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XDZZ2021-D-001
厦门大学招租文件
项目名称:校内部分店面招租
项目编号: XDZZ2021-D-001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1年3月30日
招租公告
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厦门大学校内部分店面,欢迎有意承租的竞租人前来报名、参与竞租。
一、招租项目:
校区 |
楼栋 |
门牌 |
面积m2 |
招租项目 (限定经营项目) |
租金底标价(元/年) |
合同起租日 |
租赁期限 |
思明校区 |
芙蓉六 |
105 |
3.9 |
自动售卖机 |
51000 |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 |
5年 |
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 |
103 |
9.25 |
详见说明 |
16800 |
5年 |
||
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 |
119 |
22.75 |
详见说明 |
86300 |
5年 |
||
翔安校区 |
学生公寓一期综合楼 |
104(0000-000-000) |
71.52 |
饮品、面包 |
220000 |
5年 |
|
304(0000-000-000) |
155.34 |
药店 |
170000 |
5年 |
说明:1.本次招标无免租装修期。
2.芙蓉六105店面所售商品需符合校园文化。
3.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103店面:除便利店、超市、百货店、面包店、理发店、缝补店、咖啡书吧、餐饮、文印店、二手书、快递收发点以及噪音污染项目外的其它项目,允许经营果汁、饮品。
4.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119店面:除便利店、超市、百货店、面包店、理发店、缝补店、咖啡书吧、餐饮、文印店、二手书及噪音污染项目外的其它项目,允许经营果汁、饮品。
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定标方式:满足相关招租要求,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四、投标截止与开标时间: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上午09:00
竞标人须于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上午09:00前将按要求编写和密封的竞标文件交至xxxxxxx000x厦门大学颂恩楼(嘉庚三号楼)615室。
五、竞租保证金:
本次竞租须缴纳竞租保证金2万元整,请在投标截止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厦门大学 工行厦大支行 4100021709024904620
竞租人须在银行汇款凭证中注明“店面竞租保证金”,投标时以信封单独封装并在信封上注明保证金汇款凭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六、联系方式:
房产科 陈老师 2182285
招投标中心 秦老师 2183303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21年3月30日
第二章 竞租投标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租事宜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本招租文件中的“招租人”系指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投标人”系指向招租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中标人”系指通过评标获得中标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3.参加竞租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租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3.3具有较好的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所考虑从事的经营项目能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符合招租人经营项目的限制要求。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4.竞租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缴交押金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我校将把保证金退回现金汇款凭证上标注的“交款人”的银行账户,开标当天请提交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空白处另外注明户名、帐号及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
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参与串标者;
②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不按约定与招租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并履约的。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叁份,其中一份为正本,贰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5.3投标文件不得涂抹或改写。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①投标店面编号及拟经营项目;
②投标报价(按年租金报价,在投标书内填写,请务必签名);
③若现有经营与投标店面相同项目,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和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④经营方案(经营项目、内容必须明确);
⑤装修方案(投标人需注明按照招租人的要求设置店面招牌、广告和灯光布置)。
⑥投标文件需提供关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服务的态度和质量、经营时间、环境与噪声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承诺书。
中标人未按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经营者,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店面租赁合同,不退还中标商家已缴租金、店面租赁押金,不补偿中标商家装修投入,一切后果由中标商家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在4月13日9:00开标前当场提交经密封和签章(密封处进行骑缝签章)的标书,未经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或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请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保证金汇款凭证。
7.现场开标流程
7.1招租人工作人员展示各投标人文件的密封情况,逐一开启投标书,并现场公布投标店面编号、投标人、经营项目及年租金报价。
7.2唱标结束后,如对于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现场立即提出异议或质疑,并由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给予答复。否则,将被视为无异议,过后不再受理开标环节质疑或投诉。
三、评标及确定中标人
8.由相关评委组成的评标小组按照标书内容,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的,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9.1投标报价低于招租租金底价者。
9.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
9.3投标书未响应招租文件要求。
9.4投标人相互串标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其它情况:
10.1、若同一店面参与投标人少于3个,招租人将取消该店面的招租。第二次招租项目除外。第二次招租项目,若投标人为1个人,采用谈判方式;其余情况均按评分办法进行评分且无二次报价。
10.2、本次招租仅推荐一位中标候选人,不设候补,如果中标人弃权,则该店面将重新招租。
11.中标通知时间:见资产后勤处网站公告。
四、合同签订
12.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截止后2天内签收中标通知,并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与招租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前需交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店面租赁押金,并交纳一个自然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从店面交付之日起计租。
▲如果中标人弃权,则该店面重新招标。
五、招租人权益
