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保密协议
甲方: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中试基地建设工程项目 钢制储罐 公开招标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报价服务期间及服务结束以后负责保守甲方项目商业秘密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所有具有专属性和保密性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1乙方因承接本合同而接触到的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予的资料文件、接受本合同所涉项目委托的事实、项目工程基础资料、相关设计资料、项目业主信息等;
1.2所有被甲方在交付时作了保密信息标记(或其他传达同样意图的类似标记)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
1.3虽然交付当时没有标记,交付后的5日内仍属保密信息范围。若在交付之后的5日后甲方未通过书面(包括但不限于函件、传真或e-mail)的方式确认,则可视为非保密信息的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
1.4即使未被标记或确认为保密信息,所有乙方只能从甲方而非从其他方获得的信息,乙方根据其性质或其他客观因素应当能够合理判断其具有专属和保密性质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商业秘密。保密信息如属于相关信息或技术的组合,则其中任何单一部分已被公开或因其他原因而属于公共领域,不应导致整个信息或技术的组合失去保密信息的性质;
1.5乙方在上述保密信息基础上开发衍生的任何技术成果或过程技术信息;
1.6合同中规定的保密内容。
1.7与合同签订及履行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及履行等信息。
2.泄密是指:保密信息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从乙方及或源自乙方从其员工、曾经的员工、合作伙伴、关联企业、服务的中介企业、股东,以告知、公布、出版、发布、传授、转让或其它形式泄露给了未经甲方授权可以了解或使用的第三方个人或组织。
3.乙方的涉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其员工、曾经的员工、合作伙伴、关联企业、服务的中介企业、股东。
4.乙方同意并承诺,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保密信息的机密性,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义务:
4.1乙方仅在本次服务目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且不在被授权之外使用保密信息,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不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
4.2保密信息专人保管,仅限乙方为甲方服务的相关人员访问。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备份、复印、留存保密信息,也不得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的单位或个人接触保密信息;
4.3乙方对所属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约束其接触保密信息的涉密人员遵守保密义务,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保密资料的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实质内容应与本保密协议主要条款(如保密范围、保密期限、违反后的责任等)保持一致,并送甲方备案。
4.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和之后不可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在此基础上乙方经技术开发的技术成果,甲方有权支配其使用范围,有特殊约定除外。乙方为甲方所设计的本工程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5乙方因项目需要与第三方合作,并提供保密信息,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送甲方备案,且该保密协议的保密要求不低于本协议,甲方有权对第三方进行检查。
4.6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5.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前和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乙方承诺接受甲方信息安全现场核查。保密期间,双方相关人员有权制止一切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6.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均应对甲方知识产权、客户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资料、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也不得向第三人透露本工程相关信息。乙方应对因本合同接触到的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予的资料文件、接受本合同所涉项目委托的事实、项目工程基础资料、相关设计资料、项目业主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漏、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项目。乙方承诺不得在本项目以外使用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数据、资料、其他保密信息,以及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全部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数据、资料等。
7.乙方承诺在项目完成或终止后将项目所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数据、记录、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数据、资料、《涉密文件交接单》、和其他保密信息)移交甲方。
8. xxxx自本合同生效后十年内乙方设计人员不得在业主以外的工程项目中进行本合同所述项目产品相同的工程项目设计和其他技术服务。
9.其他约定:
9.1乙方任何产权结构变动,不影响服务期内和之外其关联单位及其员工、曾经的员工、合作伙伴、关联企业、股东遵守本协议的义务和责任;
9.2乙方有义务采取不限于甲方确定的措施来保证技术信息不泄密,甲方提供的所有推动、了解、建议都视为帮助行为,并不表示共同承担协议中乙方保护义务和责任;
任何违反都可以视为乙方违约,可作为甲方追究乙方责任的证据。如造成泄密后果,按本协议第13条承担违约责任;未造成泄密后果,赔偿双方所签服务合同总金额50%-100%的违约金。
10. 工程完工后,乙方未将工程图纸全数缴回者,每缺一张图面扣款50元。电子文档必须全部删除,若未全部删除,视为泄密,按第13条执行。
11.本协议的保密期限自乙方接触保密信息开始,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保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因任何原因服务合同中止或终止,本保密协议依然有效。
12.甲方在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已考虑了乙方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的费用,甲方无须在服务期间和服务结束后另外支付保密费。
13.因乙方原因泄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乙方赔偿双方所签服务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消除泄密后果产生的影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予充分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诉讼费、调查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14.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原件与做个预审文件一并提交。
16.本协议自乙方提交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