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1300001710301001-1
招 标 文 件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X0000000000000000-1
项目名称: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门卫和临时工服务项目(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正常公用经费)-门卫服务公开招标
采购人: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七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步骤„„„„„„„„„„„„„.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河北农业大学委托,对其所需海洋学院门卫和临时工服务项目(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正常公用经费)
-门卫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 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门卫和临时工服务项目(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正常公用经费)-门卫服务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 X0000000000000000-1
3、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含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我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 的供应商可直接下载文件。未经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xxxx://xxx.xxxxx.xx)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
5、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 年 0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08 月 02 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6、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000-00000000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7 年 08 月 17 日上午 08:3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08 月 17 日 09:00
9、投标、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第 421 开标室( 石家庄市友谊北
大街与石清路交口, 沿石清路东南行 500 米路北)
10、标书制作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开标联系人:xxx 电话: 0000-00000000采购单位联系人: xxx 电话:00000000000
11、开户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石家庄营业管理部银行账号: 0000000000000000000000
财务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投标资质要求” |
2 | 本次招标必须提供的厂家授权清单 | 见招标文件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4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的内 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5 |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的内容 | 应按本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技术部分的内容制作,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该投标无效且不 允许在开标后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
6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提交项目预算额 2%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单位通过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汇入的方式缴纳; 个人汇款或现金交纳为无效交纳。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 效期一致。 |
7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金额 8%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交付货物、验收合格、签署验收报告后三个月内, 合同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 由用户出具质量证明, 全额无息退回 中标供应商。 |
8 | 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 否 |
9 |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 否 |
10 | 样品 | 否 |
1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60 个日历日(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3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 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 2)招标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 xxxx://xxx.xxx.xxx.xx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xxxx://xxx.xxxx.xxx.xx ) 、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 xxxx://xxx.xxxx.xxx.xx) 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投标人投标货物含有上述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必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加盖公章的节能产品证书复印件或打印出上述网站公布的含有投标货物的清单( 只打印出投标货物所在页即可)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无效。 ( 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xxxx://xxx.xxx.xxx.xx)、中国绿色采购网( xxxx://xxx.xxxx.xxx)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 ( 4)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 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 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 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 5)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 |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 (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中有关规定,对中小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 ||
14 | 招标文件质疑期限 | 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向采购中心、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质疑必须以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提出, 并于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期截止前送达采购中心、采购人, 质疑书除详细写明质疑内容外,还需标注质疑供应商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传真、邮件、邮寄概不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 采购中 心不予受理。 |
15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 5 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 4 人, 采购人代表 1 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 标委员会推荐 1 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
16 | 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 x项目实际中标供应商为( 1)家。采购人授权评标 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 3)家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17 | 其他要求 | 潜在投标人( 或供应商)应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后,按本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3.7 款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否则投标无效。 |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采购项目概况
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秦皇岛校区)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 00000 平方米,在校学生约 1900 人,是一所以海洋科学、水产养殖学为主,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海洋环境、旅游管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院。此次采购项目为: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门卫、保安物业服务项目。
学院拥有校门 2 个,学院安全保卫机构健全,设有学院保卫科,全面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xxx负责监督检查保安服务质量,管理保安日常工作,并指挥、指导保安对校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二、服务要求
(一)必须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xxx与保安公司共同监管的原则,服从服务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积极有效地开展防、控、管工作。
1、全面负责校门卫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资的出入的管理)和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负责校园内安全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维护;学院重点区域及重大活动期间的车辆指挥与停放;根据学院规定,禁止非法违规悬挂横幅,张贴广告。负责学院技防监控中心的管理工作,值班人员需要持证上岗。
2、在学院保卫科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配合学院保卫科,及时受理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各类突发事件;
4、协助并配合楼宇物业内部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
5、熟知校区地形、地貌,成立义务消防队、突发预备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为校园内人、财、物提供紧急救助与服务;
6、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和调动保安力量,做好学院重大活动安全保卫;
7、配合公安机关,预防打击校园内部及xx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培训,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1、学院南北门的 24 小时门卫管理;
2、学院技防监控中心的管理工作,24 小时上岗值班工作。
