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67312C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16-8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养老”)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签署了“长江养老-太平洋寿险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支持计划”,最终以注册通知书所载产品名称为准)《标准条款》等协议。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及《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长江养老发起设立支持计划,以本公司保单贷款收款权作为基础资产。支持计划第一期募集金额 10 亿元,后续长江养老将根据市场
情况逐批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最终以注册通知书批准的产品规模为准)。长江养老作为该支持计划的受托人,为认购人的利益管理、运用该等支持计划项下的资产并获取收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支持计划以本公司拥有的保单贷款收款权作为基础资产。作为本次交易标的的基础资产仅涉及借款债权,而对于借款协议书、保险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红利分配的义务等,不属于基础资产的范围。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长江养老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双方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人民币 7.87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67312C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支持计划资产买卖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支持计划资产买卖根据基础资产的情况,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交易。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长江养老发起设立支持计划,第一期向本公司购买不超过 10 亿元的保单贷款,后续长江养老将根据市场情况逐批购买,总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
(二)交易结算方式
在支持计划成功设立当日,长江养老向我司支付基础资产对应价款。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本公司与长江养老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正式签署协议,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履行期限:保单贷款 ABS 项目结束。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2016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保单贷款 ABS 方案及管理人选聘的议案》,同意聘请长江养老作为支持计划管理人,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后续根据市场情况逐批发行。
2016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单贷款资产支持计划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了上述重大关联交易。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x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作为投资管理部门,根据对本项目的调查研究,提交了《关于保单贷款 ABS 方案及管理人选聘的议案》的项目建议,本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认为该产品各项要素符合监管规定,项目风险可控,达到公司内部要求,一致通过该议案。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