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采 购 人: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 16 -
第四章 评审办法................................................................... - 22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50 -
项目概况: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1600KVA 箱变及B3 车间配电室增容1100KVA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000 x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11-1 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项目名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5.0 万元最高限价:165.0 万元采购需求: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算 (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A |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 165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10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路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 14 楼
1401 室。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进行供应商投标备案,并且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确认;
(2)网上投标备案同时必须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①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驻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此项可不提供)。
注:1)若实行电子化证书管理的,可提供带二维码的证书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的磋商文件为无效磋商文件,磋商时提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3 时 30 分至 2021 年 11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路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 15 楼会议室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路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 1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地 址:潍坊市西环路 6789 号联系方式:0536-833803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健康东街 10806 号世界之窗商务大厦 14、15 楼
联系方式:18553686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国营
联系方式:18553686802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
3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项目内容 |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7 | 采购代理机构事项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xx区紫京国际大酒店 14 楼 联系人:吕国营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新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11 | 答疑及踏勘现场 | 1、磋商疑问(若有)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发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及 word 可编辑电子版至邮箱( 两者缺一不可) : 000000000@xx.xxx,同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接收:吕国营,18553686802。 2、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 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
12 | 响应文件提交份数 | (1)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2)电子版 PDF 格式响应文件 1 份、可编辑版本清单 1 份:以 U 盘形式递交。 注:电子版 PDF 格式响应文件必须是与投标时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的扫描件。该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签字或盖章。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U 盘由供应商自行准备,U 盘正面应标注供应商名称,密封完好。 (4)响应文件电子版与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并递交,无论成交与否,所有响 应文件概不退还。 |
13 |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1 年 11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14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路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 15 楼会议室 |
15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1、时间:2021 年 11 月 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xx区健康东街与金马路路口东南角紫京国际大酒店 15 楼会议室 |
16 | 磋商原则及办法 | 1、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拟成交候选供应商。 2、具体详见“评审办法”。 |
17 | 预算 | 165 万元,供应商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所有本工程 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项目申请、方案确认、施工、验收通电到移交至供电局交钥匙的全过程费用包括与此项目相关而发 生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8 | 报价方式 | 根据现场评审需要进行二次报价。 |
19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 号),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但存在一般 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按规定收取磋商保证金。 |
20 | 本项目所属 行业 | 建筑业 |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现将开评标活动现场的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减少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人员数量,供应商人员应不超过 2 人,体温正常、不是疫区人员且 无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其他无违反疫情防控的情况,对近 14 天内有较重疫区的旅居史的供应商人员 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确实需要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与或者出具 3 天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绿色健康码。 2、供应商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都应当出示绿色健康码,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供应商人员进入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5 楼后应按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的引导到体温测量处,依次测量体温,领取信息登记表,如有未配戴口罩者或体温超过 37.3℃、咳嗽等症状的供应商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室。供应商人员进入开标室后按顺序递交相关资料,在采购代理机构引导下按每人之间不少于一个座位的间隔就坐。 3、开标后,业绩及实力确认结束后投标人员不得在开标现场逗留。本项目取消复会和现场公布评标 |
结果环节,评标结果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站查阅。
4、供应商应自行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活动的各种不利因素,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1、项目说明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详细的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项目内容及要求”。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在合同签订阶段为甲方。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阶段为乙方。须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在磋商前应证明其符合磋商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为此在磋商时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下列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
3.2.1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 资质证书原件;
3.2.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2.4 拟派驻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原件;
3.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
3.2.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与并未授权其他人参与本项目的,可不提供此项。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
3.2.7 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
3.2.8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也视为有效);
3.2.9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需提供的资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 3.2.1—3.2.8 项为资格后审必备条件,因证书年检或延期等原因不能提供的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其磋商将被拒绝。供应商对自身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若实行电子化证书管理的,可提供带二维码的证书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信用信息查询
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或资格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取消供应商及借出资格单位三年内在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的投标资格。
4、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代表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5、磋商费用
5.1 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评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2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按照下表工程类规定的 80%计取,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6、踏勘现场及质疑
6.1 踏勘现场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需踏勘现场,供应商应主动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3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 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磋商文件的组成
7.l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 合同格式
