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重鋼集團約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的47.27%,故為上 市規則所定義的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及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 第14A 章債權抵償債務協議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關連交易。 由於債權抵償債務協議項下的交易的的若干適用百分比率超逾0.1% 但低於5%,債權抵償債務協議項下的交易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 章項 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並獲豁免遵守尋求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