875
序号 | 内容 |
1 | 采购人: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地点:大兴区黄村镇后辛庄村东 采购人联系方法:xxx 010-612025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x X x 0000 x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10-69228875 |
2 | 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 6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58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相关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3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货物: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否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4 |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总金额: 92.387 万元 |
5 |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递交地点:/;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名称:/ 开 户 行:/账 号:/ 行 号:/ 退还投标保证金形式:/ |
6 |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 |
7 |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如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为准。开标当日,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2 份;②《开标一览表》纸质版 1 份(备用)。③投标 U 盘一份,U 盘内容包括:加密《投标文件》GPT 格式 1 份、未加密《投标文件》GPT2 格式文件 1 份,WORD 格式《投标文件》1 份、PDF 格式《投标文件》1 份。④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 CA 证书(钥匙)。⑤法人代表授权书 1 份。以上资料需开标当日现场递交,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直 接递交给代理机构,并签字确认)。 |
8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1 年 08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xxxxxxxxxx 0 xxxx(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确定的开标室为准。 |
9 | 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电子化交易系统出现不可预见性的故障或投标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导致项目电子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将使用纸质投标文件(含纸质投标一览表)进行开标、资格性审查、符 合性审查、比较评审打分等工作。 |
10 | 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
11 |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 |
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3)中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的币种。 (4)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投标时,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汇款账户: 开户名: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兴支行 账号:3454 5600 9650 |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
1.3.2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北 京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大 兴 区 分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进行主体注册,并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
1.3.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3.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1.3.3.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3.3.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3.3.6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3.4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投标文件(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服务: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服务、监狱、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支持脱贫采购的,则其投标无效。
1.4 凡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5 凡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2.1 资金性质: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 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 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5.2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5.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6.2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4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5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 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7.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投标文件以中文形式提交(投标项目中主要系统设备生产供应厂商如果是国外厂商, 则另需以英文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文件作为参考)。(如适用)
7.4 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提供一种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不予考虑。
7.5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7.5.1 本项目投标、评标将配套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请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大兴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使用流程(包含电子开评标系统交易流程)相关要求制作并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供应商)在【“下载中心”—“文件下载”—“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指南(包含电子开评标系统及电子标 CA 数字证书申请流程 )”】页面下载,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技术支持:
(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
(2)大兴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供应商)QQ 群:785583419 问题验证:供应商
(3)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北京 CA—000-00000000
颐信 CA—010-62340645
7.5.2 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具体下载方法:投标人(供应商)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下载中心-软件下载】页面下载【大兴区电子开评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双击安装)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制、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 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7.5.3 分包项目,如对其中多包进行投标的,须对每一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5.4 投标商参与投标活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在北京市大兴区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一网式办理服务平台注册中的企业名称一致。
