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方应在单只托管理财产品成立前三个工作日将单只理财产品的理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协议书(如有)、理财产品说明书等,以及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的样本或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公章或预留印鉴后,传真(传真号码:028-61963508)或邮 件 方 式 ( 邮 件 地 址 : wuhancao@126.com 或 119276977@qq.com或61967442@qq.com)至乙方指定传真号码 0574-89103213 或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