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述
x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米健信息”) 49%股权的议案》,公司与xxx、xxx、xx在xx签署了《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依法受让xxxx 49.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米健信息已经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
愿的原则,公司与xxx、xxx、xx就《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相关事宜进行修改,签署了《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该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二、标的方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继武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4 月 27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网络科技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销售,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 62 号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张继武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蓝天路****
身份证号:610103196710****** xxx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云路****
身份证号:610103197605******
x x 住址:北京市宣武区白菜湾四巷****身份证号:230104196108******
(一)关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的约定
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第规定:“1、甲方应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第一笔价款 11,188 万元;乙
方将在获得该笔付款完成后的 3 个月内用不低于 6,000 万元用于购买甲方股票,获取股票的方式不限于如下方式:通过二级市场购买、通过大宗交易等。2、甲方应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第二笔价款 3,000 万元。”
现甲、乙双方同意对上述条款进行变更,即修改为:“1、甲方应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后 4 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完本次股权转让第一笔价款 11,188 万元;
乙方将在获得该笔付款完成后的 3 个月内用不低于 6,000 万元用于购买甲方股票,获取股票的方式不限于如下方式:通过二级市场购买、通过大宗交易等。2、甲方应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前向乙方支付本次股权转让第二笔价款 3,000 万元。”
(二)其他
1、甲、乙双方确定除本补充协议约定的需要修改后内容外,原《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其他内容均不变,仍按原协议执行。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进行备案。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