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QCZB17H062
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GDQCZB17H062
采 购 人:丰顺县扶贫开发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
目 录
表 5-10 拟为本项目实施/维护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47
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顺县扶贫开发局的委托,对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CZB17H06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9215四、采购数量:1 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需求”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六、供应商资格:
1、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不是主要产品(智能网络电视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书或者代理销售许可证书或者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报名及开标当日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以下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1、最新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对网页查询结果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 9 月 7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期间(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 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xxxxxxxxxxxxxxxx X0 xxx X0-000 x)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xxxxxxx X0 xxx X0-000 x十、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 xxxxxxxxxxxxxxxx X0 xxx X0-000 x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xxx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罗先生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 限公司 | 地址:xxxxxxxxxxxxxx xx X0 xxx X0-000 x |
联系人:xxx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753-2331399 | 邮编:514000 |
(一)采购单位:丰顺县扶贫开发局 | 地址:梅州市丰顺县 |
联系人:x先生 |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传真:0753-6688266 | 邮编:514000 |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9 月 8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止。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发布人: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
序号 | 项目 | 主要内容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QCZB17H062 采购人名称: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人民币 659215 元; |
2 | 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或现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投标报名后可以自行考察现场(勘查现场),勘查现场联系人:黄先 生,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3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内 |
4 | 投标保证金 | 金额小写:¥8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存进以下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须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 17:00 前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标注项目编号:GDQCZB17H062。 收款单位: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账号:44050172863600000050;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5 | 投标递交材料 | 开标一览表(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 标一览表”等字样 |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和电子标书壹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正本”等字样 | ||
投标文件副本伍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副本”等字样 | ||
退保证金说明(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划款单(复印件)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 标保证金”等字样 | ||
6 | 开 标 | 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 15:00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 D2 写字楼 D2-820 室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 |
7 | 演示与述标 | 无。 |
8 | 样品 | 有。 |
9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由 5 人 单数成员组成。 |
10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100%) 技术、商务分值 70%,价格分值 30% |
11 | 评标步骤 | 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即为入围投标人。 |
12 |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 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各入围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写出本次招标的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 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
1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计费标准计费,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 费的计算基数。 |
中标人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注明项目编号。 |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唯一方案报价。 |
16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开 标 当 日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投标须知的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概念释义
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合同阶段称为买方或甲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招标人或业主。
2.3 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5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投标的基本资格条件,可能感兴趣参与投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潜在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招标文件且正式递交了投标文件,就成为投标人。
2.7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8 中标人:经合法招投标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9 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0 服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
2.11 实质性响应:是指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地方。
2.12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13 投标保证金: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14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15 日期:指公历日。
2.16 时间:指北京时间。
2.17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及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等要求。
3.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政府采购若需采购进口产品的,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执行。
3.4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4.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4.2 坚持价格合理、质量优先、服务优质原则;
4.3 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5 关于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
5.1 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5.2 本项目资金来源,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 项。
6 关于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自身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参与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或分担这些费用或任何类似费用。
7 通知
7.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复则视为已收到并同意通知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关于知识产权
8.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2 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 禁止事项
9.1 采购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9.2 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9.3 除投标人质疑和投诉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接触。
9.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
9.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禁止事项。
10 保密事项
