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依前項對被保險人所負之賠償責任,除主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以超過社會保險應行之給付為限。 人之受僱人之體傷或死亡。五、被保險人依勞動基準法之賠償責任。 第一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受僱人 茲經雙方同意,於要保人投保第一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 除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一般不保事項及特別不保事 財物責任附加條款 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本 項外,本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所有、使用或管理之財物 第一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受僱人財物責任附加條款 亦不負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