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三层、五层、七层及特气系统)I标段
宁波市医疗中心xx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净化系统(三层、五层、七层及特气系统)I标段
招标编号: (A3302010220022702003001)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宁波市医疗中心xxx医院(宁波大学附属xxx医院)(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4-03-01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医疗中心xx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 净化系统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宁波市医疗中心xx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实验室 净化系统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 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集成等工作,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08-15 |
1.3.3 | 交货地点 | 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 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其他:/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形式:/招标人澄清发出的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其他:/。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 /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图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见招标公告 形式: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2.2.3 |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澄清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布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
2.3.2 | 投标人确 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下载修改资料,无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形式 | 单信封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响应表。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25687000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安装材料的项目和数量是招标人委托咨询机构根据图纸计算而来,仅供参考。投标人在计算投标总价时应详细核实,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安装材料的项目和数量。招标设备数量与图纸有严重出入的,投标人需在答疑截止前提出,同时提供计算底稿和相关说明,招标人决定是否予以调整,若招标人经核实认为没有调整必要,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变更设备数量。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同样不得变更设备数量。中标后,设备数量以图纸为准,中标单价不变,安装材料费用一次性包干。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交货界面经招标人认可。 (3)本项目为“交钥匙价工程”,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价格,应包括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完成质保期内保修服务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所有税金、报关商检、保管、安装、调试、成品保护、检测验 收、总包配合费及管理费、利润、规费、固定价格风险费、技术培训、保修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总承包管理及配合费【按工程结算造价扣除设备费后的2%计取】。另外总承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口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专业工程承包单位支付,费用双方自行协商。 (5)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招标文件、图纸、施工现场和周 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供货时限等的要 求。如漏报或缺项或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 后,招标人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中。 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尽管招标文件罗列了投标人在报价时应 考虑的各种费用一并计入本次报价,也有可能有招标文件未标明的费用产生,投标人应充分估计并在投标时予以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 (2)形式: ①银行转账:柜面转账(电汇)、网银支付 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收款银行、收款户名、收款账号等信息。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下同)前将投标保证 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c.转账不得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应当编 入投标文件。 ②投标保证保险 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投标保证保 险。 |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保险,以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保险费用转账 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 ③银行保函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 准。 b.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过线下方式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其费用凭证无需编入投标文件,但应将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 ④担保保函 a.投标人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担保保函。 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担保保函,以保函生效时间为准。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担保保函费用 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3)其他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及保险、保函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 ③投标保证保险绝对免赔率为0; ④投标人不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银行保函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递至招标人,递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收件人:xxx 地址:xxxxxxxxx00xxxxxxxxxxXx0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行贿的; (2)投标人以不正当方式谋取中标的。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 a.以银行电汇形式的,汇款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不予退还; b.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 c.以保证保险形式的,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d.以担保保函形式的,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年至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月 1 日以来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年(年月 1 日以来) |
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其他 要求 | 招标文件中盖单位章指盖单位法人章(单位公章)。 |
4.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投标人应当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后缀名为“.NbTbs”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 |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 a.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b.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c.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2)未被邀请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3)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本项目进入在线开标室,在线等待开标。) |
5.2.3 | 开标要求 | (1)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人发起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指令发出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或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名单。若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开标结果确认: 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 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 (3)系数抽取: 线上抽取:招标人在在线开标室通过系统抽取相关系数。 线下抽取:招标人在线下开标室通过摇球抽取相关系数,抽取过程现场直播。 |
5.3.1 | 开标补救措施 | 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上传、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开标时间或延迟解密时间。 |
5.4 | 开标异议 |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提交、截标时间、开标程序、唱标内容、开标记录等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内通过在线开标室“发起异议”窗口提出。 |
6.1.1 | 评标委员 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5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3.2 | 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 | 是,考察内容:否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按甬资交管办【2022】2号文件规定组建。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 发出的形式 | 书面或电子形式 |
7.6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 %签约合同价。 不要求 |
8.5.1 | 投诉受理机构 | 投诉受理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xxxxxx0000xxxxxxx0x000办公室 电 话:0574-87187749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2 | 电子招标 投标 | (1)CA锁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数字证书互认; (2)投标工具: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 应用程序→工具下载; (3)服务热线: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服务指南→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4)特别说明事项: 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篇》,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设施不匹配导致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导入失败或其他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交易主体应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系统,并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操作均被视为交 |
9.3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补正或者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应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以下简称“评标系统”)“远程询标”窗口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者询问核实的通知发出后 15分钟内予以回复,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作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 |
9.4 | 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失信被执行人 和行贿犯罪查询 |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查询,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 xx.xxx.xx)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 ( 2021年 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 准)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9.5 | 中标后须提交的纸 质投标文件份数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5份。 |
9.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 (2)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 (3)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甬价费〔20 17〕46号)的规定支付。 (4)其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不单列,含在投标报价中。根据项目(标项)中标价,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 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 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
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同形式,投标文件的组成应满足相应条款要求。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个信封(技术及资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8)技术支持资料;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资信标自评分表;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第二个信封(商务标):
(1)投标函;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3.1.1 项采用以下条款: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资信标自评分表;
(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的资格审查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或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宁波投标工具”的操作手册。
3.7.4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以手机短信方式发送的确认回执通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4.2.2 招标人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接收投标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后,即时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2.3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拒收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宁波投标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5.1 款采用以下条款: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1 款采用以下条款: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若采用双信封形式,第 5.2 款采用以下条款:
5.2 开标程序
5.2.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投标文件商务标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完成评审前,将不进行导入和读取。
5.2.3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商务标进行开标。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导入并读取所有通过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标的内容;
(5)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7)开标结束。
5.2.4 在投标文件技术及资信标或商务标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2.5 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系数抽取等开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采用单信封形式,第 5.2 款采用以下条款: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6)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确认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5.2.2 在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公布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公布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公布的内容。
5.2.3 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系数抽取等开标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补救措施
5.3.1 开标过程中因本章第 5.3.2 项、第 5.3.3 项所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取补救措施。
5.3.2 因“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5.3.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
标: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
5.3.4 采取补救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评标及补救措施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6.3.1 项的规定在电子评标系统上开展评审工作。如果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应重新组织评审。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
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7.3.1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3.2① 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 3 人及以上考察小组,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小组出具的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定标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否组织开展考察及考察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定标方式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
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8.4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分项报价。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有串标嫌疑的投标文件送有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其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的结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
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受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4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记录表
(2021 年版)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 | ||||||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质量 | 交货期 | 其他内容 | 签名 | 备注 |
招标人编制的标底: | 开标(公证)结果:进入开标程序共 家。 | ||||||
招标人代表(签名): | 唱标人(签名): | 记录人(签名): | 监标人(签名):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一式三份,招标(代理)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制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通过在线开标室 “远程询标”窗口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上传。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①投标人仅须在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
(2021 年版)
项目名称 | 交易登记号 | ||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由招标(代理)人填写,送交易中心核对并统一打印,由招标人负责发放。
2.本中标通知书一式 份,招标人 份,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监管机构、交易中心各一份。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制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评标和定标办法(评定分离)
(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2.1.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或略有改变但不影响实质性内容响应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 3 | 响应性评审标 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 |
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资信部分:100.0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4(1) | 资信 | 评分标准附表一 | |
2.2.4(2) | 报价 |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
2.2.5 | 定性评审因素 | 1、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组件的配置、主要材料选用、供应保障体系与措施等内容。 2、图纸深化设计:根据对各投标人的实验室系统的深化设计图纸等内容。 3、项目组织设计: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组织部署、进度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安装和集成实施技术方案、项目质量目标及其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确保总包创优创优的配合措施等。 |
4、重点、难点分析:由评委对各投 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情况的分析和提出的解决办法等。 5、售后服务承诺和工作计划:对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工作计划以及售后服务承诺等。 6、投标报价:报价高低、主要设备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评标方法 | 除“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 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 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 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3款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 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或者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由于评标标准和方法前后内容不一致或者部分条款存在易引起歧 义、模糊的文字,导致难以界定投标文件偏差的性质,评标委员会应 当按照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并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3.1.2(2) |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唯一 标识符相同:①网卡MAC地址;或 ②硬盘(含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序列号(Optane_000 0、类似0100_0000_0000_0000或 0000_0100_0000_0000或FFFF_F |
FFF_FFFF_FFFF等采用硬盘加速技术产生的序列号除外);或③互联网接入IP地址;或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 特别提醒: 请投标人谨慎使用下列产品,由此造成唯一标识符相同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随身WIFI(可能造成MAC地址 相同);小厂或无牌的移动存储介质(可能造成硬盘序列号相同);动态IP地址的网络、公共、他人WI FI网络或手机热点网络(可能造成互联网接入IP地址相同);盗版计 价软件(可能造成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序列号相同)。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 | 基本分 值 | 投标人统一得85分 | 85 | 85 |
2 | 质量管理体系 (2分) | 投标人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 0.00 | 2.00 |
3 | 同类产品类似业绩(8 分) |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有类似的实验室设备供货项目。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体现供货内容及规模,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根据单项合同规模确认: ①达到招标项目规模100%的(即25687000元),得8分; ②达到招标项目规模80%的(即20549600元),得6分; ③达到招标项目规模60%的(即15412200元),得4分;其他,得0分。 本项得分不累计,按就高原则计取。 | 0.00 | 8.00 |
4 | 其他(5分) |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同履约能力说 明。具体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统一综合评定。评 定为优的,得5分:评定为良的,得4分:评定为一般的,得3分:评定为差的,得2分:未提供材料的,得0分。 | 0.00 | 5.00 |
注:
1.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资信标自评分表”后附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机构发生合并或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材料。
3.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牵头人得分计取。
本次评标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以不排序的形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资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5 定性评审因素
定性评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初步评审
3.1.1 投标人提交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复印件不清晰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评标系统”交换数据电文方式要求投标人澄清。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3.1.6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 详细评审
3.2.1 初步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选择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
(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进入定性评审。
(2)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15 家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资信评审,按 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前 1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性评审:
a.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b.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B; c.评审得分=A;