3、校园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校内车辆的指挥与停放;校园内张贴物的管理;校内流浪狗清理;
4、校园内定时定点巡逻检查,重点部位楼宇的定点巡逻检查;
5、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
6、配合学院保卫科,受理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院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7、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8、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的提示;
9、承担院方提供的保安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如桌椅厨柜、电扇、空调、取暖器)、通讯工具、照明设施、警具等的维修和耗材费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10、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院方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项目管理要求: 1、质量目标要求
1.1 依托行业标准,根据院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防有效,处置有力;
1.2 依法办事,xx执勤,严格管理,保障学院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1.3 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每年对校园保安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 满意率在 85﹪以上;
1.4 认真落实“高校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内容”其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保安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服务要求
2.1 树立“服务第一,师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与利益;
2.2 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把握政策、有理有节;
2.3 上岗人员仪表整洁,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2.4 按章办事,xx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xx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
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
2.5 师生有求必应,有险必出,处置得当。 3、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3.1 为保证学院保安工作顺利进行,中标方须提供所有保安人员的应季服装、手套等物资装备。
3.2 从校园安全实际出发,中标方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的集中培训,其中必须包括为期一周的军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时事政治学习;每周开展一次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中标方应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
3.3 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保安服务队长,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保安队长需经保卫科考核合格并同意后方可上岗;
3.4 投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保安队伍的纯洁与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期限内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 20﹪,并在投标书中做出承诺;保安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其他队员更换应提前三天告知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采购人有权对违纪保安人员进行撤换。
3.5 保安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包括录用人员登记表及录用人员简历必须报学院保卫科备案,坚决禁止曾在学院服务的离职保安进入校园。
4、人员素质要求
4.1 保安从业人员应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4.2 保安服务队长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政治上可靠,有较高的道德思想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4.3 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以退伍军人为主体,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原则在 170cm 以上,年龄在 18 岁至 55 岁之间,没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4 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熟悉院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有一定的服务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4.5 保安服务队长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队员在校园无违规事件发
生。
5、工作衔接要求
5.1 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院方规定要求,独立运作,落实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并结合学院建设发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5.2 保安服务队长须与学院保卫处保持必要的工作交流,每天必须向学院保卫科口头汇报工作,每星期一次向院方书面汇报所承担的保安工作开展情况及信息反馈,重大情况需及时报告;
5.3 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每周一将上周执勤记录上缴主管部门;
5.4 协同学院治安协防组织,形成群防群治体系;
5.5 与公寓物业协作,内外联动,开展一体化安全防范;
5.6 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密切合作与交流。 6、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6.1 保安服务队长:代表公司全面负责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事务,严格保安队伍纪律管理,奖优罚劣;承担保安违规违纪的连带责任;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队员疾苦,掌握队员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保证队伍稳定;传达落实学院的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岗位调整,完善各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定期向学院保卫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治安信息,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校方对校内违规事件的处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培训和预案演练,制订校园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录用保安人员档案资料及校方所属设备资产的领用维修台帐。
6.2 保安班长:以身作则、吃苦在先、讲求奉献;贯彻落实学院任务要求与保安服务队长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校园安全保卫整体方案;负责安全保安的日常工作,参与保安值勤,增援重点单位;督促检查在岗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纠正队员违规违纪行为;坚持讲评,不流于形式,形成良好的队风;处理各岗位的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妥善保管好校方提供的设备器材,严格设备交接班制度;组织指挥保安队员做好校园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与秩序保障工作;将各岗位的值勤情况汇总记录。
6.3 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务流失;对外单位车辆实行登记入校制度;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位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
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6.4 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责任区域公共秩序,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违规行为,大胆管理,主动干预,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制止暴力事件,有效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岗亭卫生整洁,无闲杂人员滞留。
6.5 治安巡逻:发现和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置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听从班长工作安排与指挥调度,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和突发事件;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执行相应的巡逻方案;加强对重点区域、要害部位的安全巡查,巡更采点不流于形式,并与监控室保持联动;协助各岗位开展校园秩序维护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协助楼宇物业及责任部门开展安全防范,负责校区内未实施物业管理楼宇的夜间定时巡查;如实汇报巡逻记录。
6.6 消防管理:每周检查记录校园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绘制消防设施分布图,协助校方做好室外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托管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完善的预案并演练,使每一个保安人员能胜任校园义务消防员的角色;发现有人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院;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学院保卫处并设法消除;发生火警,能冷静处置,按预案进行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组织扑救、抢救物资等工作。
6.7 通过门卫卡口管理、区域守护与机动巡逻,形成校园安全防范网络;保障校内正常的学习、生活、教学、科研、工作秩序;禁止盲流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正常的经营秩序,禁止乱设摊点;加强校园内部交通秩序管理,通过主动干预提示,控制车辆速度,禁止无牌照车辆进入校区,保障大门及校内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发生,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按校方规定对悬挂横幅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校园乱张贴,发现反动标语、宣传物等及时报告学院,并按合同规定处理。
7、岗位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确定的下列岗位人员数量要求,配备保安力量 14 人并将人员详细信息报学院保卫处备案。
保安人员数,为投标人必须保证的到岗保安人数。承担风险:
1、学院将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全过程监控,中标人日常工作不到位、不达标、或
有违约现象,将依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学院每季度对保安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学院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3、保安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中标人在保安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保安住宿。
