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DZCG201964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DZCG201964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备案单位(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编制 2019 年 10 月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成交服务费收款帐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收款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提前 办理。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八、 多子包/标段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标段号与子包/标段名称必须对应。九、 如投标(报价)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十、 投标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一、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代理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二、投标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在法定时间内以传真或扫描件方式告知代理机构。十三、因场地有限,本代理机构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xx的停车场停
车。
十四、由于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所处位置路段繁忙及停车紧张,递交投标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
十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进行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积极配合。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 000-00000000/83188580。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一、 |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DZCG201964 | |
二、 | 项目内容 | 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本《公开招标文件》。 |
三、 | 供应商要求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 同时, 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 |
四、 | 购买文件 | 时间:2019 年 10 月 16 日- 2019 年 10 月 23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 9 座 2 楼 25-27 号 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报名指引: 1、 若供应商采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DZCG201964 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 60 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委托,就下列项目内容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及流程安排如下: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 DZCG201964 +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0000000000@xx.xxx。 | ||
五、 | 咨询答疑会 | 本项目不举行咨询答疑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
六、 | 递交投标文件 | 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午 14:30 至 15:00 截止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xxxxxxx 0 x,xxxxxxxxxx) 形式: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方式当面递交 |
七、 | 开标会 | 时间:2019 年 1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午 15:00 开始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xxxxxxx 0 x,xxxxxxxxxx) |
八、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联 系 人:劳先生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九、 | 招标机构 | 单位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 9 座 2 楼 25-27 号联系人:xxx、曾小姐 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传真电话:0000-00000000 |
十、 | 结果公告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xxxxxx_xxxx.xxx丹灶镇人民政府网: |
十一、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2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分包。
2.1. 人员配置
2.1.1. 人员配置不少于 9 人【巡查员不少于 8 人、协调员 1 名,其中主管 1 人(可任巡查员或协调员)。协调员由采购人安排办公地点。】
2.1.2. 各岗位分类
1. 项目主管:环境保护或化学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负责全面部署各类巡查工作。
2. 巡查员:环境保护或化学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了解南海区污染源基本情况,能根据各自职能开展现场督查、取证、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巡查人员须持有交通工具的驾驶证。
3. 协调员:环境保护或化学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了解南海区污染源基本情况,能有效协调各类任务,并开展发数据和文档统计分析、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作为机动组加入巡查工作。
4. 中标人安排的巡查员必须专职负责环境巡查工作,且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
2.2. 环境巡查工作服务主要内容
2.2.1. 日常企业巡查工作
1. 开展企业日常巡查监督,按照社会治理网格化要求巡查、发现问题。
2. 巡查员共分为四组,每组不少于 2 名,每组日常每日平均巡查 6 家或以上企业,每周每组必须开展一次夜间巡查(开展夜间巡查,应提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巡查计划)。日常每天巡查企业不低于 24 家(日夜结合);采购人应根据要求做好周末值班安排,周六、日必须保证有 1 组开展巡查,每日巡企业查不低于 6 家次,法定节假日应经双方协商落实具体任务安排。
3. 巡查过程中每组全程至少装置一台记录仪记录巡查情况,并采用情况记录、拍照、拍摄、
定位坐标等方式取证和收集信息,将所有信息即时上报。
2.2.2. 应急工作
巡查人员须配合应急、大气分级管控(工业污染源、扬尘污染源、机动车污染源、餐饮油烟污染源、露天焚烧污染源)及部分信访案件的初步取证。在收到采购人应急任务时,巡查人员须在 1 小时内响应,并立即赶往采购人指定巡查地点,配合采购人工作安排,巡查频次可根据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进行调整。
2.2.3. 配合关停、散、乱、污及无证照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完成安全生产环保方面的巡查内容,一至两周一次。
2.2.4. 协助开展村级工业区整治、行业整治等。
2.2.5. 巡查主干河涌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污水排污口情况,每周一次。
2.2.6. 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2.2.7. 定期及时收集整理巡查情况和后督查情况,同时协助采购人汇总材料。
2.2.8. 巡查工作做到有迹可巡、不漏巡、不漏报、不徇私。切实履行采购人赋予的职责,服从采购人的巡查安排。
2.2.9. 中标人需配备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电脑等办公设备、取样瓶、取样器、简单的环境监测工具、摄录设备及必要的交通工具(至少 4 辆小汽车,其中至少 1 辆应在开展服务期间,优先作为采购人备用应急用车供采购人征用调配)。
2.3. 巡查考评工作内容及要求:
2.4. 巡查工作主要包括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它相关巡查工作,其中专项巡查家数不计入日常巡查企业家数。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巡查和考核的标准化建设,实施对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巡查。
1. 水环境
1)重点河涌巡查包括对正在整治、已完成整治和其他重点河涌进行沿岸巡查,重点对水体感官、水质初评估、入涌排污口、闸站巡查,了解重点工程进度等。频次要求:全镇范
围内每月至少开展 2 次,其中主干河涌(大洲河、环山沟、界牌涌、官山支 I 涌、官山支 II 涌)至少每周一次。
2)水源保护区巡查包括水源保护区环境现状(水体感官、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内河涌水质及窦闸管理状况)是否存在非法倾倒废物、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环境管理现状(是否有新增的企业、是否有企业存在非法排污、违法扩建投产等现象发生)。频次要求:每月至少开展 1 次。
3)水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包括不定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随机抽查进度等,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准。
2. 锅炉整治、铝型材等。巡查企业的环保资料,核实生产流程、治污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非法排污,是否擅自改变使用非清洁能源燃料,是否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等。频次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
3. 餐饮服务业。巡查其是否具备环保备案手续、油烟治理设施运行台账、清理台账等,对环保未完善的企业,通过引导、劝导餐饮单位完善环保备案手续,派发相关台账模板。巡查餐饮服务业期间应优先对其完善环保手续,并根据后续未上治理设施或未完善相关台账制度等情况,制定相应名单并转交采购人;同时,突出分级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对问题餐饮、企业加密实勘频率,对稳定达标餐饮、企业逐步减少实勘频率。频次要求:每周不少于开展 20 家次。
4.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含拆除工程)扬尘防治、渣土堆放场扬尘的防治。巡查各个项目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核查是否设置了洗车槽、建立了密闭的围挡、运输车辆是否密闭、是否带泥上路、运输道路是否硬底化等等。对露天焚烧、非道路移动机械,定期开展巡查。频次要求:每周至少开展 3 次。
5. 对辖区环境执法、环境管理、风险源排查等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对以下内容进行随机或
专项巡查:
1)环境执法过程中提出整改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2)对村级工业园整治工作已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核实任务完成进度。
6. 对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巡查考评工作协助采购人执法取证:
1)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嫌污染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协助采购人执法取证。
2)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疑似污染物排放异常、不合理的行为,如污染企业使用的原材料种类、数量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疑似不一致时,协助采购人执法取证。
3)上述工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巡查频次进行现场核查、巡查、拍照、收集资料等,登记存在问题,通报给采购人,检查频次可根据大气污染精准管控预警进行调整增加,并
按要求定期每周、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年度完成环境巡查和考核工作分析报告等督查报告。编写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的分析总结报告,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要求,能充分反应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成果。
2.5. 巡查工作质量要求
2.4.1.按时完成每日巡查工作,不漏巡、不漏查,确保记录、拍照、采集信息的真实性。编写的日常巡查的日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轨迹、实地照片、巡查记录、日志等。
2.4.2.中标人对全体人员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2.4.3.巡查人员服务期间须穿着统一的印有“环保巡查 ”字样的工作服,配戴工作证,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和卫生等防护用品。
2.4.4.全体人员必须按标准化操作规程履行职责。
2.4.5.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2.4.6.按照采购人的质量考核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4.7.巡查记录相片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正门(应正面记录至少一名着装正件配带齐备的巡查人员)、现场主要情况、排污位置情况等信息。
2.6. 人员管理要求
2.5.1.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提供所聘请的服务人员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及 2019 年 5 月至 2019 年 7 月在投标人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等复印件】交给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损失。(投标人需在本次投标中出具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2.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员须身体健康,无任何职业病或长期疾病(有相关的体检报告),胜任环境巡查工作。
2.5.3.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与环境巡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和支付社保、住房公积金、外勤作业补助费(包括高温补贴)、加班补助等各项薪资福利,配备相关工作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工作人员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2.5.4. 中标人须根据工作时间的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巡查员配置方案和交接班制度,保障人员的合理组织和调度。
