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备案单编号:J20106815-6340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 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T-17200289-203054 (服务类) 采 购 人: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08 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计划备案单编号:J20106815-6340 |
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 |
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 |
项目编号:HBT-17200289-203054 |
(服务类) |
采 购 人: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xxx |
目 录
第一包:武汉文旅 FACEBOOK&TWITTER 平台营销 20
(九)附件:Facebook&Twitter 平台日常维护要求 21
第二包:武汉文旅 YOUTUBE、INSTAGRAM 平台营销 22
(九)附件:YouTube、Instagram 平台日常维护要求 24
项目概况
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xxxxxxxx 000 x 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17200289-20305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106815-6340
3.项目名称: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万元):300
6.最高限价(万元):300
7.采购需求: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 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 000 x兴业银行大厦五层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3.方式:现场领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领取招标文件。(1)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3)招标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4.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0 年 12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xxxx 000 x兴业银行大厦五层开标评标室(一)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 项目包信息:本次招标共分2 个项目包,第1 包:项目包名称:武汉文旅Facebook&Twitter 平台营销;采购预算:205 万元,最高限价 205 万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第 2 包:项目包名称:武汉文旅 YouTube、Instagram 平台营销;采购预算:95 万元,最高限价 95 万元,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招标、评
标和中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各包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 无效。
3.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资料: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 址:xxxxxxxxxx 000 x联系方式:027- 82861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 000 x兴业银行大厦五层联系方式:027-83763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xx、xx、xx电 话:027-83763018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1.2 | 采购人 |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1.1.4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1.1.5 | 项目名称 | 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 |
1.1.6 | 项目地点 | 采购人指点地点 |
1.1.7 | 项目内容 | 2020-2021 武汉文旅海外宣传平台运营及相关配套服务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服务期 | 一年 |
1.3.2 | 付款方式 | 详见合同约定 |
1.4.1 |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 2.须提供的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的《资格审查表》。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4.3 | 投标人不得 存在的其他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召开地点: | ||
1.11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人资质要求: |
1.12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服务) | □接 受 √不接受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2.4 | 采购预算价格 |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期后 90 日历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3.5.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 PDF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以上资料均应密封提交。 |
3.6.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采用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包号)投标文件在 年 月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 ||
4.1.3 | 开标一览表 |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家 |
7.1.1 | 定标原则 | 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 |
7.2.1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媒介: 湖北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 (网址:http://27.17.40.162:8000) 公告期限: 1 个工作日 |
7.3.2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8.1.1 | 质疑期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8.2.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9.1.1 | 履约担保 | □有 √无 履约担保金额: / 履约担保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
10.1.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和标准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 3)支付时间: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5)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水果湖支行 行 号:881098 账 号:12790 54338 10603 6)其他事项:中标人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10.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讫时限 | 领取中标通知书当天 |
1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 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一、 总则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招标文件。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项目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1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分包人名称及其相应资料。