7.5.5 投标人须使用交易中心免费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大兴区电子开评标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6 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 的签章或电子签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为无效盖章。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6-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6-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6-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6-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 6-6 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6-7 投标人税款缴纳记录
附件 6-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6-9 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6-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附件 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0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1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2 投标人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培训方案等)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或资料(格式自拟)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证明交付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工艺流程、原材料等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甲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4 提交详细的项目进度安排。在投标文件中应为项目建设设立足够的考核节点,量化节点考核目标。
9.3 投标人应注意甲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到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
(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 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3.3 本次招标货物中,如有进口设备,报价应为货到用户现场的价格。免税设备也应包 括除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外的其它一切进口环节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用。
(如适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甲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投标人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 理的替代方案等),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11.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财政预算金额 / 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的;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外埠:汇票、电汇、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或汇入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投标时提供汇票回执复印件核查。
1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 标人(以汇款形式,届时请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办理退回投标保证金手续)。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 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
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表须持有身份证原件备查。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参见附件),并同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5 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避免使用中出现开装情况。
1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递交
14.1.1 投标文件的加密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14.1.2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证上传成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关闭投标通道。
14.1.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修改完成重新加密、上传,替换已上传的原电子投标文件。
14.1.4 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联系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技术人员, 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010-81212938。
14.2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4 投标文件一律采用 A4 幅面(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紧密,不易松动散落,不得采用活页试装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
14.7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和“在(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8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9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包括未单独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开标一览表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且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
地址;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6.1 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
16.1.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放弃投标的,可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系统”自行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16.1.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电子投标文件。
16.2 纸质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2.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6.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17.1 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移动 CA 数字认证证书(具有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参加
开标。
17.2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使用自身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开标系统,投标人须按系统提示使用自身 CA 数字认证证书对其按规定时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17.3 开标时,如电子投标文件无法通过投标人自身数字认证证书解密成功或由于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兴区分平台技术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使用纸质投标一览表进行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大会的代表应按照到场时间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未出席开标大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4 开标时,由监标人或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5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8.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成员人数为 5 人,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 2/3。
