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协议书
兴县东会乡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2023 年东会乡庄上村旅
游示范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 山西三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2023 年东会乡庄上村旅游示范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玖万壹仟元整 元(¥ 3291000.00 元)。
2. 承包人项目经理: xx 。
3. 付款方式:施工方进场开始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 50 %,审计结束后按审定金额支付剩余全部工程款;扣除合同价的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工程无质量问题退还。
4.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5.质保期:两年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
9.本合同一式 陆份。双方各叁 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兴县东会乡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承包人: 山西三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开户行: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水支行
账 号: 账 号: 14050110214700000345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