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ETG-2/2021-___。
合同编号:ETG-2/2021-___。
转发服务
Nur-Sultan 城 "___" 2021年4月.
EUROTRANS GROUP LLP, 以下简称为 "货运代理"。, 由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总经理代表,根据《宪章》行事,一方面,和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 "客户", 由__________________,另一方面,根据__________,共同称为 "双方",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内容如下:
本协议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车皮 - 货运商作为财产或其他权利拥有的铁路机车车辆(货运车皮)。.
货物 – 货运列车上接受的财产.
主计算中心--KTZ的一个分支机构.
申请书 - 客户向货代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指示,由客户以本合同规定的方式提供给货代,并包含确定货代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清单和条件、计划运输期限、发货人/收货人姓名、出发/目的地的车站和道路、汽车数量、货物名称和代码、运输条件和其他数据的所有必要数据。.
运载月--相当于一个日历月的报告期,在这个报告期内提供了本合同规定的服务.
合同违约金-是由协议确定的金额,一方有义务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下的义务的情况下向另一方支付。.
运输计划 - 客户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货运代理提供的文件,其中包含下个月货物运输计划量的信息,具体包括货物名称、货物类型、运输路线和其他信息。.
运输 - 客户的货物通过铁路运输的过程,包括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活动和操作.
承运人 - NC Kazakhstan Temir Zholy JSC、Russian Railways JSC、NC KTZ State Enterprise和其他使用机车车辆进行运输并在运输文件中指定的铁路管理部门。.
议定书 - 本合同的附录,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确定货物的具体名称、出发地和目的地的车站、服务费用和其他运输的物质条件。.
协议的主题
根据本合同,货代公司承诺有偿并由客户承担费用,执行和/或安排执行货代服务,包括提供车皮的服务,与哈萨克xx、俄罗斯、独联体、波罗的海国家、欧盟、中国等地的进出口、国内、国家间、铁路过境货物运输有关,包括代表客户或以他自己的名义签订货运合同(合约)。.
货物的名称、运输量、运输路线、机车车辆的类型和数量、货物运输的条件及其费用,以及其他必要条件,应由双方在本合同相应的附加协议或附件(以下简称附件)中商定,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协议的适用法律是哈萨克xx共和国的法律。
货运公司提供的服务符合哈萨克xx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国际条约和哈萨克xx共和国与各国之间签订的协议的要求,运输将通过其领土进行。.
本合同项下的货代公司不接受客户的货物用于运输、储存或其他目的,也不对其承担责任.
申请审批程序
客户应在计划月份开始前20(二十)个日历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将每月的申请书(附录1)发送到转运公司的电子邮件地址。申请书应说明计划的装货日期、发货人/收货人的姓名、出发地和目的地的车站和道路、货物的名称及其在UTSNG和GNG下的代码、运输的货物量(车数、吨数)、车辆的归属和类型、过境点,如有必要,应货运代理的要求,提供运输所需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如果对费率达成一致且没有异议,货代公司在收到申请后的3(3)个工作日内通过签名和盖章证明该申请并将其返还给客户。根据双方就执行订单的条件达成的结果,起草了相应的议定书(附录2),并将其打印出来,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合同的议定书中规定的货物运输条件(运输类型、货物名称)发生变化或增加了新的条件,双方应通过签署相关议定书商定新的总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义务提交一份额外的申请,并附上所做的修改。.
在双方商定的订单基础上,客户应按照GU-12表格向承运人提供每月的货物运输计划,说明所(业主信息)和车皮数量.
客户应在运输开始前将GU-12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货运代理,但不得迟于GU-12申请书签署后的1(一)个日历日。如果车主的信息有任何变化,客户应在1(一)个工作日内提供GU-12申请书的副本。如果客户未能在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货运代理提供GU-12申请书的副本和/或未能在运输开始前通知货运代理任何变化,货运代理应免除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责任。.
违反附表1规定的形式提交的申请书和/或包含不完整的方框(行)的申请书将不被考虑,也不被转运公司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批准订单并不构成货代公司对订单的批准。.
双方的义务
货运代理公司承诺:
制定和实施最优化的货物运输方案,并与参与运输的各方达成一致,提前告知客户当前的铁路运价成本。.
根据双方在本合同附录中商定的条款和条件,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参与运输和/或与运输有关的人员进行结算,支付运输费、额外费用和其他运输和服务费用,费用由客户向货运代理申报。.
向客户发送填写运输文件(铁路运单)的指示,但须收到货代公司的往来账户的款项。.
根据申请,提供技术上可使用的、商业上合适的车皮,在出发站装货。车厢的技术适用性应根据承运人的要求、适用于铁路运输的法规和法案以及相关的GOST来确定。不符合商业和/或技术适用性要求的货车是不合适的。不合适的货车由VU-23M(VU-23)、VU-25M(VU-25)、VU-26M(VU-26)(技术缺陷)、通用表格GU-23和GU-7a(商业不合适)的行为记录,这些行为由客户的授权代表(发货人/收货人或其他正式授权人)和运营商签署.