18.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
18.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
标专家职责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18.4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影响项目评审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或投诉。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9.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或评标系统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适用法律、 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
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适用);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
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评审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为评审依据。如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为准。
21.3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维修服务、备件供应;
(8)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经营信誉、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等;
(10)相关领域内的成功案例;
(11)价格
21.4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1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
24.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招标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5.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5.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5.3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相关内容。
25.4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27.2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7.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投标价。
29.2 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付中标服务费。
29.3 中标服务费将以支票(北京地区)或电汇等方式收取。
29.4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0.1 质疑应当在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政府采购过程中除上述三项之外的其他事项。
30.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0.3 书面质疑应当署名并当面递交,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主要负责人)或者经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质疑书上签字并同时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0.4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
30.5 供应商如果在质疑过程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情形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可能受到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0.6 如果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知其权益受到损害,持有疑义,应当向采购人或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或者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北区 27 号楼 C 座 1702 室联系电话:010-69228875
邮 箱:xingdaxing1708@163.com联 系 人: 宋萍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书面质疑作出答复。
质疑函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手机:
传真: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分类:
□采购文件
□采购过程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执行程序
□上述四项之外的其他事项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公章:
提交日期:
一、项目背景情况: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已于 2019 年通航,对飞机维修维护人员产生大量需求。我校在区政府及区教委支持下,新建两个飞机维修专业,分别是飞机电子维修和飞机机电维修专业,两个专业是我校与电子科技职业学院“3+2”专业。两校共同开发了两个专业课程,并逐步开展相关专业的深入合作。2016 级学生已经升入高职院校学习,但学校飞机维修专业仍不具备基本的实训条件。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满足学校开设飞机维修专业基础实训需求。
2)贴近飞机维护维修实际应用,创设真实的职业工作环境,让学生得到实际操作训练和综合素养的提升;
3)在总体设计上具备开放性,建设成为不仅仅能为校内学生提供职业培训的实训场所,同时能为中航企业提供多新员工培训。
三、航空机务维修标准
在航空机务维修方面在国内通常有两个标准,一为国家部队标准(即部队采取内部培训,内部考核上岗),二为民航标准(与国际民航维修接轨,实行考试取证,区分机型、发动机类型,考试科目涉及广泛,包含人的基本素养、心理学、航空法规、专业技能知识等),以目前我国民航、通航的发展速度,以及国家逐步低空开放,同时国家大力推行航空器取证手续简单明了化,进一步促使我国在以民航系统为根本,将大力推行通用航空的发展。
四、民航维修系统
民航维修系统是一个庞大且缜密的系统,其中包含了航空器以及部件的维修单位、航空器取证资格审定单位以及航空器维修人员的执照与培训单位等等。再此,我们重点来讲述航空机务技能方面的内容,即民航 147 部维修人员培训以及人员执照的相关内容。
五、民航 147 维修人员培训知识内容以及人员执照的标准和分类。
基础执照:机械专业分为:META/MEPA/MEPH/METH;电子专业为:AV。下面主要以 META 为主,以此为切入点阐述培训内容。
实训内容
1 | 活塞发动机(单元体)分解、装 配 | ||||
2 | 活塞发动机本体构件(叶片、盘、 机匣等)拆装检查 | ||||
活塞发动 | |||||
发动机主要系统(滑油、燃油、 | |||||
3 | 机及发动 | 起动、点火、附件传动等)检查 | |||
机系统实 | 维护及附件拆卸、检查、安装。 | ||||
训 | |||||
4 | 辅助动力装置检查维护和附件 拆装 | ||||
5 | 发动机吊装 | ||||
6 | 发动机试车 |
六、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北京市大兴区第一职业学校单位飞机维修综合实训室建设项目项目购置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作台 | 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而制成,坚固的工作桌框架,牢固平稳,可使工作桌台面均匀承重 达到 1000kg,规格 1500*750*800mm。 | 套 | 10 | \ |
2 | 重型虎钳 | 6 寸,飞机拆卸专用配件。 | 个 | 10 | \ |
3 | 保险练习架 1 | #尺寸长 1200*宽 600*高(850-900MM)(参考)螺帽连接开口销保险,可移动可固定,供飞机维修专业学生做开口销保险练习实训用,同时满足 4 名学生实训。飞机实 训专用配件。 | 个 | 2 | \ |
4 | 高难度保险练习台 1 | #尺寸长 1200*宽 600*高(850-900MM)(参考)螺钉螺帽连接保险丝保险,用于明打和盲打保险丝保险。可移动可固定,供飞机维修专业学生做螺钉保险丝保险保险练 习实训用,同时满足 4 名学生实训。样子像工作台,工 | 台 | 2 | \ |
作台上装有打保险的螺钉等,可以直接打保险,也可以用可拆下的有机玻璃罩或铝板罩遮挡,实现高难度位置 位置打保险和盲打。飞机维修实训室专用。 | |||||
5 | 型材切割机 | 400mm,3kw,用于切割各种型材,GE-400 加重型,可用 于飞机型材切割。 | 台 | 1 | \ |
6 | 型材切割片 | 400mm,切割机配件,型材按照特定形状。 | 片 | 4 | \ |
7 | 剪板机 | 主电机功率 5.5(kw),动力类型:电动,,长度 1.6 米, 全自动操作。 | 台 | 1 | \ |
8 | 台式砂轮机 | 转速 2840r/min,砂轮 200*200*32mm | 台 | 1 | \ |
9 | 32 砂轮 | 磨刀机砂轮 250*25*32 | 台 | 4 | \ |
