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D座7层
领航计划导师班入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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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00-000-0000
乙方: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以下简称乙方)
特殊声明: 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于甲方拥有版权和/或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 任何内容,任何公司及个人不得复制或在非甲方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任何方式 进行使用(包含但不限于抄录、编辑、修改、传播及销售)。对于本网站标识等东奥注册商 标,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告知以下事项: 1、为了确实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从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甲方将自 2018 年 5 月中旬起全面启用学员实人认证
(实人认证=姓名+身份证号+人脸识别)服务,特此告知。 2、乙方自身账号需用实名制进行绑定,若发生账号异常情况将存在泄露乙方个人信息的可 能性,故乙方需妥善保管自身账号。 3、乙方在登录自身账号时,若存在包括但不限于 IP 异常、设备异常、频次异常等情况出 现时,甲方出于保护原则,将锁定相应账号。 4、乙方账号在登录的过程中有且只有单一登录的情形存在,乙方若发现自身账户异常,请 及时联系甲方客服。 5、甲方为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同时维护乙方的切身利益,将采取专业技术手段对乙方观看 的视频、文件等资料进行专业性的技术保护,因此对于甲方的课件内容,无论出于何种目 的的传播,都有可能触发技术保护策略。 6、甲方对于侵权行为,将会追究民事、行政、犯罪等不同程度、不同范畴的法律责任,直至甲方合法权益得到伸张。
本协议包含主体协议和附件两部分,提请乙方注意。
乙方在了解甲方的教育实训及服务体系的基础之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加甲方的四大导师班,并参加甲方为之推荐的相关岗位。
为使学员得到更好的服务与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课程、实习推荐或就业推荐服务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课程、服务内容及期限一、课程内容:
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以审计类岗位就业为导向的系列网络课程及测评服务,包含审计类实务操作培训、就业指导培训、岗位能力测评,具体课程形式包含录播和直播两种,录播课时约为128课时,直播课课时为7课时,共计约为135课时。具体内容及安排以东奥会计在线实时发布内容为准。
二、服务内容:
入职推荐:指甲方根据乙方的培训情况、个人资质(包含学历、从业资格、工作经验等)等条件,在乙方通过甲方结业测评后6个月内为乙方推荐相适应的工作岗位,并确保乙方能成功入职的服务,推荐岗位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岗位或企业财务相关岗位(优先推荐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推荐范围以附件二为准,如乙方有特殊需求,甲方也可为乙方推荐企业财务相关岗位)。
三、提请乙方注意:入职推荐视乙方情况不同分为两类:在校学生群体推荐服务;非在校学生群体推荐服务
A、乙方为在校学生群体,甲方提供仅为实习推荐服务,实习入职通知书发放,即视为甲方完成入职推荐服务;
B、乙方为非在校学生群体,我方提供为就业推荐服务,企业向乙方发放入职通知书,视为甲方完成就业推荐义务,本协议服务终止,如果乙方经过甲方入职推荐后,未能转正留用,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就业推荐服务。
四、入职推荐: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入职推荐服务,直到乙方成功入职,本协议服务终止。如在 6个月推荐期内,甲方未能成功将乙方推荐入职(除乙方个人原因,企业辞退,主动离职情况外),且无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不予返款情形的,甲方核准乙方书面申请后,向乙方返还其全部入职推荐服务费用:实际付款额的20%。
五、本协议中成功入职指的是通过企业面试并被企业准予录用,企业向其发放入职通知书。六、培训期限
领航计划导师班录播课程有效期为 24 个月,直播课程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甲方为乙方开通培训课程之日起计算培训期满,甲方关闭相应的培训课程。
七、推荐期限
领航计划导师班就业服务推荐期限为 6 个月,自乙方完成录直播课程,通过甲方测评考核、符合入职推荐条件且提供完毕甲方要求的与所推荐就业相关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参见本协议第二条。
八、乙方可通过现金、汇款或在线支付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交费方式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关于入职推荐服务一、实习推荐条件:
1. 乙方取得真实有效的相应学历证明;
2. 乙方完成甲方所提供的全部就业培训课程并通过甲方的评测考核,评测标准见附件一;
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个人资料及其所欲实习情况的登记并获得甲方认可;
4. 若甲方认为乙方对实习要求与其学历、资质及经验不相匹配,有权要求乙方对实习要求进行修订,直到双方达成一致;
5. 乙方的身体、智力及过往行为记录不存在影响其从事相应审计类工作的限制。二、就业推荐条件:
1. 除满足以上实习推荐条件外,还应提供满足企业招聘条件的相应学历证书。
2. 关于实习、就业推荐终止
1)如乙方在就业推荐时未能取得学历相关证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提供推荐服务且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费。
2)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两次放弃甲方提供的面试机会,或乙方通过甲方推荐的面试但未如期办理入职,即视甲方成功完成推荐服务,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所交纳费用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还。
3)课程有效期内未主动申请启动推荐服务,或因乙方个人原因选择自主就业,视为乙方放弃推荐服务,课程关闭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所交纳费用不予任何形式的退还。
三、关于实习、就业推荐形式:
1. 推荐期内,甲方可通过各种方式(包含但不限于通过合作企业、招聘平台等多种渠道)对乙方进行推荐服务;
2. 乙方应按照甲方或所求职公司的要求准备简历、按时面试并提前对相关的面试进行充分准备。
第三条:关于入职推荐服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情况与所属班级实训、就业需求,合理安排调整实训课程及授课形式,选聘授课教师。
2. 甲方有权在乙方上课期间按照《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与考核,具体规定条款详见附件一;
3. 在履行推荐服务中,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带有附加条件的指定,包括不限于指定公司 、指定薪资待遇、指定职位、指定提供食宿等;
4. 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实习/试用后未能留用的情况下,依据乙方报名产品提供对口岗位入职推荐,按如下执行:
5. 乙方实习/试用期间因个人主观意愿离职未能就业者,甲方有权不进行再次推荐;如乙方因自身
特殊原因需要离职者,须在做出离职决定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经甲方书面认可后可继续提供入职推荐;