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1.12.2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3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 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供应商所
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进行单独分项报价。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价格扣除。属于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该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2.4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二、 招标文件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1.3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
2.1.4 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 2.2 款规定办理。
2.1.5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2.2.4 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
三、 投标文件
3.1.1 投标函及附件
3.1.2 报价文件
3.1.3 商务文件
3.1.4 技术文件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对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投标人的风险。
3.2.2 本项目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合同约定的情况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要求予以价格调整。
3.2.3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以可调整的价格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2.4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采购预算价格,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责任。
3.3.3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1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3.5.1 本项目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1.1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若在投标文件中递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3.5.1.2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盖单位章。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是授权代理人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6.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 投标
4.1.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如果前须知附表要求提交电子文件)密封完好。
4.1.2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4.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 开标
5.1.1 开标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准时举行,采购代理机构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授权代表如出席会议,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授权代表如不出席会议,则视为对开标程序和内容无异议。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纪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
(3)介绍本项目招标的主要过程
(4)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启封投标文件、核验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
(6)唱标
(7)宣布评标安排及其他事项
(8)开标会结束
5.3.1 投标人对开标程序有异议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六、 评标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在评标报告中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 定标
7.1.1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7.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7.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于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 质疑和投诉
8.1.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8.1.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8.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2.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8.3.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 合同授予
9.1.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人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9.1.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9.1.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
9.2.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
偿。
9.2.2 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双方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3.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0.1.2 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l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万元)
10.2.1 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限收讫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一、 无效投标和废标
11.1.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1.2.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二、 纪律和监督
1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12.1.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1.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2.1.4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2.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12.1.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2.1.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12.1.8 在确定中标人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12.1.9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2.2.1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2.2.2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政府采购活动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2.3 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12.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12.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
部门举报。