10 | 工业台钻 | 220V 交流,台钻 ZXSM-45 双头多用机床。 | 台 | 1 | \ |
11 | 活塞发动机 | #飞机活塞 HS5 发动机 1、飞机发动机,提供教学、学生实训练习。2、发动机机件性能无缺损,附件完整各附件可供学生拆装。3、提供配套操作流程及教学指导。4、提供活塞 5 发动机实物图片也作为中标后的实物验收图 片、实物发动机铭牌、活塞 5 发动机履历本、活塞 5 发 动机托架设计图纸、活塞 5 发动机拆装实作工卡。 | 台 | 1 | \ |
12 | 飞机发动机附件分解组装检 查工作台 | 2000*1000*800mm(参考)台面配 3mm 胶皮垫,满足机件分解组装检查的需要。经久耐用。 | 台 | 2 | \ |
13 | 发动机活动支 架 | #定制,用于安放发动机,安全可靠,可移动,可固定。 美观大方。经久耐用。 | 个 | 2 | \ |
14 | L 型铝型材 | 20*20*3*6000mm LY-12 合金 | 个 | 10 | \ |
15 | U 型铝型材 | 20*30*3*6000mm LY-12 合金 | 个 | 10 | \ |
16 | 铝板 | 1000*2000*0.8/5052 合金板 | 片 | 10 | \ |
17 | 铝板 | 1000*2000*1.0/5052 合金板 | 片 | 10 | \ |
18 | 钢带 | 100*5*6000/A3 | 个 | 10 | \ |
19 | 圆钢 | Φ30*6000/A3 | 个 | 10 | \ |
20 | 镀锌保险丝 | Φ0.8mm,镀锌 | Kg | 10 | \ |
21 | 镀锌开口销 | Φ1*20、 Φ1.5*50、Φ2*80、Φ2.5*100mm、镀锌 | Kg | 10 | \ |
22 | 干粉灭火瓶 | 2.5 升,手提式,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 | 瓶 | 4 | \ |
23 | 逃生示意图 | 夜光标识牌,强力背胶,亚格力版 20CM*30CM。 | 个 | 2 | \ |
24 | 洗眼液加小药 箱 | 视力疲劳干眼症,药箱 5cn*10cm,每箱 20 支。 | 箱 | 2 | \ |
25 | 有害液体,固 体存放箱(密封) | 定制铝合金箱,100cm*60cm*60cm | 箱 | 1 | \ |
26 | 护目镜 | 全密封护目镜防尘眼镜工业粉尘防护眼镜劳保打磨防风眼镜防雾眼罩 高清透明柔软海绵贴面防风沙防冲击 防 UV 。通用,材 质:聚碳酸酯,乙烯镜框,重量:75g。 | 个 | 40 | \ |
27 | 手套 | 发泡王耐磨浸胶防护透气防滑、劳动挂胶工作劳保手套, 男女通用。 | 套 | 100 | \ |
28 | 防砸鞋 | 防砸、防刺穿、钢包头、四季轻便安全鞋透气防臭,36-44 码。 | 双 | 50 | \ |
29 | 抹布 | 300*300,不掉毛超细纤维丝光抹布。 | 块 | 100 | \ |
30 | 洗手液 | 磨砂工业油污洗手液,2000g | 瓶 | 10 | \ |
31 | 手用钢锯条 | 300mm,高碳钢锯条,手工钢锯. | 个 | 56 | \ |
32 | 毛刷 | 2 寸,羊毛刷,不掉毛。 | 个 | 100 | \ |
33 | 黄油 | 1Kg,耐高温,飞机发动机专用。 | 瓶 | 1 | \ |
34 | 工具架 | 800*2000*20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 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5 | \ |
35 | 工具展示板 | 800*12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 理而制成。 | 个 | 10 | \ |
36 | R 规 | 规格:50-175mm ,涵盖 140-160mm | 个 | 10 | |
37 | 样冲 | 15mm,材质: 铬钒合金钢。 | 把 | 10 | \ |
38 | 保险钳 | 工业级单向双向绞线钳,9 寸,保险丝配套 | 把 | 10 | \ |
39 | 气钻 | 气动钻孔机,0.75KW,150 航程高品质。 | 把 | 10 | \ |
40 | 气铆枪 | 气动铆枪,墩铆钉枪。 | 把 | 10 | \ |
41 | 铆枪冲头 | 与铆钉枪配套 | 把 | 10 | \ |
42 | 气管和接头 | 标准的,三胶两线 8mm 氧气乙炔管双色连体管。 | 把 | 10 | \ |
43 | 铆接工具 | 250mm,配套使用(参考) | 把 | 10 | \ |
44 | 铁皮工具箱 | 400*300*500mm, 350 加厚单层 。 | 把 | 10 | \ |
45 | 铁皮剪刀 | 250mm,多功能金属专用铁丝航空剪铝扣板。 | 把 | 10 | \ |
46 | 手持定位销 | 拉伸总长度 132cm,高磁性,收缩吸铁,伸开脱落。 | 把 | 10 | \ |
47 | 定位销钳 | 配合定位销使用 | 把 | 10 | \ |
48 | 限位划钻头 | 航空航天用锪窝钻套,连接刀具 1:25,锥度链接,额定转 速 6000RPM.。 | 把 | 10 | \ |
49 | 铆壳 | 3-5mm 半圆头,平头,沉头的铆枪墩头 | 把 | 10 | \ |
50 | 直柄麻花钻头 | 不锈钢专用超硬手电钻转头套装花,DN2、3、4、5mm。 | 把 | 10 | \ |
51 | 整形锉 | 高档金刚石锉刀 600 目。 | 把 | 10 | \ |
52 | 平头钢榔头 | 250g,高碳钢锤 | 把 | 10 | \ |
53 | 圆头钢榔头 | 250g,高碳钢锤。 | 把 | 10 | \ |
54 | 铆钉钢榔头 | 250g,高碳钢锤 | 把 | 10 | \ |
55 | 橡皮榔头 | DN80mm,木柄无反弹胶锤 | 把 | 10 | \ |
56 | 实心铝铆钉 | DN3、4、5、6*10mm,碳钢,国标。 | 把 | 10 | \ |
57 | 内 六 角 扳 手 (套) | 小公制,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57 | 内 六 角 扳 手 (套) | 大公制,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58 | 英制(大)力 矩扳手 | 磅寸,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59 | 英制(小)力 矩扳手 | 磅寸,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60 | 绑带扳手 | 各规格,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61 | 公制(小)力 | 0-50Nm,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矩扳手 | |||||
62 | 公制(大)力 矩扳手 | 0-200Nm,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63 | 英制公制钢板 直尺 | 10 英寸,不锈钢材料,厚度 1 厘米,带孔。 | 把 | 10 | \ |
64 | 英制千分尺 | 2 英寸,不锈钢材料,厚度 1 厘米,带孔。 | 把 | 10 | \ |
65 | 公制千分尺 | 50 英寸,不锈钢材料,厚度 1 厘米,带孔。 | 把 | 10 | \ |
66 | 分度器 | 公 英 制 刻 度 , .001", .0015", .002" thru .008", .010", .012", .013", .015" | 个 | 10 | \ |
67 | 万能角度尺 | 200mm,飞机测量专用,可旋转使用。 | 把 | 10 | \ |
68 | 反光镜 | 采用 1 个Φ5mmLED,圆镜直径 55mm,不锈钢可伸缩天线。 | 把 | 10 | \ |
69 | 卷尺(英制) | 10 英尺,加厚不锈钢材料。 | 把 | 10 | \ |
70 | 卷尺(公制) | 3m,加厚不锈钢材料 | 把 | 10 | \ |
71 | 钢索张力计 | 被测钢索的直径(公称)范围(mm):Ф2;Ф3;Ф4; Ф5;钢索技术标准为 roct2172-43。张力计的指示读数范围为 0-100,最小分格读数为 2,最大测量范围:100kg; 150kg。仪表的示值允差为±5%,仪表的总重量不超过 0.3kg。钢索张力计用于航空、汽车、拖拉机、建筑等工业部门中测量钢索的张力(拉紧力)。仪表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可以测量多种规格(直径)钢索的张力。仪表的构造,主要以钢板为测力元件,当张紧之钢索卡在二端止动块为支点,卡块为力点之间,钢索的张力则推动卡块使钢板弯曲变形,通过推杆位动扇形齿轮传动齿轴端部的指针在度板上回转,指示出相应读数,弹簧片压在扇形齿轮的边缘上,推杆是在套管内单向运动的,当张力计从钢索上取下时,使指针留在读数上,用开关棒抬起弹簧片即可使指针回复到零。张力计的机件是安装 在铝合金的外壳内。 | 个 | 10 | \ |
72 | 放大镜 | 20 倍,头戴式放大镜带灯 LED 高清。 | 个 | 10 | \ |
73 | 角磨机 | 100*6*16mm,720W,手持,无刷式角磨机。 | 把 | 10 | \ |
74 | 角磨片 | 100*6*16mm,和角磨机产品配套 | 把 | 10 | \ |
75 | 锉刀 | 板、圆、三角、方各一 250mm | 把 | 10 | \ |
76 | 小型板材折弯 机 | 直角折弯机、折弯器,不锈钢、铁皮板、标牌等小型折 弯机。 | 套 | 10 | \ |
77 | 一字螺刀 | L=6*100 材质:CR-Mo 铬钼钢,整体淬火,批头带强磁。 | 把 | 10 | \ |
78 | 偏置螺丝刀 | L=6*150 材质:CR-Mo 铬钼钢,整体淬火,批头带强磁。 | 把 | 10 | \ |
79 | 振动螺刀 | L=150 材质:铬钼钢,整体淬火。 | 把 | 10 | \ |
80 | 剪钳 | 200mm, 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1 | 尖嘴钳 | 200mm, 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2 | 鸭嘴钳 | 200mm, 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3 | 鹰嘴钳 | 200mm, 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4 | 大力钳 | 200mm, 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5 | 开口扳手 | 8×10 L=149.2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86 | 开口扳手 | 9×11 L=149.9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87 | 开口扳手 | 12×14 L=186.1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88 | 开口扳手 | 10*12mm,铬 14×17 L=200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 镀铬处理。钒合金钢,强力型。 | 把 | 10 | \ |