7.2 除 7.1 内容外,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3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查阅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 1 日内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磋商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8.1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获取磋商文件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8.2 在磋商截止日期前,采购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
8.3 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方面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公布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8.5 采购人对供应商由于理解磋商文件和答疑文件的误差而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投标失误概不负责。
8.6 供应商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
式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8.7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
8.8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9、响应文件
9.1 响应文件的组成见响应文件格式。
9.2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9.2.1 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9.2.2 如果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2.3 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 A4 纸装订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
9.2.4 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9.2.5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采购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3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9.3.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封皮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3.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
9.3.3 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9.4 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等资料,逾期则不予受理。
9.5 无论评审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10、磋商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磋商保证金。
11、 磋商报价
11.1 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11.2 本次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两轮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磋商时,将进行第二轮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第二轮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下浮后的报价,其中组成报价的各项报价应按照与第二轮报价相同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
=(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如果供应商不接收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暂列金额(若有)、暂估价(若有)除外,不参与下浮。 12、磋商工作程序
12.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2.2 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12.3 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4 磋商开始,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磋商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2.4.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4.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供应商。
12.4.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2.4.4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达成的意向,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提交,并同时提报最终报价。
12.5 确定成交供应商:
12.5.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5.2 推荐三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交评审报告,采购人审核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磋商小组人员组成
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本项目磋商小组专家的产生方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审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负责评审活动。
14、磋商评审纪律
14.1 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14.3 磋商小组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5、无效响应文件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5.1 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
15.2 响应文件未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15.3 关键内容不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5.4 响应文件未密封的;
15.5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5.6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5.7 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5.8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如付款方式、工期等的;
15.9 提供虚假材料的;
15.10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私自增加、减少、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组所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项目、未按给定的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报价,包括调整排列顺序,未按给定的规费税金报价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计价方式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11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对响应文件的修正
磋商中,对响应文件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6.1 响应文件中声明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声明函为准;
16.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声明函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6.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按照总价修改单价时,组成报价的各单项报价按照与总价相同的比例同比例调整(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响应无效。
17、成交公示
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成交标的名称,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等。
18、成交通知
18.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
18.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协议的一个组成部分。 19、合同协议授予
19.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协议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2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20、磋商有效期
x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以供应商提交最初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21、签订合同协议
21.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2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2、质疑
2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22.2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2.3 本项目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4 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函纸质原件(不接受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方式);联系部门:①采购人: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潍坊市西环路 6789 号;②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通讯地址:潍坊市xx区世界之窗(紫京国际大酒店)14 楼招标咨询事业部。
22.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项目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2.6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递交。
一、采购需求概况
学院因用电规模不断增加,学院内原有配电设备已不能满足学院正常发展需求,因此拟进行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项目完成后满足供电需求。
二、采购标的内容及数量
购置 1600KVA 箱变 1 处,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1 处。三、质量要求
1、提供的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均应按国内外公认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设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用的标准作出说明。
2、提供的设备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设备的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设备的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
3、项目竣工后,向电力公司备案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接火送电并投入正常用电使用,满足国家最新规范验收标准。
四、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 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所有本工程 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项目申请、方案确认、施工、验收通电到移交至供电局交钥匙的全过程费用包括与此项目相关而发生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承担设备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提供全天 24 小时服务。因产品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工作或不能达到响应文件承诺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功能时,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或无偿调整、修复系统,直至达到要求。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算起。