2.5.5. 如在日常管理中,中标人与工作发生拖欠工资、工伤事故等劳动争议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保证不影响日常
的督查考评工作。
2.5.6.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规范,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检查、监督和指导。
2.5.7.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培训包括上岗培训、日常督查技能培训等,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才上岗工作。
2.5.8. 中标人须对其委派的服务团队严格管理,对他们的行为负全责。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一切行为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若出现意外伤亡事故、损害采购人形象和利益或触犯国家法律等情况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2.5.9.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中标人须安排专职、专业的工作人员完成环境巡查工作,保证服务团队的稳定性,以持续跟进和落实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团队的工作人员;若相关工作人员表现不称职,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经双方确认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人员的清退及补充工作。
2.5.10.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巡查工作团队须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专职人员或机构负责对环境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实行实时监控;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开设多种举报渠道,并定期开展检查,杜绝、严惩舞弊行为。
2.5.11. 中标人安排的环境督查和考核工作团队须制定内部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奖优惩劣措施,及时清退不称职人员,以保证工作人员的素质。
2.7. 考核标准
2.6.1. 考评方法:每月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由采购人每月依照《考核办法及标准》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进行评分。实行百分制、分项评分,对达不到要求和效果的项目进行扣分。
2.6.2. 根据计算考核总得分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费扣减和发放,考核总得分结果达到 90 分
(含)以上为优秀,该月度服务费不作扣减;考核总得分结果达到 80 分(含)-90 分
(不含)为良好,该月度服务费扣减500 元/分(如总得分为85 分,服务费应扣减(100-85)
*500=7500 元,以下情况类推。);考核总得分结果达到 70 分(含)-80 分(不含)为中等,该月度服务费扣减 1000 元/分;考核总得分结果达到 70 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发放
当月服务费,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服务整改限期通知书。服务期内累计出现 2 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6.3. 《考核办法及标准》
指标 I | 指标 II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运作管理 | 人员配备 |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工作人 员不少于9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类或者取得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上岗证的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外勤人员不少于8人。 | 1.每月缺少1人,扣2分/人次; |
2.视情节严重性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巡查作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且中标人的履 约保 证金归采购人所有。 | |||
建立巡查考核工作人员档案,档案资 料至少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姓名、身份证资料、相片、工作简历 、劳动合同复印件、薪金待遇等。 | 1.未建立档案管理的,扣3分; 2.人员档案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人次; 3.未经采购人同意,有人员更换或 离职,扣 5分/人次; 4.经采购人同意,有人员更换或离职,10个工作日内未向采购人报备并提供新工作人员基本资料的,扣2分/人次。 | ||
装备及交通工具配 | 中标人应配备至少1台办公电脑、取样瓶4组、取样器5个、小汽车4辆、并确保其它监测工具、记录仪、摄录设备配备到位。 | 1.未配备办公电脑的,扣2分; 2.小汽车配备少于4辆的,扣5分/辆; 3.其他装备未配备齐全的,扣1分/项。 | |
人员管理 | 中标人应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年度培训内容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业务培训、职业 道德、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 违反规定扣5分。 | |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并岗、脱岗、迟到、早退,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 | 违反规定的,扣2分/人次;情节严重的,扣5分/人次。 | ||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作人员薪金并提供相应福 利待遇。 | 违反规定一次,每月扣5分/人次。 | ||
服务 | 服 | 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巡查标准以及相关巡查规则,熟知巡查内容。 | 适用标准明显错误的,扣0.5分/宗。 |
指标 I | 指标 II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巡查任务工作。 | 1.在巡查区域范围内,按照巡查任务清单,当期任务每漏巡查一间企业扣2分; 2.现场巡查记录相片不齐全的,扣1分/家企 业。 | ||
中标人应及时收集、更新巡查对象 ,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 | 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计、更新巡查对象的,扣0.5分/次; 统计存在明显错误的,扣0.5分/ 次;情节严重的,扣1分/次。 | ||
中标人应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 工作任务。 | 未按时完成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次; 情节严重的,扣5分/次。 | ||
督查质 量 | 中标人须如实向采购人反映巡查项目存在问题。上级、区级部门对巡查范围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或定期检查,发现不如实反映或巡查不到位的 。 | 上级部门抽查发现并通报,每宗扣1分; 区级部门抽查发现并通报,每宗扣0.5分。 | |
内控管理 | 中标人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环境巡查和考核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 服务期内违反规定一次,扣50分。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严格对环境巡查和考核相关数据进行 保密,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用途。 | 服务期内违反规定一次,扣50分。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 | ||
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日常巡检工作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事实真相的。 | 发现一次扣15分。2次或以上,扣25分/次。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和解除服务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序号 | 商务条款 | 要求 |
1 | 项目预算金额 | ¥980,000.00 元 |
2 | 报价要求 | 1.报价方式为服务期内全包价,并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必须包含人工费(包括意外保险、社会保险费、高温补贴费等)、福利费、加班费、设备设施费、制服费、车辆和装备维护费、行政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财务费、物品耗材费、管理费、燃油费、员工培训费、各种税费、利润、中标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2.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 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付款方式中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
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6 | 付款办法 | 1.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合同金额÷12-当月扣罚金额。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给中标人。 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3.付款方:采购人。 4.收款方:中标供应商。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6.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 合同; 2) 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3) 考核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7.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
7 | 人员管理 | 1.中标供应商须将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中标供应商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如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则视为违约行为。累计达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中标供应商须全额赔偿,采购人保留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的权利。 3.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4.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 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序号 | 商务条款 | 要求 |
5.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人负责其雇员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对其雇员的人身 安全负全部责任。 | ||
8 | 售后服务 |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常设每周 7 天×24 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 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
注:本“采购项目商务需求”在采购时xx所称的采购人、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或买方、发包人)、乙方(或卖方、承包人),投标总价转换为合同价。
序号 | 项 目 | 主 要 内 容 | ||
1 | 最高限价 | ¥980,000.00 元 | ||
2 | 投标保证金 | ¥19,600.00 元 | ||
周六、周日的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注意提前办理支付,以免逾期。 | ||||
3 | 投标保证金支付 | 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其帐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 ||
4 | 保证金汇入户址 | 开户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 号:66267109353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支行行号:104588029016 (注:请注明“DZCG201964 投标保证金”) | ||
注:此账号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成交服务费为不同的账户,请注意区别。 | ||||
5 | 中标服务费 | 收费依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 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费。 注:本项目为定额收费,中标服务费为¥14,700.00 元,由中标供应 商共同支付。 | ||
6 |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 |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以银行转帐方式一次性支付 | ||
7 | 统一结算币种 | 均不计息以人民币元结算 | ||
8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之日 | ||
9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共六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一份报价信封);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放于报价信封内。 | ||
10 | 密封包注意事项 | 1.正本与副本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放在报价信封内。 2.所有递交的投标资料均按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投标资料封套统一按“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 式”填写标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 ||
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 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他相关领域的专家 4 人。 | ||
1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权重=100%) | ||
技术部分 40% | 商务部分 50% | 价格部分 10% |
供应商须知正文
1.1. 招标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
它相关法规。
1.2. 释义
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2. 监管部门: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5. 以上:是指包括本数。(有特别说明除外)
6. 以下:是指不包括本数。(有特别说明除外)
7. 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其他特殊条件要求。
