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号:2024HTBA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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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包
合同编号:HT-GSZYZFCG-2024-079
招标文件编号:2024zfcg01381(ZYCYZC-24027)甲 方:甘肃中医药大学
乙 方:甘肃鸿盛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甘肃致一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乙方(全称):甘肃鸿盛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HT-GSZYZFCG-2024-07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2 号教学楼 地质灾害塌陷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2 号教学楼地质灾害塌陷治理项目。
2.工程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校区。
3.工程内容: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 月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5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施工要求:施工工地xx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土方开挖 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元整(¥1320000.00 元);
其中:
(1)安全xx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元)(含税)。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可支付不超过 50%的进度款,剩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依据审定金额开具的完税发票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8.5%;剩余 1.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证期满且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六、项目经理
乙方项目经理: xx 。七、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
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8 月 11 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甘肃中医药大学 签订。十二、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参照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 ” 。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他合同文件包括: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件组成部分。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监理人 xxx ;
名称: 甘肃志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建市政监理乙级资质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电子信箱: 0000000000@xx.xxx ;
通信地址: xxxxxxxxxxx 00 xx 00 x 。
1.2.1 工程和设备
1.2.2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 施工场地。
1.2.3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2.4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
1.4.2 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甲方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甲方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成交通知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文件
(4)磋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 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 图纸和乙方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详见工程量清单
1.6.4 乙方文件
需要由乙方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部人员组成文件(项目部人员应与磋商响应文 件中项目部拟派驻人员一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监测实施方案等;
乙方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前 3 天;乙方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 套;
甲方审批乙方文件的期限:7 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乙方文 件,供甲方、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甲方和乙方应当在专人负责送达接受、登记签收 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甲方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业主办公室;甲方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委派的现场代表。
乙方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部;乙方指定的接收人为:乙方委派的现场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或监理工程师。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凭乙方所发工作牌,领取工作牌之前必须接受安全教 育培训。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临时围墙或围挡为界。
关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需要办 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乙方负责办证。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 方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遵守通用条 款。关于甲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遵守通用条款。
1.11.2 关于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遵守通用条款。
关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自施工合同签订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1.1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 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甲方
2.2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姓 名: xxx ;身份证号: / ;职 务: 科员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
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的一切相关事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甲方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7 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甲方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接 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及相关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甲方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遵循《通用合同条款》。甲方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
甲方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乙方
3.1 乙方的一般义务
(9)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符合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和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的竣工资料。
乙方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资料四套。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乙方承担。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 14 天内。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电子版文件。
(10)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
②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费用由乙 方承担;
③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计划,并对所 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④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归档及档案装订费 的缴纳,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质量验评标准精心施工,合理安排工序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⑤乙方在施工时,要全面协调好xx环境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因自身原因未处 理好xx关系而导致工程停工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xx ;
身份证号: 000000000000000000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甘 262141517804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6220191302626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甘建安 B(2016)0000000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
电子信箱: 0000000000@xx.xxx ;
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00 x ;乙方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 28 天。
乙方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 理无权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按通用条款执行,并承担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乙方按每天 5000 元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乙方并承担上述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按 10 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 承担上述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称职,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更换,且乙方按 10 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拒绝更换,乙方按 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乙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乙方人员
3.3.1 乙方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后 7 日 内。
3.3.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迟延更换一日/ 人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3.3.4 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甲 方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 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更换一人次,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10000 元。
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人次。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均由乙方自行完成,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擅自分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按分包价款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乙方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3.6.1 自甲方向乙方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乙方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 料、工程设备,直到工程验交付使用之日止。
3.6.2 在乙方负责照管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乙 方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
3.7 履约担保
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