10.1 凡参与招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0.2 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10.3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授标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0.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招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采购人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10.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完成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并销毁所有需保密的备份文件和资料。
10.6 因投标需要,向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和开展计划等相关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不得透露的,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采购人将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
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由下列部分组成:
⚫ 招标公告;
⚫ 投标须知;
⚫ 合同范本;
⚫ 招标需求;
⚫ 评标办法;
⚫ 投标文件格式;
⚫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如有)。
1.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将导致废标或投标无效。
2 招标文件的答疑会及现场考察
2.1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媒体发布该补充或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或更正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补充和更正文件内容。该补充和更正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潜在投标人如果要求对招标文件作进一步澄清,应按招标文件所给出的招标代理机构通信地址以书面或电报方式(以下电报一词均视为电子数据交换,电传或传真)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澄清公告;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解释和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立即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回传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内无书面回复则被视为同意澄清文件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该澄清文件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3.3 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
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潜在投标人。如招标代理机构在征得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以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4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或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匿名反映的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的则视为投标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并愿意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执行。
3.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 对投标人的要求
1.1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部分。
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用户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
2 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1.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4 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 关于分公司投标
3.1分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投标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但总公司及总公司下属其他分公司的人员及业绩不作为投标人业绩进行评分;若招标文件另有详细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2总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但授权分公司进行投标活动的,需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唯一的授权授章书进行投标。
4 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4.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4.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
1 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
1.1 投标语言: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电,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 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1.4 投标人在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5 本项目概不接受电报、电话、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2.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含有多个包组,且投标人对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建议其投标文件的编制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2.3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4 投标文件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目录顺序,统一排序编码装订。
3 投标报价说明
3.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详细报价表。
3.3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3.4 投标人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税费;投标人应自行增加正常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包含的所有部件、工具、版权、专利等一切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中出现硬件、软件等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买方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4.1 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商务文件部分、技术文件部分。
5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 A4 规格(特殊规格的图纸除外)纸打印。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均必须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的授权代表在正本上要求的签名、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在正本封面上签字并加盖骑缝章。投标人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可以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插字、涂改或增删,否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名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电子标书(光刻盘,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电子标书的文件格式要求用 MS WORD/EXCEL 简体中文版,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 项密封和标记所有的投标文件,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
封上标明: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收件人名称: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
6.3 如因密封不严导致投标文件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7.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后的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投递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重新递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修改后的投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所造成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迟交等一切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无息退还;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及责任相应从原截止期延至新的截止期。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
10.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0.3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0.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汇款形式提交。
10.4.1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将投标保证金存进以下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必须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的时间到达账户,以达账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银行划款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查核后当场退还),同时在银行转账单据上写上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南区支行;账号:44050172863600000050;
保证金相关事宜联系人:叶小姐 联系电话:0753-2331399
10.5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0.6 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
(1)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2) 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后,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的要求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回。
(3) 在投标有效期内因质疑和投诉等原因不能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代理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7 请投标人按《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样本,招标代理机构将据此退还投标保证金。
10.8 在下列情况下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3)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