3)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 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报名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说明:供应商按规定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供应商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8. 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9.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
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如有)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要求,在投标响应时须完全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1.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具体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进行划分。
1) 中小企业须符合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要求,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但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有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2.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13. 计息期:项目周期内均不计息。(有特别说明除外)
1.3. 同义词语
以下词语应按相同定义进行理解:
1. “招标文件”与“采购文件”;
2. 招标阶段的“招标人”、“采购人”、“招标单位”、“采购单位”、“用户”及合同签订阶段的“甲方”、“买方”、“发包人”、“建设单位”;
3. 招标阶段的“投标人”、“供应商”及合同签订阶段的“乙方”、“卖方”、“承包人”、“承包单位”;
4. 招标阶段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阶段的“乙方”、“卖方”、“承
包人”。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①投标邀请函(或招标公告);②采购项目内容;③供应商须知;④合同书范本;⑤投标文件格式;⑥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答复文件等。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3. 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文档和纸质盖章文件形式制作,两种介质不一致时以纸质盖章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采购技术要求内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解释处理顺序为:①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②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后,应于 24 小时内,在澄清(答疑、答复)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该文件传真或邮件发给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答复。逾期未能确认答复的,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答复)文件。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于 24 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将该文件传真或邮件发给采购代理机构以确认答复。逾期
没有确认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修改文件。
3. 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4. 其他情形
1.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不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期间,对供应商联系信息均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
1. 投标的语言
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投标文件编制
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以 A4 版面编制(图纸可以用 A3 版面编制,折叠成 A4 尺寸)进行编写,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页码。
2. 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4.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 供应商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对未经装订或因装订不牢固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
7.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8. 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
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且准确有效,如发现自身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9. 如果因为供应商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 投标报价
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5. 备选方案
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6. 联合体投标(在“供应商资格”允许的情况下执行)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如下: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政府采购法规相关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它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7. 投标保证金
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以下为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形式的注意事项:
1) 供应商汇出账户名称(即银行到账名称)必须与投标供应商的对公账户名称一致。
2) 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前(以收款方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否则投标无效。
3)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银行到账时间:指即以银行出具的电子回单的到账时间。到账证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从银行系统中打印的投标保证金进账记录单为准。
5) 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顺利退回,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退付书》(格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放在唱标信封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按《投标保证金退付书》上的信息退回保证金。切勿填
错信息或不提交,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5. 以下为采用[担保函]形式的注意事项:
1) 具体办理方式详见《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业务办理指南》。
2) 采用专业担保机构(详见《政府采购投标(报价)担保业务办理指南》)出具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期间/时间(即担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诉讼管辖地法院为采购人住地所在区人民法院。
3) 担保函原件送达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在宣布投标保证金无效时,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
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经见证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全额无息退还。
8.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成交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并按合同书范本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同。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供应商不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的修正;
3) 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能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4) 供应商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5)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9. 凡没有按照本须知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投标有效期
1. 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4.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供应商可拒绝或同意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5.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9.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 供应商应编制投标文件资料,投标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供应商的相应人员签名或签章、加盖供应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供应商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3. 若副本存在缺漏页、无签字或盖章页,不作为无效投标条件。
4.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及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若时间地点已按法定程序变更,则以变更后的时间地点为准。
2. 供应商须以密封包装形式当面现场递交,拒绝接受邮寄、电报或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3.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投标文件密封包包含内容、唱标信封密封包包含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文件密封完毕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4.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对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5.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递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 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投标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5.1. 开标会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全过程,否则视为接受开标结果。
3. 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4. 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供应商代表全体供应商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5. 采购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
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供应商须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6. 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7. 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供应商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或接受开标结果。
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向供应商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5.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专家成员按相关规定产生。
2.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进行评审。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供应商进行联系接触。
4. 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5.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意见(授标建议),均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
6. 评审结果未公布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5.3.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
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中“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对投
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项目不进入评标环节,作废标处理。
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资格审查时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1) 信用记录查询:
①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②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日当天,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截止时点以查询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准。
③ 结果留存:采取保留纸质网络打印件、网页查询截图或其相关复印件的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 信用记录的使用:
① 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评标委员会评审
1. 确认《评审细则》。签署通过《评审细则》,《评审细则》的内容包括评审纪律、评审方法、评审程序与评审细则等。
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没有出现重大偏离。