7、招标价格一旦确定,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做单位价格的调整。
8、学院如有重大活动,投标方须根据采购方的实际需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增加实际用工人数。
其他要求:
1、能够根据校园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服务整体方案。
2、投标单位配备的保安服务队长至少 1 人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投标时须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必须保证始终有 1 名保安服务队长全年全天 24 小时驻校。
3、为保证学院保安工作顺利进行,中标方须提供所有保安人员的应季服装、手套等物资装备。
注:以上均为重要参数、指标,投标人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三、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预算为 52.2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实施或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项目实施地点: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地址:秦皇岛市。
4、付款方式:采购方按月支付合同价款,次月初采购人支付上个月合同价款。
5、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6、现场勘查
(1)投标人投标前须进行现场勘查
(2)踏勘时间:2017 年 08 月 03 日 09:00
(3)踏勘地点: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秦皇岛校区)
(4)联系人及电话:xx,00000000000
由采购人出具踏勘现场的证明,开标时提交,未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五、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者不作为无效投标,但在相应评分标准中不予计分:
同类业绩: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本企业自 2014 年 7 月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单项
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含 50 万元)的同类项目的合同原件。合同原件必须双方盖骑缝章或每页双方盖章,否则合同不予计分。
投标资质、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按招标文件附件中《供应商资质及业绩等资料提交表》的格式列出清单,清单与资料原件装入一个文件袋内,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中心,过时不收。清单中所列所有资料复印件应装订到投标文件中,不允许单独提交。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x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 定义
2.1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工程”指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所含信息系统集成工程。
2.4 “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5“采购中心”指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投标人
3.1 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3.3 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 条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3.4 本次招标如为代理商投标的,代理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如果本次招标需要代理商提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的授权,代理商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 条必须提供的厂家授权清单的要求提供授权。
(2)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包含多种产品的,如果加*号的产品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均按一家供应商(有效报价最低)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定如下: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 条。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且与投标资质资料一起在投标时提交采购中心,并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附协议书复印件,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均应具有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均应具备同类项目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如项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专业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
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及/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及/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人或任何相关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5)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通过协议、控股或分支机构或其它方式就供货及/或
服务等与任何独立或非独立的他方构成联合、分属或其它关系、相关责任义务等,均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自行协商约定,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之间的约定均仅属于其间分担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办法,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均不具有任何约束或效力,且一旦发生与本招标、投标、协议及其履行相关的责任,均仅应由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与该他方各自或承担连带责任,而投标联合体及/或其成员依据本次招标、投标原所应承担的对采购人或相关第三方的责任均并不因此被减、免。
(6)联合体及/或其成员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及
/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3.7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相关信息,如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进行登记备案。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等),采购中心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和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一形式,下同),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所登记的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并及时告知采购中心,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中心未收到回复时,不应作为采购中心未向投标人发出该通知的依据,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中心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中心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中心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标步骤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中心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4 采购中心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中心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二、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册,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
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鼓励双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左侧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整个投标文件内容除签名、签字和页码外,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9.3 保证金
(1)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销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 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合同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9.4 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招标项目包含的各项技术服务内容、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服务、保险、税金等全部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项目分包、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条。
(4)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的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
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8)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5 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条。
10.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 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全部内容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x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12.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正本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
12.4 投标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
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
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2.5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的份数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规定为准,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 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2.7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密封
1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密封
