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4:
1.云南财经大学
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
甲方:云南财经大学
乙方:(姓名) (院系) (学号)
根据《云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换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
一、乙方获得甲方的推荐前往 交流学习,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止,共 个月(自出国<境>之日起计算)。乙方自愿参加本交流学习项目,接受甲方的派遣和管理。
二、甲方承担的责任
1.指导乙方办理出国(境)手续。
2.向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提供所需的有关乙方的材料。
3.指导办理乙方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等事宜。
三、乙方自愿参加本交流学习项目,并承诺履行以下义务: 1.服从甲方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交流学习工作。
2.出国(境)前全面了解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交流学习必要的准备。
3.接受甲方对乙方在交流学习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标准。
4.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办理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手续所需的所有材料。
5.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与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或所在院
(部、所)指定老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研究和生活情况。
6.根据所在国/地区法律或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规定,购买相关的强制保险,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医疗、意外伤害、财产等商业保险,所有保险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负责其在国(境)外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并对其行为造成第三方的任何损害承担责任。如未购买保险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7.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前应按照甲方的收费标准缴清学费和该项目规定的其他费用。在交流学习期间,乙方所获得国(境)外高校
(科研机构)的资助津贴、奖学金或相关机构给予的经济资助由乙方自主支配。
8.在国(境)外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对出国(境)交流人员的有关规定,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高校(科研机构)的规定,保证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由于乙方本人违法或不当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9.按照交流学习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容在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学习研究,交流期满按时回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延长交流期限或改变交流学习内容,交流学习期满不能按时回校者,甲方不予保留乙方学籍。
10.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交流学习计划。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
11.在交流学习期满回校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交流学习总结。
四、在乙方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根据管理需要,甲方指
定 (教师姓名)老师为本交流学习项目的联系人。
五、本协议适用范围:凡申请并获得甲方推荐参加由甲方联系、组织的各种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的云南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昆明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仲裁。
八、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云南财经大学(项目所在学院)代表签字: (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2. 学 生 声 明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过《云南财经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对自己将来独立在国(境)外学习生活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本人在此向云南财经大学承诺:在国(境)外期间,遵守中国以及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的规章制度,尊重当地道德和社会风俗,认真学习,注意健康和安全,定期与云南财经大学保持联系,并按时回云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本人向云南财经大学保证:本人自行承担在国(境)外期间的一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并对自己在国(境)外期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个人行为向云南财经大学提出任何法律上或道义上的主张或要求。
学生签名:_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 请认真阅读本声明,由学生本人签名,并于 年 月 日以前交回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龙泉路 237 号云南财经大学思远楼 110 室,电话:0000-00000000)。
3. 亲 属 声 明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过《云南财经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协议书》,对 (学生姓名)将来独立在国(境)外学习生活的风险有着清醒的认识。 (学生姓名)与本人为 关系,本人向云南财经大学保证:本人及 (学生姓名)自行承担 (学生姓名)在国(境)外期间的一切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责任(若发生),本人及 (学生姓名)对 (学生姓名)在国(境)外期间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不因其在国(境)外期间的个人行为向云南财经大学提出任何法律上或道义上的主张或要求。
亲属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说 明:1.亲属填写顺序为:(1)父母或配偶;(2)成年兄弟姐妹;(3)其他近亲属。 2.请认真阅读本声明,由学生亲属签名,并于 年 月 日以前交回国际学生教育管理中心(龙泉路 237 号云南财经大学思远楼 110 室,电话: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