3. 质询与澄清(如有)。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就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可向供应商进行质询。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按照被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应答,其一切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补充,经授权代表签署后将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补充文件不得对投标方案中一些重要的涉及竞争性和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4. 符合性审查结论。符合性审查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评审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或“不通过”者,评标委员会可通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当事人对被列举的事实加以核证和确认。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或“不通过”者将不进入下列程序的评审。
5.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细化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6. 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8. 综合汇总及推荐结果。
1) 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进行汇总,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以总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第二高者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评审得分相同时按如下原则处理:如评标总得分排名前 2 名有多家供应商得分并列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若评标总得分、投标报价、技术得分都相同,则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时不得弃权。
9. 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投标处理
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5.4. 投标文件差异修正准则
1. 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对应内容不一致,均以开标唱读所列述的内容为准;
2. 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5. 投标文件描述内容与原始材料引述内容不一致时,以原始材料内容为准;
6. 如出现明显笔误或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裁定通过方为有效;
7. 正本和副本之间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8.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5. 废标条件与处理
x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控制范围且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4. 因重大变故,接财政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符合第 1-3 条其中之一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废标理由和处理决定知会各相关供应商。
5.6.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投标无效情形)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签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签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投标主体不明确的;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规定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的;
7.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谋勾结等形式参与投标,在独立供应商之间构成非法互惠利益和同盟关系的;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并递交投标文
件的;
9. 同一家供应商递交两套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正本);(注:分册属同一套文件。)
10. 未能有效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的;
11.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与承诺等证明材料经认定后存在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2. 投标有效期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3. 投标文件编制和装订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注:装订不牢固或活页装订,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不符的,不属于无效投标行为。)
14. 拒绝、对抗评标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的;
15. 投标方案、投标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的;
16. 符合“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所述情况的;
17. 符合招标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投标的其它规定和要求的。
5.7. 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8. 对供应商全权代表的要求
1. 供应商全权代表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响应评标委员会的临时召唤,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销更改的法律效力。
2. 供应商全权代表在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销更改的同等效力。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 供应商全权代表未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达评审现场的;
2) 供应商全权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的。
6.1. 评审方法
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与方法,在符合有效投标范畴且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供应商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6.2. 评审标准
评审 内容 | 权重值 100% | 评分因素 | 评 审 子 项 | 满分值 | |
对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目标,工 | |||||
作难点、重点分析及工作内容的理解认识是否深刻、准确, | |||||
切合地方实际进行横向比较: | |||||
1、分析及理解准确,切合地方实际,得 6 分; | |||||
1 | 服务需求分 析 | 2、分析及理解基本准确,基本切合地方实际,得 4 分; 3、分析及理解准确程度一般,尚可切合地方实际,得 2 | 6 | ||
分; | |||||
4、分析及理解的准确程度较低,不太切合地方实际,得 | |||||
1 分; | |||||
5、不提供不得分。 | |||||
投标人结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分析,在基本服务内容及 | |||||
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提供的优化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 |||||
2 | 优化服务方案 |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6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 6 | ||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 |||||
技 术部分 | 40% | 5、不提供不得分。 | |||
结合对本项目的优化服务方案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其中 应包括但不限于: | |||||
1、巡查路线及时间安排。 | |||||
2、服务人员及任务安排。 | |||||
3、工具及设施的配备及应用。 | |||||
4、作业内容、标准、流程及规范。 | |||||
3 | 服务实施方 案 | 5、数据及资料的收集、记录、上报及归档。 6、定期的工作总结、分析及报告。 | 8 | ||
进行横向比较: | |||||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8 分; | |||||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6 分; | |||||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4 分; | |||||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2 分; | |||||
5、不提供不得分。 | |||||
根据各合格投标人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 | |||||
4 | 应急方案 | 处理、采购人特别委派任务有完善的应急措施、应急人员 调配方案及应急处置保障队伍等)进行横向对比: | 4 | ||
1、应急方案详细、措施完善、人员调配合理,得 4 分; |
评审 内容 | 权重值 100% | 评分因素 | 评 审 子 项 | 满分值 | |
2、应急方案较详细、措施较完善、人员调配较合理,得 2 分; 3、应急方案欠缺详细、措施不完善、人员调配不合理,得 1 分; 4、无提供方案得 0 分。 | |||||
5 | 服务机构及团队建设方案 | 结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服务机构及团队建设方案,包括拟设立服务机构选址地、快速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可行性及优越性、组织架构,及服务人员薪酬福利保障等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5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5 | ||
6 | 项目管理方案 | 结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项目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 1、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2、专业化的技术保障。 3、服务过程监督。 4、服务质量总结及分析。 5、经验总结及方法改进。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6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
7 | 增值服务承诺 | 对各合格投标人能否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优于需求的服务承诺进行横向对比: 1、增值服务多样化,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5 分; 2、增值服务多样化,部分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3 分; 3、增值服务较少,部分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1 分; 4、无提供方案得 0 分。 | 5 |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ISO4001 体系认证证书、 | |||||
《广东省xx技术企业》证书,每项目 1 分; | |||||
1 | 资质证书 |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 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 附表,每项目 2 分; | 3 | ||
本子项最高得 3 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 | |||||
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
商 务部分 | 50% | 2 | 诚信(信用)评价 |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授 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每获得 1 年得 1 分,本项 累计最高得 3 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 |||||
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者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 | |||||
3 | 人员素质 | 称,得 3 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者环保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得 6 分; | 16 | ||
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 |||||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
评审 内容 | 权重值 100% | 评分因素 | 评 审 子 项 | 满分值 | |
为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环保相关专业初 | |||||
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提供一名得 2 分; | |||||
为环保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每提供一名得 1 分; | |||||
本小项最高 10 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 |||||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学位或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 |||||
和在投标单位购买 2019 年 6-8 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作为 | |||||
证明材料】 | |||||
根据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曾获得能体现与环保相关的技术 | |||||
能力的奖项、证书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 |||||
1、获得省部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 | |||||
4 | 单位情况 | 2、获得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 2 | ||
3、获得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 0.5 分。 | |||||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 | |||||
供牌匾的不得分) | |||||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曾独立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环保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 | |||||
于第三方巡查、服务环境考核和督查服务项目、环保类专 | |||||