12.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十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包:武汉文旅 Facebook&Twitter 平台营销
运营、管理和维护武汉文旅 Facebook 及 Twitter(@Visit Wuhan)官方账号,并进行内容运营及全年管理、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Facebook 平台运营维护
根据@Visit Wuhan 在 Facebook 平台运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与其他城市同类账号进行比较,对 2020-2021 年度 Facebook 平台的营销策略进行定位。并据此定位,充分发挥 Facebook 平台独特优势及用户特点,结合 Facebook 最新上线的各种功能,优化营销方式。
2. Twitter 平台运营维护
根据@Visit Wuhan 在 Twitter 平台运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与其他城市同类账号进行比较,对 2020-2021 年度 Twitter 平台的营销策略进行定位。并据此定位,充分发挥 Twitter 平台独特优势及用户特点,结合Twitter 最新上线的各种功能,优化营销方式。
提炼武汉文化与旅游资源适合进行海外传播与推广的宣传点,树立武汉文旅品牌形象。围绕重点传播内容进行整合、包装武汉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形成传播话题,塑造武汉个性。
内容强调原创性策划,可采用绘画、图片、视频、直播等多种创意形式。定期发布帖文,每天至少发布一帖,至少配一张原创图片。全年制作原创视频不少于 12 支,需提前策划视频主题
与内容,时长 1-3 分钟左右,要求音乐原创或获得版权授权。除原创内容外,注重搜集并转发用户原创内容,尤其是在华外籍人士的原创帖文。
内容要求英语母语编辑人员或外宣媒体专业编辑负责审稿。热点内容形成月度报告、微信文章,可进行二次传播。
配合全年平台运营热点,在 Facebook 与 Twitter 平台上,采用多种广告形式进行投放(包含线上推广和线下户外广告推广等),包括对武汉入境游推广的目标国进行定向投放。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广告渠道、类型、关键词设定、曝光量等。
与中央级及各级地方媒体的跨平台、多语种账号、文旅类千万粉丝大号、大使馆等官方机构账号、有国际知名度的中国名人等 KOL 个人账号保持积极互动,做好公关联络,增进合作交流。根据文旅局外宣需求策划的重点帖文能够得到媒体大号转发与互动。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展开联动宣传,形成联动效应。
日常做好账号舆情管理工作,定期提供正面与负面舆情反馈。定期提供账号运营各项后台数据与指标变化的数据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提供运营优化建议。
中标人需提供第三方监播的相关数据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线上活动、新闻公关及广告的数据监测和分析,按行业最完善标准提供服务。第三方监测平台仅限于尼尔森、 Socialbakers、Hootsuite, Meltwater 其中之一。
本项目需投标人组建不少于 6 人的专业团队(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8:30—17:30,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及节假日加班,办公设施设备自备)),团队包括项目经理 1 人、驻场
人员 1 人(办公设施设备自备)、设计 1 人、文案及采编 2 人、摄影摄像 1 人。投标人必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列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人员,承诺项目验收前不得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执行人员兼任其他项目工作,同时项目经理以及团队所有人员变更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经过采购人同意。服务期内,中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工作效能未达到项目需要的,必须及时替换,否则,将中止服务合同。
投标人需具有海外新媒体平台 Facebook 和 Twitter 直接颁发的授权经营牌照(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代理,商务代理,商务合作等)或海外新媒体发布代理资质。
采购人有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全面服从和配合采购人,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图文、文字及影像资料等内容的收集,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驻场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即时登陆本项目海外社交平台账号(Facebook、Twitter),供采购人查验。
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所有宣传营销活动的策划方案提交至采购人,经采购人商定后,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方案开展。
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陆续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本项目的网络舆情管理及危机公关。
保密要求。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
中标人如非武汉本地企业或机构,中标后需在服务期内派项目驻场人员驻守武汉,服务团队在服务期内 7X24 小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确保任何突发情况可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项目顺利运营。
中标人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中标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
投标人需为全资中资公司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项目 | 项目描述 |
运维标准 | 全年组织线上活动全年≥3 次;双平台差异化运营 70%;预计年度粉丝增长 50%,粉丝量增加 20 万人达到 60 万人(粉丝主要国别需为欧美地区主要国家,欧美粉丝上涨率≥50%),贴文、媒体广告及活动总曝光≥8000 万,主 页总互动量≥100 万(点赞、评论、转发) |
专页设计 | 每月进行一次页面设计更新,全年共计 12 次 |
推文制作及发布 | 1. 制作月度内容排期计划 |
2. 进行常规帖文创作,按周制作帖文计划 | |
3. 每日进行帖文上传发布:每日发布贴文≥1 篇,全年发布贴文≥365 篇, 其中精选长图文≥4 篇 | |
4. 发掘和利用优质的用户原创内容(UGC),丰富平台内容的多样性和互动 性 | |
5. 制作发布 12 支原创短视频,音乐需原创或购买正式版权,用于武汉文旅 海内外自有平台和合作媒体宣传使用。 | |
数据分析 | 1. 执行期每周提交周报 1 份,每月提交月度分析报告 1 份。其基本数据分析 |
(九)附件:Facebook&Twitter 平台日常维护要求 Facebook
与报告 | 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构成比例分析、粉丝增长数据 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管理等。 |
2. 执行期每季度提交季度分析报告 1 份。其中,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构成比例分析、粉丝增长数据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KOL 合作沟通、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管理 等,总结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改进策略;调研相关旅游目的地专页以供参考。 | |
3. 项目结束后,提供平台运营总结报告 1 份,且提交第三方平台监测报告 1 份。 | |
其它 | 重点内容能够获得文旅类千万级粉丝大号、媒体大号、机构官方账号、或文 旅类 KOL 账号转发全年≥5 次。重点内容二次传播能够获得多家中央及地方媒体转载。 |
项目 | 项目描述 |
运维标准 | 全年组织线上活动全年≥1 次;双平台差异化运营 70%;预计年度粉丝增长 30%,粉丝量增加 4.5 万人达到 19.5 万人(粉丝主要国别需为欧美地区主要国家,欧美粉丝上涨率≥50%),贴文、媒体广告及活动总曝光≥2000 万, 主页总互动量≥20 万(点赞、评论、转发) |
专页设计 | 每月进行一次页面设计更新,全年共计 12 次 |
推文制作及发布 | 1. 制作月度内容排期计划 |
2. 关注 Twitter 全球趋势,结合热点事件、新闻进行内容创作 | |
3. 发掘和利用优质的用户原创内容(UGC),丰富平台内容的多样性和互动 性 | |
4. 每日上传发布帖文 1 条,全年发布贴文≥365 篇,其中精选长图文≥1 篇 | |
数据分析与报告 | 1. 执行期每周提交运营周报 1 份,每月提交月度分析报告 1 份。其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构成比例分析、粉丝增长数据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 管理等。 |
