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胡先生間接擁有香港南湖的全部權益,而胡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東以及關連人士。因此香港南湖是胡先生的聯繫人,並因而為本公司於上市規則第 14A.07(4)條項下的關連人士。鄭經收購事項項下擬進行交易之相關適用百分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