d.投标人的资信、报价和评审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采用随机方式,先抽到的投标人排序在前。
3.2.2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2.5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对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定性评审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书面理由,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评标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按票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多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6.3.2 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则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定标办法
1. 定标方法
本次定标采用 □价格法□直接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 ☑票决价格法。定标委员会对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程序确定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家数>3 时,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规定的定标因素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家数=3 时,定标委员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照本章定标程序规定的第二阶段价格竞争阶段的定标方式推荐中标人。
当中标候选人不足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多标段项目,定标顺序均为:I 标段→II 标段,投标人允许被多个标段推荐为中标人。
2. 定标因素
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应主要参考以下因素择优确定中标人:
(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设备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信用评价、荣誉、规模、资质等级、过往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不得仅限于招标项目所在区(县、市))等。
(3)方案因素: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设备品牌等。
(4)性能因素:主要包括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以及备品备件完善程度、维修保养等配套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技术水平等。
(5)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3. 定标程序
3.1 第一阶段:票决阶段
各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采用记名并说明理由方式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择优选择 3 家中标候选人进行投票并排序,第 1 名得 3 票,第
2 名得 2 票,第 3 名得 1 票(不得弃票及重复投票),其余得 0 票。中标候选人的得票数为定标委员会成员所有票数之和。按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竞争;若出现得票数相同的且影响第二阶段入围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其中并列票数的中标候选人再次进行票决确定排名。
定标委员会成员将最高票数投给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量化标准为超过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
选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 130%。
3.2 第二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对进入第二轮的 3 家中标候选人按照以下价格衡量标准确定 1 名中标人,价格衡量标准如
下:
定标衡量值=所有进入第二轮定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抽取的浮动
率 A)。此公式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中间计算过程不予保留。 定标衡量值中的浮动率 A 的具体数值在定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定标委员会组长)随机抽取
产生,浮动率 A 球号对应数值分别如下。
浮动率 A:1 号球 0%、2 号球 0.3%、3 号球 0.6%、4 号球 0.9%、5 号球 1.2%、6 号球 1.5%、7 号球 1.8%、8 号球 2.1%、9 号球 2.4%、10 号球 2.7%、11 号球 3%;
各投标报价与定标衡量值进行比较,两者偏差的绝对值由小到大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若绝对值相同的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决定。
本细则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定标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由定标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获得 (项目名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已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为提供上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所作的投标,买方和卖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供货要求;
(7)分项报价表;
(8)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0)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4. 卖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修补缺陷。
5. 买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6.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7.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买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定义
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款
项。
(3)“设备”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甲方”系指购买设备的单位。
(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设备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 (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设备将要进行就位和运行的地点。
(8)“验收”系指合同各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设备符合技术规范的要
求。
2.技术规范
提交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专利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设备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装运标志: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设备名称和箱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设备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 志。
6.交货方式
6.1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 30 天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设备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
7.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设备,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设备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邮件或电传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邮件或电传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8.保险
8.1 由乙方办理设备的一切保险。 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0.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10.1 合同生效后 30 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设备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甲方确认
10.4 有关技术资料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1.质量保证
11.1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质保期内,如果设备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
11.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或部件。
11.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交货前,制造厂家应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设备运抵现场后,甲方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设备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在设备运抵现场后 30 天内,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2.3 如果设备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1 条规定的质保期内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3.2 在根据合同第 12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保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2)退货: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设备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各方商定降低设备价
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 11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的质保期。
13.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
受。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第 13.2 条规定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从乙方开具的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延期交货
1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3 如果乙方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担保,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5.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 16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赔偿费金额按“民法典”规定执行。当违约赔偿费不足以弥补损失,违约赔偿费由实际损失计算。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邮件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 120 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17.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7.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8.履约担保
18.1 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扣除乙方违约金额(如有)后返还。
18.2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从履约担保中得到补偿。 19.仲裁和诉讼
19.1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9.2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设备;或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 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20.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第 20.1 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设备类似的设备,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设备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21.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分
包。
23.合同修改
23.1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通知
24.1 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25.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26.1 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7.合同生效及其它
27.1 合同在各方单位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并在乙方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
27.2 合同一式 6 份,以中文书写,各方各执 3 份。
27.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①合同协议书及补充条款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合同特殊条款
⑤合同一般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2、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生效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作为预付款。
2.2 货到甲方现场指定地点且完成安装,集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批次金额的 60 %
(不包括预付款)。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要求提交竣工资料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85 %。
2.4 竣工结算、一审审核完毕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一审审计价的 90 %。待终审完毕并取得政府部门结算文件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终审结算价的 98.5 %,余下的 1.5 %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 2 年后 10 个工作日内视实际履约情况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乙方指定帐户为:
3、结算方式
3.1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应按承包合同签订的承包范围进行结算,因甲方或业主原因变更的,按甲方、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确认的变更联系单进行结算。
3.2 甲方或业主认为需要调整本工程承包范围的,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或业主有权对本工程的承包范围,以及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进行调整,新增加设备或工程项目单价确定方法:(1)合同中有相同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同一工程合同中存在二个及以上相同工程项目且单价不同时,以其中价格较低的单价为准);(2)合同
中没有相同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相应的工程取费类别、“计价依据”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确定综合单价,甲方、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执行调价方法按计价依据相应确定。
3.3 严格按图纸、招标文件的招标清单和技术参数施工。如设备质量达不到招标规定的质量和品牌,结算时按实扣减。
3.4 重大变更设计,需由甲方、业主、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签证确认后方为有效和调整结算造价。
3.5 工程结算审核审计费用参照浙价服 2009(84)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费按核减超过送审造价 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取 5%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不付此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
计价依据(如有不同,以预算报告为准):
1、人工、材料信息价:人工市场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 年第 12 期人工市场信息价格计取,材料价格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3 年第 12 期宁波市区材料市场信息价、《浙江造价信息》2023 年第 12 期常用材料价格信息计取,无以上市场信息价材料按市场调研价计取(以上价格均为除税价)。
2、取费标准:
(1)装配部分企业管理费费率:按水、电、暖通、消防、智能、自控及通信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2)利润费率:按相应工程一般计税费率中值计取;
(3)施工组织措施费计取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计)、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费率按中值计取;
(4)规费费率:经咨询委托方按相应工程费率乘 30%计取;最终以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意见为准。
4、技术条款的确认
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招投标文件相符的规格参数在内的所有技术条款进
行确认,甲方于乙方提交之日起 7 日内将确认的技术条款交付乙方。
5、交货方式、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与总包单位的各专业施工界面说明
5.1 交货地点: 工地,所有设备运抵现场且签收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2 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运送设备至现场卸货,并负责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
格。
5.3 运输及费用: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设备运抵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到场卸货。设备运输费、保险费及装卸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设备运输、到场卸货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设备到场后,继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直至通过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后止。期间乙方自行负担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责任。
5.4 由于设计变更导致设备数量发生变化,投标总价予以调整,设备单价不变。
5.5 与总包单位的各专业施工界面说明:
①、装饰专业
1.三层实验室的公共交接墙体及公共墙面施工由总包单位完成。实验室内的伸缩缝和防火门由总包单位完成。1 号楼与 2 号楼交接墙体门洞由总包单位完成。三层原砖墙体由总包单位完成拆除。
2.五层实验室的公共交接墙面施工、由总包单位完成。实验室内所有的砖砌墙体、防火门由总包单位完成。卫生间和淋浴间墙体、吊顶、地面、墙面、隔断等所有装饰内容由总包单位完成(除卫生间的门)。
3.七层实验室的所有砖砌墙体、防火门、伸缩缝由总包单位完成。卫生间和淋浴间墙体、吊顶、地面、墙面、隔断等所有装饰内容由总包单位完成(除卫生间的门)。所有与阴影区域交接的公共墙体、墙面由总包单位完成。
4.三层、五层、七层所有砖砌墙体在实验室内的墙面粉刷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除卫生间墙面由总包单位完成。
5.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区域内涉及到的管井、强弱电间等管井装饰内容都由总包单位完成。
②、给排水专业
1.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内的所有给水管道都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图上位置预留,预留总管上的水表和阀门都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
2.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内的所有排水管都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除了同层排水管和卫生间排水管由总包单位完成。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图在所有立管上预留三通接口。
3.五层、七层实验室区域的卫生间和淋浴间内所有洁具和冲淋都由总包单位完成。
③、电气专业
1.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内所有照明、插座、电缆电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UPS 不间断电源等都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
2.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区域内的总配电箱入箱电缆由总包单位施工到位并接入,具体位置详见施工图。
3.裙楼屋面和顶层屋面总配电箱的入箱电缆由总包单位施工到位并接入。
④、暖通专业
1.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内的氟系统空调和水系统空调的内外机、排风机、空调新风 机、空调新风净化机组、送排风管、空调自控等所有暖通专业都由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除阴影部分暖通在总包施工范围内。
2.所有排风管井的开洞和修补由总包单位完成,包含屋面排风井等。
3.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空调水管与大楼空调系统水管对接详见施工图。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图在每层对应的地方预留空调水管,空调水管电动阀等由总包单位完成。
⑤、智能化专业
医疗专项施工单位完成三层、五层、七层实验室内的综合布线,设备安装,并接入智能化管井内。井道内机柜和主干光纤、系统调整等由总包单位完成。
⑥、消防专业(不在本次医疗专项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的消防专业内容都由总包单位完成。
6、到货查验
设备运抵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后,乙方提供到货清单并标明设备元件、配件规格型号及产地品牌。甲方自接收乙方书面申请检验起 7 天内组织监理等相关单位对设备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初步检验,该检验不代表已经验收合格(最终验收以通过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为准)。如发现设备元件、配件规格型号及产地品牌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并保证工程进度需要。如发现设备的规格和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不符,甲方有权在设备运抵现场后 90 天内根据乙方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7、技术资料
7.1 最终交付使用需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7.2 设备交货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
①设备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
②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以及有关手册;
③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④提供关键零部件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文件的复印件;
⑤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技术资料。
若技术资料不完整的,按合同价款扣罚 5‰的资料损失费。 8、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保证设备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等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本项目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材料等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进行负责。
设备的制造、安装、验收标淮及技术规范,必须符合我国 GB7588-2003 标准,或甲方认可的相关标准。
8.2 本次招标实验室系统设备整体质保期要求:2 年,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3 进场施工时应配合总承包方施工,听从指挥,施工质量需达到国家级奖项标准。 9、设备供货的违约责任。
设备供货违约责任按“合同条款第二节合同一般条款”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0、履约担保: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十天内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0 天内全额返还。
11、争议解决方式
11.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调解及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1.3 在调解及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调解及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3、售后服务承诺
13.1 培训: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另行商
定;
13.2 有偿维保:质保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维保服务。有偿维保合同另行签订。 14、安装特殊条款
14.1 安装工期
14.1.1 根据使用需要,双方商定设备安装工期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实际竣工日期一致。
14.1.2 乙方应按甲方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安排设备的安装进度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后方可作业,以便相互配合,确保安装进度满足工程总包单位进度需要,如期完工。
14.1.3 开工前 7 天内,乙方向甲方和监理单位发出开工的书面报告。
14.1.4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按延误的天数,经监理单位以及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安装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的安装工期。
14.2 工程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3 甲方责任
14.3.1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尽可能协助提供足够面积的设备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
14.3.2 提供各楼装修标高平面图。
14.3.3 协调提供符合设备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由乙方根据该项目总包单位指定位置自行接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4 负责协调提供设备吊装场地。
14.3.5 设备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安全防护或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4.4 乙方责任
14.4.1 在合同约定安装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勘测。
14.4.2 在设备到场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到货查验的具体要求按甲乙双方签定的设备合同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14.4.3 设备进场后,负责保管安装的设备及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直至乙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通过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并交付业主使用后止。
14.4.4 按国家设备安装规范、乙方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14.4.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配合总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
作。
14.4.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14.4.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14.4.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14.4.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14.4.10 负责安装期间的现场安全防护、防火、防盗、并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等工
作。
14.5、质量保证
14.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设备制造、安装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14.5.2 安装工程由乙方供货运送至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乙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设备、材料质量合格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14.5.3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4.5.4 在质保期间,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零部件,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4.6、安全施工
