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北京百度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百度公益基金会慈善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运行的合法、合规、合理,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维护基金会、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
《北京百度公益基金会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金会所有项目的立项、管理和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包括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资金、项目监督、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 基金会所立项目必须符合“以信息技术打造公益平台,弥合信息鸿沟,促进知识共享,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 项目立项需提供项目立项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背景、政治意义和社会影响;(2)前期调研及可行性分析;(3)项目名称及项目宗旨;(4)项目组织结构;(5)项目受益对象、人数、范围及预期效果;(6)项目实施计划;(7)项目预算(含项目资金来源及数额);(8)项目起止时间;(9)项目监督;(10)项目评估等。
第六条 所有项目均需经过基金会秘书处批准,经批准的项目可进入实施阶段。按基金会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应由理事会审议的项目,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第七条 实行项目责任管理制,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第八条 严格合法合规实施项目,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禁徇私舞弊,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基金会、受益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九条 项目专业化管理。由专人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负责整个项目的日常管理、检查验收、定期汇报,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资金流转按预算执行、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
第十条 项目实施预算制。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与预算,经秘书处批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适度调整项目执行计划,报秘书处审批。
第十一条 定期总结项目阶段性工作,并向秘书处或理事会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成效。
第十二条 项目实行资金专项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法、合规、高效使用。
项目接收的捐赡资金应全部进入本基金会账户,项目款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或挪用;严格按善款使用审批权限办事,不得越权签批或擅自拨款;对拨付善款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根据项目协议提取的管理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