题规划或方案、污染控制研究、污染源调查分析等;不含 | |||||
同类业绩(1) | 环保类设备购买项目、环保相关信息化系统项目、污染治 | 10 | |||
理项目、环境监测项目和环保设施运营项目)进行评审, | |||||
5 |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
【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 | |||||
备查,否则不得分。】 | |||||
投标人自 2014 年以来具有开展企业调查活动经验(2014 | |||||
同类业绩(2) | 年至今所有项目累计企业数量累计超 300 家)的得 4 分。 (须提供活动开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图 | 4 | |||
片、调查资料、总结等,否则不得分。) | |||||
1、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的数量进行横向对比: | |||||
1、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优于项目需求且最多得 5 分。 | |||||
2、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优于项目需求且较多得 3 分。 | |||||
6 | 车辆配备情 况 | 3、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 4、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不符合项目需求得 0 分。 | 5 | ||
(以上车辆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和 | |||||
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 | |||||
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 | |||||
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办公电脑、取样瓶、取 | |||||
样器、简单的环境监测工具、摄录设备等的数量进行横向 | |||||
对比: | |||||
7 | 设备配备情 况 | 1、拟投入设备数量最多且质量性能最好,得 3 分。 2、拟投入设备数量较多且质量性能较好,得 2 分。 | 3 | ||
3、拟投入设备数量较少且质量性能一般,得 1 分。 | |||||
4、拟投入设备数量最少且质量性能较差,得 0 分。 | |||||
(须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 |||||
投标人服务点设在佛山市范围内的得 4 分;服务点在佛山 | |||||
8 | 办公场所 | 市范围外广东省范围内的得 1 分。 (提供服务点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 | 4 | ||
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注: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评审 内容 | 权重值 100% | 评分因素 | 评 审 子 项 | 满分值 |
价格部分 | 10% | 将评委会修正审核后的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基准价格,等于基准价格的投标报价定为满分。折算公式: 基准价格=各有效投标价格中的最低价 1.当投标价格=基准价格时:价格得分=10 2.当投标价格>基准价格时: 价格得分=(基准价格÷投标报价)×10 | 10 |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3.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采购件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1) 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
递减。即: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 价格部分分值
(评标价格、评标基准价均精确到两位小数)
1. 中标资格的确定
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推荐意见,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 中标通知
1. 中标结果将发布在招标文件指定媒体,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签发《成交/中标通知书》。
2. 《成交/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3. 在未取得合法理由而获批复前,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资格,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费)
1.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相应的成交服务费。
2.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5. 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确认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有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一切以能够实现项目的功能效果和设计目标为前提,均以采购人的理解判断为准。
3.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按《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 号)的要求,完成后续文件的公告事宜,并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5. 在不违背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实质性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正。
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6. 质疑与处理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若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及时当面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4. 对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时,质疑函及相关质疑内容的举证材料将转递予被质疑者,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应配合予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
5. 供应商递交的质疑文件或澄清回复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并注明日期、联系电话和地址。
6. 通过质疑仍未获得有效解决时,可依法定时间和程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第四部分 合同书xxx
注: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最终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电子合同版本为准。 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3)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采购项目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DZCG201964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签订日期: 年 月
甲 方: (采购人)
乙 方: (成交供应商)
合同见证方: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根据“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1.2. 项目编号:DZCG201964
2. 项目内容及工期要求(或详细技术要求)(双方自行完善或详见附件)
3. 合同金额
3.1. 合同价:
总价为: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3.2. 乙方所需的相关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合同总价中包含人工费(包括意外保险、社会保险费、高温补贴费等)、福利费、加班费、设备设施费、制服费、车辆和装备维护费、行政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财务费、物品耗材费、管理费、燃油费、员工培训费、各种税费、利润、中标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3. 合同工作费用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
3.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 付款方式
5.1.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服务费=合同金额÷12-当月扣罚金额(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甲方收到乙方的有效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给乙方。
5.2. 付款方:甲方。
5.3. 收款方:乙方。
5.4. 开具发票:乙方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
5.5.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供应商名称一致。
5.6.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
1) 合同;
2) 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 考核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 中标通知书。
5.7. 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双方协商处理。
6. 人员管理
6.1. 乙方须将其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投入到本项目中,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乙方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甲方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6.2. 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组人员,除须按甲方的要求对人员作出调整外,则视为违约行为。累计达 3 次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致的经济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6.3.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6.4. 即使是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须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落实专职人员或机构负责对环境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实行实时监控;对漏报、投诉等问题实行跟踪、反馈制度,建立质量问题处罚机制;开设多种举报渠道,并定期开展检查,杜绝、严惩舞弊行为。
6.6. 乙方须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和有关规定,与环境巡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发放工资和支付社保、住房公积金、外勤作业补助费(包括高温补贴)、加班补助等各项薪资福利,配备相关工作设备和工具,并保证工作人员能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6.7. 乙方应派专人负责其雇员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及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7. 装备及交通工具配备
7.1.乙方须将其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足够装置及交通工具,在合同期内不得擅自更换。乙方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交通工具时,应事前向甲方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8. 保密和xx责任
8.1.乙方负责全部资料的保密工作,本服务项目只作为本服务工作需要使用,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作他用。
8.2.乙方主要协助甲方按合同开展工作,在开展协助巡查、提供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服务行为规范,严禁以任何形式向服务对象推销业务、索取费用或其他与对象约定之外的行为,保证xx服务行为。
8.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9. 售后服务
乙方须提供常设每周 7 天×24 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必须在接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现场,24 小时内处理完毕。
10.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0.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成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 甲方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 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10.3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1.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1.1. 甲方在支付余款后 60 天内如有异议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11.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1.3. 因乙方原因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因甲方原因损害乙方的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12. 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13.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 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
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同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4. 税费
14.1.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
14.2. 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
15.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签字加盖公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之日起生效。
15.2.由于甲方的原因使本项目的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延长了完成时间,则乙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长。
15.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内容的变更,由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15.4.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止。
