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简称: 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 2017-094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肿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分别与衡阳英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医院”)、阳新康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康泰医院”)、嘉鱼县康泰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鱼康泰医院”)三家医院签署《肿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协议”)。
2、珠海中珠益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益民”)与湖南泰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医院”)签订《长沙泰和医院肿瘤诊断与放射治疗中心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协议”)。
● 风险提示: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风险、医保报销政策风险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放疗中心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
近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衡阳英博中西医肿瘤结合医院、阳新康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嘉鱼县康泰医院有限公司签署《肿瘤放疗中心合作协议》。中珠医疗全资子珠海中珠益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泰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长沙泰和医院肿瘤诊断与放射治疗中心合作协议》。
相关合作协议事项具体内容如下: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述合作协议为所属企业日常经营合同,已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未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肿瘤放疗中心相关协议主要条款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与英博医院合作成立“肿瘤放疗中心”项目 1、标的名称:衡阳英博肿瘤医院肿瘤放疗中心。
2、协议对方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衡阳英博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场所: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21 日;经营范围: 肿瘤内科、肿瘤外科、儿科、妇科、急诊科、内科、外科、骨科、康复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麻醉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英博医院经衡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英博医院为二级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非政府办营利性),近三年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中珠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内容:一体医疗与英博医院成立 “肿瘤放疗中心”;英博医院提供肿瘤放疗中心机房及辅助用房规划报批及建设装修,并负责运营所需基础配套、辅助设施等;一体医疗按投资进度购置肿瘤放疗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引入专家资源会诊平台等等。肿瘤放疗中心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独立核算的经营体制。
(2)协议价款及合作期限:一体医疗提供价值 1088 万元的肿瘤放疗设备及
配套辅助设备等。合作期限为 15 年,自中心归还前期基建等费用后开始计算。
(3)合作范围及项目管理
肿瘤治疗及肿瘤临床业务,适应症开发研究,肿瘤疾病研究与预防,肿瘤疾病个体化综合研究治疗。中心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最高管理机构为管委会,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管委会对合作双方负责,行使法
律赋予的职权。
(4)项目的收益分配:中心治疗收费按湖南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双方按项目产生的毛收入分两个阶段进行分配;第一阶段:中心收入减去中心成本后的利润,用于归还前期垫付的相关费用;第二阶段:上述第一阶段费用归还完毕后,双方合同年限计算正式开始,按比例进行分配。
(5)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合作期内,一体医疗在肿瘤放疗中心投放的设备设施产权归一体医疗所有,;合作期满后,双方投入资产归各自所有,流动资金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别收回,债权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享有,债务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承担。合作期满后双方或协商更换设备续约事宜。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与嘉鱼康泰医院合作成立“肿瘤放疗中心”项目
1、标的名称:嘉鱼康泰医院“肿瘤放疗中心”
2、协议对方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嘉鱼县康泰医院有限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嘉鱼县鱼岳镇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肆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29 日;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肾病学专业、外科、骨科专业、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专业、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嘉鱼康泰医院近三年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中珠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内容:一体医疗与嘉鱼康泰医院成立 “肿瘤放疗中心”;嘉鱼康泰医院提供肿瘤放疗中心机房及辅助用房,负责配备中心运营所需的基础辅助设施等;一体医疗按投资进度购置肿瘤放疗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引入专家资源、专家会诊平台等。肿瘤放疗中心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独立核算的经营体制。
(2)协议价款级合作期限:一体医疗提供价值 1318 万元的直线加速器及配
套辅助设备等。合作期限为 15 年,中心开展首例治疗并试运行半年后开始计算。
(3)合作范围及项目管理