如果有必要将马车送至与最后一个装载站不同的火车站,货代公司应向客户发送关于空马车的新目的地站的指示。该指示必须包含有关马车号码、车站和目的地道路、收货人姓名的信息.
就商定的服务范围向客户开具预付款发票,根据本协议第5条的规定,提交验收行为、相互结算行为、发票和其他文件.
货运代理公司有权利:
在以下情况下,暂停执行或拒绝执行商定的应用程序:(i)客户未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信息;(ii)未及时或未完全支付本合同规定的货代服务(发票)。(iii)客户的预付资金不足以支付货代公司在商定的申请中的服务;(iiii)授权的主管当局宣布公约禁止在商定的申请中规定的方向运输货物和空车;(iiiii)本合同直接规定的其他情况。在提供必要的信息、支付服务费的时间或取消相应方向的常规货物运输禁令之前,暂停执行申请书的期限将被执行。上述暂停执行订单的行为不应视为货代公司未履行其义务,也不应导致其承担责任。货运代理应通过传真或电子通讯方式通知客户暂停订单的情况.
如有必要,根据客户的命令并由客户承担费用,提供其他服务,双方应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商定这些服务.
单方面将其经常账户上收到的预付款金额(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所必需)与客户的现有债务相抵消。货运代理应通过电子或传真通信方式向客户通知这种抵销,并在本合同中注明地址。如果在这种抵销之后,客户在货代公司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客户承诺在收到货代公司关于使用预付款项偿还现有应收账款的书面通知后一天内,将缺少的预付款项转入货代公司的往来账户。在任何情况下,客户应在运输开始的计划日期前3个日历日将提供货代服务所需的全部资金转入货代公司的账户。只有在根据修改后的申请书提供服务时才有例外,此时必须在运输开始前24小时内将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金存入货代公司的账户,或者向货代公司提交带有银行盖章的付款单。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的这一条款,货代公司应有权暂停或拒绝执行商定的申请;但是,货代公司的这种行为并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也是货代公司免除未能执行商定申请的责任的理由。.
如果铁路部门改变关税,货代公司保留改变与客户商定的货运服务价格水平的权利。.
客户承诺:
为缔结本协议,提交组成文件的副本.
以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的要求为指导,在运输开始前向发货人/收货人、客户授权的其他人员提供关于按照货代指示填写运输文件的规则的指示.
根据应用情况,提供均匀和有节奏的装载。货车在货代公司自己的货车上装货/卸货的标准停留时间为2(2)天,在出发站和目的地站都是如此。对于Kaztemirtrans JSC拥有的、由货代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汽车,在出发站和目的地站的停留时间均为1(1)天。车皮装货/卸货的停留时间是指从车皮到达出发站/目的地的日期到车皮离开出发站/目的地的日期的时间。车皮超过固定期限的闲置时间应由双方以天数计算,不完整的天数应被视为完整的天数。为了准确确定货物运输的停机时间,货车到达目的站(卸货或装货)的日期("到达目的站 "一栏的日历戳记日期)和在目的站或货代公司指定的其他站点的出发日期("接受货物运输 "一栏的日历戳记日期)应根据主计算中心--NC KTZh JSC的一个分支机构(NC KTZh JSC的主计算中心)的数据来确定。.
如果客户不同意货运代理所述的停机时间,客户应向货运代理提供经客户认证的运输工具抵达时的铁路托运单和运输工具离开时的验收单副本。双方确认,这些数据(到达时--运输文件中关于到达车站的邮戳,离开时--运输文件中关于货车离开的邮戳)优先于NC KTZ JSC的MCC数据。如果客户未能在货代公司开具闲置时间付款发票之日起的5(5)个日历日内提交上述文件,则视为客户承认闲置时间的天数.
组织将车皮提交/移出公共或非公共轨道(装车/卸车前线),装车、卸车、执行运输文件,并根据完整的运输文件将车皮从装车和卸车站离开。提供正确、可靠和全面的运输和随行文件,这是货物发送和过境所必需的,并履行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顺利进行所必需的所有其他义务和要求。.
在装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向货代提供运输信息,包括:装货日期、车号、托运数量(铁路票据复印件)、出发站、目的地站、实际重量、货物名称和运输文件复印件。应货运代理公司的书面要求,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信息,以及在必要时,向货运代理公司出具授权书(委托书)。所述信息应发送至转发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根据货代公司的既定要求和指示,在运输货物和归还空车的情况下提供运输文件的执行。如果铁路托运单的填写违反了指示,客户应向货代公司偿还货代公司因违反指示而产生的所有有记录的额外费用。.