15.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5.6.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5.7.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16. 其它
16.1.乙方必须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并无条件配合政府指定的审计机构的审计及其他辅助工作。如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高度重视并委派专人积极予以配合,对审计工作的有关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
16.2.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
2. 本采购合同
3.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定);
4. 中标通知书;
5. 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正内容、答疑会议纪要等);
6. 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注:如乙方在《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作出有比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更有利于甲方的响应(该是否有利于甲方的解释权双方同意最终归甲方所有),则乙方投标文件及其相关承诺附件中更有利于甲方的相关条款内容的解释顺序优于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文件和本合同,乙方须按这些响应承诺履行。
16.3.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16.4.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16.5.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16.6.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6.7.各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16.8.各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16.9.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16.10.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并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并经见证单位见证后合同生效。
16.1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执贰份。
16.12. 本合同共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6.13.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开 户 行:
见证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经办人:
业务电话:0000-00000000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清单(如有,附后):
1.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确立依据为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及相关确认文件;合同附件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2. 项目重要内容(如:经甲方审核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标的主要内容、乙方提供的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名单、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项目组人员的联系方式、
需求变更说明、培训方案等)可作为附件。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参考(供应商可自行设计编制投标文件的封面,封面上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在名称处加盖公章,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DZCG201964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 (公司名称)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注: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目录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且目录必须清晰、准确,与投标文件中的每页所加注的页码相对应。供应商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进行排版,如属于格式外的内容,供应商可根据其内容自行排版。
第一章 自查表
5.1 供应商投标资格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所在页码 (见投标文件) | |||
通过 | 不通过 | |||||
资格性审查 | 1 | 投标承诺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第()页 | ||
2 | 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第()页 | |||
3 | 供应商授权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 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授权书,自查结论为“通过”) | 第()页 | |||
4 | 供应商资格性 证明材料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 | 第()页 | |||
符合性审查 | 1 | 有效性 | 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须签字盖章 | / | ||
2 | 技术要求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见《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 | 第()页 | |||
3 | 商务要求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商务要求; 见《商务条款响应表》 | 第()页 | |||
4 | 合同响应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要求; 见《商务条款响应表》 | 第()页 | |||
5 | 投标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方案是唯一的,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投标报价相关要求。 见《开标一览表》 | 第()页 | |||
6 | 不可负偏离 (劣于)的重要项响应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带“★”项)要求; 见《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和《商务条款响 应表》 | 第()页 |
注:
1. 以上材料将作为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自查结论”栏的对应选项的“□”处打 “√”。
2. 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投标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3. 本表由投标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序 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 范围(必填项) |
一、技术部分(40 分) | |||||
1 | 服务需求分析 | 对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目标,工作难点、重点分析及工作内容的理解认识是否深刻、准确,切合地方实际进行横向比较: 1、分析及理解准确,切合地方实际,得 6 分; 2、分析及理解基本准确,基本切合地方实际,得 4分; 3、分析及理解准确程度一般,尚可切合地方实际,得 2 分; 4、分析及理解的准确程度较低,不太切合地方实际,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
2 | 优化服务方案 | 投标人结合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分析,在基本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提供的优化方案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6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
3 | 服务实施方案 | 结合对本项目的优化服务方案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 1、巡查路线及时间安排。 2、服务人员及任务安排。 3、工具及设施的配备及应用。 4、作业内容、标准、流程及规范。 5、数据及资料的收集、记录、上报及归档。 6、定期的工作总结、分析及报告。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8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6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4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2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8 | ||
4 | 应急方案 | 根据各合格投标人的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处理、采购人特别委派任务有完善的应急措施、应急人员调配方案及应急处置保障队伍等)进行横向对比: 1、应急方案详细、措施完善、人员调配合理,得 4分; 2、应急方案较详细、措施较完善、人员调配较合理,得 2 分; 3、应急方案欠缺详细、措施不完善、人员调配不合 理,得 1 分; | 4 |
序 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 范围(必填项) |
4、无提供方案得 0 分。 | |||||
5 | 服务机构及团队建设方案 | 结合对本项目的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服务机构及团队建设方案,包括拟设立服务机构选址地、快速响应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可行性及优越性、组织架构,及服务人员薪酬福利保障等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5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5 | ||
6 | 项目管理方案 | 结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项目管理方案,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 1、规范化的制度保障。 2、专业化的技术保障。 3、服务过程监督。 4、服务质量总结及分析。 5、经验总结及方法改进。进行横向比较: 1、方案非常详细、具体、科学的,得 6 分; 2、方案较详细、具体、合理的,得 4 分; 3、方案的详细、具体、合理程度较低的,得 2 分; 4、方案粗糙简单,合理程度低的,得 1 分; 5、不提供不得分。 | 6 | ||
7 | 增值服务承诺 | 对各合格投标人能否针对本项目需求提出优于需求的服务承诺进行横向对比: 1、增值服务多样化,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5 分; 2、增值服务多样化,部分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3 分; 3、增值服务较少,部分符合采购人需求,得 1 分; 4、无提供方案得 0 分。 | 5 | ||
二、商务部分(50 分) | |||||
1 | 资质证书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9001、ISO4001 体系认证证书、《广东省xx技术企业》证书,每项目 1 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 CMA 计量认证资质证书及附表,每项目 2 分; 本子项最高得 3 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
2 | 诚信(信用)评价 |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前取得国家行政管理部 门授予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每获得 1 年得 1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3 | ||
3 | 人员素质 | 1、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具有环保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者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 3 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者环 保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得 6 分; | 16 |
序 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 范围(必填项) |
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为环保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环保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每提供一名得 2 分; 为环保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每提供一名得 1 分; 本小项最高 10 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员学位或学历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在投标单位购买 2019 年 6-8 月的社保证明复 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 |||||
4 | 单位情况 | 根据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曾获得能体现与环保相关的 技术能力的奖项、证书进行评审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1、获得省部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5 分; 2、获得地市级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 3、获得县区级的,每提供一个 0.5 分。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材 料,提供牌匾的不得分) | 2 | ||
5 | 同类业绩(1) | 投标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独立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环保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巡查、服务环境考核和督查服务项目、环保类专题规划或方案、污染控制研究、污染源调查分析等;不含环保类设备购买项目、环保相关信息化系统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环境监测项目和环保设施运营项目)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本项 最高得 10 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内容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10 | ||
同类业绩(2) | 投标人自 2014 年以来具有开展企业调查活动经验 (2014 年至今所有项目累计企业数量累计超 300 家)的得 4 分。 (须提供活动开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 图片、调查资料、总结等,否则不得分。) | 4 | |||