2. 执行期每季度提交季度分析报告 1 份。其中,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构成比例分析、粉丝增长数据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KOL 合作沟通、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管理 等,总结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改进策略;调研相关旅游目的地专页以供参考。 | |
3. 项目结束后,提供平台运营总结报告 1 份。 | |
其它 |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拓展Visit Wuhan 账号与社交平台KOL 及机构账号的互动,提高曝光度和粉丝量。 |
第二包:武汉文旅 YouTube、Instagram 平台营销
运营、管理和维护武汉文旅 YouTube(@Visit Wuhan)官方账号,建设武汉文旅 Instagram
(@Visit Wuhan)官方账号并进行内容运营及全年管理、维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YouTube 平台运营维护
中标人负责管理武汉文旅 YouTube 官方账号,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在海外社交新媒体平台品牌声量、海外网络平台品牌声量进行综合数据分析,对平台内容进行创意、策划、制作及发布。
2.Instagram 平台建设与运营
中标人负责搭建武汉 Instagram 平台账号,对目标受众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结合平台属性进行内容规划及制作,按月制定内容排期计划并每日上传发布。创意策划符合平台用户特点线上活动,同时加强与其他优质旅游类账号进行有效互动。
中标人负责素材产出包括视频和图片,需紧紧围绕武汉文旅品牌海外推广主题进行规划和制
作,素材规划需成体系,素材内容需有主题,成系列。按照平台属性及要求,保障视频、图片等素材质量。
中标人需配合采购方全年运营热点,采用最新广告形式,采用精准定位方式,对来过中国或者搜索过中国旅游内容的用户进行定向广告投放。通过广告投放方式,加大对 YouTube 和 Instagram 账号的总体曝光量,同时增加视频观看量以及图片贴文的单贴互动量。广告投放形式包含线上推广和线下户外广告资源推广等。
中标人结合视频内容以及针对该视频在海外平台的推广效果进行稿件撰写,并选择海外主流媒体进行发稿。同时撰写公关通稿进行海外媒体发布,覆盖媒体不低于 200 家。
舆情管理:中标人须有完备的舆情管理制度,对海外账号进行实时监测,遇舆情事件时,反应要迅速,处理要得当。
数据分析:对现有平台进行数据多维度分析,提供调整依据。可与权威的第三方数据监测公司合作,对两个平台投放数据进行实时监播。
本项目的第三方监播由独立第三方平台或机构完成,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线上活动、新闻公关及广告的数据监测和分析,按行业最完善标准提供服务。第三方监测平台仅限于尼尔森、Socialbakers、Hootsuite, Meltwater 其中之一。
本项目需投标人组建不少于 6 人的专业团队(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8:30—17:30,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及节假日加班,办公设施设备自备)),团队包括项目经理 1 人、驻场
人员 1 人(办公设施设备自备)、设计 1 人、文案及采编 2 人、摄影摄像 1 人。投标人必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列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执行人员,承诺项目验收前不得安排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主要执行人员兼任其他项目工作,同时项目经理以及团队所有人员变更必须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经过采购人同意。服务期内,中标人项目团队人员工作效能未达到项目需要的,必须及时替换,否则,将中止服务合同。
投标人需具有海外新媒体平台 YouTube 和 Instagram 直接颁发的授权经营牌照(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代理,商务代理,商务合作等)或海外新媒体发布代理资质。
采购人有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的职责和权利,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全面服从和配合采购人,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图文、文字及影像资料等内容的收集,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驻场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技术条件即时登陆本项目海外社交平台账号(YouTube、Instagram),供采购人查验。
中标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将所有宣传营销活动的策划方案提交至采购人,经采购人商定后,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方案开展。
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陆续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采购人,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本项目的网络舆情管理及危机公关。
保密要求。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内容。
中标人如非武汉本地企业或机构,中标后需在服务期内派项目驻场人员驻守武汉,服务团队
在服务期内 7X24 小时响应(响应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确保任何突发情况可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项目顺利运营。
中标人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中标方或其他第三方的利益而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工作中实质性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合作协议,并保留追究相关赔偿的权力。
投标人需为全资中资公司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九)附件:YouTube、Instagram 平台日常维护要求 YouTube 平台维护量化指标
项目 | 项目描述 |
专页设计 | 按月进行 12 次页面设计更新; |
视频制作及发布 | 1. 调研分析武汉文旅资源及目标受众市场,制作符合国际受众喜好的武汉视 频; |
2. 原创制作及上传视频 3 支; | |
3. 视频后期剪辑制作及上传发布 9 支; | |
4. 上传视频总体观看量≥100 万次; | |
数据分析与报告 | 1. 执行期每月提交月度报告 1 份。其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截图、 视频浏览量分析等; |
2. 执行期每季度提交季度分析报告 1 份。其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订阅 者及首页订阅数截图、订阅增长数据分析、视频观看量、互动率分析等; | |
3. 项目结束后,提供平台运营年度总结报告 1 份; |
Instagram 平台维护量化指标
项目 | 项目描述 |
内容策略 | 1. 调研、分析武汉文旅资源及目标受众市场,结合平台属性进行内容规划; |
2. 设计年度总体内容策略; | |
常规帖文内容创作及上传 | 1. 制作月度内容排期计划,按月制定主题并依据主题上传图片; |
2. 进行常规帖文创作,按周制作帖文计划; | |
3. 发掘和利用优质的用户原创内容(UGC),丰富平台内容的多样性和互动 性; | |
4. 全年原创图片上传数量不低于 1100 张; | |
基础运营 | 新增粉丝量≥5 万; 2.单篇贴文互动数量≥200,全年贴文点赞量≥100 万; 3.平台全年曝光量≥5000 万; 4.全年创意活动≥2 次; 5.关注/互动其他旅游类账号,全年≥350 个; 6.IGTV 视频上传,全年≥2 支; |
数据分析与报告 | 1. 执行期每周提交运营周报 1 份,每月提交月度分析报告 1 份。其基本数据 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增长数据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管理等。 |
2. 执行期每季度提交季度分析报告 1 份。其中,基本数据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粉丝数及首页粉丝数截图、粉丝增长数据分析、最佳帖文截图及分析、互动率分析(横向对比全国同类旅游城市)、KOL 合作沟通、线上活动数据分析、舆情管理等,总结问题并提出下一季度改进策略;调研相关旅游目的地专页 以供参考。 | |
3. 项目结束后,提供平台运营总结报告及第三方平台监测报告 1 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
其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其他分值按打分表计算。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一)投标文件初审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资格审查表》。