(4)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
2 开标程序
2.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开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
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2.2 投标人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参加投标、开标仪式,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其自动放弃参加开标的权利,认可所有唱标结果。
2.3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4 开标时,由全体投标人代表或者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代表检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代理机构当众予以拆封。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现场记录人员将做开标记录,并打印出纸质文件给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相关与会代表、唱标人签名确认。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停止开标,并将密封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除采购任务取消外,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4 关于演示述标或样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8 项。
1 评标原则
1.1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
1.3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价格合理,质量优先,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同时对评标过程的保密,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1.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和公正性
2.1 从公开开标到签订采购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和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定标意见相关的事项,参与招投标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2 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2.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以上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由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4 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不得私下向外透露评标中的情况,参加评标会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当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保密,不得将评标情况和结果透露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为振动状态,统一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2.6 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其投标文件。
2.7 任何违反招标投标相关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8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纠正。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及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名或印鉴。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如需要澄清的问题较多,评标委员会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代表到会予以澄清。澄清内容须作出书面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4 评标委员会
4.1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保密。
4.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5)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5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
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4.6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初审表》。
4.7 当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不少于三家时,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评委单独封闭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评审和比较。
4.8 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可由多家代理商参加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是指关于产品的所有信息完全相同。
1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1 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12 项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结合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编写书面的评标报告,按顺序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原则类推。
1.2 综合得分相同,名次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 招标结果
2.1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公告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发布。
2.2 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3 中标通知书
3.1 《中标通知书》是该项目中标确认合同的法定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2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派遣其授权代表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一份合同原件备案。《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
4 其他
4.1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对预中标人进行最终澄清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再次审查,形成最终合同的基础文件。如在最终澄清过程中,发现预中标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2 中标人放弃中标、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不可抗拒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或者未通过资格后审,采购人可按顺序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4.3 在投标和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 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2 投标函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的。
1.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1.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1.5 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
1.6 投标有效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7 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1.8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1.9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1.10 交货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1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12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1.13 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
1.14 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的。
2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招标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
2.1 投标截止时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2 评标时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1 收费标准
1.1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规定收取。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在报价中单列,计费标准见下表。
招标类型 中标 费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2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 1.5% = 1.5 万元
(200-100)万元 × 1.1% = 1.1 万元
累计收费 = 1.5 万元 + 1.1 万元 = 2.6 万元
1 合同的订立
1.1. 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 合同的履行
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1 质疑形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将质疑书以书面原件并当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质疑者提供的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联系人与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或印鉴;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客都大道东汇城 D2 写字楼 D2-820 室质疑电话:0753-2331399
传真:0753-2331399
联系人:杨小姐
1 投诉形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时,应以书面形式。采取口头或电话投诉的,应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2 投诉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丰顺县财政局
投诉地址:梅州市丰顺县新世纪开发区行政大道受理机构电话:0753-6688816
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乙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项目名称) (项
目编号: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货物名称及价格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下表中所列本项目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序号 | 品名 | 品牌、规格型 号、性能参数 | 产地 厂家 |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人民币 元) | 总价(人民币 元) | 交货 时间 |