89 | 开口扳手 | 14×17 L=200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0 | 开口扳手 | 19×22 L=253.6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1 | 梅花开口扳手 | 32×36 L=300.6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2 | 梅花开口扳手 | S=14 L=85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3 | 梅花开口扳手 | 16×16 L=208.6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4 | 梅花扳手 | 14×14 L=190.9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5 | 梅花扳手 | 13×13 L=178.2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6 | 梅花扳手 | 9×9 L=149.6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7 | 小棘轮扳手 | 8×8 L=140.1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8 | 大棘轮扳手 | 11×11 L=165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99 | 英制棘轮扳手 | 7×7 L=133.7mm,材质:铬钒钢造,表面镀铬处理。 | 把 | 10 | \ |
100 | 套装套筒加手 柄: | 与大棘轮扳手配合,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个 | 10 | \ |
101 | 快速摇把 | 与大棘轮扳手配合,铬钒合金钢,强力型。 | 个 | 10 | \ |
102 | 角磨机 | 100*6*15mm,720W,手持,无刷式角磨机。 | 个 | 10 | \ |
103 | 角磨片 | 100*6*15mm,和角磨机产品配套 | 片 | 10 | \ |
104 | 工具标示牌 | 与工具架横梁匹配,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 喷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10 | \ |
105 | 各类铆钉展示板(实物:可以做成一个条 板状)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1 | \ |
106 | 螺钉紧固件展 示板(类似铆钉)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1 | \ |
107 | 电阻等基本电气元件识别展 示板(实物)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1 | \ |
108 | 各类保险展示 板(实物)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 理而制成 | 个 | 4 | \ |
109 | 导管连接展示 板(实物)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 理而制成 | 个 | 1 | \ |
110 | 航空导管展示 板(实物) | 1000*25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 理而制成 | 个 | 1 | \ |
111 | 工作区域零部件标示图板、 常用工具图板 | 600*8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而制成 | 个 | 4 | \ |
112 | 飞机上各种标 识图板等 | 600*80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处理 而制成 | 个 | 4 | \ |
113 | 游标卡尺 | 0-250mm,电子数显游标卡尺。 | 把 | 10 | \ |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所购置的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不可预见费、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全部内容。第四章 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以上条款中凡打“#”号的条款为重要参数,未标识符号的为一般技术性能指标,作为评分的参考依据。
七、其他内容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付、安装、调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售后服务要求:
所投产品实行“三包”,并同时享有原厂商的保修承诺。产品如有质量问题 1 个月内免费更换;质保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对投标产品负责终身维修。
保修期内所有产品发生故障时,2 小时响应,接到故障电话 4 小时到达现场,一般故障 24 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 24 小时热线电话及在线技术解答。每个月电
话回访一次,客户指定专门联系人。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终身提供技术支持。保修期外提供维修并仅收取成本费(成本费只包括配件成本,但不包括人员工时、交通、住宿费等配件成本以外的费用)
(5)质保期:自货物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3 年。
(6)验收标准:货物按国家产品验收标准、质量标准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进行验收。货物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验收程序: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单》提供财务需要的发票及相关资料,进行结算付款。
1、招标方根据本项目服务的特点组建评委会,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如有)和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4 人组成,总人数为5人。
1、投标人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本招标活动有关文本等任何信息资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 较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如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评标原则 评委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商务、服务响应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
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打分,评出综合评审最优的投标人。本次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1)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合法且在有效期内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 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按规定格式填写) |
3 | 供应商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 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 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 ||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企业信誉良好等; | ||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 ||
4 | 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 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 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5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7 | 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 询结果无不良记录 | 提供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 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 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 |
(2)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项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2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按招标文件规定(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加盖公章和签署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5 | 投标价格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7 | 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8 | 符合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响应条款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分标准: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最高得分 | 说 明 |