如果收到货代的指示,将空车派往最后一次装货的车站以外的火车站,则在卸货后将车派往货代指定的火车站。.
在与货运代理达成书面协议后,货物/货物将被重新定向(货物/货物运输的路线将被改变)。如果有必要将货物/货物改道,客户必须提前(在改道之前)向货运代理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请求,说明货物的名称和数量、车号和数量、铁路票据号码、原目的地的车站和道路、原收货人的名称、新车站和新目的地道路的名称、新收货人的确切名称和邮政地址(地点)。货运代理有义务在一个工作日内考虑客户的申请/要求,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其决定。因组织客户的货物重新定向而引起的货代公司的额外费用应由客户向货代公司全额报销。.
根据本合同第5条 "结算程序 "规定的程序,与货运代理进行及时和全面的结算。.
向货代公司提供带有哈萨克xx海关当局标记的报关单(副本),该海关当局负责货物的出口和(或)进口,以及货物在哈萨克xx共和国境外出口或进口到哈萨克xx共和国境内的边境海关当局;铁路提单的副本。(i) 提供由货代公司拥有的产权、租赁(包括融资租赁)或以其他合法理由从事国际货物运输的铁路车辆和(或)集装箱的服务,特别是 (ii) 在组织客户的货物通过铁路运输进行国际运输的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双方所指的货运代理服务是指第1条中规定的服务清单和内容。 387 哈萨克xx共和国税法》(以下简称--《哈萨克xx共和国税法》)№
客户不得拒绝支付由货代公司指定并告知其运输代码的运输文件下的运输费用。.
客户应对由于客户(发货人/收货人)的过失、运输文件的不正确执行以及第三方在履行其义务时的行为造成的货车滞留负责。.
客户承诺向货代偿还因客户(发货人、货主和/或其相关人员)不履行/违反《货物规则》、SMGS和其他对铁路运输有效的管理文件的条件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罚款和收费。.
货物卸下后,客户应确保清理车皮上的货物残留物,如有必要,应清洗.
应货代的要求,在10个日历日内提供运输文件的副本。如有必要,应货代公司的要求,提供(i)运输文件、发货人和收货人的授权书、一般行为的原件和/或副本;(ii)哈萨克xx共和国税务和海关立法规定的文件,这是货代公司根据哈萨克xx共和国立法向税务和海关当局提交的必要文件。
确保根据哈萨克xx共和国的立法,采取防止货物冻结的预防措施.
确保发货人/收货人签订合同,为发货人、收货人、装卸站的分支业主提供车皮操作服务,以支付持有车皮超过1(一天)的费用。.
结算程序
双方在本协议下的所有付款应以美元进行。.
如果货代公司在哈萨克xx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12%的增值税应由客户支付,并在议定书中约定 的总费用中显示增值税。根据《哈萨克xx共和国税法》第395条,如果提供与国际运输有关的服务,货代服务免征增值税。.
客户应根据货代公司的发票,在发票日期起3(3)个工作日内按月支付货代公司的服务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晚于本合同规定的运输日期前3(3)个日历日。.
客户应确保在托运人向承运人提交货物运输申请(GU-12表格)之前,收到货代账户的资金。如果在托运人提交申请(GU-12表格)之前,货代账户没有入账,货代有权拒绝该申请(不向承运人确认申请中所示货物的运输费用)。如果货代公司因上述情况拒绝申请(GU-12表),则应视为不同意货物运输的申请.
在收到预付款后,货代公司应告知客户填写铁路托运单的程序,并注明代码,如有必要,应向出发站或目的地站发出相应的电报,以协调这一运输。
根据过期(报告)月的结果,货代公司应在报告月次月25日(25日)之前,根据车皮上的装运信息,制定并向客户发送已提供服务的行为,其中货物重量被四舍五入为整吨,将不完整的一吨视为完整。客户应签署所提供服务的行为,并在收到该行为之日起3(3)个工作日内将其副本发送给货运代理,或在规定期限内对其提出积极的异议。如果客户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向货运代理发送已提供服务的行为或反对意见的签名副本,货运代理在该行为中指出的服务应被视为被客户完全接受。.
提供服务的日期是指从商定的申请书中指定的车站发出装载的马车的日期。提供服务的日期是根据主计算中心-NC KTZ JSC的分支机构(NC KTZ JSC的主计算中心)的信息确定的。如果客户不同意货代公司指出的提供服务的日期和所提供服务的账单费用,客户应向货代公司提供经客户认证的运输文件(托运单)的副本。双方确认,运输文件中所显示的信息优先于NC KTZ JSC国家海关中心的数据。客户在收到货代公司提供的本条款规定的文件副本之日起5(5)个工作日内未提交运输文件(运单)的核证副本,应被视为客户同意货代公司提供的数据。.