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金额及期限: /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及协调工程 施工中发生的纠纷等。工期延长、投资增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均需征得甲方同意。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乙方视 施工现场情况与监理协商提供。
4.2 商定或确定
在甲方和乙方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 ;
(2) / ;
(3) /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遵守《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乙方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由甲方、乙方和监理单位 对隐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其余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他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除遵守《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外乙方应提供场区 的安全保卫及必要的照明、危险源的警示等。并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及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风险。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计划。
6.1.5 xx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按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方案执行,同时按 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xx施工工作。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乙方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4日内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甲方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日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甲方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 日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乙方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关于甲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进入施工场地后 10 日内。
关于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自收到开工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
7.3.2 开工通知
因甲方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乙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甲方通过监理人向乙方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进入施工场地后 7 日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7.5.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 价款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
方施工。后续工程建设费用及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 3%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甲方和乙方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
(2) / ;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乙方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 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前需向甲方及监理报送样品,经同意后方可采购,材料、设备样品留至发包方驻现场处。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乙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乙方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自行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自行配置。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自行配置。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由乙方根据监理人要求实施并承担费用。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0.5 乙方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乙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乙方建议后 7 天内。
甲方审批乙方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建议后 7 天内。
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第 3 种方式:乙方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乙方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应按甲方的要求使用,甲方的要求 应通过监理人发出。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
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投标报价中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 措施、大型机械进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考虑人工费用、机械费及材料、半成品、设备的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计算,计入投标总报价,投标报价中的漏算、误算视为已报在其他项目中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总价需按投标下浮。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乙方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甲方的期限: / 。
甲方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
(2)甲方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
甲方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甲方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验收证书后的 7 天内。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 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 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 1%。
乙方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结算价款 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 1%。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乙方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验收证书后 10 天内,其他遵守《通用合同条 款》。甲方、 乙方双方解除合同、或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后退场的期限:解除合同事由发生后 10 天内,乙方应按 13.6.1 的要求进行退场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时退场,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5000 元的违约金,并向乙方收取机械设备场地停放费。乙方因逾期退场而产生的机械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向甲方和
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甲方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甲方收到符合结算审核条件的竣工资料(含竣工 图、施工资料)、竣工结算报告后,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8.5%,留结算价款 1.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办理移交证明后付清。质保期内甲方不承担预留保修款的利息。
甲方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完成工程审核后/日历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协商解决。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乙方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 份。
乙方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甲方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乙方提交 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乙方颁发最终结清证书。
(2)甲方完成支付的期限:完成最终结清后/日历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乙方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甲方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工程审定金额的1.5%;其他: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5.4.3 修复通知
乙方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 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乙方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甲方可以口头通知乙方并在口头通知后 48 小时内书面确认,若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响应,2 小时内到场,甲方有权催促或另外找施工队伍进行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承包方认可,在保证金内扣回。
16. 违约
16.1 甲方违约
16.1.1 甲方违约的情形
甲方违约的其他情形: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16.1.2 甲方违约的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遵守《通 用合同条款》。
(2)甲方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 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3)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4)其他: / 。
16.1.3 因甲方违约解除合同
乙方按16.1.1项〔甲方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 天后甲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6.2 乙方违约
16.2.1 乙方违约的情形乙方违约的其他情形:
1、未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造成安全事故。
2、乙方私自更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报的项目机构组织成员。
3、未经甲方、监理人代表确认,施工中擅自使用其他材料。
4、工期延误。
5、工程质量不合格。
6、其他。
16.2.2 乙方违约的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若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报的项目机构组织成员在合同期内不得私自更换,否 则视为违约,按专用条款第 3.2、3.3 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条件更换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并赔偿造成损失及工期延误的违约金。
4、工期每延后一天按合同价款的 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 30 日的,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施工。后续工程建设费用及相应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 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准交工,拆除重建,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对于乙方其他违约情形,乙方应按甲方、监理人签发的“ 乙方违约情况整改通 知书”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其中明确要求的违约责任。
16.2.3 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甲方继续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 时工程、乙方文件和由乙方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甲方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相应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在商定或确定甲方应支付款项后 /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乙方承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
乙方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乙方承担。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遵守《通用合同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