合计: | 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本合同总金额包括货物总价格、包装、仓储、运输、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甲方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及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2、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为:小写:¥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3、 交货时间及地点:
3.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内。
3.2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4、 付款方式
4.1 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95%,余下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金。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金额。
4.2 付款项时,中标人应提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5、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5.1 免费保修期:质保期提供 年免费保修,全部货物终生维护。免费保修期自供需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
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5.2 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操作、维修),并保证需方操作人员正常使用设备的各种功能。
5.3 接到故障电话 1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5.4 在保质期满后,卖方须保证以合理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和保养服务。
6、索赔损失
6.1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对乙方提供货物或服务做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6.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或服务低劣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或服务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或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6.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7、违约责任
7.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 1‰的违约金。
7.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或竣工,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的违约金。
7.3 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服务质量如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或拒绝进行验收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的违约金,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赔偿乙方所受损失。
7.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7.5%的违约金。
7.6 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除本合同规定的可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一方应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 15 日内改正;逾期未改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改正期间不排除一方因违约所应承担的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及法律诉讼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合同转让与分包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10、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其它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有与本合同条款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1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合同生效
12.1 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
12.2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注: 此为合同书样本,仅供参考,中标人需根据实际情况与业主签订相应的合同!
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
2、 中标人应与使用单位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3、 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产品数量作适当增加或减少,相应总费用随单价调整。
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下列要求:
二、项目总体要求及说明
1、 投标人应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 所有产品在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
3、 所建议的产品/参数应达到或超过标书要求。
三、设备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智能网络电视机 | 1、详细参数 产品名称:智能网络液晶彩色电视机;尺寸:55 寸;采用 UHD液晶面板;支持 DTMB 数字高清电视 彩色制式:PAL/ NTSC/自动;支持 4K 分辨率(3840x2160);声音系统:BG,DK,I,MN.;电源:交流 100-240 伏;频率:50/60Hz;最大音频输出功率: 6Ω/10Wx2;支持有线、无线网络连接;整机功率:115W;待机功率:0.25W;操作系统:优于或相当于安卓 4.4 版本;系统运行内存:≥1GB;存储内存:≥4GB;采用外挂音箱设计;配件:遥控器、底座音箱、音箱数据线、底座机脚; ★2、为保证该产品无缝对接丰顺县扶贫开发局业务系统,投标人报名后需勘查现场,并取得采购人确认的现场勘查证明 (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并提供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无缝对接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3、开机显示画面必须按照丰顺县扶贫开发局要求的开机画面原厂定制封装。开机画面显示“丰顺县扶贫云演示平台专用设备” 4、开标时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将影响评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 ★5、所投产品须进入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 | 台 | 79 |
2 | 电视支架 | 与智能网络电视机配套 | 套 | 79 |
3 | HDMI 高清数据线 | 5 米 | 条 | 79 |
4 | 网线 | 超五类 | 米 | 1580 |
5 | 电源线 | RVVP2*1.5mm | 米 | 1580 |
6 | 线槽、线管 | 批 | 1 | |
7 | 排插 | 个 | 79 | |
8 | 插座 | 个 | 79 | |
9 | 安装辅助材料 | 批 | 1 | |
10 | 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系统运维服务费 | 项 | 1 |
注:
① 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品牌及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及型号,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的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采购清单的要求,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② 投标文件中附的材料/产品技术性能条件说明和有关资料,包括产品的样本(即彩页,要求为中文版本)、产品技术性能说明书及图片、简介等应该与所投产品一致。
③ 招标文件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完全满足或优于这些要求,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售后服务
1、智能网络电视机整机提供≥1 年免费保修、液晶显示屏提供≥3 年免费保修,其余产品除招标文件有要求外均提供≥1 年免费保修,终身维护,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货物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2、中标供应商具有驻点专业的工程师跟踪服务,并保证长期良好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
3、所有货物均由中标人免费送货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4、故障处理:接到故障电话 12 小时内响应,24 小时内到达现场。
五、到货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6 个乡镇、1 个农场、61 个自然村、丰顺县扶贫局 1 个;运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六、 报价要求
1、中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即含税全包价。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
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报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对投标人漏报致使未能达到需求的功能和效果,其费用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在符合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可对投标书中没有提及的内容,按自己的理解适当增加,但有关价格及费用必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并说明理由。
4、 投标人对每种设备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5、 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6、 投标总报价应等于“详细报价表”的设备总报价、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费用之和等一切费用。
7、 投标人免费提供的部件必须注明“免费”或数字“0”,但不能省略,详细报价清单中如有一般缺漏项,允许按投标的同类产品最高价格予以补正,如有严重缺漏项,视为废标。
七、 付款方式
1.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付合同总金额的 95%,余下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证金。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无息支付金额。
2. 付款项时,中标人应提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1.1. 全部评标过程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1.2.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
1.3. 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
1.4. 评标有关记录由评标委员核定并签名,存档备查。
3.1. 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初审表(详见附表一)
商务评审表(详见附表二)技术评审表(详见附表三)价格评审