14.6.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6.2 乙方必须加强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创建工作,禁止本项目设备安装以外的闲杂人员进入,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6.3 乙方应根据设备安装工程的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的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14.6.4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工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4.6.5 乙方应按《建设工程档案资料规范》等规定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安装工程资料,当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验收之前需提供 4 套完整的竣工资料。若乙方工程资料不完整,按安装费的 5‰扣罚资料损失费。
14.7 违约条款
14.7.1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和非甲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按时供货和不能按时完成装配,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3%计 万元。具体的赔付办法:①延误天数 10 天内的违约金为 3000 元/天;②延误天数 10 天以上的违约金为 5000 元/天;③延误超过 30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4.7.2 乙方未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赔付办法:①如乙方原因导致一次性未通过验收,则乙方将被扣没质量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1%,并整改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②如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还将另被扣没质量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创杯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3%。
14.7.3 乙方如未按合同第 14.6 条规定要求进行实施的,监理人和甲方派驻代表及建筑施工总包单位有权责令其改正,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监理人和甲方派驻代表有权责令其停工,并视情节每次扣没乙方违约金 100-500 元不等,影响到甲方项目建筑施工总包单位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评定的,还将被扣没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上述违约金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2%。除上述外,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和相关费用。
14.7.4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双方达成一致外,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中途擅自终止合同,如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造成前述事实,则违约方将向另一方支付中途毁约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30%。
14.7.5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要求:
乙方人员配备中,所有拟派人员须到岗到位,不得擅自更换,否则按以下标准承担擅自更换的违约金:项目负责人按 50000 元/人次,其他人员按 10000 元/人次,以上违约金的费用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项目负责人月到岗率必须达到 80%及以上,按月以工作日为基数计算进行考核,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4 小时,否则按未到岗计入。如监理单位、甲方认为项目负责人到岗率不理想时,有权责令乙方改正,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改正的,监理单位、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直至改正为止。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且为本项目在职人员,要求具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具备现场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服从监理单位及甲方的合理要求。在实施阶段中,项目现场交底、工程例会、临时重要会议等需要项目负责人到岗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若监理单位、甲方不认可该项目负责人,甲方有权直接扣罚 50000 元的工程款,同时要求乙方无条件替换其他合格的项目负责人。
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买方名称):
履约保证金
鉴于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28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买方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与卖方 (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 买方和卖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
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 买方的义务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买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得从事与本设备采购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
(5)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和设备。
(6)买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队伍。
3. 卖方的义务
(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
(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 违约责任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2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3 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6. 本合同有效期为买方和卖方签署之日起至设备采购合同失效日止。
7. 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设备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买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卖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供货要求
一、总则
1.1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规范和现行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安全、消防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满足其要求。
1.2 投标人在执行规范和标准,若有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投标人在项目深化时应考虑配套设施相关的通风、自控技术要求并提供深化方案,其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二、本次招标范围:
1、1、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位置在三层区域 2-5 轴交 OA/1-D 之间
(阴影部分不在施工范围内)。范围包含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自控、智能化、实验家具设备等集成系统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另外暖通 VRV 多联机空调(VW-专项- 6)系统内所有的室内机、铜管、冷凝管、多联机外机等集成系统的采购都包含在本标段内。
2、五层输血科实验室和病理科实验室,位置在五层区域 5-11 轴交 D-G 之间(阴影部分不在施工范围内)。范围包含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自控、智能化、实验家具设备等集成系统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另外暖通 VRV 多联机空调(VW-专项-5)系统内所有的室内机、铜管、冷凝管、多联机外机等集成系统的采购都包含在本标段内。
3、七层医学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位置在七层区域 H-12 轴交 D-P 之间。(阴影部分不在施工范围内)。范围包含装修、电气、给排水、暖通、自控、智能化、实验家具设备等集成系统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暖通 VRV 多联机空调系统内所有集成内容都在标段一施工范围内。
4、六层、七层实验室特气系统,包含了六层、七层所有的减压阀、气体管道、阀门、报警器、供气系统等集成系统的采购。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设计依据及参考规范
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19489-2008
2、《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 50346-2011
3、《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WS 233-2002
4、《医学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建筑技术标准》 T/CECS 662-2020
5、《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
6、《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7、《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4-2012
10、《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11、《高效空气过滤器》(GB/T13554-2008)
1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
二)智慧实验室集成系统功能要求
⮚ 智慧电气集成系统功能模块:
包含配电箱模块、电缆电线模块、开关插座模块、灯具模块、其它配套模块组成。需与老院区及1号楼现有智慧电气管理系统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配电箱 | 台 | 10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电线电缆 | 米 | 42288.7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照明开关 | 个 | 23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插座 | 个 | 114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灯具 | 套 | 703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其它配套 | 项 | 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 空调自控集成系统功能模块:
包含空调PLC控制柜模块、显示屏和传感器模块、信号布线模块组成。需与老院区及1号楼现有空调自控管理系统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空调 PLC 控制柜 | 台 | 1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压力仪表 | 台 | 5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服务器显示设备 | 台 | 1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传感器 | 台 | 2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配线 | 米 | 750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 水集成系统功能模块:
包含水管道模块、水阀门模块、其它配套系统模块组成。需与老院区及1号楼现有水管网系统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管给水管 | 米 | 1425.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PVC-U 排水管 | 米 | 993.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水阀 | 个 | 13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其它配套 | 项 | 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 通风空调集成系统功能模块:
1、 排风集成系统
包含工艺管道模块、工艺排风机模块、工艺阀门模块、房间排风管道模块、房间排风机模块、房间排风风口模块组成。
2、 空调集成系统
包含新风管道模块、空调设备模块、开关和阀门模块、新风风口模块、空调水管系统模块、空调冷媒管系统模块组成。
需与老院区及1号楼现有通风空调系统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排风集成系统 | |||
1 | 变频离心风机 | 台 | 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活性炭过滤器 | 台 | 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风阀 | 个 | 15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塑料通风管 | m2 | 1275.5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箱式离心风机 | 台 | 3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管道风机 | 台 | 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7 | 风阀 | 个 | 14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碳钢通风管道 | m2 | 291.3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8 | 复合型风管 | m2 | 872.13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9 | 风口 | 个 | 165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二 | 空调集成系统 | |||
1 | 新风空调器 | 台 | 1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空调外机 | 台 | 25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风机盘管 | 台 | 16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风阀 | 个 | 22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碳钢通风管道 | m2 | 634.6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复合型风管 | m2 | 2652.5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7 | 风口 | 个 | 44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8 | 高效风口 | 个 | 4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9 | 空调水管 | m | 3710.45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10 | 空调水阀 | 个 | 92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11 | 空调冷媒管 | m | 1268.4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12 | 空调冷凝水管 | m | 1010.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 智能化集成系统功能模块:
包含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模块、安防报警模块、视频监控模块、门禁一卡通模块。
需与老院区及1号楼现有光网络、安防报警、视频监控、门禁一卡通系统集成,实现统一管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 | |||
1 | 信息插座 | 个 | 69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配线架 | 个 | 1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接口卡 | 个 | 77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网管扩容许可 | 点 | 77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收发器 | 台 | 21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接线箱 | 个 | 47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7 | 跳线 | 条 | 50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双绞线缆 | m | 1880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8 | 光缆 | m | 644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9 | 光纤熔接 | 芯 | 61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二 | 安防报警系统 | |||
1 | 入侵报警控制器 | 套 | 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入侵报警信号传输设 备 | 套 | 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主机电源 | 块 | 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入侵探测设备 | 个 | 2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双绞线缆 | m | 40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三 | 视频监控系统 | |||
1 | 监控摄像设备 | 台 | 15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软件扩容 | 路 | 6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存储设备 | 台 | 9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交换机 | 台 | 5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接口卡 | 台 | 1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配线架 | 个 | 16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7 | 双绞线缆 | m | 1208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四 | 门禁一卡通系统 | |||
1 | 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 | 台 | 3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2 | 智能锁 | 台 | 4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3 | 系统软件 | 套 | 4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4 | 软件接入扩容 | 路 | 3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5 | 出入口目标识别设备 | 台 | 81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6 | 出入口执行机构设备 | 台 | 39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7 | 配线架 | 个 | 8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8 | 双绞线缆 | m | 368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9 | 配线 | m | 10560 | 具体以招标清单为准 |
三)招标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带▲所需的证明材料提供时间均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
(一)、实验室家具设备技术要求
1、实验边台、实验中央台、仪器台、水槽台、转角台技术要求:
1.1.设计制造标准:《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2008);《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 24820-2009);《美国科学设备暨实验室家具国际协会》SEFA 8 M(实验室等级钢制柜体要求);
1.2.实验台台面板要求:
台面:采用国内 13.0mm 厚优抗板台面,台面边缘用同质材料板双层加厚至 26.0mm,由专业生产厂家用 CNC 机械加工而成。为了确保使用者的健康安全,产品通过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或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国家化学建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GS 等知名检测机构检测,各项性能满足或优于如下要求:
1)、环保性能——台面甲醛释放量检测达到国家标准(GB 18580-2017)E1 级的技术指标要求,检测结果为合格,甲醛释放量检测结果值小于 0.08mg/M3(未检出);
2)、物理性能-----按照 GB/T 17657-2013 的标准及相关的检测方法进行不少于 24 项检 测,结果为:耐干热性能、耐湿热性能、表面耐香烟灼烧:5 级、表面无明显变化;表面耐龟裂性能:5 级,用 6 倍放大镜观察无裂纹;耐高温性能:无裂痕;耐沸水性能:5 级,无变化;静曲强度:≥135MPa;洛氏硬度(R):≥124(GB/T 3398.2-2008);吸水率(24h):≤0.1%;耐刮划性:2.5N 试件表面无大于 90%的连续划痕;耐光色牢度:≥灰色样卡 4 级;漆膜硬度:≥ 9H;表面耐磨性能为≥850r;磨耗值≤27mg/100r;尺寸稳定性检测结果≤0.2%;点对点电阻值
≤8.16*109,体积电阻值≤8.79*108,表面电阻值≤6.32*107(SJ/T 10694-2006(2017) 6.1、6.3)。含水率≤1.2%;荷载变形残余挠度值≤0.03mm。
3)、化学性能--台面板材正反两面需经过国家级检测部门参照 GB/T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办法(4.41 表面耐污染性能测定一方法 2 中室温 24h 测试条件)加盖玻片与不加盖玻片进行不少于 130 项化学试剂及有机溶液检测,硫酸(98%)、氢氟酸(48%)、硝酸
(65%)、四氯化碳、氢氧化钠(40%)、乙腈、碘伏等检验结果均为无明显变化,分级结果为 “5 级”。
3)、经 SEFA8-M-2016 之 8.1 条款 49 项化学试剂检测,评级结果为 0 级-无可见变化;
4)、用 ATLAS 氙灯老化试验机根据 GB/T16422.2-2014 标准在满足两种条件的情况下进行
1350 小时以上氙灯抗老化耐候测试,结果为 5 级,无明显变化。
5)、参照 BS EN71-3:2019 采用 ICP-OES,IC-UV 或 LC-ICP-MS 进行分析,可溶性三价铬、可溶性六价铬、可溶性铅、可溶性锑、可溶性钴等不少于 19 项重金属元素测试结果为未测出。
6)、参照 GB/T 2408-2021《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 水平法和垂直法》和依据 GB 8624-2012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作为检测和判定依据进行检测,结果达 B1 级,烟气毒性项目符合 t1 级要求;水平燃烧符合 HB 级,垂直燃烧符合 V-0 级。
7)、依据 GB/T24128-2018 及 JC/T 2039-2010 等方法检测防霉性能,包含但不局限于:黑曲霉、土曲霉、球毛壳霉、宛氏拟青霉、绳状青霉、出芽短梗霉、长枝木霉等不少于 7 种的霉菌检测;
8)、依据 ISO 22196:2011 及 JC/T 2039-2010 等方法检测抗菌性能,包含但不局限于: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氏菌、鼠伤寒沙门氏菌、表皮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宋氏志贺氏菌、白色葡萄球菌、粪肠球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变异库克菌、溶血性链球菌、白色念珠菌、肠沙门氏菌肠亚种等不少于 13 种的菌种,结果符合抗菌要求。
9)、根据 ISO 21702:2019 对 H1N1、H3N2 进行抗病毒活性试验,抗病毒活性率结果≥
99.0%。
10)、参考 US EPA5021A:2014 方法,采用 HS-GC-MS 进行分析,VOC 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至少 65 项结果为 nd(未检出)。
1.3.实验台柜体要求:
1)、全钢落地结构,柜体采用≥1.2mm 厚的国标优质冷轧钢板,主箱体分三层重叠设计,上梁使用≥1.5mm 冷轧钢板、主柜体为落地结构,柜体正面应为立体设计,所有钢制产品柜体表面必须经静电环氧树脂粉末喷涂处理。表面喷涂: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涂层厚度≥90μm。
2)、拉力强度>270N/mm2;静态承重 150kG/㎡,使用寿命>10 年;滑轨采用高承载导轨;
3)、柜门/抽屉面板:
a)环氧树脂喷涂冷轧钢板材质,防化、防潮、耐高温以及耐磨。
b)双层设计,中间填充有隔音材料。
c)柜门/抽屉面板上安装锁具及标示牌。柜门内侧装有防撞贴。 4)、层板:
a)环氧树脂喷涂冷轧钢板材质。
b)所有带柜门的实验柜具内置活动层板。 c)层板承重>50kg。
d)层板厚度:1.2mm 以上。 5)、维修背板:
a)环氧树脂喷涂冷轧钢板材质。 b)层板厚度:1.2mm 以上。
c)活动式背板,方便拆卸检修。 6)、铰链:
采用厚度≥1.8mm 高光泽 304#不锈钢五折式承重合页,运动负重:≥90kg。非焊接方式将铰链和柜体及柜门固定。使用过程中无噪音,耐腐蚀,使用寿命达 10 万次以上。打开角度为
175 度,带缓冲闭门功能。
7)、拉手:
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把手≥170mm。 8)、导轨:
采用高承载导轨,≥1.8mm 冷轧钢板模具冲压成型制作,自闭结构设计,表面经环氧树酯粉末静电喷涂,有自闭功能;滚轮采用尼龙包边的滚球轴承。
9)、调整脚:
采用不锈钢实芯螺栓、尼龙罩盖、橡胶底座组合结构,具有承重、防潮、耐腐蚀及调节水平的功能。
10)、插座:
配 10A 五孔插座。
11)、上下水、电线连接:
负责上下水系统与实验台连接,负责电源与实验台插座连接。 12)、环保要求
2、通风柜技术要求:
2.1.通风柜为钢制整体结构,符合:我国机械行业 JB/T6142-1999(排风柜)和JB/T222-
2007(变风量排风柜标准)排风柜标准。
2.2.通风柜台面板要求:
通风柜台面采用总厚 25mm 碟型台面(非后期加厚)。其产品不脱落、不脱层,耐磨、耐强腐蚀。
1)、碟型阻水边高度要求:参照实验室设备-大型实验台 条款 4.1,阻水边的总厚度应为
(7±1)mm,满足测量值≥6.1mm 的检测。
2)、碟型区域储水量要求:参照实验室设备-大型实验台 条款 4.2,要求平台的规格,务必要确保其工作台面且包含净面积在内的容量为≥5.2 L/m²的检测。
3)、化学性能要求:参考 GB/T17657-2013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要求
60 种化学试剂的测试,且检测结果均为表面无变化。
4)、工艺性能要求:其产品无空洞、无杂色、釉面与坯体无脱层,呈一体结构,通过 CMA或 CNAS 认证的检测。
5)、抗急冷急热性检测:提供参照 JC/T 872 标准,检测结果为无裂隙。
2.3.通风柜柜体要求:
1)、柜体材质: 采用全新 1.2mm 厚镀锌钢板冲折制作,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烤漆防腐蚀处理,其厚度为 75μm。
2)、视窗:采用 5mm 厚钢化玻璃,采用无段式平衡砝码设计,视窗可停留在任意位置。
3)、日光灯:日光灯隐藏于面板下,不与排毒柜内气流接触,易更换。日光灯长度及瓦数以达到台面照度 400LUX 为准。
4)、底柜:以 1.2mm 厚冷轧钢板烧焊而成。调整脚采用钢制调整脚,可防火,调节水平。
5)、门板:冷轧钢板,≥1.2mm 厚度,经过酸洗、清洗自然晾干处理,环氧树脂静电均匀喷涂,厚度为 75 微米,抗腐蚀性能好。
6)、传动索:采用皮带轮传动,使用灵活,顺畅,确保产品长期在实验室恶劣环境中使用不造成腐蚀。
7)、控制面板:控制和显示开关电源,照明,风机的工作状态。
8)、插座:立柱带四个 86 型 5 孔插座。
9)、把手:采用不锈钢拉手。
10)、水龙头:采用单口化验龙头。
11)、通风柜内衬板及导流板:采用厚度≥5mm 的氟纤内衬板,尤其耐腐蚀、耐污染、易清洁性能显著。
a、氟纤板耐腐蚀要求:参照 GB/T 17657 标准,检测二氯甲烷等不少于 9 项化学试剂,检测结果无明显变化。
b、氟纤板耐高温要求:依据 GB/T17657 标准《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要求,实测结果:表面无裂纹。
3、全钢试剂柜、更衣柜技术要求:
3.1.每个柜体均应为完整独立的落地型全钢制柜体设计;
3.2.钢制柜体加工材料为≥1.2mm 厚冷轧钢板经 CNC 机压成形、焊接制作,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涂烧防蚀处理,其厚度为 75μm。
3.3.每个柜体单元应配备 4 个镀锌钢螺杆调整脚,以支撑柜体及调节水平,柜体底部离地板距离应不少于 10mm 以隔离地面潮气。
3.4.门板型式:采用四开门形式,上门内嵌玻璃,下门全钢门,柜体两片门间无中央垂直支柱阻挡;
3.5.门板为双层结构,内外面均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夹层内具消音材料;
3.6.门板配置橡胶缓冲垫,以避免与柜体钢板碰撞。
3.7.活动层板:层板两侧及前后端应向下折边后再反折,边缘不割手;
3.8.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 19mm(约 3/4 英吋);
3.9.层板数量:二只,加工材料为≥1.0mm 厚冷轧钢板经 CNC 机压成形、焊接制作,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涂烧防蚀处理,其厚度为 75μm。
3.10.五金及配件:
门板把手:采用 304 不锈钢把手。
合页: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4、全钢吊柜技术要求:
4.1.钢制柜体加工材料为≥1.2mm 厚冷轧钢板经 CNC 机压成形、焊接制作,表面经环氧树脂粉体涂烧防蚀处理,其厚度为 75μm。
4.2.门板型式:采用二开门形式,内嵌玻璃;
4.3.门板为双层结构,内外面均经环氧树脂粉末静电喷涂,夹层内具消音材料;
4.4.门板配置橡胶缓冲垫,以避免与柜体钢板碰撞。
4.5.活动层板:层板两侧及前后端应向下折边后再反折,边缘不割手;
4.6.层板上下调节间距每格应小于 19mm(约 3/4 英吋);
4.7.五金及配件:
门板把手:采用 304 不锈钢把手。
合页: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 5、实验室配件技术要求:
5.1.水槽:
1)、材质:所有 PP 制品均采用全新高密度聚丙烯原包料,品质新料,绝无回料,高压一体注塑成型。耐腐蚀耐酸碱, 稳定性强,安全环保,无有害物质挥发(无异味),不会对实验环境的空气造成污染,不会危及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
2)、耐液体化学试剂:饱和乙二酸、二噁烷、环己酮、甲酸 7:氯化锌 2:水 1,分别浸泡
48h,表面未见变化。
3)、耐液体化学试剂:饱和氢氧化钙、饱和氯化钠、饱和硫化钠、饱和氯化锌、10%氯化镁、10%氯化铁、5%氯化钠、饱和硝酸银,分别浸泡 48h,表面未见变化。
5.2.水龙头:
1)、符合 GB 18145-2014《陶瓷片密封水嘴》 和 GB 25501-2019《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标准》标准检验。
2)、手轮开关需有明确标识,绿色为安全关闭状态,红色为开启状态。
3)、实验室水龙头经:外观、螺纹、装配、机械性能、密封性能、流量、抗安装负载、涂镀层附着强度,表面耐腐蚀性能,水嘴开关寿命等测试。
5.3.感应水龙头:
采用单口感应式,可拆卸清洗阻塞。管体部分为黄铜金制,表面经烤漆喷涂处理,防锈耐腐蚀。表面采用环氧树脂喷涂,鹅颈 90°旋转,使用寿命开关 50 万次,静态耐压 35 帕;陶瓷阀芯:90 度旋转,使用寿命开关 50 万次,静态最大耐压 20 帕;开关旋钮:高密度 PP,人体工学设计,手感舒适。
5.4.双口洗眼器:
1)、台式双口洗眼器;
2)、涂层:高亮度环氧树脂喷涂层、耐腐蚀、耐热、防紫外线辐射;
3)、喷淋头:单头,软性橡胶,出水轻缓压处理呈泡壮水柱,防止冲伤眼睛;
4)、防层盖:ABS 材质,使用时自动被水冲开;
5)、手柄:内铜制,外 PP;
6)、金属环扣:具锁定水流功能,方便使用;
7)、控水阀:加厚铜制,高密度 PP 手把,其闭门可自动关闭;
8)、供水软管:长度 1.5 米,软件 PVC 管外覆不锈钢网,外层包裹 PE 管;
9)、最大耐水压:6bar.