肿瘤治疗及肿瘤临床业务,适应症开发研究,肿瘤疾病研究与预防,肿瘤疾病个体化综合研究。中心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际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最高管理机构为管委会,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管委会对合作双方负责,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4)项目的收益分配:中心治疗收费按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合作期限内,双方按项目产生的毛收入扣除中心成本后的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中心开展首例治疗并运行半年后,正式进入合作期,双方按比例分配。
(5)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合作期内,一体医疗在肿瘤放疗中心投放的设备设施产权归一体医疗所有,;合作期满后,双方投入资产归各自所有,流动资金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别收回,债权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享有,债务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承担。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与阳新康泰医院合作成立“肿瘤放疗中心”项目
1、标的名称:阳新康泰医院“肿瘤放疗中心”。
2、协议对方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阳新康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阳新县兴国镇儒学路 16 号 2 栋 1 单元 5 楼;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
本:贰仟万圆整;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12 日;经营范围:医院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阳新康泰医院近三年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中珠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内容:一体医疗与阳新康泰医院成立 “肿瘤放疗中心”;阳新康泰医院提供肿瘤放疗中心机房及辅助用房,负责配备中心运营所需的基础辅助设施等;一体医疗按投资进度购置肿瘤放疗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引入专家资源、专家会诊平台等。肿瘤放疗中心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独立核算的经营体制。
(2)协议价款及合作期限
一体医疗提供价值 1718 万元的直线加速器及配套辅助设备等。合作期限为
15 年,中心开展首例治疗并试运行半年后开始计算。
(3)合作范围及项目管理
肿瘤治疗及肿瘤临床业务,适应症开发研究,肿瘤疾病研究与预防,肿瘤疾病个体化综合研究。中心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际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最高管理机构为管委会,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管委会对合作双方负责,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4)项目的收益分配
中心治疗收费按湖北省物价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合作期限内,双方按项目产生的毛收入扣除中心成本后的中心利润进行分配。中心开展首例治疗并运行半年后,正式进入合作期,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5)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合作期内,一体医疗在肿瘤放疗中心投放的设备设施产权归一体医疗所有,;合作期满后,双方投入资产归各自所有,流动资金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由双方分别收回,债权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享有,债务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承担。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珠益民与泰和医院合作成立“肿瘤诊断与放射治疗中心”项目
1、标的名称:长沙泰和医院肿瘤诊断与放射治疗中心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可由中珠医疗下属其他子公司履行。 2、协议对方情况
协议对方名称:湖南泰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 529 号;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3 日;营业期限:2007年 7 月 3 日至 2057 年 7 月 2 日;经营范围:医院管理及咨询:综合医院(仅限分支机构长沙泰和医院凭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内经营)。
泰和医院近三年未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与中珠医疗及其全资子公司中珠益民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协议主要条款
(1)协议概述
中珠益民与泰和医院合作成立“肿瘤诊断与放射治疗中心”;泰和医院提供肿瘤放疗中心机房及辅助用房,负责配备中心运营所需的基础辅助设施等;中珠益民按投资进度购置肿瘤放疗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为中心运行及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等。肿瘤放疗中心采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独立核算的经营体制。
(2)协议价款级合作期限
中珠益民提供价值 5850 万元(具体以招标价格为准)的设备及售后服务、
技术保障、专家团队等。合作期限为 20 年,自中心正式接受治疗病人后开始计算。
(3)合作范围及项目管理
肿瘤诊断、治疗及肿瘤临床业务,开发研究,肿瘤疾病研究与预防,肿瘤疾病个体化综合研究。中心的一切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国际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最高管理机构为管委会,决定中心的重大事宜。管委会对合作双方负责,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4)项目的收益分配:中心直接收入双方按一定比例予以分配,中心的固定成本按当期双方分成比例各自承担。
(5)合作期内及合作期满后财产处理
合作期内,中珠益民在肿瘤放射治疗中心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中珠益民所有;
合作期满后,双方投入资产归泰和医院所有,流动资金按各自的实际出资由双方分别收回,债权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享有,债务按合作项目当年收入分成比例承担。若双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延长协议时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在生效之前对上市公司暂无影响,协议生效后,因双方合作期限较长,收益在以后年度按约定比例分配,该事项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有限。
2、上述协议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与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政策风险、医保报销政策风险以及业务发展的不确定性,放疗中心收入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