3.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 技术、商务评分 | 价格评分 | 合 计 |
权重 | 70% | 30% | 100% |
分值 | 70分 | 30分 | 100 分 |
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1) 技术、商务评分:
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的技术、商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详细对比其技术、商务方案等各种因素方面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技术、商务评审表的相应项各自记名打分。
2) 技术商务得分统计
a) 将所有评委的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再乘以技术评分权重即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 0.01)。
3) 价格的核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委先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复核,审查其是否有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对投标货物/服务的关键、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处理。
对投标货物/服的非关键、非主要内容,投标供应商报价漏项的,如有必要,评标时将要求漏项的投标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其它投标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投标报价补充计入其评标价。对非关键、非主要内容的费用,如果投标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评标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标价。
对数量的评审,以第三部分《招标需求》所明示数量为准;《招标需求》未明示的,由评标委员会以其专业知识判断,必要时参考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决定。
本条款中多种处理原则所产生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最高的修正价作为核实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a)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务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K1 的价格扣除(K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1 ;
b)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K2 的价格扣除(K2 的取值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K2;
c)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并且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e)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f) 本条款中 a)和 b)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价格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修正得出评标价。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的价格,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 价格权重x100。(精确到 0.01)。
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
5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将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向所有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注:本评审办法入围投标人指所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
附表一:
初审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人 A | 投标人 B | 投标人 C | |
资格性检查 | 符合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
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 | ||||
符合性检查 | 符合投标有效期 | |||
投标报价没有超出最高限价的 | ||||
投标文件签署合格 |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 | ||||
交货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未出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 投标无效的情形 | ||||
没有其他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的 | ||||
结论 |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写“同意”或“不同意”) |
项目名称 :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DQCZB17H062
1、 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2、 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 是否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一栏中应写 “同意”或“不同意”。
4、 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则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检查,否则不通过。
附表二:
技术、商务评审表
评分 投标单位 | 权重 | ||||
商务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 | 8-10 | 10 | ||
比较满足采购要求 | 5-7 | ||||
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 1-4 | ||||
履约能力 | 经营状况 | 经营状况优良 | 4-5 | 5 | |
经营状况一般 | 2-3 | ||||
经营状况差 | 0-1 | ||||
财务能力 | 财务能力优良 | 4-5 | 5 | ||
财务能力一般 | 2-3 | ||||
财务能力差 | 0-1 | ||||
技术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要求 | 8-10 | 10 | ||
比较满足采购要求 | 5-7 | ||||
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 1-4 |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承诺 | 优于采购要求 | 8-10 | 10 | |
满足采购要求 | 5-7 | ||||
基本满足采购要求 | 1-4 | ||||
无 | 0 | ||||
样机 | 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样机的质量、材质、功能、开机画面设计等进行评价 优:15-20 分;良:7-14 分;一般:1-6 分。未提供样机的 得 O 分。 | 0-20 | 20 | ||
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评分依据,无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人通过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得 2 分,无不得分。 2、投标人通过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得 2 分,无不得分。 3、投标人通过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得 2 分,无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企业资质,有得 2分,无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称号有得 2 分,无不得分。, 6、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有得 2 分,无不得分。 | 0-12 | 12 | ||
售后服务便捷性 | 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便利性、及时性的因素,对投标人的履约便利程度进行评审: 1、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在广东省粤东地区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的得 13 分; 2、投标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在广东省内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的得 6 分; 3、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及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0-13 | 13 | ||
充分考虑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便利性、及时性的因素,对所投 智能网络电视机厂家履约便利程度进行评审: | 0-15 | 15 |
1、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在项目所在地(丰顺县)注册或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15 分; 2、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在梅州市注册或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6 分; 3、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在广东省注册或具有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 3 分; 4、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加盖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公章,厂家与售后服务机构的关系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机构非厂家的 需提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分项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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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类型名称 | 序号 | 文件名称 | 页码 | 备注 |
资格部分 (加盖公章) | 1 | 投标函 | ||
2 |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 |||
3 |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
4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5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
6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 |||
7 | 制造商(总代理商)授权委托书(如有) | |||
8 | 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 |||
商务部分 (加盖公章) | 9 | 开标一览表 | ||
10 | 详细报价表 | |||
11 |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是) | |||
1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13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
14 | 拟为本项目实施/维护服务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 |||
15 | 类似项目经验一览表 | |||
16 |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 | |||
17 | 售后服务情况表 | |||
18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