价格部分 (30 分) | 报价评审 | 30 |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
技术指标无负偏离得 20 分, | |||
(1)每有一项重要(标注有“#”的)技术指标或商务 | |||
技术响应程度 | 20 | 条款负偏离的扣 4 分 , | |
(2)每有一项一般(无标注的)条款不满足可能会对项 | |||
目实施成果造成一定影响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 |||
提供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软件技术方案; | |||
技术方案 | 20 | 方案全面合理得 20 分;方案完善较合理得 15 分;方案 不全面,欠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0 分;方案不全 | |
面,欠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5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 | |||
目进度计划、备货及运输条件、交货时间、技术安全措 |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10 | 施、人员配置、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应急预案等,方 |
案全面合理得 10 分;方案完善较合理得 6 分;方案不全 | |||
(60 分) | 面,欠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3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保期、售后服务方式、 | |||
响应周期、维修周期、技术支持、售后热线、保修承诺、 | |||
售后服务体系 | 5 | 备品备件供应、巡检安排等)对比排序评价: 完整,可实施性高,得 5 分; | |
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得 3 分; | |||
不完整,可实施性较差,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完整详细的培训方案, | |||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 |||
培训方案 | 5 | 完整,可实施性高,得 5 分; | |
基本完整,可实施性一般,得 3 分; | |||
不完整,可实施性较差,得 1 分;未提供得 0 分 | |||
商务部分 (10 分) | 同类项目业绩 | 3 | 近三年(2018 年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每有一个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6 | 1.投标人提供具备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得 1.5 分 2.投标人提供具备 AAA 级信用企业认证证书得 1.5 分 3.提供活塞 5 发动机 CNAS 第三方检测报告 3 分 | |
节能环保 | 1 | 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 0.5 分;不是的为 0 分; 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 |
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 0.5 分;不是的为 0分 |
注:(1)a.如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所投货物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 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明示具体哪项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列明单价及小型和微型产品总价,并如实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c. 对未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项报 价表与“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一致的,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
(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北京市监狱企业应当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后附),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一、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二、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可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 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安装的地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 位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建设范围内。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建设范围内。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 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9 “监理方”:(如适用)本合同监理方系指:甲方委托的对本合同项目实施范围进行项目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具备监理资质的、独立于甲方和乙方的法人单位。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 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1.1 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全部图纸和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其软件系统和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获得权利人的适当授权。投标供应商应进一步保证,交付甲方使用的设计方案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甲方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及所有责任。
3.1.2 投标供应商在履行和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过程中准备及开发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计算方法、图表、报告、数据、模型和样品,以及其中含有的所有发明和可授版权(包括版权的商业使用权,如:商业推广、纪念品等由版权而带来的延伸产品的开发的资料,应于制作或准备时)为甲方独有的排他性财产而不受任何限制。甲方有权使用上述资料以履行本项目合同或用于其他目的。该资料应与本项目合同项下其它资料一起,按要求在本项目合同结束或终止的时候,交还给甲方。
3.2 双方均有义务按照上述要求为对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否则相应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 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或与质量合格证相当的证明)。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分项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 本项目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10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陆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乙方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
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
7.2 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付款条件
8.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8.2 甲方将按本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9.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 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开发文档、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9.2 随同每批货物提供该批货物相关的资料。
9.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10.质量保证
10.1 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0.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要求具体见“第四章 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如原设备厂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原设备厂商的质量保证期为准。