2、符合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 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 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 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 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序 号 | 审核内容 | 投标单 位名称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2. | 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3.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 |
4. | 投标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5.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
6. |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
7. | 投标人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4)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第一包:武汉文旅 Facebook&Twitter 平台营销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 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价格评审 (15 分) | 投标报价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 15 % 备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 条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评审 (23 分) | 服务经验 | 9 | 投标人具有与省级及以上旅游目的地开展海外新媒体宣传推广经验的提供 2018 年以来省级 及以上旅游目的地开展海外宣传合作的合同,每个得3 分,满分9 分,没有不得分。(合同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6 | 有服务参与运营或独立运营单体千万粉丝量海外新媒体文旅账号运营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6 分,有服务参与运营或独立运营单体 500 万粉丝量海外新媒体文旅账号运营经验的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4 分,有服务参与运营或独立运营单体100 万粉丝量海外新媒体文旅 账号运营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 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联动能力 | 6 | 投标人具有与海外媒体进行互动、联动开展宣传的能力,需提供2019 年以来的成功案例,每 个2 分,满分6 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资质 | 2 | 投标人需具有海外新媒体平台Facebook 和Twitter 直接颁发的授权经营牌照(包括但不限于 广告代理,商务代理,商务合作等)或海外新媒体发布代理资质。同时具备Facebook 和Twitter资质得2 分,只具备其中一项得1 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技术评审 (62 分) | 营销效果 | 5 | 项目内容完备,传播效果目标明确(进行武汉旅游数据分析及海外新媒体营销策略定位),说 明投放目标人群、传播途径有效性、项目内容整体性、平台运营差异性、线上活动与武汉的关联度、预期绩效等得5 分,提供效果预期水良好平的得3 分,合格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确保传播内容能被文旅相关千万级粉丝量的大号转发不少于5 次,得4 分;确保传播内容能 被文旅相关千万级粉丝量的大号转发不少于3 次,得2 分;没有不得分。(中标单位如承诺完 成以上内容,后期工作中未完成,则扣除合同尾款,不予支付) | ||
运维方案 | 15 | 投标人提供整体运营方案,根据整体运营方案对本项目需求的响应程度和契合程度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整体运营方案对项目需求未作出完全响应的不得分;整体运营方案对项目需求完全响应但无具体实施规划的得 3 分;对项目需求有响应、有具体实施规划且能基本满足项 目需求的得8 分;对项目需求完全响应、有具体实施规划且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 分;对项目需求完全响应、有科学合理的实施规划且能切实促进本项目各海外社交媒体账号影响力 提升的得15 分。 | |
16 | 投标人需原创制作Visit Wuhan 脸书和Visit Wuhan 推特帖文DEMO 各1 条,并现场解说帖文创意理念及运维宣传效果,现场演绎并进行创意解说,根据原创制作的 DEMO 质量和创意进行综合评审。 (1)脸书满分 8 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 分;合理、可行 5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不合适或未提供得0 分。 (2)推特满分 8 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8 分;合理、可行 5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2 分;不合适或未提供得0 分。(现场解说环节为5-8 分钟以内完成) | ||
广告投放 | 8 | 投标人需提供广告方案,广告人群定位精准,关键词设定合理,提供投放方案,包括人群定位、广告类型设置、关键词设定、投放位置等,得 2 分;Facebook、Twitter 广告曝光次数不少于5 次,位置显著,曝光量大,的2 分;目标受众群与英语市场中高端国际影响力人群 高度契合,传播的落地、转载数量国别大于6 个,得2 分;总曝光量超过 2000 万,的2 分; 否则不得分。 | |
团队实力 | 10 | 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组建团队人员综合素质、从业经验等进行评分。其中:1)团队人员中含两个以上副高主任编辑职称员工得3 分,1 名以上副高译审职称员工得3 分,满分6 分 (投标人提供员工合同复印件及原件、2019 年 6-12 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及原件,否则不得分);2)项目经理具备2 年(含)以上海外社交媒体从业经验得2 分,(投标人提供项目经理履历和佐证合同复印件及原件,否则不得分);3)团队中有至少3 名人员拥有2 年及 以上海外媒体从业经历,共2 分。(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及原件,否则不得 分) | |
超出绩效 | 4 | 投标人能够提供欧美国家主要城市窗口地带户外广告位,用于武汉旅游宣传的,按照广告位的资源优势,时长和数量进行评审,没有不得分。(中标单位如承诺完成以上内容,后期工作 中未完成,则扣除合同尾款,不予支付) | |
总分 | 100 | / |
第二包:武汉文旅 YouTube、Instagram 平台营销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
价格评审 (15 分) | 投标报价 | 1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 15 % 备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 条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商务评审 (20 分) | 宣传营销 服务经验 | 6 | 提供 2016 年以来直接或间接服务旅游目的地开展海外宣传合作的合同,每个得 2 分,满分 6 分。(合同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与国外主流媒体联动能力 | 4 | 投标人需具有海外新媒体平台 YouTube 和 Instagram 直接颁发的授权经营牌照 (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代理,商务代理,商务合作等)或海外新媒体发布代理资质。 同时具备 YouTube 和 Instagram 资质得 4 分,只具备其中一项得 2 分,没有不得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6 | 投标人具有国外主流媒体代理资质,出具签字版代理证明文件,代理资质一个得 1 分,满分 6 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4 | 投标人具有与国外主流传统媒体进行联动开展宣传的能力,需提供 2017 年以来 成功案例,每个 2 分,满分 4 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
技术评审 (65 分) | 项目营销效果目标 | 5 | 项目内容系统、完备,传播效果目标明确,能有效利用海外主流媒体联动传播(进行武汉旅游数据分析及海外新媒体营销策略定位,说明投放目标人群、传播途径有效性、项目内容整体性、预期绩效等)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 分;合理、可 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平台运营维护 | 8 | 线上创意活动 | 活动创意度高,互动形式新颖、有趣,设计独特且有文化特色。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 分;合理、可行 2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 可行 0 分。 | |