13.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送达投标(开标)地点。如投标文件一个密封袋装不下时,可分几个袋来装。密封袋封面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投标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拒绝其投标。密封袋密封处注明“开标时启封”(或“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13.2 如采购项目内容为分包采购,投标人投一包或多包的,必须按上款要求按包分别制作、密封投标文件,并在密封袋封面标明所投包号且与内装投标文件投标包号一致,否则其投标无效。
13.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
的误投或由此带来的其他问题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采购中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
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和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如要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开标
16. 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 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16.3 公开唱标前,由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并记录。
16.4 在唱标完毕后,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公证人员将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行公证。
五、评标程序和要求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评标专家由采购中心与采购人代表一起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并现场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向采购中心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
17.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
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2 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8.3 符合性检查: 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从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5 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4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8.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19. 投标的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确认。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19.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如要求提交样品则包含样品)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有样品评审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再对样品
进行评审。
21.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及编写评标报告
21.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如有样品评分的还应包括样品,进行综合评审打分(项目分包招标的按包分别评审打分),最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打分结果,按照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21.2.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
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2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中心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6 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拒绝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4.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或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5. 采购项目废标
2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 3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或因部分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导致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2 废标后,采购中心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投标人,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
动。
六、签订合同
26.中标通知
26.1 评标结束后,采购中心将评标结果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同时由采购中心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6.2 采购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6.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7.2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7.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7.4 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中心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7.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中标服务费
28. 本次招标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八、保密和披露
29.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30. 披露
30.1 采购中心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九、询问和质疑
31.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31.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 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中心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四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商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内容以及有关的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1、投标报价及优惠承诺,包括运费和保险(提供产品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2、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3、投标内容及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4、付款条件;
5、实施交付和配送能力的承诺,包括实施完工时间等,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并交付完毕,实施交付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
6、售后服务和质保期满后服务条件及承诺(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依据“三、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规定对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如有样品评分则含样品)、资料等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打分结果,按投标人须知“22.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的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项目分包采购的按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2、评分说明:
(1)由评委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等评审内容进行综合比较打分,评委打分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2)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评委打分进行汇总取平均值。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优惠;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总得分由采购中心人员负责统计,并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6)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时不协商,独立完成。
(7)无效投标不予打分。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报价 | 报价分 | 30 | 投标人报价得分=(有效最低投标报价/该投标人 报价)×30 |
商务部分 | 同类业绩 | 5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同类业绩的得 1 分,此项最 多得 5 分。合同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同类业绩要求。 |
商务部分 | 组织结构及项目团队 | 10 |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符合项目特点的,得 7.5-10分; 第二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相关经验较丰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 4.5-7 分; 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 专业性和相关经验有欠缺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0-4 分。 |
类别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说明 |
商务部分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 |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基础上,对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第一档,响应全面,描述完备、细致,完全满足且部分优于采购需求,得 3.5-5 分; 第二档,响应较全面、细致,满足采购需求,得 1.5-3 分; 第三档,基本响应采购需求,但有缺陷或部分 一般指标不满足需求,得 0-1 分。 |
技术部分 | 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 | 25 | 根据投标人服务内容及服务指标响应程度优劣进行分档打分: 第一档,响应完善,服务内容详细、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优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17.5-25 分; 第二档,响应完备,服务内容较详细和合理,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需求,得 11.5-17 分; 第三档,服务内容基本响应,但欠完备、欠合 理,得 0-11 分。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综合评价 | 25 | 根据投标人服务实施方案(技术服务完备程度、人员配备和团队情况、响应程度)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第一档,方案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完善,可行性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得 17.5-25 分; 第二档,方案较合理,内容较详细,措施合理,可行性较好,达到招标要求,得 11.5-17 分; 第三档,方案内容有遗漏,措施欠合理,可行性 较差或低于其他档次投标人,得 0-11 分。 |