6 | 车辆配备情况 | 1、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的数量进行横向对比: 1、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优于项目需求且最多得 5 分。 2、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优于项目需求且较多得 3 分。 3、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符合项目需求得 1 分。 4、拟投入设备车辆数量不符合项目需求得 0 分。 (以上车辆如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如为租赁车辆需同时提供租赁合同、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复印 件。) | 5 | ||
7 | 设备配备情况 | 对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办公电脑、取样瓶、取样器、简单的环境监测工具、摄录设备等的数量进行横向对比: 1、拟投入设备数量最多且质量性能最好,得 3 分。 2、拟投入设备数量较多且质量性能较好,得 2 分。 3、拟投入设备数量较少且质量性能一般,得 1 分。 | 3 |
序 号 | 项目 | 评审标准 | 满分值 | 自评分 (仅供参考) | 资料所在页码 范围(必填项) |
4、拟投入设备数量最少且质量性能较差,得 0 分。 (须提供购买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 |||||
8 | 办公场所 | 投标人服务点设在佛山市范围内的得 4 分;服务点在 佛山市范围外广东省范围内的得 1 分。 (提供服务点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4 | ||
合计: | 分 |
1. 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投标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2. 本表由投标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评标委员会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第二章 初审文件
(注:本章内容为须提供内容,否则评审时将导致无效投标,对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致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投标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投标,现为我方的一切投标行为作xxxx及声明如下:
1. 投标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DZCG201964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天,若我方获中标资格,投标有效期则相应延长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不论在任何时候,定将按贵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一切补充材料。
6.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 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投标报价并非是决定中标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8. 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成交服务费,并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如期签订合同并履行其一切责任和义务。
9. 我方在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10. 我方承诺已知悉下列要求,并确认我方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本项目实施能力的机构;
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投标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及要求: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手机): ;职务: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正面) | (背面) |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
供应商名称: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授权书)致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我方现授权委任以下之在职员工,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亲自出席参与贵方承办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投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DZCG201964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我方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按照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任何补充承诺,其签字与我方公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有效期限: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名称: (公章)
全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职 务:
联系电话:
签字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全权代表 | 全权代表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正面) | (背面) |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
说明及要求:
1. 本授权书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 供应商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清楚、无涂改,全权代表无权转委;
3. 本授权书中的全权代表描述不一致者,均已“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的信息为准。
2.3 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 对应材料内容 |
一、本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注: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损益表 (若投标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可免交此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法人资格的,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为其基本开户银行)。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 2)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供应商为 2019 年后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两项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
序号 |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 对应材料内容 |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投标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 |
5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 明材料。 | 本项目不适用。 | |
二、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 |||
1 | 其他证明材料 | ||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
1. 在本表的“对应材料内容”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可在附完上述文件后再一并提供。
3.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3.1 营业执照
注:
1.此项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企业名称已变更,应再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4.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5.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注:
1.此项附: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
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损益表(若投标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
度,可免交此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
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1)税务登记证
【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则不需提供】
注:
1.此项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5.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2)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
1.此项附缴纳税费的凭据;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3.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5.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1)社会保险登记证
注:
1.此项附社会保险登记证;(如因地区政策没有的则须提交情况说明。)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5.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
1.此项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络打印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致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2.3.6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致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声明,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1.此项附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4.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5.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注:
1.此项附供应商认为须要提供的材料;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若不能附全可增加页;
4.供应商附上复印件时可覆盖虚线框。
第三章 商务部分
一、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
序号 | 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供应商、合格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要求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4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5 | 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6 | 同意接受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 |
7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提供的商务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公开 审查验证 | |
8 | 投标有效期接受并同意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 | |
9 |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 |
10 |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以上除外的全部商务条款(含“★”项) | |
二、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三、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如有): | ||
填表要求:
1. 如响应,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视为响应;
2. 如偏离,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视为偏离,并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3. 如未按规定填写本表或在“是否响应”栏留空,将视为负偏离,且有可能导致供应商的投标无效,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准;
4. 本文件中有“★”标注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5. 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6. 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地 | 址 | 邮 | 编 | ||||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业务联系人 | 业务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 职 | 务 | ||||
电 | 话 | 手机 | 传 | 真 | |||
财务联系人 | 财务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 职 | 务 | ||||
电 | 话 | 手机 | 传 | 真 | |||
主营业务介绍 | |||||||
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占地面积(M2) | |||||
职工总数(人) | 建筑面积(M2) | ||||||
服务机构 (最接近采购人的地址) | 机构名称:地 址: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联系电话: 传 真: | 合作代理 | |||||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本项说明(本说明文字在填表时可删除): 1.简要表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组织结构及服务理念、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技术力量、管理体系制度和监管机制等; 2.若内容不够填写,可随表另附文字内容描述; 3.自述内容必须充分体现企业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体现出企业管理特有的个性化、特色化和差异化管理措施等。 |
序号 | 资质、荣誉及其他证书名称 | 发证日期/有效期 | 发证单位 |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
