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编号: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人(甲方) 十堰市兴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二〇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十堰市兴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第一条 房屋状况、租赁期限、租赁用途:
1、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房屋,甲方房屋座落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3、租赁用途: 。
第二条 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方式:
1、租金价格: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开始,一次性向甲方交付设施设备等使用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甲方经验收确认房屋无毁损等情形且乙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保证金退还乙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出未交付租金或毁损费用。
3、租金交付方式: 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第三条 交付房屋期限:
乙方交付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甲方于 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租赁期限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其它:
房屋租赁期间的税务、水电、治安、物业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履行本合同关于租赁期限、房屋租金标准、租赁形式的约定。
2、负责维修租赁期间出现的瑕疵,如:屋面漏水、房屋裂缝等。若因乙方未发现或不及时向甲方反映而造成房屋及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或自行承担损失。
3、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维修费用,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依约及时交付租金、水电费、垃圾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
2、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职能部门关于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的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关责任。禁止出店、占道加工或经营。
3、乙方应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或摊位)及其附属设施(如水、电、气设施,卷闸门、门窗等),租赁期内发生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如装修房屋需改造、改变房屋结构,需提交申请报告及改造方案,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乙方应保持房屋完好。甲方不承担乙方改造、装修部分的任何补偿。
5、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或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间房屋(或摊位)的管理由乙方负责,对房屋(或摊位)结构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发现房屋(或摊位)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甲方报告,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注意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经常检查,防范事故发生。若在租赁期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8、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按使用需要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的整体结构、水电设施。合同期满后,室内装修不得破坏、拆除,甲方对装修不予补偿.
9、乙方承租的房屋(或摊位),应服从市场划行归市的管理规定,商品摆放有序,不得出店(摊)经营、占道堆放商品杂物;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合同。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或摊位)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或摊位);(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利用承租房屋(或摊位)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逾期3个月未交纳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的(不含租金);
(6)拖欠租金超过1个月的。
4、租赁期间,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房屋交付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附属设施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
2、乙方应于房屋(或摊位)租赁期满后2日内,将承租房屋(或摊位)及设施设备等完好地交还甲方。乙方承租期内的装饰装修部分亦不得损坏。乙方租赁期满后2日内仍留存在租赁房屋(或摊位)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或摊位)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日租金5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或摊位)的,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水电费用、物业管理费用的,除应如数补交外,每逾期1日,还应按所欠费用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停水停电等后果的,由xxxx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3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或摊位),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还应赔偿相应差额部分。
3、在租赁期间,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乙方应按本合同年度租金总额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4、租赁期满,乙方逾期不归还房屋(或摊位)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若因逾期交付房屋(或摊位)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房屋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或市政建设等需要拆迁、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迁出,归还租赁物,甲方不另行给乙方安排房屋(或市场推位),合同自行终止。甲、
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
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送达
乙方指定以下地址和联系方式为乙方有效送达方式,是送达本合同涉及的函件、通知、法律文书、司法送达等相关文件通知的有效送达方式。按照以下任一方式发送给乙方的信息,无论能否客观真实到达,均视为有效送达。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附 则: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