3、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由于产品本身缺陷造成的维修及更换服务,非产品本身缺陷造成的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终身维护。
五、安全要求:满足安全xx施工要求。六、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30%;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满足正常使用并完成供电备案手续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定案并提交全部合格的施工资料(2套)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 100%。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八、质保期
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供应商在满足磋商文件工期要求的条件下可报出更优惠的保修期)。
九、清单、图纸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应为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含完成对应项目所发生的(包设计变更、包材料/设备之供应安装、包施工、包机械工具、包零配件/固定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在任何地方进行测试及检测、包正式电验收、包送电维保、包人工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价及波动、包括施工所需所牵涉到的一切可能政府收费、或者因要符合政府可能的新规定或要求而须替换的材料/设备的任何费用、包各类施工管理费、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规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费率或汇率的变动、专利费、包装空运、国外及本地存仓、运输、因材料或设备迟到工的窝工费等等)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报价若有遗漏,均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及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
2、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再更改或调整。
3、清单、图纸:另附。十、相关要求说明:
具体详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等。供应商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视为对本项目让利,应免费提供。
1、采购范围: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内容,要求达 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所有本工程 涉及到的内容作出全部响应,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报价若有遗漏,供应商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总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按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磋商文件要求内容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项目申请、方案确认、施工、验收通电到移交至供电局交钥匙的全过程费用包括与此项目相关而发生全部费用,施工期间如遇材料涨价等一切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文件规定的应由成交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报价时需一并考虑。
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全费用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5、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充分考虑合同履行包含的风险责任、物价波动因素等可能引起的额外增加费用,结合本企业情况,提出最优惠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6、凡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标准、施工规范以及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各项技术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等,均适用于本工程,且以最新颁布的为准。
7、未尽事宜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执行。十一、风险范围
1、材料价格的变化
磋商文件中明确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价格上涨的风险,施工期间其价格变化不再调整。材料质量及材料供货商的能力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且必须经采购人、监理方审查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
2、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一经成交,不得再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
3、环境因素的影响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xx环境影响发生的费用,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4、专业管线施工影响
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允许专业管线部门进场施工。采购人、监理方将根据现场情况对其提出质量、进度、xx施工等方面要求并积极协调督导;供应商亦应对其提出合理要求并监督。供应商磋商时应充分考虑专业管线施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
(协调效果不明显,专业管线施工部分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由供应商处置)引起的费用变化,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5、沿线路口、便道的设置
供应商按设计文件要求及xx场地条件于磋商时考虑设置的临时及永久路口、便道,其费用不再调整。
6、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7、运距的变化
施工垃圾的运距,供应商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8、临时水电
临时水电设施安装及水电费用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列入单价中,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当地用水用电的实际情况,停水、停电造成的费用增加,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9、不再因材料的运输及场地内的二次搬运进行费用调整。
10、本工程发生的零工作应考虑在报价中,实际施工时,不作零工签证。
11、由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的监理等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供应商承担。
12、供应商所有临时设施工程不需要再使用时,如采购人要求拆除,供应商应立即无条件拆除。
13、垃圾外运、处置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4、报价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抢工或赶工造成的质量保证措施因环保、城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规定所对工程造成的各项影响,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及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供应商应考虑在报价中。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政策性费用等方面调整带来的风险。供应商应按国家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供应商报价不计或少计时,在工程实施时,采购人不再给予调整,同时并不免除供应商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15、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若供应商未勘察现场或勘察现场不仔细造成的报价遗漏,不再对单价进行调整。勘察现场也可联系采购人协同。
16、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均应把风险范围内的各种因素影响计入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再变更或调整,一切风险因素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二、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貌,由供应商自行踏勘,所需额外措施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接入口接入,水、电、电讯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道路 :现貌,由供应商自行踏勘,所需额外措施费用(包括新建便道、临时设施、道路恢复等及拆除)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4、开闭所进线的供电红线接入部分由承包人协调(市政道路、交通、自来水、燃气、排水管理处、通讯、绿化、扰民等部门),包括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5、承包人必须配合学校内外网各配套系统的施工,如有损坏其他各系统成品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有承包人负责。
6、所有电力设计院蓝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具等进场的签收存放包括成品保护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
7、其他: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三、其他说明
1、采购人会对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每天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全程进行影像记录;施工过程要接受监督。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
竣工的,成交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金。
3、对于工程中采用的材料的材质、质量、型号、规格、环保检测性能指标等均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设计要求,且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
一、评审原则及要求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4、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报告,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确定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优先成交,如得分最高供应商不能按照签订的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其他供应商则按得分高低依次成交或由采购人进行二次采购。
5、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且其磋商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投标,磋商报价严重不xx、不合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6、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扣除后的价格仅用于评审排序,不具有结算意义。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磋商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成交后随成交公告一并发出,接受社会监督。
(4)节能环保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品目清单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建立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了解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
在评审时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评审总分值和技术部分总分值加分,强制采购产品除外。计算方法:
