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781552024807
2024 年度分局专业化保安服务的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11N0024781552024807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 乙方:上海崇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男)
地址:xxxxxxx 0000 x 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邮政编码:202155 邮政编码:202150
电话: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24060056 传真:59613665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乙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
⒈ 甲方应制订 保安 人员、物资出入等有关规定和制度,并告示全体员工,共同遵守执行。
⒉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保安队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如:就餐、住宿休息室、洗澡、更衣箱等。
⒊ 乙方保安队员因抢险救灾和与违法犯罪斗争而发生事件,甲方可视实际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
⒋ 乙方的保安队员在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行使约定的保安服务及其合法权益。如乙方保安队员在提供正常保安服
务中受到不法侵害时,甲方应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必要时报司法部门处理。
⒌ 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保安队员执勤时间时,应事先与乙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执行。
二、乙方职责:
⒈ 乙方对保安员应严格队伍管理、严格业务培训、严格执勤要求和纪律作风。
⒉ 乙方派驻到甲方的保安队员,隶属乙方管理,并接受甲、乙双方领导,乙方应保证所派保安队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服务督促、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交整改措施方案,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加以落实。
⒊ 甲方对乙方保安队员检查时,发现个别队员不能胜任安保工作,甲方提出建议,乙方负责调整,保安队员有失职行为时,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处理,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⒋ 乙方应保证派驻甲方的保安队员必须身体健康、外貌端正,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⒌ 乙方为甲方派驻保安队员统一着装,配备必要的械具。第二条 保安队员岗位设置
每天确保 4 人 8 小时工作时间。8 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确保 4 人在岗值班。第三条 保安人员主要任务
保安队员做好训犬工作,保持训犬基地环境整洁。第四条 保安人员配置
根据保安队员岗位设置和主要任务,乙方为甲方全年配置全年共计 11 名保安人员。
第五条 保安服务费核算与支付
一、保安服务费共:1313400 元整,大写:(壹佰叁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的成本(如遇物价
改革、基本工资调整或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增加各项补贴等)进行调整,则保安服务费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相应调整。
三、保安服务费支付方式: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五日内支付。四、保安队员增减。甲方因工作内容或岗位变动,需要乙方增加或减少保安
队员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实施,其保安服务费按实核算相应加减。
第六条 违约赔偿责任界定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累计逾期 3 个月未支付保安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并撤回所派驻保安人员,甲方应立即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安服务费及违约金;
二、甲方大量现金应及时存放入库,贵重物品和重点部位,应按有关规定,落实专门防范力量或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如发生盗窃案件和不安全隐患的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三、凡经有关部门认定,确系因保安人员的重大过失或严重失职以及故意不法侵害,致使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四、因甲方或其员工第三方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刑事犯罪行为造成损失,但乙方保安人员无重大过失和严重失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甲方指令乙方保安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保安人员职责以外的行为,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为保护甲方财产与犯罪嫌疑人斗争或在为甲方抢险救灾中以及其它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做好善后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应由甲、乙双方酌情协商解决。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一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或重大情势变更,则遭遇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免除或部分免除履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变更、解除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五、补充及变更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六、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以及包括其他原因要求中途终止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七、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期进行清退或补足服务费后,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努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到期前三十天,甲方需要乙方继续履行服务,甲方应通知乙方,且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一条 附言
一、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2024-04-17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