10.6 投标方必须在北京市设有长期专业维修机构和人员,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充足的备品备件。投标人必须明确提出对本项目的免费售后服务承诺。
10.7 提供项目的终身服务。在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在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其提供的系统及其所有设备提供免费保修、更换和服务。
11.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中标人应对制造商的检验进行确认。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甲方应在 10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乙方负责安装前必要的加电测试和调试。
11.3 甲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
11.5 验收依据
11.5.1 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1.5.2 本项目招标文件。
11.5.3 乙方书面答复并经甲方认可的技术建议及附件。
11.5.4 本项目合同文件。
11.6 验收前提条件
货物开发必须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7 标准控制
为保证项目实施规范性,只有双方签字后的技术文档及附件对本项目才有规范作用。
11.8 验收内容及标准
11.8.1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技术要求。
11.8.2 文档内容要求
可理解性、完整性、一致性、可验证性、易理解性、易浏览性。
11.8.3 标识要求
产品描述的标识、产品的标识、供方信息、工作任务、符合需求文档、要求的系统 配置、与其他产品的接口、安装、支持、维护。
11.8.4 初步验收内容
功能性:安装、功能表现。 验收内容:可靠性、易用性、可维护性等。
11.9 验收人员的组成
11.9.1 由甲方聘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测试。
11.9.2 本工程的验收由甲方、监理方、乙方共同参加。
11.10 验收结果形成
11.10.1 验收记录
(1)验收计划或包含验收用例(每个验收用例说明它的目标)的验收规格说明;
(2)与验收用例相关的所有结果,包括在验收期间出现的所有失败记录;
(3)验收中涉及的人员身份。
(4)验收报告 11.10.2 验收报告内容
(1)用于验收的货物及其配置;
(2)验收使用的文档及其标识;
(3)产品描述、用户使用文档;
(4)未作验收部分的清单与说明;
(5)验收参与人员,开始、结束日期,审批签章;
(6)结论(综合评价)
11.11 验收报告说明
由验收专家工作组作验收报告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2.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 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 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 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 乙方应按合同第 10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尾款中扣回
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延迟交货
13.1 乙方应按照“货物或服务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 提供服务。
13.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3.4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协调和配合等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日期能够无违约责任顺延。
14.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系统建设或提 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4.2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和付款,甲方应向乙 方支付违约赔偿费,赔偿费应按每延迟一周,按每周合同总价的 0.5%计收。但违约 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5%。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如果甲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合同,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20 日内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大兴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7.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终 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 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 施的权利。
20.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1.合同修改
21.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 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 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合同生效和其它
25.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5.2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伍份、乙方贰份、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壹份。
26. 合同公示事宜
26.1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
(本合同只做参考,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 买方) ( 项目名称) 中所需 ( 货物名称) 经 (招标人)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成交人。买、卖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名称: 。标的完成时间: 。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 4、付款方式
5、本合同的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开户行号: 开户行号:
目 录
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附件 2 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附件 6-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 6-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附件 6-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 6-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 6-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6-5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附件 6-6 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附件 6-7 投标人税款缴纳记录
附件 6-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附件 6-9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6-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附件 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0 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1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2 投标人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培训方案等)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或资料(格式自拟)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和分包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交付物的投标邀请(招 标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文件正本(大写数字)份及副本(大写数字)份电子版(大写数字)份:
1 投标书;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投标人近三年的同类项目情况表;
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9 中小企业声明函;
10 监狱企业声明函;
11 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12 投标人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培训方案等)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的交付物投标报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