5.5.紧急冲淋洗眼器:
1)、不锈钢材质;
2)、冲淋器 SUS304 不锈钢入水管、不锈钢球阀开关、不锈钢拉杆和不锈钢冲淋头,不锈钢洗眼盘;
3)、高密度 PP 洗眼喷头,内置不锈钢过滤网,可过滤水中杂物。
4)、水流量大于 12L/min。
5.6.万向抽气罩:
1)、关节:高密度 PP 材质,可 360°旋转调节方向,易拆卸、重组及清洗;
2)、支撑弹簧/关节连接杆:304 不锈钢;
3)、关节松紧选钮:全铜材质,内嵌不锈钢轴承,与关节连接杆锁合;
4)、拱形/杯形集气罩:高密度 PP/PC 制成;
5)、抗化学试剂:99%乙醇、70%硝酸、98%硫酸和 70%硝酸的混合物、40%盐酸、二氯甲
烷、甲苯(分析纯≥99.7%)、亚硝酸钠、20%硫酸铜、二氯乙酸、20%醋酸等,在室温 22℃浸泡
24 小时后表面无明显变化。耐干热性能:依据 GB/T 17657-2013 标准,通过高温 180℃测试后,
光线从不同角度照射,表面无明显变化,测试结果为 5 级。
6)、抽气罩依据 GB/T 10357.5-2011 标准,检测耐久性项目,通过 20000 次试验后,关节部位活动灵活、无松动、断裂、损坏,零部件无影响使用功能的麿损和变形。
7)、有毒物检测,进行铅含量、镉含量、检测,测试结果均要求为 ND 未检出。
5.7.PP 滴水架:
1)、选用高品质 PS 材质,款式新颖,欧式风格,具有优越的耐侯性与抗菌腐蚀性;整体不霉变,滴水棒就位后不易脱落。安装简便,固定实验台上紧固耐用。
2)、可拆卸式滴水架为 72 个插孔位,配备两种不同功能的滴水棒 80 根,标准滴水棒 60 根(直径 15mm)和细小滴水棒 20 根(直径 6mm),细小滴水棒可连接在标准滴水棒上,适用于更长玻璃器皿。
3)、欧式滴水架依据 GB 8410-2006 标准,通过阻燃检测,结果为 D-33mm/min。
6、通风柜 VAV 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6.1. 通风柜位移传感器:
1)、控制系统必须采用调节窗位移传感器以确保控制系统动作可靠性高精 度电位器带一条
≥0.7mm 钢丝,钢丝直连到调节门或者其配重上调节门开关,电位器电阻改变,通风柜控制器上产生一个 0~10V DC 的调节门开度信号。
2)、行程范围为 0-1000mm 或适配视窗调节高度即可,适用于通用通风柜调节窗。
3)、轮彀材料:绝缘颗粒涂层阳极氧化铝。
4)、测量精度:≤0.25mm 可重复性:≤0.12mm
5)、安装方式:固定支架或螺纹安装。
6)、同时通过被限制有害物质测试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至少包括铅、汞、镉、六价硌、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可超标。
6.2 通风柜 VAV 变风量监控器:
1)、系统位移传感器需具备抗电磁干扰能力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具有 LCD 液晶显示面 板,可实时显示当前通风柜面风速值以及所有设置参数支持位移与面风速控制模式,可依据实测面风速值进行精确调节,维持面风速恒定可进行通风柜风量累计,并显示累计总风量及节能率
(相对定风量)所有参数均可就地设置,液晶显示屏应有调整相应指示,且进入界面应设置密码保护避免误操作可依据室内气流环境,调整面风速传感器敏感度,减少系统波动具备紧急排风按键,紧急情况下,通过此按键实现最大排风操作单台通风柜具有待机及夜间模式运行,可手动将通风柜切换至待机运行降低能耗通过液晶显示安全/ 危险运行状态,可设定面风速上下限、调节窗位移报警支持本地通信 以及网络连接。
2)、系统控制面板需具备抗电磁干扰能力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同时通过被限制有害物质测试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至少包括铅、汞、镉、六价硌、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可超标。
3)、系统要求:
3.1、采用位移与面风速调节系统,调节窗动作时,控制器根据调节窗位 移调节变风量阀至标定位置, 稳定后实测面风速值,微调变风量阀以 维持面风速稳定在精确设定范围。
3.2、每台通风柜配置一套 VAV 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保证通风柜调节门 在任意位置下通风柜面风速在 1 秒内迅速稳定到设定值,一般为 0.5m/s。该系统包括一个变风量蝶阀、一个显示控制面板、一个风速传感器、一个位移传感器、一个电源保护模块。
3.3、功能特性:自动调节以恒定不同状态下的安全面风速设定要求。不安全的条件下, 声音及显示报警。支持夜间工作模式、一般工作模式、 低风速工作模式。 采用 LCD 显示面板,易于清理,可靠性高。 支持实 测面风速液晶面板及各项设定参数。 系统采用高速执行机构,响应时间在 2 秒以内。 可报警到手机端,报警通知及权限可设定。 系统应具 备防火、火灾报警功能,可设定报警点,报警到手机端。 可进行通风 柜风量累计,计算并显示当前通风柜累计流量、累计浪费的流量及能 耗分析(相对定风量) 具备系统流量测量(流量实测,非计算),并 反应当前管路压力以诊断系统工作状态。 通风柜需按国际标准保证安 全最低排风量。 支持显示当前变风量阀门状态以提醒用户通风柜使用 状态。 支持就地键盘直接操作设定或修改各项参数及功能显示屏。 支 持意外紧急排放功能键。三 路自定义继电输入/输出功能用于风机或灯具等开关控制。 支持 Modbus/BACnet 标准协议,能与自控系统直接对接。支持 COM 端口连接本地网络。
4)、变风量系统的响应时间≤2 秒。
6.3、通风柜面风速传感器:
面风速传感器安装于通风柜侧壁, 实际测量通风柜面风速, 测量范围: 0-1m/s;测量精度±1.0%传感器测量应采用热敏或热风式直接测量方式,内部含比对热敏模块可定期自动校核传感器应有基准校核,不会随使用发生精度漂移。
6.4、通风柜变风量排风蝶阀:
1)、风量控制精度:控制风量的±10%。
2)、机械压力无关性(150Pa-750Pa 范围内流量保持恒定)
3)、高速反应响应时间小于 3 秒,带 0~10VDC 的流量反馈, 精度: 当前流量的
±10%,执行器驱动方式:电动,高调节比 16:1。
4)变风量蝶阀需具备抗电磁干扰能力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同时通过被限制有害物质测试并通过权威机构认证,至少包括铅、汞、镉、六价硌、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不可超标。
5)、变风量蝶阀要求阀体防火阻燃等级为 UL94-V0 级。
6)、变风量蝶阀阀片的密封性需满足密封性要求。
7)、变风量蝶阀阀体及控制盒防火等级需符合《建筑设计消防规范》中的要求,防火等级达到难燃级别。
6.5、流量传感器:
测量范围:0~1m/s;0~2m/s;0~10m/s ;0~20m/s;0~50m/s 精度:(20C、50%RH 、标准大气压) 1)、量程 0~2 m/s:0.2~1m/s ±0.1 m/s;1~2m/s ±0.15 m/s;
2)、量程 0~20m/s:±3%FS
3)、量程 0~50m/s:±2%FS
4)、响应时间: T90<3 秒;
5)、数字信号:RS485
(二)、实验室特气系统技术要求 1、设计参考国家相关规定依据:
GB | 50235-2010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 |
GB | 50236-2011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 | 50093-2002 |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TSG_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使用产品相关认证:
为了杜绝使用三无产品,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满足特殊天气的因素,本招标项目供气主要设备的材质要求以及产品要求满足以下相关认证。
2.1、工业阀门的标准获得 CE 认证。
3、半自动切换减压装置技术指标以及结构要求:
3.1、半自动切换减压装置技术指标:
减压器母体:SS316L;膜片阀母体:SS316L;’最大输入压力 Inlet Pressure max.:50Mpa。
输出压力 Outlet Pressure:0-2.5Mpa,0-5.0Mpa,(可选择)适用温度 Operating temperature:-40℃﹣+100℃。
减压器泄漏率 Leak rate:2*10-8 atm cc/sec He CV:0.08。
3.2、功能特点:采用双级式一级减压器,紧急排空功能(当气体超压时,安全阀(别名泄压阀可选择)会自动将超出的压力释放,双侧膜片阀旋钮,可采用汇流管具扩展性,进气口配置压力传感器的接口以及高压隔膜阀,出气口使用隔膜阀以及带安全阀(别名泄压阀可选择),带紧急排空或吹扫使用的高压隔膜阀 2 个。产品组件均经超声波洁净处理;保证不会二次污染高纯气体。
3.3、产品结构描述:【进气隔膜阀+内置逆止阀+调压阀+高压表+三通+切换阀+高压表(可拆卸式)+隔膜阀+内置逆止阀+出气隔膜阀+压力表(可拆卸式)+排空隔膜阀 2 个(排气口与隔膜阀一体成型)+不锈钢盘面】,出气口可选择配置带安全阀(别名泄压阀)。
4、单侧面板装置技术指标以及结构要求:
4.1、单侧面板技术指标:
减压器母体:SS316L;膜片阀母体:SS316L 最大输入压力 Inlet Pressure max.:50Mpa。
输出压力 Outlet Pressure:0-2.5Mpa,0-5.0Mpa,
适用温度 Operating temperature:-40℃﹣+100℃。
减压器泄漏率 Leak rate:2*10-8atm, cc/sec He CV:0.08。工作温度:-40℃﹣+100℃。
4.2、功能特点:进气口配置压力传感器的接口以及高压隔膜阀,出气口使用隔膜阀以及带安全阀(别名泄压阀可选择),带紧急排空或吹扫使用的高压隔膜阀。产品组件均经超声波洁净处理;保证不会二次污染高纯气体。
4.3、产品结构描述:【隔膜阀+内置逆止阀+双表调压阀+压力表(可拆卸式)+出气隔膜阀+排空隔膜阀 1 个(排气口与隔膜阀一体成型)+不锈钢盘面】,出气口可选择配置带安全阀(别名泄压阀)。材质:不锈钢 316L.同时配置铝合金或不锈钢盘面安装面板.