1 | ||||
2 | ||||
3 | ||||
… |
填表说明及要求,及本表附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1. 请在此表内填写供应商所获资质、荣誉及其他证书情况,并附上所属之证明文件;
2. 证明材料内容请参照本项目的评审子项要求,否则在评审时该项证明材料无效;
3. 在“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中已填写的项目不需在此表中填写;
4.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投标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5.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合同金额 (万元) | 签订 时间 | 验收 时间 | 客户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
1 | |||||||
2 | |||||||
… |
填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1. 请在此表内填写供应商的业绩情况;
2.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请参照本项目的评审子项要求,否则在评审时该项证明材料无效;
3. 每套业绩证明文件须按照以上列表的顺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4.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序号 | 姓名 |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 专业工龄 | 获得的专业技术 资格证或技术培训等级证 | 联系电话手 机 |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
1 | 年 | 年 | ||||
2 | 年 | 年 | ||||
3 | 年 | 年 | ||||
… | 年 | 年 |
填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1. 请在此表内填写拟派项目组人员情况;
2. 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内容请参照本项目的评审子项要求,否则在评审时该项证明材料无效。
3. 提供上述人员的资格证书(如有)复印件;
4.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扼要叙述,其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扼要叙述,其内容由供应商自拟)
第四章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DZCG201964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 (正/无/负偏离) | 证明材料 所在页码 |
采购项目内容(“★”项) | ||||
1 | ||||
2 | ||||
…… | ||||
采购项目内容(“▲”项) | ||||
1 | ||||
2 | ||||
…… | ||||
采购项目内容(不含“★”项和“▲”项) | ||||
1 | ||||
2 | ||||
…… | ||||
技术条款承诺 在上述承诺基础上,若我司对技术条款中的选择项(具有选择性的技术条款)未能提出差异说明,均响应并按照最优项提供。 若本表与报价文件其他内容有差异,以本表描述内容为主。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本表对应内容为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2. 供应商须对技术要求的内容逐一作出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法响应技术要求内容;
3. 若供应商存在偏离情况,则请在“招标文件要求”子栏中填写招标文件的条款原文,并在“投标文件条款”子栏填写投标文件的相应条款,及在“偏离情况”一栏中注明情况(正偏离/负偏离);
4. 若供应商存在漏填或缺填情况(含招标文件的“★”项),均视为不接受和不同意该项条款。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请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评审方法、评审子项或评分内容内容进行详细描述说明,自行编写。
2. 实施方案设计须以符合国家、行业政策法规和社会公众利益为前提,充分体现出自身的技术优势和特点,突出其扩展性、先进性、可靠性。
第五章 价格部分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报价合计 |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投标明细报价表》。 |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 DZCG201964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报价”应为各分项报价之和,项目控制金额上限:¥980,000.00 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和管理费每月报价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方式为服务期内全包价,并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必须包含人工费(包括意外保险、社会保险费、高温补贴费等)、福利费、加班费、设备设施费、制服费、车辆和装备维护费、行政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财务费、物品耗材费、管理费、燃油费、员工培训费、各种税费、利润、中标服务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3.开标内容与投标文件对应内容必须一致,否则,以开标唱读内容为准。开标内容中 “开标一览表”为必唱内容,其它内容均为选择性唱读内容;
4.投标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采购方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5.本表除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外,还须在报价信封中提交。
供应商: (公司名称)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人力成本结构 | |||||||
序 号 | 人员类别 | 主要工作职责及分工 | 职称/职务 | 人数 | 工作天数(天) | 费用单价 | 单项合计(元) |
1 | |||||||
2 | |||||||
3 | |||||||
… | |||||||
合 计 | 价格合计:¥ 元 | ||||||
二、其他费用(交通、设备等费用) | |||||||
序 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元) | 说 明 |
1 | |||||||
2 | |||||||
3 | |||||||
… | |||||||
合 计 | 价格合计:¥ 元 | ||||||
三、报价汇总:人民币 元。 (以上各合计项必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对应分项合计、报价汇总额均一致相符)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
3. 如果不提供详细的投标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 以上表格内容仅作参考,供应商可自行编制此表,并作详细说明。
供应商: (公司名称)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的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 务外包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本公司提供为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DZCG201964 )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为¥ (大写:人民币 )
(没有填写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视为零元),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表》。
供应商: (公司名称)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说明及要求:
1. 本项内容为非必须提供内容,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此项资料。
2.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的,如未能完整提供本项资料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4. 本声明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表
序号 | 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 | 制造商是否为小 型或微型企业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 (公司名称)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空格内填写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及数量。
若为服务类,仅需在序号 1 的“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中填写“服务”
关于中小企业的说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述“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
(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表: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表
序号 | 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 | 制造商是否为小 型或微型企业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 (公司名称) (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在空格内填写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及数量。
若为服务类,仅需在序号 1 的“对应《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名称”中填写“服务”关于中小企业的说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述“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其 他 格 式
(注:本部分内容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一: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方为本次招标已提交了足额保证金,在符合退还条件时请代划入下列账户: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 |
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 | 项目编号:DZCG201964 |
开户人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总金额:¥ 元 |
注:投标人必须以其公司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公司名称) (公章)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用于接收投标保证金退回到账信息)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粘贴处
注:本退付书原件须放入报价信封内,勿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附件二:
质疑函格式
说明:
1.本部分格式为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报价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质疑时,应按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3.超出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函格式
关于(采购人)(项目名称)的质疑函
(可根据质疑内容增加或删减)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备注: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
3.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每个质疑事项应有与之相对应的必要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属于涉密的,应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多页时须同时加盖骑缝章。
6.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后)。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递交质疑函时,需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在受理表上进行登记、确认。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 不按上述要求拟写的质疑函,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
授权委托书
致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我单位特授权委任:以下人员作为我方唯一全权代表,前往贵单位办理政府采购业务
( 递交项目质疑函 ),对该代表人所提供、签署的一切文书均视为符合我方的合法利益和真实意愿,我方愿为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委任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
单位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注册地址:
有效期限:自本单位盖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特此授权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xx)日 期 :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附件三: 文件包装袋封面标贴格式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环境保护办公室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
密封内容:□ 报价信封 / □ 正本投标文件 / □ 副本投标文件
请投标单位根据递交文件的内容,相应在上“□”处中打“√”
投 标 人: (盖章)项目编号:DZCG201964
项目名称:第三方协助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在 年 月 日 : 之前不得启封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 8 号,即樵金路农业银行对面)
1、声明:同意由递交投标文件登记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将作为集中推选的代表,现场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密封性检查。
2、提示: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
标全程;并响应评委会的要求在规定合理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处理投标相关事宜。
注意事项
一、报价信封另单独封装,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开标一览表》原件(须加盖公章);
2.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3.保证金退付书;
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二、重要提示:
1. 报价信封与正、副本必须分开单独封装并标贴此封面,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2. 因交通及停车或有不便,递交投标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