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6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统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正式合作协议的内容及签署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无需董事会批准,如后续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公司还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由于双方正式合作协议的内容及签署尚有较大不确定,因此无法估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概述
2019 年 3 月 4 日,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温氏股份”)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统股份”)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就生猪养殖、屠宰业务等方面合作达成了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将通过进一步商谈约定。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华统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073033191X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资本:26800.005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2001 年 8 月 8 日
经营范围: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和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服务(详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华统股份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也是一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以禽畜屠宰业务为核心,打造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1)双方拟合资设立生猪养殖业务公司(由温 氏股份控股,华统股份参股,出资比例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华统股份将现有生猪养殖业务资产并入给合资公司。(2)双方拟 合资设立生猪屠宰业务公司(由华统股份控股,温氏股份参股,出 资比例待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约定),在部分区域共同推进生猪屠 宰业务合作建设和管理。(3)合资养殖业务公司由温氏股份方主 导管理,华统股份方派驻财务监督和业务学习人员。合资屠宰业务 公司由华统股份方主导管理,温氏股份方派驻财务监督和业务学习 人员。(4)除业务合作外,双方还将在股权关系上进行多方面的 探讨和合作。
2、其他:双方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下事宜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
3、协议有效期及终止: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
四、协议签署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华统股份处于产业链上下游,业务衔接、各有优势,鉴于当前非洲猪瘟疫情扩大,为了共同抵御猪瘟疫情对市场造成的冲击,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整合彼此优势资源,降低运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由于双方正式合作协议的内容及签署尚有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无法估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协议存在的风险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初步意向,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后续双方具体合作事项尚需进一步签署正式合作协议,正式合作协议的内容及签署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如后续双方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公司还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华统股份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2019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