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廠商應提供 6 份藍晒圖說裝訂本及 A3 圖說裝訂本(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 1 份)依契約規定製作之文件影本予機關,機關得視履約之需要自費影印使用。除契約另有規定,如無廠商之書面同意,機關不得提供上開文件,供與契約無關之第三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