合计 | 100 | 分档打分的,同档次打分最小分差为 0.5 分 |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参考格式)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编号为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项目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 1、技术服务的目标:
2、技术服务的内容:
3、技术服务的方式:
第二条 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1、技术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进度: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提供工作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按招标文件规定。第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涉密人员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保密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涉密责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第六条 x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内容及期限由双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招标结果约定)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结果约定。第八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乙、双)方所有。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顺利执行,供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比例的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如 3 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则由采购中心全额无息一次性退还供方。供方要求退还保证金时,须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提供验收单、本合同及采购人出具的无质量问题的证明,经河北省
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审核无误后,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有问题,按相关条款解决。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服务,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内容并收到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额 8%的违约金。
2.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的(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 1 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 8‟的滞纳金。因省级财政支付中心原因造成的逾期支付除外。
3.乙方所交付的服务(含货物)内容、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
因拒绝而耽搁的时间由供方负责。
4.乙方不能交付合同规定的服务(含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 8%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付服务(含货物)时,每逾 1 日供方向甲方偿付货款总额 8‟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7 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解除合同,按本条第 4款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
2、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7 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事宜;
2、双方约定 ;
3、双方约定 。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合同签订地所在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 |
3、技术评价报告: | ;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 |
6、其他: | 。 |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
。第十六条 x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x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河北省省级财政支付中心、河北省政府采购办、河北省省级政府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其效力相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招标文件
2、 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甲方)(章): 供方(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 地 址: | |||
电 话: | 电 话: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格式如下:
(含封面、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商务部分
* 一、投 标 函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见前附表)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 期:
说明: 除可填报项目外, 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 本公司为 (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 (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 、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 (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 xx) :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 需要提供。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报价项目 | 报价(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大写(人民币):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
序 号 | 报价 项目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报价项目 包含小项 | 报价项目包 含小项价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投标总价 | 总价大写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单位:元(人民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报价项目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项目对应。表格不足可续填,但不可缺项。
2、(1)小计=单价×数量;(2)每个报价项目的小计=每个报价项目包含小项价格累加;(3)小计累加=投标总价
3、报价项目不分单价的只需注明小计,报价项目分单价但不分小项的只注明单价、
小计。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注册于 ( 投标人住址) 的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 项目编号: ,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公章) :
注: 1 、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
章。
*五、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1、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若是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提供。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说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资质资料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说明: 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说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项目实施团队及人员配备
加盖投标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⑴项目团队组成及管理架构;(2)投标人指定的中标后本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职位、职称和详细联系方法,曾参与过的类似项目情况。(3)从事本项目的工程师、其他人员姓名、职称和联系方式,曾参与过的类似项目情况。(4)项目负责人、工程师、专业人员的专业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资料。
*十、投标人情况简介及常设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情况简要介绍;(2)售后服务机构或常设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服务热线;(3)服务团队人员构成,含售后服务负责人、工程师、专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十一、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除报价之外的其他商务条款,投标人须逐条作出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二、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免费售后服务期后的技术维护等项目及相关收费标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部分
*一、投标技术方案及详细描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含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详细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详细参数、指标描述, 技术应答承诺及说明等。
*二、投标技术规范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 | 技术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指标 | 投标文件 对应参数、指标 | 偏离情况 (符合、优于、低于) | 备注(简要注明优于、偏离的原 因) |
注: 表格不足可续填, 不可缺项, 须逐条填写技术参数要求并写明偏离情况。投标文件对应参数、指标不能完全复制招标文件内容,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否则按虚假投标处理。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三、产品或服务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说明: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涉及的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此表请投标人自行设计,须描述品牌、型号、产地、功能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附件:
项目编号: 日期: 年 月 日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商提交的资质资料名称 | 数量 | 原件/复印件/公证书 | 投标代表签字 | 领取人 | 备注 |
注:此表为投标人提交资质、业绩等资料的明细目录,需在提交前填写完整,投标时经核对后由投标代表签字确认。此表和资质、业绩等资料一起装袋(不需密封,勿粘贴)在投标时提交,不与投标文件装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