5、二级减压阀组技术指标以及结构要求:
5.1、终端二级减压器技术指标:
气体通过时,能满足纯度 99.999%的输出;
减压器母体:SS316L;膜片阀母体:SS316L。最大输入压力 Inlet Pressure max.:50Mpa。
输出压力 Outlet Pressure:0-2.5Mpa,0-5.0Mpa,
适用温度 Operating temperature:-40℃﹣+100℃。
减压器泄漏率 Leak rate:2*10-8 atm cc/sec He CV:0.08。工作温度:-40℃﹣+100℃。
5.2、功能特点: 进口配置控制阀方便气体流量控制,减压器上盖配置防爆泄压孔,出口配置控制阀方便使用设备的保护。产品组件均经超声波洁净处理;保证不会二次污染高纯气体。
5.3、产品结构描述:【球阀(隔膜阀)+内置过滤器+减压阀+三通+压力表(可拆卸式)+终端接头(终端接头与三通一体成型)+不锈钢盘面】阀门根据气体种类可以选择球阀或隔膜阀。
6、管道材质要求:
6.1、管道材料要求:
统一采用电解抛光 BA 级 316L 不锈钢管道,整体管路采用自动焊接而成。管道的内表面 Ra值要小于 0.5u;管道的标准:1/4”-1/2”壁厚 1mm,管壁的厚度不得减小。
6.2、机械性能要求: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内经 (MM) | 外经 (MM) | 原始标距长度 (Lo/mm) | 断后标距长度 (Lu/mm) | 最大力 (FM/KN) | 抗拉强度 (Rm/Mpa) |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Mp0.2/Mpa) | 断后伸长率 (A/%) |
不锈钢 316L-BA 管 | 6.35*1mm(1/4") | 电解抛光 316L | 4.34 | 6.34 | 25 | 38.12 | 10.97 | 654 | 347 | 52.5 |
不锈钢 316L-BA 管 | 9.53*1mm(3/8") | 电解抛光 316L | 7.52 | 9.52 | 30 | 47.06 | 16.89 | 631 | 295 | 57 |
不锈钢 316L-BA 管 | 12.7*1.24mm(1/2") | 电解抛光 316L | 10.22 | 12.7 | 40 | 62.6 | 26.82 | 601 | 250 | 56.5 |
不锈钢 316L-BA 管 | 19.05*1.65mm(3/4") | 电解抛光 316L | 15.76 | 19.04 | 55 | 86.5 | 56.34 | 629 | 272 | 57.5 |
6.3、气密性保障措施
气体管道采用全自动焊接的连接方式,气体管道焊接完成之后,会进行强度测试、气密性测试、洁净度测试,保障气体管路的气密性。
(三)、装饰装修主要材料技术要求
1、三层、五层实验室 PVC 地板技术要求:
序号 | 技术要求 |
1 | 产品属性:同质透芯碎花 PVC 卷材。 |
2 | PVC 卷材自身总厚度:≥2.0mm。 |
3 | 每平方米总重量:≤2700g/㎡。 |
4 | 耐磨等级:≥T 级。 |
5 | 尺寸稳定性:<0.4%。 |
6 | 防火等级(GB8624-2012)B1 级。 |
7 | 颜色稳定性:≥6 级。 |
8 | 防滑等级:≥R9 级。 |
9 | 有害物质限量:符合 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 物质限量》的标准,检测为合格。 |
10 | 抗菌性功能大于 99.9%(大肠杆菌、 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氏 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
11 | 抗耐污染及耐化学试剂的相关证明。 |
12 | 制造商工厂需通过 ISO 9001 : 2015 塑料弹性地板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13 | 制造商工厂需通过 ISO 14001 : 2015 塑料弹性地板制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14 | 制造商工厂需通过 GB/T 45001-2020/ISO 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 |
2、七层实验室 PVC 地板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序号
1 | 产品类型:密实结构多层复合卷材。 |
2 | PVC 卷材自身总厚度:≥2.0mm,耐磨层厚度≥0.3mm。 |
3 | 通过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氯乙烯单 体≤5mg/kg。 |
4 | 通过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可溶性 金属铅≤20mg/㎡,镉≤20mg/㎡。 |
5 | 通过 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挥发物 ≤40g/㎡。 |
6 | 防火等级(GB8624-2012)B1 级。 |
7 | 加热后尺寸稳定性,尺寸变化率≤0.4%。 |
8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测试(ISO 16000)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28 天后测试结果≤0.1mg/m ³。 |
9 | 通过 EN423 测试:耐污染、耐化学试剂测试 20 项,结果无影响。 |
10 | 防滑性能:R9 级。 |
11 | 光照色牢度(ISO 105-B02:2014)6 级。 |
12 | 耐磨性等级(GB/T 11982.1-2015):≥T 级。 |
14 | 残余凹陷(GB/T 11982.1-2015):≤0.1mm。 |
3、医疗不燃洁净板技术要求:
1)、外观质量控制正表面:平整、边缘整齐、无裂纹、分层、脱皮、无掉角。
2)、主要材料:无石棉纤维水泥平板经专业的耐候环保原材料制造。
3)、具有优良的防腐、防霉;
4)、具有优良的耐久性、抗老化性;具有良好的抗冲击性;
5)、密度、含水率、湿胀率、热收缩率、不透水性、抗冻性、抗折强度通过 JC/T564.1-
2008 检测;
6)、抗冲击性通过 GB/T7019-2014 检测;
7)、耐擦洗:10000 次不露底;
8)、不透水性:24h 检验后反面未出现湿痕和水滴。
9)、抗冻性:经 25 次融冻循环,无破裂、分层。
10)、耐温变性(5 次)无粉化、开裂、剥落、起泡等现象。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 1-10 项参数的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红章)
11)、甲醛释放量、耐酸、碱性。
a.涂层附着力(划格法)0 级,涂层光泽度偏差 8-12,涂层耐盐酸性无变化,涂层耐溶剂性不露底,涂层耐污性 3%,耐热水性无异常,涂层耐碱性无鼓泡、凸起、粉化等异常,表面铅笔硬度 3H。均参照通过 GB/17748-2008 检测。
b.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mg/L,0.1 符合 GB 18580-2001 检测。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 a 和 b 项参数的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红章)
12)、不燃性:达到 A1 级。
c.防火要求:符合 GB 8624-2012 中对 A 级建筑材料要求;
d.放射性核素,内照射指数(IRa):0.1 外照射指数(Ir):0.1 符合 GB6566-2010 中 A 类装饰材料指标要求。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 c 和 d 项参数的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红章)
13)、抗菌、防霉性能。
e)抗抑菌性能优越,9 大菌种抗菌率达到 99.0%。 f)防霉性能 5 大霉菌抗真菌率达到最高等级 0 级。
抗菌抑菌(大肠杆菌 ATCC 8739、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P、单核增生李斯特菌 NICPBP 54002、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肺炎克雷伯氏菌 ATCC 4352、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43300、绿脓杆菌 ATCC 9027、溶血性链球菌 ATCC 19615、鼠伤寒沙门氏菌 NICPBP 50115)等常见病菌的抗菌率>99.0%)
防霉(黑曲霉 ATCC 16404, 绿色木霉 AS 3.2941, 球毛壳霉 AS 3.3601, 出芽短梗霉 AS 3.837,绳状青霉 AS3.3875。防霉等级为 0 级不生长。)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 e 和 f 项参数的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红章)
4、成品钢制门技术要求:
1)、 材质要求:钢板采用武钢生产的优质无花无油镀锌钢板,门扇钢板厚≥ 0.8mm,门框钢板厚≥1.5mm,门扇内填充物采用高密度纸蜂窝,与钢板充分粘结, 保证门扇强度压力下坚挺无凹陷。
2)、门体结构采用单边拼缝,保证门体四周均无内部材质暴露,门体无任何钉头外露。门体底部内置下沉式密封,保证气密性,气密性满足正负压 8 级(正 压 10Pa 作用压力差下,单位逢长空气渗透量值为≤0.15 M³/(m*h),单位面积空 气渗透量值为≤0.4 M³/(m²*h);负压- 10Pa 作用压力差下,单位逢长空气渗透 量值为≤0.27 M³/(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值为≤
0.73 M³/(m²*h)。
3)、 所有五金配件选用 304 不锈钢材质,合页采用 4.0 寸标准合页,且安装 时合页与门框门体处于同一表面,无突起现象。
4)、 要求采用静电氟碳喷涂,喷涂材料要求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并要求涂层 均匀、平整、光滑、无堆漆、麻点、气泡、漏涂、划痕和脱落现象,
5)、门框:采用矩框插接形式,或一体框直角焊接,表面平整,无螺丝连接, 所有门框压制 R 型密封槽,内嵌密封条;
6.)、门扇上制作视窗,视窗玻璃要求采用≥5MM 钢化双层圆角平面玻璃,与 门体在同一平面,玻璃与门板缝隙≤1MM,保证美观度。
7)、门框可根据设计要求定制宽度,门体采用静音设计,启闭灵活、安静, 颜色采用暖色调,让使用者心情愉悦,具体颜色按业主和设计要求进行调配。
8)、尺寸公差:①门扇高度 (㎜):+2~-1;②门扇宽度 (㎜):+1~-3;③ 门扇厚度
(㎜):+2~-1;④门框槽口高度 (㎜): ±3;⑤门框侧壁高度 (㎜): ±2;⑥门框槽口宽度 (㎜): ±1。
6、冷库技术要求:
冷库温度要求为 2℃/8℃,冷库板采用聚胺脂拼装式阻燃专用冷库双面采钢板 B1 级 6 面制作(厚度 100MM,彩钢板 0.4mm),库内底安装复合地板。双制冷系统一备一用,冷形式为高效节能无霜式冷风机,温度自动控制、调控、显示、自动、手动化霜, 高低压、过载、缺相相序、电机宗合保护、超上下限温湿度声音及网终络传送报警等功能。
(四)、UPS 不间断电源技术要求 1、容量 300KVA;
2、三进三出型;
3、高频塔机;
4、输入功率因数 0.99,输出功率因数 1.0;
5、双变换效率 97%,ECO 效率 99%;
6、支持 4 台并机,支持并机共用电池组;
7、电池节数支持 40-50 节可调,默认 40 节;
8、最大充电能力 200/280/320/400A
9、支持上下进出线;
10、尺寸(W*D*H):1100*1000*2000;
11、重量:600kg
12、每节电池为 12V 100AH,重量:≥28KG
(五)、暖通设备技术要求
1、变频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技术要求:
1)、变频模块式风冷热泵机组采用 R410A 环保制冷剂、制冷量制热量不允许负偏离。压缩机品牌:谷轮、大金、丹佛斯或同等品牌,单台机组采用双压缩机设计,当其中一台压缩机故障时,其余压缩机依然可正常运行,在模块组合时,组合中某台机组需要维护维修时,不影响其他
机组正常运转。水侧换热器型式:真空钎焊板式换热器(材质:SUS304 不锈钢)。空气侧换热器需采用环形结构,铜管采用内螺纹铜管,翅片采用亲水铝箔。节流部件采用进口品牌的电子膨胀阀。机组散热器风扇采用优化设计的变频轴流风机,变频调节,具备手动设置静音模式功能,满足低噪音要求。每台模块须配置水压差开关,保障机组在安全水流量下运行。(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产品样本证明资料)。
2)、机组下半部分采用钣金六面全方位密封室,压缩机、水侧换热器、电气部件重要部件均处于密封室内,起到隔音降噪作用,减缓电线、零部件老化。每台模块须配置安装于机组进口管道上的水过滤器,要求为不锈钢材质。
▲3)、在名义工况下,COP≥3.4,IPLV COP≥4.7。(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对应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 COP 检验报告)。投标机型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并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