活动操作性强,参与度高,参与人数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 分; 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24 | 内容策划发布 | YouTube 视频内容策划有体系,成系列,易传播,拍摄脚本全面细致,能够与武汉文旅海外传播大主题相符。专家根据项目整体视频内容规划方案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 基本可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YouTube 视频拍摄创意度高,投标时需提供 Visit WuhanYouTube 视频 Demo 并进行现场展示,专家根据视频创意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 可行或未提供 0 分。(视频 DEMO 暂不要求原创,现场解说环节为 4-5 分钟以内完成) | ||||
INS 图片拍摄精度高,贴文内容有创意,成系列,能够与武汉文旅海外传播大主题相符。专家根据图片拍摄及贴文内容规划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 可行 0 分。 | ||||
INS 贴文制作有创意度,有传播话题,需提供武汉文旅创意贴文 Demo并进行现场展示,专家根据贴文创意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可 行或未提供 0 分。(现场解说环节为 4-5 分钟以内完成) | ||||
平台广告投放 | 16 | 广告人群定位精准,关键词设定合理,提供投放方案,包括人群定位、广广告类型设置、关键词设定、投放位置等,并阐述理由。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6 分; 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提供 YouTube、Instagram 广告位资源,位置显著,曝光量大。科学、合理、针 对性强 6 分;合理、可行 3 分;欠合理,基本可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广告形式新颖。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4 分;合理、可行 2 分;欠合理,基本可 行 1 分;不可行 0 分。 | ||||
项目团队综合实力 | 7 | 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组建团队人员综合素质、从业经验等进行评分。其中: 1) 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副编审或以上任职资格证书成员,得 3 分 2) 为项目配备一名专业摄影师,且摄影师曾获得过省级(包含省级)以上摄影相关荣誉证书,提供省级荣誉证书得 1 分,提供国家级荣誉证书得 2 分,最 高得 2 分。 3) 为项目配备专业图片设计师,需提供 Adobe 认证产品专家证书(ACPE)及 Adobe 中国认证设计师证书(ACD)证书得 2 分。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及原件)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绩效超额 | 5 | 1.Instagram 粉丝量在承诺 KPI 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2.Instagram 曝光量在承诺 KPI 基础上,每增加 100 万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3.图片素材数量在承诺KPI 基础上,增加 100 张,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中标单位如承诺完成以上内容,后期工作中未完成,则扣除合同尾款,不予支付) | |
总分 | 100 | / |
合同编号:
合同项目名称:
合同双方:
甲方(委托人):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受托人):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帐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整),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服务时间:
4、服务地点:
5、付款方式:
6、履约保证金:
7、其它: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三、合同条款:
1. 权利瑕疵担保
1.1 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
1.2 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1.3 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4 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保密
2. 1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2.2 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
3. 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之有关规定。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 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
4. 2 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4. 3 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要求。
4.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
4. 5 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
4. 6 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
4. 7 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 8 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
4. 9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
4. 10 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
4.11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
4.1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 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
5. 2 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5. 3 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4 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
5. 5 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
5. 6 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
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5. 7 甲方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
5. 8 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6. 违约责任
6. 1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 5%。
6.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6. 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 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6. 4 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 6.3 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6 .5 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 6.3 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 争议解决方式
7. 1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
□提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 合同生效
8.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8.2 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9. 合同附件
9. 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 2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10. 合同修改
10.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合同附件:
签约各方: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封面:
武 汉 市 政 府 采 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自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对应页码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 1)书面承诺及声明、 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对应页码 |
