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和2021年8月2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高新区管委会”)就 年产104.5GWh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和年产3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以下统称 “原项目”)签订《战略投资协议》。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18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荆门市政府签订《战略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在荆门地区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后续合作中签署的相应合同书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公司的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告中的“五、重大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6月10日和2021年8月2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荆门xx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荆门xx区管委会”)就年产104.5GWh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和年产3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以下统称 “原项目”)签订《战略投资协议》。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蓬勃发展,结合公司动力储能电池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为争取更多政策支持,2021年11月4日,公司与荆门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荆门市政府”)签订《战略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本着发展、共赢、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荆门市掇刀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5.21亿元,征地约3,000亩,建设年产152.61GWh的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项目;荆门市政府为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鉴于本协议投资建设项目已包含原项目,公司与荆门xx区管委会就原项目分别签订的两份《战略投资协议》同步终止,后续执行本协议约定内容。
本协议投资建设项目及投资金额在正式实施前尚需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荆门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住所:xxxxxxxxxx00x
4、关联关系:荆门市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在荆门市掇刀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5.21亿元,征地约
3,000亩,建设年产152.61GWh的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项目。
(2)荆门市政府为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建设和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的引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合作方式
(1)根据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对新能源行业的战略布局和荆门市掇刀区的生产要素条件,公司通过其注册在荆门市掇刀区的子公司,拟在荆门分期投资305.21亿元,建设年产152.61GWh的锂电池及系统研发生产基地。目前已完成投资86.11亿元,已建成年产28.5GWh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在建及新建投资219.1 亿元, 建设年产 124.11GWh动力储能电池产能。公司在提升新能源行业影响力的基础上,在荆门市掇刀区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实现原材料的稳定供应。
(2)为鼓励和支持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应公司诉求,荆门市政府同意对于荆门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新建项目给予具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具体支持政策以荆门xx区管委会与实施项目建设主体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但原则上未经公司同意,荆门市政府提供的支持政策不劣于本协议的约定。
(3)对于公司在荆门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荆门市政府同意给予一
定的支持,具体支持政策以荆门市政府与引入的配套产业的相关建设主体另行协商。
3、后续安排
(1)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原则性框架性协议,在签署后,双方应遵循公平合理、友好合作的原则,继续积极务实推进后续协商,明确实施细则。
(2)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后续合作中签署的相应合同书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公司的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公司与荆门xx区管委会于2021年6月10日签订的年产104.5GWh新能源动力储能电池产业园项目《战略投资协议》、2021年8月2日签订的年产3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战略投资协议》同步终止,后续执行本协议约定内容。
4、协议有效期
x协议书经双方盖章且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协议长期有效。
5、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协议书,具体事宜以另行签署的合同书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的产能规模,同时引入锂离子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以稳定原材料的供应,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多元化的产业布局,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协议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在荆门地区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事宜由后续合作中签署的相应合同书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由公司的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 名称 | 披露日期 | 进展情况 |
1 | 公司与上海瀚舜船务有限公司签订 《新混合电推散货船项目合作协议》 | 2019年6月28日 | 正在履行中 |
2 | 公司与StoreDot Ltd.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 2018年11月27日 |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020年3月与 StoreDot Ltd.签订《框架协议修正案》双方同意将协议期限延长至2020年3月 31日、2021年3月31日,已履行完毕。 |
3 | 公司与StoreDot Ltd.签订《电动汽车战 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1年4月30日 | 正在履行中 |
4 | 公司与荆门xx区管委会签订《战略 投资协议》 | 2021年6月10日 | 协议同步终止,后续执行本协议约定内容 |
5 | 公司与荆门xx区管委会签订《战略 投资协议》 | 2021年8月4日 | |
6 | 公司与格林美签署《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 | 2021年8月9日 | 正在履行中 |
7 | 公司与成都管委会签署《亿纬锂能 50GWh动力储能电池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2021年10月28日 | 正在履行中 |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荆门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投资协议》。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