4)、机组节能认证试验报告中机组实测 COP 值不得小于额定值的 93%。
5)、运行范围:机组应确保在室外环境温度 -21℃~52℃时可正常运行制冷模式;在室外环境温度-30℃~43℃时可正常运行制热模式。机组出水温度:制冷工况时,机组冷冻水出水温度范围为 5~20℃;制热工况时,机组热水出水温度范围为 30~55℃。
6)、噪声:单台模块机组噪声应不大于 67dB(A)。机组采用变频压缩机、变频风机设计,可根据负荷、环境温度等因素动态调节转速,在低负荷下自动降低转速,使得机组运行噪声最低可至 50dB(A)。
7)、机组水阻力≤45kpa,水侧换热器承压不低于 1.6MPa。
8)、模块组合后,须具有间隔除霜功能,且保证系统内运行除霜模式的系统数不超过总系统数的一半,以维持水系统温度,避免波动过大。
2、空气处理机组技术要求:
1)、空气处理机组功能段应严格遵循图纸要求。机组供货范围包括:机组箱体、表冷器、初效过滤器、风机、电机、底座、接水盘、减振垫、地脚螺栓、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资料等。
2)、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厂商必须有专门的组合式空调机组计算机选型软件,应提供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空气处理机组应获得 EUROVENT 认证,机组强度等级 D1,漏风率等级 L1,传热系数 T2,热桥系数 TB1;机组应获得 AHRI 认证,机组强度等级 CD1,漏风率等级 CL1,传热系数 CT1,热桥系数 CB1。
▲4)、制造厂商应能具备制造大风量机组经验,能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压缩机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风量不小于 10 万立方米/小时的空调机组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验报告单加盖制造商公章)
5)、空气处理机组的箱体需通过带有高强度铝型材的聚氨酯发泡面板整体拼接而成,铝型材需要进行氧化镀膜处理;要求对空调箱体的结构进行详细描述,并提供细部结构示意图。不得
采用角钢、方钢等型钢结构。
6)、空气处理机组主要部件要求,面板:外板采用不低于 0.5mm 彩涂板,彩涂板基材为镀锌钢板,外板必须带保护膜,保证机组外表面无明显划伤、锈蚀和压痕,涂层均匀色调一致,无气泡和剥落。内板采用不低于 0.5mm 镀铝锌板,在双层发泡面板中间采用防火等级为 B2 级(含)以上高密度聚氨酯,发泡板满足表观芯密度不小于 40kg/m³、闭孔率达 96%以上且垂直燃烧时间
<15s,不得采用石棉或玻璃棉作为保温材料。盘管:采用脱氧铜管,铝翅片,厚度达到使用要求。盘管在 1.6Mpa(363psig)压力下进行强度及泄漏测试,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配置不锈钢挡水板。盘管凝结水盘:一次成型,带 EVA 保温,确保在 28℃环境温度,85%相对湿度下不结
露。空气处理机凝结水盘也应保温,凝结水盘出口高于设备底 150 毫米以上。盘管水管接口:盘管水管接口采用全铜集合管,出水口接管上带全铜放空气阀。盘管铝翅片:倒片率低于 1%,表面做亲水性处理。风机及电机:电机要求皮带传动。电气接线端子为三相五线制接口,电机选用标准不得低于合资知名品牌。风机叶轮为双宽距、双侧进气及多重叶片式低噪声离心风机。轴承选用进口知名品牌永久密封润滑产品免维护轴承。风机皮带选用进口或国优知名品牌产品。
7)、风机必须采用 YILIDA、NICOTRA、KRUGER 或同档次品牌,风机必须通过国际空气流动与控制协会的 AMCA 认证。风机上必须贴有 AMCA 认证标示。
8)、电机要求采用三相异步电动机,全封闭防水型。防护等级为 IP54 以上,绝缘等级为 F级,电源电压为 380V/50Hz。电机要求采用 ABB、西门子、GE、东莞环球、卧龙、德东等品牌或其他同档次国际著名品牌,国内合资或独资产品。
9)、空气过滤器采用 AAF、Camfil、剑桥等合资品牌产品。过滤器框架采用铝合金或不锈钢制作,厚度 1.5mm;不得采用纸质或其他金属框架;所有类型的空气过滤器必须配置足够强度的过滤器支撑架,以保证过滤器在容尘量饱和或过量的情况下不会发生倒伏和破坏等情况。过滤材料应具有强度高、阻燃、耐冲洗等特性。
3、风机盘管机组技术要求:
1)、风机盘管包括:离心式风机、轴承、电机(直流无刷)、盘管、钣金件、电气、凝结水盘、回风箱及其他部件。所有风机盘管不可含有任何石棉或有石棉产品
2)、机组整体结构简单,方便拆装及清洗盘管翅片,可选 12/30/50Pa 多种静压。
3)、卧式暗装风机盘管最大允许高度为 250mm。
4)、风机为双进风前弯多叶低噪音离心风机,直流无刷电机。风机应进行严格的动静平衡校验,使其震动小、不老化、不变形,品牌需为亿利达或同等品牌。
5)、电机采用直流无刷电机,绝缘等级 B 级,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4。
6)、机组箱体采用保温、隔声材料应无毒、无腐蚀、无异味,并具有难燃或自熄性和不易吸水等特性,防火等级 B1 级。
7)、盘管应选用优质无缝磷脱氧紫铜管,管径不小于 7mm,壁厚不小于 0.25mm,外配铝制翅片,翅片采用经氧化处理亲水铝翅片,高纯度铝箔材质,双曲型百叶窗式。
▲风机盘管、新风空调箱、净化空调箱及变频风冷热泵机组品牌需保持一致,方便后期调试及维护。
4、活性碳过滤器技术要求:
PP 阻燃材质,厚度 10-12mm,吸附有机废气,空塔速度:0.5m/,反应时间 0.8 秒,过滤效率 95%。
序号 | 检测项目 | 标准要求 |
1 | 噪声 | ≤50dB |
2 | 静压损失 | ≤300Pa |
3 | 漏风率 | ≤0.4% |
4 | 着火点 | ≥450℃ |
5 | 甲苯吸附率 | ≥40% |
6 | 四氯化碳吸附率 | ≥65% |
7 | 四氯化碳脱附率 | ≥85% |
8 | 甲醛吸附率 | ≥50% |
9 | 乙醛去除量 | ≥50mg/h.m² |
10 | 乙醛去除率 | ≥85% |
11 | 甲醛去除率 | ≥85% |
5、通风空调自控系统技术要求:
1)、空调 PLC 控制柜技术要求:
空调 PLC 控制柜 | 1.符合 BG7521、JB/T9666 等中国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
2.控制柜应有制造公司“3C”或“CQC”认证证书。 | |
3.柜内二次元器件及导线须采用国内优质名牌。 | |
4.箱体表面经过除油、除锈、磷化处理、喷粉烘烤或喷涂处理。 | |
5.柜体必须为全封闭型,柜门上须装防尘垫,装以锁扣或其他相同经批准的锁。 整个柜体的防护等级不低于 IP41。 | |
6.柜内设备必须包括所规定额定电流的镀锡铜母线,以及足够截面的多接线端子 的中性线和地线母线。 | |
7.为了使带电部分和电线在打开前门板时能够完全屏蔽,所有在柜内的电线、母线等都应加以遮护,并应提供一块 1.5mm 厚的阻燃前护板(控制箱可以例外)。只有断路器的操作手把和其周围的绝缘部分可以突出在阻燃前护板上。 | |
8.必须配置一个接地端子,使箱体可以接地。装有二次元件的柜门应通过软编制 铜带与接地端子相连。 | |
9.柜内主开关的相线和中性母线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 250A 和进线保护装置的电流。母线、母线固定支架和母线接线的布置必须能在 1 秒钟内承受 40KA 以上的 短路电流的冲击。 | |
10.必须有清晰的标牌。在每个柜门内必须附有回路记录卡。每个电箱、电柜必 须给出一次及二次接线图。 |
2)、房间控制器技术要求:
2.1、实时计算房间送排风总量,并保持二者差值恒定(可调整设定),依据房间的需求风量变频调节送排风机组以适应系统风量变化。
2.2、具备风量计算功能,计算房间排风总量,并根据余风量设定计算送风量,控制送风阀调节。控制层支持以太网通讯标准。具有以太网。10/100M 自适应端口(可外接网络接口转换设备), 1 个 RS485 端口。可以支持 Modbus 或 Bacnet 通讯标准,可方便连接各种标书内规定的带 Modbus 或 Bacnet 通讯接口设备。
2.3、支持扩展模块,扩展模块与控制器采用 Modbus 或 Bacnet 总线连接,通信速率
≥38K。可以不依赖系统主机的支持,即使当主机或通讯网络故障时,现场照样可以实现点到点的控制。独立完成各种简单或复杂的 PID 调节(如补偿调节,前馈调节,串级调节等),逻辑控 制,时间程序控制,浮点或步进控制, 自适应控制以及各种记录,数据运算处理等功能。内置各种节能控制管理程序。也可由系统主机全面进行监控管理,实现“集散型” 管理方式。
2.4、具有独立的通讯模块, AI 输入模块可支持多种类型的模拟量输入, 如 铂电阻、镍电阻、热敏电阻等电阻性输入, 0~10VDC,2~10VDC,4~ 20mA DC 等标准信号输入。DI 输入模块支持常开及常闭无源节点输入。 模拟量输入点可兼作数字量输入点。PID 参数值在系统运行后自动重调到最佳组合,不需人工调整。每一个控制器(箱)中,各种类型的输入输出点均不能用足,都必须留出 15%以上的空置点(最少有 1 点),以便今后扩充。每个控制器控制器至少具备 8DI/6DO/4AI/2AO。控制器上的通讯接口,可方便使用手持设备对控制器进行现场操作、设定和诊断。
2.5、模块电源 AC24V±15%,防护等级≥IP20。
3)、触控液晶面板技术要求:
不小于 7 寸 LCD 电容触摸显示屏, 分辨率不小于 1024*600,主频频率 800MHZ,接口不少于 1个 RS232,2 个 RS485,一个网口。 触摸屏可显示房间风量值、负压显示、温湿度显示、运行状态显示及房间通风柜各项状态参数。
4)、房间压差传感器技术要求:
±50Pa,精度 1%,可实时测量房间内外静压差,并传送控制信号给控制器。两线制:0- 5VDC,0 ~ 10VDC 或 4 ~ 20MA 的高电平输出,供电电源:24V DC,介质:适用于空气。
5)、房间温湿度传感器技术要求:
可实时测量房间温湿度,并传送控制信号给控制器温度测量范围: 0~50℃
湿度测量范围: 0~100%相对湿度环境温度: 0~50℃
环境湿度:最大 95%相对湿度,无结露防护等级≥IP30
电源电压 AC/DC24V
输出信号或 0~10VDC
6)、管道静压传感器技术要求:
可实时测量风管管道静压,并以此作为控制信号完成风机变频调节或调节旁通开度,两线制:0- 5VDC,0 ~ 10VDC 或 4 ~ 20MA 的高电平输出,供电电源:15~24V DC,
测量精度:量程≤500Pa 时, ±5Pa,量程>500Pa 时,±10Pa,量程: 0-2500Pa,介质:空气,防护等级≥IP65。
(六)、智能化设备技术要求
1、光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技术要求:
1)、单口面板
材料:采用优质 ABS 工程塑料。
规格:86 型,90 度装配信息模块,可兼容超五类、六类、超六类模块。
外观:整体框架曲面设计;U 字形透明有机玻璃防尘门,用以保护模块、遮蔽灰尘和污物进入;独有的超大翻盖式标签识别系统。
2)、六类非屏蔽模块
性能符合及优于六类标准中的规定。 568A 和 568B 彩色编码,方便线缆端接。
整体 180 度卡接式装配方式符合人体工程学,优于传统打线方式并配有透明水蓝色盖板。料采用镀金层 50um,可拔插 1000 次以上。
3)、4 口盒式 ONU
1.上行接口: 1*XGS-PON
2.下行接口: 4*GE,10/100/1000 Mbit/s 接口速率自适应
3.运行环境:-40°C to +55°C 宽温域
4.防雷能力:电源: ≥6kv,GE 端口: ≥6kv
5.安全:支持 IPv6/IPv4 防火墙,802.1x,配置防 DoS 攻击、MAC 地址过滤、IP 地址过滤、URL 地址过滤、防火墙和 ONU 访问控制规则;
4)、8 口盒式 ONU
1.上行接口: 2*XGS-PON
2.下行接口: 8*GE,10/100/1000 Mbit/s 接口速率自适应
3.运行环境:-40°C to +55°C 宽温域
4.防雷能力:电源: ≥6kv,GE 端口: ≥6kv
5.安全:支持 IPv6/IPv4 防火墙,802.1x,配置防 DoS 攻击、MAC 地址过滤、IP 地址过滤、URL 地址过滤、防火墙和 ONU 访问控制规则;
5)、六类非屏蔽双绞线
性能:完全符合 TIA/EIA-568-B-2.1 和 ISO/IEC11801 规范对于六类线缆的要求;在衰减、近端串扰衰减、结构回波损耗、近端串扰衰减与衰减比的技术参数上符合最新六类国际标准。
外观:PVC 护套,305 米/箱,23AWG 实芯裸铜导体。
结构:线缆中心采用十字芯骨架,最大程度上保证装配过程中不破坏双绞线绞距从而提供更大的传输带宽和传输速率。
带宽:保证 250MHz 下测试符合六类国际标准.具有高抗电磁干扰性,使传输信号的误码率降至最低。
6)、4 芯单模皮线光纤
①性能:满足 YD/T1258.4-2005、IEC794、GR-409、ICEA-596 等标准;支持 10Gbps,1Gbps传输。
②护套:室外铠装结构,双面涂塑钢带(PSP)加强了光缆的允许压力,抗冲击力和防潮性
能。
③纤芯:2 芯/4 芯每芯带有彩色护套纤芯直径 9/125um。 2、安防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1、报警主机
专业级总线制网络报警主机,自带 8 防区,可扩展至 256 防区/自带 4 路继电器,可扩展至
256 路继电器输出/串口输出/电话/网络上报/8 个独立子系统/总线可达 2400 米/8.2K 线尾组,支持本地 8 路防区/2 线制防区防拆/支持定时撤布防/时控输出
2、报警键盘
