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就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实施的合同(协议),且需按照各自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2. 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3. 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的相关内容。
一、合同签署概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9日,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达科技”)与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防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全面、深度的战略合作机制,建立全方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资本 | 5000 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创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法定代表人 | xx |
成立日期 | 2016 年 07 月 05 日 |
住所 | xxxxxxxxx 0000 x 00 x 0000-00 x |
登记机关 | xx区市场监管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0MA1G86TF0F |
公司与协议对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2、与交易对方其他合作事项
公司参与了保利防务作为基金管理人募集的基金:佛山保利防务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2020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 保利科技防务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范围
甲方及乙方分别发挥在军民融合相关行业研究、资源方面的优势及轨道交通、仿真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实现合作发展。
1、发挥甲方相关专业领域的投资管理优势及乙方的资金优势,为乙方在相关专业领域投资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以维护乙方及乙方股东利益;
2、充分发挥甲方海外销售优势,协助运达科技拓展产品海外销售市场;
3、发挥甲方资源优势,适时协助军工资源导入,助力乙方仿真技术进步及业务拓展;
4、双方同意开展深层次技术合作,共同探讨利用军工相关先进技术与轨道
交通业务进行技术与战略协同的可能性,促使运达科技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
(二)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包括双方或双方投资的企业开展参股、投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在技术开发、投资机会上优先考虑与对方合作、交流和共享。具体合作方式及条款由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确定,在条款协商、利益分配方面双方均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对方优惠待遇和合理价格。
(三)建立双方对接机制,推进合作进程
1、建立管理层适时会晤机制。为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本框架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落实,甲乙双方成立合作领导小组,建立双方管理层不定期会晤机制、加强交流,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项目工作对接机制。为加强联系和交流沟通,就具体合作项目而言,甲乙双方指派日常工作对接部门和联络人员,共同推进双方合作,督促合作任务的落实。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提及的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2、具体项目实施,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实施的合同(协议),且应按照各自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3、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及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相关协议和附件均为保密事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透露。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伊始致力于运用信息技术提供轨道交通智能系统相关的技术和解决方案,为轨道交通提供更安全、更高效的营运保障。经多年发展,公司成为国内轨道交通智能系统领域内少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生产能力的高科技企业之一。作为国内较早从事轨道交通智能系统研制的专业厂商,依靠不断自主创新,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已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保利防务是保利科技于2016年为积极响应国家军民融合战略发起成立了私募股权投资的平台,是保利集团旗下专注于军民融合领域私募股权投资的平台。
保利防务坚持以国防需求、军贸需求为牵引,以资本为纽带,有效聚合优势资源,参、控股掌握核心军工技术、盈利能力强的xx技术企业,参与军工院所混合所有制改革,布局信息安全、激光、先进材料、人工智能等军民深度融合产业。保利防务借助保利全球市场网络拓展被投企业海内外市场,助力被投企业规范公司治理、对接资本市场,提升被投企业经营绩效、综合实力,实现股权增值,为出资人和股东实现最佳投资回报,为推进国家军民融合战略贡献卓有成效的解决方案。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是基于保利防务团队拥有的丰富投资经验以及保利全球市场网络拓展的优势,有助于拓展公司产品海外销售市场,有助于公司仿真技术进步及在军工领域突破。通过本次投资,公司实现与相关方的技术合作,将相关先进的技术应用到轨道交通行业,促使公司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x协议是框架性合作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尚未签署,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双方就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双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具体项目实施的合同(协议),且需按照各自制度履行审批程序。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 号 |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名称 | 披露日期 | 执行情况 |
1 | 公司与上海复星铁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 协议》 | 2019年2月1日 | 双方暂无具体合作项目。 |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化。除下述情形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存在解除限售或减持
的情形。
未来三个月内公司副董事长xxx、总裁xxx、副总裁xxx、xxx、xxx所持有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16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于2020年1月解除限售,但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减持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备查文件
公司与保利防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