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传真:
电话:
邮箱: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 (大写/小写,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有 /无)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小写: | ||||||
大写: |
注:
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 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中的项目总价相一致。
3. 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如果存在出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填写错误、未亲笔签字、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有投标报价、服务期或交付期未实质响应、复印件等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如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和制 造商名称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节能环保产品 (是或否)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物品 1 | |||||||||
……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7 | 致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 |||||||||
总计 |
注: 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3.声明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应后附产品节能环保标志或其他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5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情况 | 说明 |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 “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响应/ 偏离 情况 | 说明 |
注: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响应/偏离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 “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 6-1 | 目 录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附件 | 6-2 |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
附件 | 6-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
附件 6-3-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 | ||
附件 | 6-4 |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
附件 | 6-5 |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
附件 | 6-6 | 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
附件 | 6-7 | 投标人税款缴纳记录 |
附件 | 6-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附件 6-9 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6-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 6-11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1.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
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邮 箱:
电 话:
备注:
1、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一、名称及概况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邮编 | ||||
成立和注册日期 | 主管部门 | ||||
企业性质 | 职员人数 | 一般工人 | |||
法定代表人 | 技术工人 | ||||
二、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流动资金 | |||
净值 | |||||
长期负债 | 短期负债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资金类型 | 商业性 | ||
银行贷款 | 非商业性 | ||||
三、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 |||||
年份 | 国内 | 出口 | 总额 | ||
四、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 |||||
序号 | 用户名称 | 地址 | 销售项目 | 数量 | |
五、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 |
开户银行名称 | |
地址 | |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说明:
1.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说明:
1.202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有效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附件6-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附件6-9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 (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 单 位 在 参 加 本 次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 经 查 询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详见本声明附件)。如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截屏
1、信用中国网页截屏(含查询页面及信用报告页面):
(1)查询页面
(2)信用报告下载页
2、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屏:
附件6-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致: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我公司声明在参与本项目中不存在上述情况,如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复印件加盖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时间 | 完成情况 | 是否有用户 反馈意见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业绩真实性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必须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详细标的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
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4.上述业绩中,如有业主或主管部门的书面评价意见,请一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的用户反馈意见。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致: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或现金形式,向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名:北京兴达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兴支行,账号:3454 5600 9650),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 [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2003]857 号)执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如为监狱、戒毒企业,须提供声明函)
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为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监狱、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 期:
注:
(1)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
(2)提供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日 期:
附件 12投标人技术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培训方案等)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或资料(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