LCD 报警键盘;(可通过遥控器和刷卡布撤防)连接到报警主机,可以对报警主机进行操作和编程,通过指示灯和报警音提示报警;支持连接遥控器进行远程布撤防,支持双向遥控器,遥控器 LED 显示操作结果;键盘最多所能支持的无线遥控器数量由主机决定,最多支持 32 个遥控器;支持刷卡布撤防,但刷卡不支持消警功能,卡片数量由主机限制,目前网络主机最大可添加 32 张卡片;主机状态指示灯:系统故障(橙色),网络链接状态(绿色),报警(红色),布撤防(蓝色),配置状态(红绿双色)功能键:8 个,工程、查询,旁路,一键,火警,紧急,左键,右键;
防拆功能:支持;与主机通讯:485;键盘警情输出:蜂鸣器;
功能特性:对主机编程、撤布防、消警、旁路/旁路恢复、工程测试、子系统操作、继电器操作、主机状态查询;
3)、吸顶红外微波双鉴探测器
三鉴移动探测器(红外+微波+智能芯片),吸顶装配,探测范围:360°,直径 12 米(高度 3.6米),CCC 认证,自动脉冲计数,采用多普勒(效应)+ 能量分析,全范围自动温度补偿,超强抗误报能力,工作电压: DC9-16V
4)、八防区模块
总线网络报警主机八防区扩展模块/8 个扩展防区数/31 最大级联数/2.7mA 3、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
具有 400 万像素 CMOS 传感器。最大分辨率 2560x1440。镜头:2.7-12mm
需具有 20 路取流路数能力,以满足更多用户同时在线访问摄像机视频。红外补光距离不小
于 50 米。
需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输出三路码流,主码流最高 2560x1440@30fps,第三码流最大 2560x1440@30fps,子码流 704x576@30fps。
在 1920x1080@25fps 下,清晰度不小于 1000TVL。
支持 H.264、H.265、MJPEG 视频编码格式,且具有 HighProfile 编码能力。信噪比不小于 59dB。需具 100dB 宽动态。
需支持 8 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视频画面功能。
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 8 块区域。
需具有黑白名单功能,其中白名单可添加不小于 10 个 IP 地址。
需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逆行、音频异常、场景变更等功能。
2)、48 盘位磁盘阵列
单设备应配置≥64 位多核处理器,≥4GB 内存,内存支持扩展到≥32GB,需配置冗余金牌电源,支持双系统(其中电源仅以照片证明即可)
单设备应标配≥2 个千兆网口,可增扩≥2 个万兆口或≥2 个光纤接口或增配≥4 个 HDMI 接口或≥2 个 SAS3.0 接口
应支持 FCSAN、IPSAN、NAS 存储功能
可接入 2T/3T/4T/6T/8TSATA 磁盘,支持磁盘交错启动和漫游,并支持在线热插拔;可接入硬盘≥48 块,支持 SATA 和 SAS 混插,并支持≥12 级扩展柜级联扩展;
设备可对视音频、图片、智能数据(智能行为分析录像)流进行混合直存,无须存储服务器和图片服务器的参与,平台服务器宕机时,存储业务正常。应能接入并存储 1880Mbps 视频图
像,同时转发 1880Mbps 的视频图像;同时回放 512Mbps 的视频图像; 4、门禁一卡通系统技术要求:
1)、人脸门禁一体机
设备采用 7 英寸 LCD 触摸显示屏,屏幕流明度 350cd/㎡,分辨率不小于 1024*600,屏幕防暴等级 IK04。
设备采用嵌入式 Linux 系统,支持指纹蓝牙一体模块(具有指纹和蓝牙功能)或身份证模块拼接扩展。
设备采用高清双目宽动态相机(可见光摄像头*1,红外摄像头*1),最大分辨率:1920× 1080, 帧率:30 帧/s,适应强光、逆光、弱光等条件下的人脸识别,支持通过人脸及人体测光,快速调节图像亮度。
设备刷卡时,有蜂鸣器提示,支持比对结果语音提示,支持语音音量调节。设备支持红外及白光灯补光,并可设置红外及可见光补光灯亮度。
设备本地人脸库存储容量 5000 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 50000 条,指纹容量 5000 张。设备具有丰富的硬件接口,应不少于以下硬件接口及能力:LAN*1(10M/100M/1000M 自适应);RS485*1;韦根*1; USB *1;喇叭扬声器;I/O 输出*2; I/O 输入*4;机械防拆开关*1。
设备支持根据比对结果输出开关量信号;支持通过 RS485 协议或 wiegand 接口扩展读卡器;支持通过 RS485 协议或 wiegand 接口外接门禁主机等设备;支持持被 4 个客户端软件同时实时监听,在线状态下实时上传比对记录。
设备支持配置以下图像参数:宽动态开关、宽动态等级、饱和度、对比度、锐度、亮度、时域降噪等级、空域降噪等级、环保等级、视频制式。
设备支持人脸识别功能,现场抓拍人脸照片与本地人脸库照片进行比对,进行人员身份核 验;支持人脸在画面内持续动态跟踪;支持本地离线人脸比对功能;支持联网与后端平台对接实现人脸比对;支持侧脸、部分遮挡、表情、戴眼镜及帽子等情景下的人脸识别;支持用户人脸数据下载及人脸识别双线程同步工作;人脸识别水平、垂直区域范围可设置;人脸在上下、左右角度偏转±45 度范围内识别,并识别角度可设置;支持人脸识别多阈值设置。
2)、智能锁
集中管理 WiFi 联网版,通过 ilmas 智能锁管理组件接入 ISC1.7 综合安防等平台进行管理,门锁本地无法增删改用户权限,锁体 支持 6068 机械锁体、6068 机械霸王锁体、6068 机械检测锁体(支持开关门检测)。
面板材质 铝合金,面板尺寸 355*71*26mm,颜色 黑色,锁体类型 上提式锁体,开门方向左开/右开(支持左右互换),游离把手 支持,锁芯级别 C 级,开锁方式 密码、感应卡、身份证、机械钥匙
用户容量 100 个,单个用户 5 张卡,1 个密码,密码容量 100 组,感应卡容量 100 张,读卡距离 0~8mm(萤石卡)、0~3mm(身份证) ,刷卡 1.默认支持萤石 CPU 加密卡、M1 卡、身份证,或特定海康 M1 卡(大白卡:303701468) ,刷卡时间 反应时间< 1S,断电记忆 操作信息自动保存不丢失(本地开门记录存储 1000 条)。
3)、读卡器(密码键盘)读卡频率:13.56MHz
按键方式:无
可识别卡:Mifare 卡号、Mifare 卡内容、CPU 卡号
通讯方式:RS485+Wiegand工作电压:DC 12V
功耗:≤2W
招标清单
名称: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基础配套集成系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门窗 | |||||||
1 | 金属门窗套 | 金属门套 | 樘 | 34 | |||
2 | 金属(塑钢)门 | 钢制净化门 1.边框类型:镀锌门框型材 2.门类型:钢制洁净气密门,规格 M1000*2200 3.观察窗规格:400*600,5+5mm 钢化玻璃 4.不锈钢拉手,门锁 5.含五金 | 樘 | 12 | |||
3 | 金属(塑钢)门 | 电动钢制洁净门 1.门类型:钢制洁净门,规格: 1000×2200; 2.观察窗规格:400× 600,5+5mm 钢化玻璃; 3.电动门专用配件,电机及安装调试费用; | 樘 | 15 | |||
4 | 金属(塑钢)门 | 电动钢制洁净门 1.门类型:钢制洁净门,规格: 1200× 2200; 2.观察窗规格:400× 600,5+5mm 钢化玻璃; 3.电动门专用配件,电机及安装调试费用; | 樘 | 2 | |||
5 | 金属(塑钢)门 | 电动双开钢制洁净门 1.门类型:钢制洁净门,规格: 1500× 2200; 2.观察窗规格:400× 600,5+5mm 钢化玻璃; 3.电动门专用配件,双电机及安装调试费用; | 樘 | 2 | |||
6 | 金属(塑钢)门 | 双开钢制净化门 1.边框类型:镀锌门框型材 2.门类型:钢制洁净气密门,规格 M1500*2200 3.观察窗规格:400*600,5+5mm 钢化玻璃 4.不锈钢拉手,门锁 | 樘 | 3 |
5.含五金 | |||||||
7 | 石材窗台板 | 大理石窗台板 1.面层材料品种、规格、品牌、颜色: 20mm 厚大理石窗台板; 2.具体做法详见图纸及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 m2 | 2.96 | |||
8 | 金属门窗套 | 不锈钢窗套、边框、表面喷塑处理 1.基层材料: 15mm 厚 B1 级阻燃板; 2.饰面材料: 1.5mm 厚不锈钢板 | m2 | 7.13 | |||
9 | 金属(塑钢、断桥)窗 | 钢化玻璃气密窗 1.玻璃类型: 5+5mm 中空钢化玻璃 | m2 | 9.84 | |||
10 | 金属防火窗 | 钢化玻璃气密窗 1.玻璃类型: 5+5mm 中空钢化玻璃 2.防火等级:达到≥1 小时防火要求 | m2 | 8.64 | |||
11 | 双门传递窗(上下) | 规格: 600*600*1200mm,304 不锈钢嵌入式传递窗,电子互 锁 ,带紫外线灯,嵌入式双玻璃观察窗 | 台 | 6 | |||
12 | 单门传递窗 | 规格: 700*600*600mm,304 不锈钢嵌入式传递窗,电子互锁, 带紫外线灯,嵌入式双玻璃观察窗 | 台 | 2 | |||
13 | 单门传递窗 | 规格: 600*600*600mm,304 不锈钢嵌入式传递窗,电子互锁, 带紫外线灯,嵌入式双玻璃观察窗 | 台 | 3 | |||
14 | 金属门窗套 | 金属门套 | 樘 | 4 | |||
15 | 金属(塑钢)门 | 1.边框类型:镀锌门框型材 2.门类型:彩钢板消防门,规格 780*1800 3.含门锁、五金 | 樘 | 4 | |||
16 | 金属门窗套(走道贴洁净板防火门里门外 包边) | 不锈钢窗套、边框、表面喷塑处理 1.基层材料: 15mm 厚 B1 级阻燃板; 2.饰面材料: 1.5mm 厚不锈钢板 | m2 | 12.14 | |||
楼地面 | |||||||
17 | 橡胶板卷材楼地面 | 1.面层材料:同质透芯 2.0mm 厚医用 PVC 卷材地板,耐磨层 0.4mm 厚 2.均匀涂抹专业界面剂 1 遍 3.自流平:5mm 专业自流平 | m2 | 591.52 | |||
18 | 水泥砂浆楼地面 | 打磨面层 | m2 | 34.72 |
水泥砂浆一道(内掺建筑胶) 1.2 厚环氧地坪漆(含分割线条) | |||||||
19 | PVC 卷材踢脚线 | 2mm 厚同质透芯 PVC 卷材踢线,H=100mm | m2 | 64.78 | |||
墙、柱面装饰 | |||||||
20 | 墙面装饰板 | 手工双层玻镁岩棉净化彩钢墙板,防火等级达到 A1, δ =50mm,双层玻镁岩棉(防火等级 A1 级,钢板厚度: 0.476mm,岩棉填充量 90KG 以上) | m2 | 973.07 | |||
21 | 墙面装饰板 | 彩钢板配套铝型材(喷涂),含 U 槽、阴角、阳角、弧角、三 通直通等铝型材 | m2 | 973.07 | |||
22 | 墙面喷刷涂料 | 墙面喷刷涂料: 1.腻子三遍,乳胶漆一底二面 | m2 | 16.46 | |||
0113 天棚工程 | |||||||
23 | 顶板吊钩吊件 | 顶板吊钩吊件,含中字铝中字吊梁、花兰等铝型件 | m2 | 965.68 | |||
24 | 天棚 | 净化玻镁顶板(双面贴膜)中空手工玻镁顶板, δ=50 mm, 玻镁(防火等级 A1 级,钢板厚度: 0.476mm) | m2 | 593.15 | |||
25 | 木窗帘盒 | 1.基层材料: 15mm 厚 B1 级阻燃板基层 2.面层材料: 9.5mm 纸面石膏板,板缝间贴胶带、点绣 3.涂料面层:满刮腻子三遍,白色乳胶漆涂料三遍(一底两 面) | m | 14.81 | |||
合 计 | |||||||
名称: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智慧电气集成系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配电箱 | |||||||
1 | 配电箱 | 1.名称:3AP-1 2.规格: 箱内元器件详见系统图 3.安装方式:非标定制,落地安装,10#槽钢抬起,含槽钢除 锈、刷油。含接地,补漆 | 台 | 1 | |||
2 | 配电箱 | 1.名称:3APK-1 | 台 | 1 |
2.规格: 箱内元器件详见系统图 3.安装方式:非标定制、挂墙暗装。含接地,补漆 | |||||||
3 | 配电箱 | 1.名称:3ALYX-1 2.规格: 箱内元器件详见系统图 3.安装方式:非标定制、挂墙暗装。含接地,补漆 | 台 | 1 | |||
4 | 配电箱 | 1.名称:3ALPCR-1 2.规格: 箱内元器件详见系统图 3.安装方式:非标定制、挂墙暗装。含接地,补漆 | 台 | 1 | |||
电缆电线 | |||||||
5 | 电力电缆 | 1.名称:铜芯电缆 2.型号规格:WDZA-YJY-1-4*120+1*70mm2 | m | 11.34 | |||
6 | 电力电缆 | 1.名称:铜芯电缆 2.型号规格:WDZA-YJY-1-4*70+1*35mm2 | m | 9.01 | |||
7 | 电力电缆 | 1.名称:铜芯电缆 2.型号规格:WDZA-YJY-1-4*50+1*25mm2 | m | 42.38 | |||
8 | 电力电缆 | 1.名称:铜芯电缆 2.型号规格:WDZA-YJY-1-5*4mm2 | m | 7.44 | |||
9 | 电力电缆头 | 户内干包式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 10mm2 及以下三芯及以上铜 芯电力电缆头制安 | 个 | 2 | |||
10 | 电力电缆头 | 户内干包式电力电缆头制作、安装 120mm2 及以下三芯及以上 铜芯电力电缆头制安 | 个 | 10 | |||
11 | 配线 | 管内穿线: WDZA-BYJ-2.5 | m | 1189.3 | |||
12 | 配线 | 管内穿线: WDZA-BYJR-2.5 | m | 594.65 | |||
13 | 配线 | 管内穿线: WDZA-BYJ-4 | m | 1482.44 | |||