报价部分加分=(价格总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总分值)×加分比例(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磋商时,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评审现场通过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提供证书不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记录的,将不给予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注:(1)、(2)、(3)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品目序号 | 名称 | 依据的标准 | ||
1 |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 ★A02010104 台式 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X00000000 便携 式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A02010107 平板 式微型计算机 | 《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8380) | |||
2 |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 A0201060 打印设备 | A0201060101 喷墨打 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A0201060102 激 光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 A0201060104 针 式打印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A02010604 显示设 备 | ★ A0201060401 液 晶显示器 |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
A02010609 图形图 像输入设备 | A0201060901 扫描仪 | 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中打印速度为 15 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 | ||
3 | A020202 投影仪 | 《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2028) |
4 |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 《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1) | ||
5 | A020519 泵 | X00000000 离心泵 | 《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 19762) | |
6 |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 ★A02052301 制冷 压缩机 | 冷水机组 |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80) |
水源热泵机组 | 《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721) |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0) | |||
★X00000000 空调 机组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 ( 制 冷量>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A02052309 专用 制冷、空调设备 | 机房空调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576) | ||
A02052399 其他制 冷空调设备 | 冷却塔 |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1 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 /T 7190.1); 《机械通风冷却塔 第 2 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 /T 7190.2) | ||
7 | A020601 电机 |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8613) | ||
8 | A020602 变压器 | 配电变压器 | 《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 | |
9 | ★A020609 镇流器 |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896) | |
10 | A020618 生活用电器 | A020618010 电冰箱 | 《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2021.2) | |
★A020618020 空调 机 | 房间空气调节器 |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 ( GB 21455-2013),待 2019 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 |
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 组 ( 制 冷 量 ≤ 14000W)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4) |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制冷量≤14000W)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9576)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9) | |||
A020618030 洗衣机 | 《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 12021.4) | |||
A02061808 热水器 | ★电热水器 | 《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 | ||
燃气热水器 |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665) | |||
热泵热水器 | 《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9541) | |||
太阳能热水系统 |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6969) | |||
11 | A020619 照明设备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 | |
LED 道路/ 隧道照明产品 | 《道路和隧道照明用 LED 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7478) | |||
LED 筒灯 |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 LED 灯 | 《室内照明用 LED 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 | |||
12 | ★A020910 电视设备 | A02091001 普通电 视设备(电视机) |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 | |
13 | ★A020911 视频设备 | A02091107 视频监 控设备 | 监视器 | 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1520) |
14 | A031210 饮食炊事机械 | 商用燃气灶具 | 《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531) |
15 | ★A060805 便器 | 坐便器 |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 25502) | |
蹲便器 | 《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30717) | |||
小便器 | 《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7) | |||
16 | ★A060806 水嘴 | 《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5501) | ||
17 | A060807 便器冲洗阀 | 《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9) | ||
18 | A060810 淋浴器 | 《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 28378) |
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
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二、评审办法
x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综合评分。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报价 (26 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6%×100 (注:计算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 |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和业绩(10 分) | 1、考核项目部人员的素质、能力、经验等,素质能力高经验丰富得 6 分,素质能 力较高经验较丰富得 4 分,一般的得 2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2、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类似项目,每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以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中标网站截图为准,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加分。 |
技术部分 | 主要产品、材料质量性能等 (7 分) | 评价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主要产品(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配电箱等)、材料的质量、性能、环保、安全可靠性等,质量、性能、环保、安全可靠性高得 7 分, 质量、性能、环保、安全可靠性较高得 5 分,一般得 3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施工方案 (51 分) |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8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6 分,内容一般得 4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2、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8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6 分,内容一般得 4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3、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技术先进可操作性强得 7 分,技术较先进可操作性较强得 5 分,技术、可操作性 一般得 3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7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5 分,内容一般得 3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5、安全xx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7 分, 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5 分,内容一般得 3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6、对拟投入本工程的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7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5 分,内容一般得 3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7、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7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当得 5 分,内容一般得 3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
服务 | 售后 (6 分) | 评价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在设备保修、维护响应时间、定期回访等方面的承诺),体系方案内容全面详细得当得 6 分,内容较为全面得 |
部分 | 当得 4 分,内容一般得 2 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
注:上表中相关原件或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做入响应文件中。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若得分相同时,以评审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得分相同且评审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的优劣程度排列。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一经发现取消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正 / 副本)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1600KVA 箱变及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响 应 文 件
