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尚控股拟分别 与剑锋物业、菁华医院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剑锋物业将位于西湖区天目山路182号浙 江省 医学科学院科研楼A座及裙楼区域及其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丽尚控股,丽尚控股再将租赁物出租给菁华医院使用,租赁期限为自2021年6月1 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共计16年。对于该项租赁业务,丽尚控股需向剑锋物业支付 2.8亿元的租金,租赁期限内丽尚控股分期向菁华医院收取租金,合计约6.06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