14 | 配线 | 管内穿线: WDZA-BYJR-4 | m | 741.22 | |||
15 | 配线 | 线槽配线 导线截面 WDZA-BYJ-2.5 | m | 262.4 | |||
16 | 配线 | 线槽配线 导线截面 WDZA-BYJR-2.5 | m | 131.2 | |||
17 | 配线 | 线槽配线 导线截面 WDZA-BYJ4 | m | 1297.38 | |||
18 | 配线 | 线槽配线 导线截面 WDZA-BYJR4 | m | 648.69 |
19 | 配管 | 1.名称:配管 2.材质:金属电线管 3.规格:JDG/DN20 4.配置形式:砖混结构明配 | m | 1195.87 | |||
开关插座 | |||||||
20 | 照明开关 | 1.名称:单联单控开关 2.安装方式:距地 1.4m | 个 | 2 | |||
21 | 照明开关 | 1.名称:双联单控开关 2.安装方式:距地 1.4m | 个 | 15 | |||
22 | 照明开关 | 1.名称:三联单控开关 2.安装方式:距地 1.4m | 个 | 2 | |||
23 | 照明开关 | 1.名称:单联双控开关 2.安装方式:距地 1.4m | 个 | 14 | |||
24 | 照明开关 | 1.名称:双联双控开关 2.安装方式:距地 1.4m | 个 | 4 | |||
25 | 接线盒 | 暗装接线盒 | 个 | 98 | |||
26 | 接线盒 | 暗装开关盒 | 个 | 198 | |||
27 | 插座 | 1.名称:墙壁五孔插座 2.规格型号:86 型、 10A 220V 3.安装方式:距地 0.3m | 个 | 157 | |||
28 | 插座 | 1.名称:墙壁五孔插座 2.规格型号:86 型、 16A 220V 3.安装方式:距地 0.3m | 个 | 3 | |||
灯具 | |||||||
29 | 荧光灯 | 1.名称: 1LED 平板灯 2.型号规格:1200*200LED 36W 3.安装形式:嵌入式安装 | 套 | 4 | |||
30 | 荧光灯 | 1.名称: LED 平板净化灯 2.型号规格:300*1200 洁净灯、 48W 3.安装形式:嵌入式安装 | 套 | 54 |
31 | 荧光灯 | 1.名称: LED 平板净化灯 2.型号规格:300*600 洁净灯、 28W 3.安装形式:嵌入式安装 | 套 | 12 | |||
32 | 荧光灯 | 1.名称: LED 平板净化灯 2.型号规格:300*1200 洁净灯(应急)、 48W 3.安装形式:嵌入式安装 | 套 | 12 | |||
33 | 医疗专用灯 | 电动升降紫外线灯,遥控控制和定时开关,自动升降 0-1 米, 规格 1.2 米 40W 灯。 | 套 | 16 | |||
34 | 杀菌定时开关 | 杀菌定时开关 | 个 | 1 | |||
其它配套系统 | |||||||
35 | 桥架 | 1.名称:桥架(面层喷塑处理) 2.规格:200*100*1.0mm | m | 77.28 | |||
36 | 金属结构刷油 | 金属结构刷油 除锈 刷红丹防锈漆二道 调和漆二道 | kg | 96 | |||
37 | 铁构件 | 一般铁构件制作 安装 | kg | 96 | |||
38 | 接地母线 | 接地母线敷设 沿桥架支架 40*4 镀锌扁钢 | m | 77.28 | |||
39 | 低压交流异步 电动机 | 小型交流异步电动机检查接线 功率(kW)≤3 | 台 | 2 | |||
40 | 低压交流异步 电动机 | 小型交流异步电动机检查接线 功率(kW)≤13 | 台 | 1 | |||
41 | 低压交流异步 电动机 | 小型交流异步电动机检查接线 功率(kW)≤100 | 台 | 12 | |||
42 | 低压交流异步 电动机 | 小型交流异步电动机检查接线 功率(kW)≤220 | 台 | 14 | |||
合 计 | |||||||
名称: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空调自控集成系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空调 PLC 控制柜 | |||||||
1 | 配电箱 | 1、名称/型号:AHU-301 空调 PLC 控制柜,国标定制,冷轧钢板喷涂,符合 CCC 认证;含开关电源、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扩展模块等;输入: 380VAC,含相关辅助控制配置。 2、PLC 控制器:空调机组可编程序控制器,适用于各行各业, | 台 | 1 |
各种场合中的检测、监测及控制的自动化。 S7-200 系列的强大功能使其无论在独立运行中,或相连成网络皆能实现复杂控制功能。 3、配置: 5.5KW 送风变频器、 5.5KW 排风变频器、三级电加热系统统、电极加湿、电加热高温报警系统、 MC3030 1.5(6)A 三相导轨式电能表等、 4、功能: a、RS485 通讯控制,读取空调工作状态,温湿度参数、电机热高温报警、过滤器堵塞压力等,并在大显示屏控制空调启停。 b、室内温湿度/压力监测及报警。 c、排风机控 制,随送风机联锁启停控制。 | |||||||
2 | 配电箱 | 1、名称/型号:AHU-302 空调 PLC 控制柜,国标定制,冷轧钢板喷涂,符合 CCC 认证;含开关电源、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扩展模块等;输入: 380VAC,含相关辅助控制配置。 2、PLC 控制器:空调机组可编程序控制器,适用于各行各业,各种场合中的检测、监测及控制的自动化。 S7-200 系列的强大功能使其无论在独立运行中,或相连成网络皆能实现复杂控制功能。 3、配置: 4KW 送风变频器、 1.5KW 排风变频器、三级电加热系统统、电极加湿、电加热高温报警系统、 MC3030 1.5(6)A 三相导轨式电能表等、 4、功能: a、RS485 通讯控制,读取空调工作状态,温湿度参数、电机热高温报警、过滤器堵塞压力等,并在大显示屏控制空调启停。 b、室内温湿度/压力监测及报警。 c、排风机控 制,随送风机联锁启停控制。 | 台 | 1 | |||
3 | 配电箱 | 1、名称/型号:PF-301 排风 PLC 控制柜,国标定制,冷轧钢板喷涂,符合 CCC 认证;含开关电源、交流接触器、继电器、断路器、扩展模块等;输入: 380VAC,含相关辅助控制配置。 2、PLC 控制器:空调机组可编程序控制器,适用于各行各业,各种场合中的检测、监测及控制的自动化。 S7-200 系列的强大功能使其无论在独立运行中,或相连成网络皆能实现复杂控制功能。 3、配置: 4KW 送风变频器、缺风报警系统、排风控制、 MC3030 1.5(6)A | 台 | 1 |
三相导轨式电能表等、 4、功能: a、RS485 通讯控制,读取排风机工作状态、压力报警等,并在大显示屏控制空调启停。 b、压力监测及报警。 c、排风机控制,随送风机联锁启停控制。 | |||||||
显示屏、传感器 | |||||||
4 | 压力仪表 | 压差开关 300PA-500PA | 台 | 7 | |||
5 | 服务器显示设备 | 触摸屏 7 寸 7 寸人机界面,带 RJ45 接口支持以太网通讯协议,就地监控送风机组所有状态,如:过滤器堵塞报警,风机频 率、运行状况等机组数据采集(密码保护);含界面设计及编 程 | 台 | 3 | |||
6 | 传感器 | 温湿度传感器 新风温湿度检测,量程: -50~+50 度,输出: 4-20mA,电源: 24VDC | 台 | 2 | |||
7 | 传感器 | 管道静压传感器 可实时测量风管管道静压,并以此作为控制 信号完成风机变频调节, 0-1000Pa,4-20mA,24VDC | 台 | 5 | |||
配线 | |||||||
8 | 配线 | 穿多芯软导线 RVV 2*0.5 | m | 450 | |||
9 | 配线 | 穿多芯软导线 RVV 3*0.5 | m | 450 | |||
10 | 配线 | 穿多芯软导线 RVVP 3*0.5 | m | 400 | |||
11 | 配线 | 穿多芯软导线 RVVP 4*0.5 | m | 400 | |||
12 | 配管 | 砖、混凝土结构明配 KBG 管 | m | 300 | |||
13 | 双绞线缆 | 双绞线缆 管内穿放 CAT6 | m | 250 | |||
14 | 电动、电磁阀门 | 电动阀门检查接线 | 个 | 11 | |||
合 计 | |||||||
名称: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水集成系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管道系统 | |||||||
1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 m | 62 |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PE 中空包塑 4.型号、规格:DN20*1.0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暗管 | |||||||
2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4.型号、规格:DN20*1.0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明管 | m | 48.15 | |||
3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4.型号、规格:DN25*1.0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明管 | m | 17.42 | |||
4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4.型号、规格:DN32*1.2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明管 | m | 24.44 | |||
5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4.型号、规格:DN40*1.2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 m | 28.03 |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明管 | |||||||
6 | 不锈钢管 | 304 不锈钢管 1.名称: 304 不锈钢管 2.输送介质:给水 3.材质:304 不锈钢管 4.型号、规格:DN50*1.2 5.连接方式:卡压连接,单密封双卡式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明管 | m | 5.55 | |||
7 | 塑料管 | 1.名称:塑料管 2.输送介质:排水 3.材质:PVC-U 4.型号、规格:De50 5.连接方式:胶粘连接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 | m | 63.39 | |||
8 | 塑料管 | 1.名称:塑料管 2.输送介质:排水 3.材质:PVC-U 4.型号、规格:De75 5.连接方式:胶粘连接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 | m | 100.11 | |||
9 | 塑料管 | 1.名称:塑料管 2.输送介质:排水 3.材质:PVC-U 4.型号、规格:De100 5.连接方式:胶粘连接 6.安装部位(室内、外):室内 | m | 12.98 | |||
阀门系统 | |||||||
10 | 螺纹阀门 | 截止阀安装 DN25,螺纹连接 | 个 | 1 | |||
11 | 螺纹阀门 | 角阀安装 DN20,螺纹连接 | 个 | 26 | |||
12 | 水表 | 法兰水表组成安装 DN50,含一个闸阀 一个止回阀 | 组 | 1 |
其它配套系统 | |||||||
13 | 给、排水附(配)件 | 地面扫除口 DN100 | 个 | 1 | |||
14 | 给、排水附(配)件 | 地面扫除口 DN75 | 个 | 2 | |||
15 | 给、排水附(配)件 | 地面扫除口 DN50 | 个 | 1 | |||
16 | 打洞(孔) | 1.名称:楼板打孔 2.规格型号: DN50 | 个 | 31 | |||
17 | 打洞(孔) | 1.名称:楼板打孔 2.规格型号: DN75 | 个 | 2 | |||
18 | 打洞(孔) | 1.名称:楼板打孔 2.规格型号: DN100 | 个 | 1 | |||
19 | 套管 | 穿楼板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DN50 | 个 | 31 | |||
20 | 套管 | 穿楼板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DN75 | 个 | 1 | |||
21 | 套管 | 穿楼板刚性防水套管制作安装 DN100 | 个 | 2 | |||
22 | 管道支架 | 1.名称:一般管架制作、安装 2.安装方式:含调和漆、防锈漆 2 道 | Kg | 110 | |||
合 计 | |||||||
名称:三层检验科 PCR 实验室和药物临床研究中心通风空调集成系统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一 | 排风集成系统 | ||||||
工艺管道系统 | |||||||
1 | 塑料通风管 | 1、名称:阻燃 PP 圆形风管 含三通、弯头、变径等管件 2、规格: D110mm,阻燃 PP 材质,阻火等级: V-2,手工焊接成整体 3、板材厚度:厚度 3mm 4、法兰:阻燃 PP 圆形风管法兰边 5、支架:支吊架安装 | m2 | 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