6. 乙方通过企业面试并被企业准予录用,但乙方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企业要求提供相关学历被拒绝办理入职手续者,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继续提供就业服务,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有权对乙方及相关就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本协议内容及甲方所提供的就业服务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二、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支付费用后,甲方为乙方提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授权的就业实训课程及相应服务;
2. 乙方应完全遵守甲方制定的《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管理规定》(见附件一),保证学习效果,如因个人原因未完成甲方全部课程或未通过甲方测评考核,甲方将不予以进行入职推荐服务;
3. 乙方持甲方开通的学员代码进入课堂学习,认真学习甲方提供的实训课程,积极学习,并通过甲方的推荐服务前结业测评。
4. 乙方应遵守甲方教学计划,并保证整体听课率达到全部课程的90%以上;
5.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授课教师、授课方式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6. 乙方有权拒绝参加甲方推荐的非审计类相关岗位企业面试;
7. 乙方听课证或学员代码、学习资料等不得转让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特别规定
甲方在东奥会计网站上公布的财会类岗位就业培训及就业推荐招生方案及网站的注册服务条款是本协议的补充,就业培训及就业推荐招生方案及网站注册服务条款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的,则以本协议的约定为准。
乙方授权甲方无偿使用其肖像、参加本协议项下培训和就业推荐的相关经历作为对外宣传的资料,时间及于本协议期间及协议期满后 10 年。
乙方保证所填报的入学资料或所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证件资质)均真实、有效,若因此导致乙方就业不成功或产生其他问题,一切责任均由乙方个人承担。
第五条: 特别说明 :
鉴于乙方在购买甲方该协议约定的课程时,已经通过试听等方式充分了解了甲方在线课 程的 讲授方式和内容,且因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网络课程商品,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5 条第三 款规定之商品,即,乙方购买课程后,一经开通服务权限或激活课程,则不再适 用无理由退货 的法律规定,甲xxx不接受乙方的退费申请。
鉴于甲方产品的实际情况,乙方在购买产品时,选择的是具有保障特点的产品,而并非 产品 中所涉及的授课老师,故有可能产生相同科目同一年份或者不同年份不同老师讲课的 情况出现, 此种情形不能定义为甲方违约,乙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申请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退款。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协议自然终止。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需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可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机制
甲乙双方如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 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管理规定》的内容,该规定作;
2. 为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一部分,经乙方签署确认,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合同,均为违约。
4.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署劳动合同之日止,本协议及学员管
理制度另有约定的除外。
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第九条:附则 x协议以 xxx.xxxxxx.xxx 公布为准。
附件一: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管理规定附件二:领航计划导师推荐范围
附件一
领航计划导师班学员管理规定
亲爱的同学,欢迎你加入领航计划导师班!为使每位参加培训的学生都能真正提高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特制定本学员管理规定,凡报名实训服务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下条款,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延期处理,严重的将取消实训推荐资格。
班级群规定
东奥提供班级 微信群,并发布重要通知、教学资料、就业信息等内容,禁止群成员屏蔽群消息;微信 群仅做通知、学习、指导交流使用,任何人不得发布学习、指导以外任何言论。
一、 学习规定:
学员应当按照老师的要求预习课程和完成作业,并积极参与群内老师审计话题讨 论。根据直播进度积极学习,实习或就业推荐前录播课必须在达到 90%以上的完成率。班级作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若出现2次以上未提交情况,老师会通过微信群发送督促信息,同时不按时完成看课进度,导致课程延误的,班主任老师有权不予安排直播课程。
二、 出勤规定:
直播课程必须准时出勤,不得缺勤、旷课,且请假、迟到次数均不能超过 2 次,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和班主任老师请假,并以书面形式单独私聊老师,老师批准后方可。如学员无法遵守以上规定,班主任有权不予安排推荐工作。
三、延期推荐及特殊情况说明: 1) 特殊原因:
其他因个人原因需要延期推荐的,可提交延期申请表,东奥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延期推荐。
2) 考公务员或考研延期政策:
毕业(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所载时间)后 2个月内实现审计岗位对口推荐(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的招聘特点,不保证入职会计师事务所)。
四、入职推荐规定
完成实训并通过各科结业考试的学生进入到实习推荐期,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实习推荐且在完成实训后6个月内不及时与就业老师沟通情况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机会。
附件二
领航计划导师x推荐范围梯度(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梯度(二):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 |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
事务所 | 所 | ||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现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 |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 所 | 北京中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 | 江苏xxx诚会计师 事务所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 务所 |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 事务所 |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 务所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
事务所定向x推荐范围根据学员资历、面试情况等,不限于以上事务所推荐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