20 |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 |||
21 |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 |||
技术部分 (加盖公章) | 22 | 技术方案 | ||
23 | 安装、调试、验收方案 | |||
24 |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 |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的招标公
告,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开标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
2. 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我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方投标总报价包含招标需求说明的所有产品功能和服务内容,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总报价中,中标后不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澄清、延期、更正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如我方获中标,同意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我方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
7.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委托全权代表人,需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
主营(产):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
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单位的合法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提交
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名 称(并加盖法人公章):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或印鉴):职 务: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粘贴处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反面)粘贴处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为制造(或总代理) (产品名称) 的 (制造或总代理企业全称) ,我企业
在此授权 (投标人名称) 用我厂(公司)制造(或总代理)的 (产品名称) 的产品参
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递交投标函并签署政府采购合同。
我厂(公司)郑重承诺:中标后我企业将无条件按照授权报价品种在交易期内保证货物的货源和质量,质保期为 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采购相关法规及条例承担法律责任。
授权期限为: 年 月起至本次中标货物采购期结束。
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与本授权书的有效期限应一致。若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招标采购期限延期,本授权书期限自动顺延到招标采购期限届满。此授权书一经授出,在投标截止期后将不作任何修改。
制造(或总代理)商名称(盖章)联系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如果设备制造商针对投标有固定格式和特殊纸张的授权函,投标人可使用设备制造商的官方格式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印章),但必须保证授权函的真实性,要能证明设备制造商支持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保证假如中标供货/服务渠道合法。
项目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响应情况描述 |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 全响应/负偏离) | 对应投标文件 位置及页码 |
注:如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小写:¥ 元整 |
1. 此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附在正本的投标文件中,并另封装一份于“开标一览表”信封中,此表内投标报价为最终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2. 此表的总计系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设备材料、相关软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配件、运费、安装验收及相关服务的金额总数即报价总价。
3. 设备材料价格是包括了所含设备材料、安装材料及设备配件的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以及验收等的全部费用。
4. 安装验收价格包括了设备和材料的安装验收等的全部费用。
5. 相关服务价格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及性能说明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 (是/否) | 总价 |
…… | ||||||||
总价合计: |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价格合计: |
注:
1. 此表的总计系所有需买方支付的设备/产品/材料价格、安装调试验收价格、相关服务价格及税费的金额总数即报价总价。
2. 设备/产品/材料价格是包括了所含设备/产品/材料及设备配件备件的制造或采购、包装、税费等的全部费用。
3. 安装调试验收价格包括了设备/产品/材料的安装调试验收等的全部费用。
4. 相关服务价格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包括售后服务、培训等)的全部费用。
5. 如果分项报价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汇总为准;分项报价的汇总价等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
6. 所投货物/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在上表中标注,填写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价格合计一项(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此项标注“--”),并提供附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作为中小企业产品进行相应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附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时适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投标人开户账号资料银行名称及账号:开户地址:
5、营业执照注册号:
(随本表格附上最新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均需加盖公章)
6、投标人简介(自行描述):
7、投标人财务情况:
年份 | 年营业总值 | 总净利 | 资产负债率 | 速动比率 |
注:投标人提供 2016 年度相关的财务报表以便验证,如有虚假会导致废标,如投标单位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二、投标人获得资质和代理资格证明文件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其他
1、近 3 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份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时 间 | 受处理的原因 (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处理原因) | 处理的内容 (如受到禁止一段时期参加广东省范围内某种项目的采购活动 的,要说明解禁时间) | 备 注 |
2、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有关技术、资金实力的资质材料,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投标人标记样本(LOGO)
投标人公章样本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办公电话 | 住宅电话 | 移动电话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具有认证资质 | |||||
已完成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日期 | 项目质量 | |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获得有关的资质证书 | 经验年限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工作 |
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完成时间 | 业主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此表可延长)
注:按商务评审表的要求提供。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项目编号:
(1)技术规格对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描述 | 偏离说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说明:
1.把招标需求相关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逐条列入此表,表格可延长。
2.按招标需求的顺序填写。
(2)商务条款对比表
序 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人响应情况描述 | 偏离说明(正偏离/ 完全响应/负偏离) |
说明:
1.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条列入此表,表格可延长。
2.按招标需求的顺序填写。
(此表可延长)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项目编号:
安装调试 | |
售后技术维护服 务 | |
培训事项 |
注:表中应明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内容,包括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应急维修时间安排、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保修期内、保修期外)、售后维修/服务点名称、电话,负责人员及地址(附售后维修/服务点证明材料)、其它服务承诺。可用附页形式说明。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 期: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元,
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账 号:联 系 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
日期:
表5-15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中标,
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同意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200%接受处罚,从不予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货款中代为扣付,并愿承担全部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地址: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表 5-16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致:广东启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维护梅州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丰顺县扶贫开发局智能网络电视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QCZB17H062)的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二、本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资格。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梅州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