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 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人,本项目采用 “BOT+EPC+政府补助+政府特殊股份”模式实施,现由甲方和乙方于 2017 年月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