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6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及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传统食品冷藏贸易向现代食品冷链产业服务转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及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均为暂定名,尚未注册)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拟计划投资建设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以下简称:智慧港项目),项目总用地约 192 亩,拟建设综合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
科创中心、消费体验中心等物业。
(二)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签订《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的一切事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协议,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 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乙 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丙 方: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未注册)
x x: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公司全资子公司,尚未注册)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拟选址增城区中新镇(用地性质、面积、年限和位置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审批为准)。
项目投资方: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主体: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约 192 亩,拟建设展贸交易中心、高端总部商务中心、消费体验中心、供应链金融中心、智慧科创中心等物业。项目建设用地将由建设单位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三)各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支持丙方、xx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配合丙方、xx办理本项目所涉及的立项备案、工商注册、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
(3)甲方应对项目受让宗地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及建设地块xx基础设施,按规划提供道路以及供水、排水等接驳口,并承担接驳口之前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2、乙丙丁三方义务
(1)乙丙丁三方承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资、建设、经营。
(2)丙方、xx承诺在取得项目用地后,在广州市增城区依法依规持续经营,所产生的税收在增城缴纳并在增城依法上报统计数据,且 20 年内不迁出增城或改变纳税和统计义务。
(3)丙方、xx承诺本项目及入驻本项目所在地所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的生态环境、安全、产业发展等各方面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要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框架协议书》的签订,符合国家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将公司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服务、模块较为完善的绿色食品冷链服务商和安全、便捷、质优的绿色食品供应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更多专业人才的引入和更优质业务资源的集聚,也有利于进一步做大做优冷链仓储服务和市场管理服务主业,全力推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目前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从公司长期发展来看,将对公司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四、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涉及的后续具体投资事项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同时需按上市公司法定审批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拟签订的《投资框架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拟签订的《广弘控股食品冷链智慧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