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抵押合同号
南 京 市
房 地 产 抵 押 合 同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印
说 明 事 项
一、本合同适用于存量房屋(房地产)一般抵押。
二、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三、本合同的任何涂改,均应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四、在“□”中打“√”表示选中,打“×’’表示不选中。
五、本合同条款空白处由甲、乙双方商定填写。
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立合同人
抵押人(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地产一般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主债权:
□(一)主债权合同名称为《 》编号为 ;
(二)债务人为 □甲方 □ ;
(三)主债权数额为(币种 )(大写) ,
(小写)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币种 )
(大写) ,(小写) 。第二条 债务履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清单》中载明的自有房地产及其附着物、定着物抵押给乙方,作为上述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甲乙方确认,上述《抵押房地产清单》中载明的房地产总价值为(币种 )(大写) ,
(小写) 。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
□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
第五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 做好抵押物的维护、保养, 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况,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第三人对上述房地产享有下列权利:
□ 顺 位 在 先 抵 押 权 : 该 房 地 产 此 前 已 经 抵 押给 ,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 ;
□租赁状况:《抵押房地产清单》中第 项此前已出租给
;租赁期限至 年 月 日届满;
□ 。
第七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xx上述房地产的权属状况和其他状况,乙方也已充分了解上述房地产的具体状况;
甲、乙双方确认,虽不动产权证书未作记载,但依法对上述房地产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以及其他依法有权决定上述房地产抵押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上述房地产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八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x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提交登记机构壹份。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约定:
抵 押 房 地 产 清 单
抵押物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丘权号 |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在建工程抵押登 记证明号 |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 | |||||
抵押建筑面积 | 成套情况 | □成套 | □非成套 | ||
抵押物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丘权号 |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号 |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 | |||||
抵押建筑面积 | 成套情况 | □成套 | □非成套 | ||
抵押物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丘权号 |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在建工程抵押登 记证明号 |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 | |||||
抵押建筑面积 | 成套情况 | □成套 | □非成套 | ||
抵押物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丘权号 |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在建工程抵押登 记证明号 |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 | |||||
抵押建筑面积 | 成套情况 | □成套 | □非成套 | ||
抵押物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丘权号 |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
不动产权证号 | 房屋所有权证号/在建工程抵押登 记证明号 | ||||
国有土地使用 证号 | |||||
抵押建筑面积 | 成套情况 | □成套 | □非成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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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抵押范围)
抵押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章):
证件编号: 证件编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 代理人(签章): | ||||||
证件编号: | 证件编号: |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签约日期: | 年 | 月 | 日 |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