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住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帮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减轻首次购房首付压力,真正实现“安居乐业”,公司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住房免息借款。为规范员工住房免息借款的管理,保证此专项计划的合理运行,并指导日常操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 适用范围
x办法适用于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遵循本办法规定,结合公司其他管理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三 适用条件
申请员工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本公司及子公司服务满 3 年的在职正式员工;
2、 工作地在中国大陆中国籍员工;
3、 未婚员工与他人合购的,需提供合购者在工作地的无房证明;
4、 已婚员工配偶在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申请;
5、 每位员工只能获得一次借款。如合购者有两人(含)以上都为公司在职员工,只能由其中一人申请获得借款;
6、 借款仅可用于借款人在工作所在地购买首套自住房时支付首付款项。
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参与员工住房免息借款申请。
四 申请人评选标准
公司将综合考虑申请员工的司龄、过往业绩及评优情况对员工进行计分,按照分数高低确定优先权,对公司做过特殊贡献,经总经理办公会一致评定通过的,优先进入借款资格名单。
五 担保方式
员工购房借款采取信用担保的方式,借款行为进入合作银行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行为将
影响员工今后的征信记录。同时,员工承诺并授权公司,在其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时(包括但不限于:虚假xx、逾期还款、处于离职通知期内、擅自变更借款用途等),公司有权处理其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及罚息。此项授权不可撤销。
员工申请借款,应取得公司主要股东对该笔借款的担保,若借款员工出现连续 3 个月未能正常还款的情形,担保股东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该员工未偿还的借款按照账面价值支付给公司。
六 借款额度及名额限制
1、 每年公司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平均分配至每半年度 500 万元人民币作为住房免息借款资金;
2、 员工可自主选择的借款额度分为:10 万、20 万、30 x 3 档;
3、 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申请时月度税后现金总收入的 20 倍。
七 借款利率及个人所得税
1、员工获得的购房借款在约定的还款期内免息。
2、按国家政策规定或有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员工应自行承担因该免息借款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将由借款人承担,由公司代扣代缴。
八 借款资格的获得
1、 申请员工如实填写《住房免息借款申请表》,每月 1 日-15 日,借款人将《住房免息借款申请表》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通过资料审核的,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办法评选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计分,结合申请人的借款额度,根据计分结果由高至低排序,直至用完半年度借款总额度;如名额有剩余累计至下半年度资金池;
2、 借款申请资料包括:住房免息借款申请表(附表)、工作地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购房者
(购房者以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买方人员名单为准,下同)无房证明、购房者个人征信记录、购房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
3、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初审结果,确定最终的获得借款资格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在当月 30 日前公示本季度获得借款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名单内人员受到异议投诉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对该员工进行审查,如审查不通过,人力资源部将取消该员工本次申请资格,并由排名仅次于该员工的人员进行补位。公示期内,员工如对名单内人员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4、 已申请但未获得借款资格的员工,需重新申请并参与评价;
5、 人力资源部在公示结束后 3 日内,将最终获得借款资格人员名单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批并发布;
6、 对于获得“借款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在获得“借款资格”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
有权撤销其已获得的借款资格,同时自撤销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允许再次申请:
⮚ 6 个月内未购房;
⮚ 6 个月内未签订借款合同;
⮚ 实际情况与申请借款资格时情况不一致的。
九 借款发放
员工购房借款采用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获得公司借款资格者,在获得“借款资格”后 6 个月内,必须完成购房手续,签订购房协议或正式的购房合同,并凭购房协议或购房合同
至人力资源部签订借款合同。公司在借款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合作银行直接将所借款项转入员工的房屋交易账户(一手房转款至开发商账户,二手房转款至中介或卖方的账户)。
十 还款
1、 还款期限为 5 年,还款开始时间为借款转账日的次月;
2、 还款方式采取等额按月偿还,每月由公司从税后工资中直接扣减约定月还款额;
3、 有条件者可中途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提前还款额度为月还款额度的整数倍;
4、 在职员工逾期未还借款的,宽限期一个月。超过宽限期仍未还的,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并按日计算万分之五罚息,同时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将员工的薪金、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用于优先偿还借款;
5、 离职员工须在离职前偿还全部借款,否则公司有权在离职结算时,对于应付的薪资、报销费用等一切应得利益或款项优先偿还;如有剩余未还清的借款,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逾期未还清的,还须按照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付息并按日利息万分之五罚息。
十一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公司在以下情况下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及时归还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及罚息:
1、 员工被发现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假xx或在借款过程中伪造材料;
2、 员工擅自变更借款用途;
3、 员工购房用途违反本借款计划的目的;
4、 公司认为其他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同时,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主观恶劣程度,视员工的上述行为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予以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附则
1、 本办法及其修订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为试行版,暂未涉及外籍员工,后续修订版将根据试行阶段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公司财务部为专项住房借款资金的管理部门,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解释和执行部门。
附表:住房免息借款申请表
个人情况 | 姓名 | 部门 | 职务 | 入职时间 | 年龄 |
拟申购房产信息 | 购房地点 | 是否有不良 征信记录 | 是否合购 | 借款占首付 款比例 | 卖方姓名及 联系方式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年 | |||
个人申请(需要描述个人情况、借款金额) | |||||
部门负责人意见 | |||||
人力资源部意见 | |||||
总经理办公会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