13.招租人将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
14.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5.招租人不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等一切书面资料。
16.其他未尽事宜,招租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招租项目介绍和具体实施办法
1.招租项目:
校区 |
楼栋 |
门牌 |
面积m2 |
招租项目 (限定经营项目) |
租金底标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思明校区 |
芙蓉六 |
105 |
3.9 |
自动售卖机 |
51000 |
5年 |
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 |
103 |
9.25 |
详见说明 |
16800 |
5年 |
|
海韵学生公寓8号楼 |
119 |
22.75 |
详见说明 |
86300 |
5年 |
|
翔安校区 |
学生公寓一期综合楼 |
104(0000-000-000) |
71.52 |
饮品、面包 |
220000 |
5年 |
304(0000-000-000) |
155.34 |
药店 |
170000 |
5年 |
2.招租年限
招租年限为5年。店面租金前2年不变,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5%(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按自然季度支付。
3.租赁期满(或中途停止租赁)的交接处理
3.1租赁期满后,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与店面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破坏或拆走。可动产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3.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所租赁店面交回招租人,否则招租人有权按该店面合同规定的5倍租金标准征收租金。
3.3中标人租赁期满进行店面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租金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在租赁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4.1权利:
①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②经学校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4.2义务:
①依法经营,不影响xx居民的正常休息;
②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水电费每个月结算一次;
③店面的装修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店面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店面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店面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④对店面、水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的,要确保外环境和店面内外立面不发生破坏和改变;
⑤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不得将店面作为居住场所;
⑥自行解决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
5.招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权利:
①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协助物业部门收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②对中标人经营中出现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
③负责审核中标人的装修,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④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中标人的经营项目;
⑤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⑥中标人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时,停止水电供应。
5.2义务:
①在中标人按时缴纳费用的前提下,协调水电的正常供应;
②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中标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中标者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
6.违约责任
6.1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按照每天0.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未缴纳租金超过一个月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不退还已缴押金。
6.2中标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装修招租人不予折价补偿,招租人不退还中标人已缴租金和押金。
6.3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视作违约处理,招租人将收回所租赁店面,不退还中标人租赁押金和已缴租金。
6.4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中标人不予按时恢复的,由招租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5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店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6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水电费及租金,逾期15天未交清的,从应缴之日起满15天后,招租人实施停水停电。
6.7招租人由于发展规划实际需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配合招租人按时退还店面,中标人所进行的装修按租赁年限平均分摊装修费用,招租人应补偿中标人一个月租金和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装修费用(中标人需提供正规的装修合同及票据等资料)。中标人按时退还店面后,招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和按实际天数退还中标人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
7.有关费用的处理
7.1中标人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2经营期间的店面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3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负责。
第四章 投标文件编写格式
各竞租人须按以下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格式一 投 标 书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本投标人对贵校 (店面具体楼栋、门牌)店面出租进行投标,拟经营项目、报价及方案如下:
一、拟经营项目:
二、年租金报价: ¥元(大写: )。
三、资质实力、业绩、经营方案、管理能力、装修方案等投标材料共 页附后一并提交。
投标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2021年 月 日
备注:1.投标人为法人组织的,应加盖法人公章,未签章的投标书无效。
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手写签名,未签名的投标书无效。
格式二 身份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自然人签字 )
2021年 月 日
格式三 经营方案
( 提供投标店面拟经营方案,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自然人签字 )
2021年 月 日
格式四 装修方案
( 提供投标店面拟装修方案,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自然人签字,不装修可标注“无” )
2021年 月 日
格式五 承诺书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关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服务的态度和质量、经营时间、环境与噪声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承诺书)
承诺人:
2021年 月 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