供 应 商 名 称 : (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致: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内容 | 报价(元) |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 小写: 大写: |
质保期 | 年 |
备注 |
1、根据你方编号为 (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要求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愿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以下报价:
2、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本项目。
3、如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服务要求,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标准。
4、我方保证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同意采购人保留在合同签署前对其进行验证的权力。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 (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及依据磋商结果所签署的合同。
委托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职务: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主管部门 | |||||
成立时间 | 营业执照编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税务登记证编号 | |||
单位性质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注册资金(万元) | |||
资质等级 | 证号 | 发证单位 |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
职工概况 | 职工总数 | ||||
专职技术人员人数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龄 | 专业 | 从业年限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 |||||
单位简介:(可另附页说明) |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 工 程 情 况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原服务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
一旦我单位成交,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 作 | |||
备注 |
可附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1 主要产品、材料质量性能等
7.2 施工方案
7.3 售后
8、主要产品、材料等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产地 | 全费用综合单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注:
(1)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本表。本表未填写的,评审办法中相应部分(若有)不得分。
(2)表格中所列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品牌、产地、全费用综合单价等须明确填写,供应商可在此格式基础上再自行补充所需内容。
(3)主要产品、材料等指:构成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材料,不包括施工过程所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
9、类似项目业绩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 金额 | 实施 时间 | 完成 情况 | 委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备注 |
… |
注:后附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如被发现虚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后果自负。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的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我单位 (单位名称) 响应 (项目名称) 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
截 至 磋 商 截 止 时 间 , 我 单 位 未 被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截止时间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等行政处罚)。
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根据(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的要求,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阅读并根据要求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1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及报价表
(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则不需填此表)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节能环境标志 产品证书编号 | 制造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节能产品 | ||||||||
1 | ||||||||
2 | ||||||||
3 | ||||||||
… |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 元 注:本表所填节能产品的“单价、合价、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均为节能产品的产品自身价格,不含产品安装费、人工费、施工费等其他费用。 | ||||||||
环境标志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 元 注:本表所填环境标志产品的“单价、合价、环境标志产品报价小计”:均为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自身价格,不含产品安装费、人工费、施工费等其他费用。 | ||||||||
备注: 1、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政策加分。 2、磋商时,供应商是生产商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评审现场通过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核实供应商所投产品是否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提供证书不全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无记录的,将不给予加分。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相应证书,否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
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
(若企业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填此表)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 | |||||||
合价 |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和合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一致,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属于服务类、工程类的,提供上表时可在表中填写 “无”字样)。
(若企业非监狱企业,则不需填此表)
单位: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价格 |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
1 | ||||||||
2 | ||||||||
3 | ||||||||
合计 |
说明:如所报货物为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和合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一致。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属于服务类、工程类的,提供上表时可在表中填写“无”字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B3
车间配电室增容 1100KVA 项目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甲 方:山东工业技师学院
乙 方: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甲方)所需山东工业技师学院购置 1600KVA 箱变及 B3 车 间 配 电 室 增 容 1100KVA 项 目 经 山 东 世 纪 华 都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以 SDGP370000000202102009164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 (乙方)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x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
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x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x合同所提供的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帐号:
五、付款途径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财政拨款 元 财政专户 元自筹资金 元
六、合同工期、质保期
(一)合同工期: 日历天(如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经发包人及监理确认可工期顺延)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二)质保期:
质量标准: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满足验收及使用条件。
1、提供的产品设计、制造、性能、材料的选择和材料的检验及产品的测试等,均应按国内外公认的现行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设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适用的标准作出说明。
2、提供的设备须达到国家强制性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设备的制造商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设备的先进性、科学性、可靠性、安全性。
3、项目竣工后,向供电局备案并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接火送电并投入正常用电使用,满足国家最新规范验收标准。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款的 30%;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满足正常使用并完 成供电备案手续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定案并提交全部合格的施工资料(2套)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 100%。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价款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 量问题无息返还。
八、项目要求
1、乙方所供货物、设备、材料等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标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货物、设备、材料等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涉及安全的设备、材料等须取样送检,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后方可使用,优先采用绿色节能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新、未使用过的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原装合格正品,保证开箱合格率为 100%,外观和内在质量不得有任何问题。乙方提供的全套货物包括货物主体、配套的零部件、原厂保修卡、产品合格证、随机工具、必须的备品备件及
辅材、辅助货物、技术资料、出厂合格证或同效力合格证明、品牌证明、规格型号、质保证书、环保证书等资料。
2、本项目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场地平整、垃圾外运、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4、施工单位需安排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施工。必须对施工现场全面负责,并有义务拒绝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的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施工单位承担。