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 1)书面承诺及声明、 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 |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
6.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评标导航表
评审项目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响应 |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
报价部分 |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
商务部分 | |||||
技术部分 | |||||
备注:为方便评委评标,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分标准》,将具体响应情况及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未在上表中标注对应页码,导致评委评标时漏看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目录(略)
一、投标函及附件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 份:
1. 投标函文件;
2. 报价文件;
3. 商务文件;
4. 技术文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和货物(如有)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 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 我方接受本招标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由投标人填写) 个日历天。
5.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本项目如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同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7. 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 (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 (由投标人如实填写) 。
(备注:以上 3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由投标人填写) 。
地址 传 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授权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体)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二、报价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 投标总价(万元) | 服务期 | 投标声明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总计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按照本表填写的各项目的合计价填写到《开标一览表》中对应的栏目中。
2、投标人必须按此表格式中的栏目内容对应填写,若需增加栏目内容,请在栏目 “其它”中填写,并作详细说明。
(三)报价说明(如果有)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联系地址 | ||||
企业资质 | ||||
企业从业人员数量 | ||||
资产总额 | 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 | |||
营业收入 | 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传 真: | 电邮 | 话:箱: | |
基本账户 | 名 称: | 账 | 号: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二)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
(三)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商名称)/
(产地)(填写此次投标所供主要货物制造商名称或价值最高的货物制造商名称及生产产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投标人非所投货物制造商的,还应在上表中对其所投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进行声明(投标人应向制造商核实并如实填写,并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五)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七)业绩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额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注:投标人须按上表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八)信誉、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8-1 信誉证明文件
企业或产品获得的荣誉证书等。
8-2 财务状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财务状况 | 近三年的实际情况 | ||
1 总资产 | |||
2 总债务 | |||
3 营业收入 | |||
4 税前利润 | |||
5 税后利润 |
注:1、近年财务状况表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下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
2、须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九)商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 招标文件条 款项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服务期 | |||
2 | 付款方式 | |||
…… | ||||
遵守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 投标人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
2. 投标人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投标人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
3. 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加以纠正。
(十)其它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四、技术文件
(一)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服务内容;
3、服务质量标准;
4、服务验收方案及标准;
5、服务承诺(含处罚措施);
6、人员安排计划;
7、拟投入机械设备(如有);
8、应急措施;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拟投入人员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 | 工作经历 | 类似经验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类似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内容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考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单 位 | 数 量 | 国别/生产企业 | 备 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节能产品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
1 | ||||||||
2 | ||||||||
3 | …… |
2)环保产品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1 | |||||||
2 | |||||||
3 | …… |
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
1.12 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填写本表或未提供有效认证证书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五)质量保证计划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详尽的服务质量保证计划和措施。
2、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处罚细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六)其它
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
2、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