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及D-2 地块转推土方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穗科ZFCG2021181
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
项目名称:双龙产业园西片区配套建设项目(A-4、A-8 北侧、D 区
回填及D-2 地块转推土方工程)监理
委托人: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
甲方(委托人):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就以下项目内容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政府采购方式和规定的程序及甲方要求组织采购活动。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双龙产业园西片区配套建设项目(A-4、A-8 北侧、D 区回填及 D-2 地块转推土方工程)监理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编号:GZSK-ZQ202109001
4.项目类型:工程监理类
5.采购预算:¥987600.00 元
6.采购内容:双龙产业园西片区配套建设项目(A-4、A-8 北侧、D 区回填及 D-2 地块
转推土方工程)监理 1 项。
第二条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协定,为¥0.71 万元(含税)由中标人支付给受托人。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4.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5.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6.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7.组织评审工作;
8.整理落实评审报告(中标成交结果)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9.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2.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 甲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按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答凝、澄清的内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甲方负责组织对合同项目的验收。大型复杂项目的验收,甲方组织权威机构及其专家参与,并形成验收报告。
9.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10.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及项目实际需要邀请三名以上专家对采购文件的技术参数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5.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6.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7.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8.乙方负责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六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特殊情况,若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失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或其他采购方式)或进行二次采购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七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3.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4.如招标失败,需组织笫二次招标活动,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如此类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肇庆市端州区三榕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签章)
工商注册住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
乙方(盖章):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章)
受托人驻肇分支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工商注册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x X0 x 000 xx
xxxx:xx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西江支行
帐号:4400 1708 1090 5300 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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