5、建设单位可对设备、材料、施工单位随时抽查,若发现不良行为或对工作不尽责行为,可酌情对其进行罚款。
6、工程报验:对每道工序的施工,由建设单位监督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未经验收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按不合格处理,且进行返工。
7、在施工时注意对原有设施的保护,如有损坏,在施工完成后保证将设施恢复至原正常状态。
8、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包装及运输要求
1、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如没有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应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
2、由乙方安排运输,装卸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车辆及工作人员的进出校区的手续(出入证)。
十、质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2、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监察、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按甲方要求返工或修改。变更:
1、因甲方或设计等变更需要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款需要进行调整、工程量单价以及具体数额需要调整,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确认。
2、未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擅自甩减施工项目的,在结算时按投标价格双倍扣除。擅自增加施工项目的,不予结算。
资料不全的变更项目,工程价款不予确认结算。十一、工程质量保证责任
1、质保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后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维修,提供全天 24 小时服务。在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承担设备故障维修,更换零配件的义务。因产品质量问题无法正常工作或不能达到响应文件承诺或磋商文件要求的功能时,成交供应商应无偿更换全新合格产品或无偿调整、修复系统,直至达到要求。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算起。乙方不在规定期限派人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台风、地震、冰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业主承担。
4、在国家规定的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本项目质量。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受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5、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由于产品本身缺陷造成的维修及更换
服务,非产品本身缺陷造成的维修或更换,成交供应商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终身维护。
十二、验收
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负责组织实施。
2、工程竣工施工单位须提报完整的竣工资料。十三、工程分包
1、乙方承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2、确需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分包。
3、分包工程不能解除乙方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应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4、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投入的人力、物力以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与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存在严重不符或者暗中委托他人施工,造成施工质量差,经查明确实
存在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十四、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负责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甲方(或甲方委派的监理人员)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发生后,因灾害发生的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1、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3、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约定。
4、因天气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完工时间。
(二)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0 日内提供相应证明。
(三)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六、风险范围
1、材料价格的变化
磋商文件中明确由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施工期间其价格变化不再调整。材料质量及材料供货商的能力必须满足国家规范、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且必须经采购人、监理方审查同意确认后方可使用。
2、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
乙方应充分考虑安全生产、xx施工、环境保护可能带来的费用变化,一经成交,不得再要求因该方面的主管部门要求及参观视察引起的费用调整。
3、环境因素的影响
乙方应充分考虑场地本身及xx环境影响发生的费用,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4、专业管线施工影响
乙方按采购人要求允许专业管线部门进场施工。采购人、监理方将根据现场情况对其提出质量、进度、xx施工等方面要求并积极协调督导;乙方亦应对其提出合理要求并监督。乙方磋商时应充分考虑专业管线施工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协调效果不明显,专业管线施工部分质量、进度达不到要求,由乙方处置)引起的费用
变化,不再因此方面提出费用调整要求。 5、沿线路口、便道的设置
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及xx场地条件于磋商时考虑设置的临时及永久路口、便道,其费用不再调整。
6、保证质量,加快进度采取的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为保证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而采取的措施引起的变更,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7、运距的变化
施工垃圾的运距,乙方自行考虑,不再进行费用调整。 8、临时水电
临时水电设施安装及水电费用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列入单价中,乙方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当地用水用电的实际情况,停水、停电造成的费用增加,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9、不再因材料的运输及场地内的二次搬运进行费用调整。
10、本工程发生的零工作应考虑在报价中,实际施工时,不作零工签证。
11、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的监理等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所有临时设施工程不需要再使用时,如采购人要求拆除,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拆除。
13、垃圾外运、处置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
14、报价中乙方应充分考虑抢工或赶工造成的质量保证措施因环保、城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规定所对工程造成的各项影响,造成工程费用的增加及违反上述规定要求造成的经济处罚,报价不再调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政策性费用等方面调整带来的风险。乙方应按国家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乙方报价不计或少计时,在工程实施时,采购人不再给予调整,同时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十七、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现貌,由供应商自行踏勘,所需额外措施费用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接入口接入,水、电、电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道路 :现貌,由供应商自行踏勘,所需额外措施费用(包括新建便道、临时设施、道路恢复等及拆除)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
4、开闭所进线的供电红线接入部分由乙方协调(市政道路、交通、自来水、燃气、排水管理处、通讯、绿化、扰民等部门),包括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配合学校内外网各配套系统的施工,如有损坏其他各系统成品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6、所有电力设计院蓝图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工具等进场的签收存放包括成品保护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7、其他:供应商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八、其他说明
1、采购人会对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每天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全程进行影像记录;施工过程要接受监督。
2、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的,成交供应商要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金。
3、对于工程中采用的材料的材质、质量、型号、规格、环保检测性能指标等均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和设计要求,且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工程自身的要求。
十九、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xx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各自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自觉抵制;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举报。
1、甲方的责任
(1)不向乙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公司采购有关的经济活动, 不得要求乙方购买任何物品。
2、乙方的责任
(1)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甲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为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违规处理
(1)甲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甲方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或补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乙方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或补偿;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其在山东工业技师学院供应商资格。
二十、违约
1、除遇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或甲方要求可对工期顺延外,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竣工,应当承担逾期竣工责任,每逾期一天按
合同总价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责任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 5 天通知对方;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在 5 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一、合同纠纷
合同如有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生效
x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十四、合同保存
x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xx): 单位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