双方应在每个月的报告月后的第30天(第三十天)之前,签署一份相互结算的对帐单,该对帐单应由货代公司准备并发送给客户。.
在签署已执行工程的行为后的5个工作日内,客户应向货代公司支付实际提供的服务费用与预付款之间的差额,并应通过传真向货代公司发送带有银行印章的付款单副本。.
如果客户拒绝运输、货代无力运输或运输量低于计划,货代应将预付的运输费减去应付给货代的金额,用于进一步的运输,或在货代收到客户的书面要求后5(5)个银行日内应客户的要求退还给其账户,但双方应签署相互核算的账单。.
客户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应被视为在货代公司的往来账户中收到(贷记)付款金额时已正式履行。.
所有与运输费用金额转移到货代公司账户有关的费用,在客户的银行收取,应由客户承担。所有与退还客户账户中的运输费用有关的费用应由货代公司承担。.
双方的相互结算应使用本协议第12条规定的细节或由双方另外提供给对方的细节进行。.
经双方同意,可以采用不同的解决程序.
如果飞行时间与规范时间有实际差异,可根据附录2的规定,在双方之间额外约定服务费。
1)实际交货时间少于规范时间--根据规范的航行时间,全额支付航行费用。
2)由于客户的过错,实际交货期长于规范期限--货代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有义务按照超出规范航程的每一天,按每辆装载车的费率支付超额使用装载车的费用。不完整天数的费率应按合同规定的完整天数收取。双方确定,如果在航行中因故障而脱钩,货代公司不收取本航次汽车过度使用的费用,也不需要客户支付。.
双方的所有罚款应在发票日期的5(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果出发站的日历盖章日期早于变化和引入新的铁路关税和铁路附加费率的正式生效日期,那么在 变化和引入新的铁路关税和铁路附加费率时,过境货物运输的服务成本不会改变,无论其增加或减少。
合同的总指示性金额为1,000,000(一百万)美元。.
当事人责任
双方应根据本协议和哈萨克xx共和国的适用法律,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相互承担责任。同时,每一方应适当履行其义务,向另一方提供一切可能的协助.
双方应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文件损失负责。如果双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义务,则该第三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的责任与他们自己的行为一样。.
如果货运代理违反货运服务质量要求,不符合哈萨克xx共和国国家标准、货运活动领域的规范性法规以及本合同的条件,则货运代理应向客户负责。.
如果货运代理在提供本合同时没有遵循客户的指示,货运代理应承担责任,除非是为了客户的利益而必须这样做,而且如果客户的指示不准确、不完整或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货运代理也应承担责任。.
货运代理不负责遵守货物交付的最后期限,也不负责货物的安全。.
如果货车出现在目的地车站,并在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之外进行调度,货代公司不对未及时提供和/或未按申请书中的数量提供货车负责。.
如果延迟付款,每延迟一天,客户应支付应付金额的0.1(零点一)%的罚款。.
对于货车在托运人/收货人的侧线上时的损害和损坏,客户应偿还维修费用,以及将损坏的货车运到维修地点和从维修地点运到装货站的相关费用和增值税。此外,客户应就每辆损坏(丢失)的马车支付35(三十五)美元的罚款,时间从该马车停止使用开始计算,直到将修复(恢复)的、新的马车移交给货代公司或赔偿未修复(恢复)的马车的费用。如果马车的损坏 "达到了排除的程度",客户应在收到货代公司的要求后10天内赔偿损坏的马车的市场价值和吸引独立专家的费用。市场价值应由货代公司聘请的独立持证专家确定,并与客户商定。双方同意,如果客户在提供候选人后的7天内没有书面理由拒绝转运公司提出的候选人,则该候选人被视为已被客户同意。 货运代理有权要求客户支付罚款,金额为损失财产成本的百分之五十,或对机车车辆和可移动运输设备的损坏或损失进行必要的修理。.
如果将满载和/或空车皮派往未与货代公司商定的车站,以及在未与货代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转移货物/车皮,客户应从派送(转移)车皮之日起至将车皮送回商定车站之日止,按每个车皮每个日历日支付35(35)美元的罚款,如果铁路运费从货代公司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后者应赔偿扣除的铁路费用。
如果在本合同第4.3.3条规定的更长时间内,由于货代公司的过错,货代公司和参与运输过程的第三方拥有的汽车在装卸过程中出现闲置时间,货代公司有权向客户收取闲置时间的罚款,每辆车的闲置时间超过固定时间,罚款金额为35(35)美元。
发货人/收货人根据《铁路货物运输规则》和非规范性法规,支付货代参与运输过程的Kaztemirtrans JSC拥有的汽车的闲置时间和费用。.
如果货代公司被运输过程中的第三方收取滞纳金或罚款,货代公司应向客户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并提供证明文件,客户应根据合同第5.15条接受并支付滞纳金和罚款。.
如果由于客户和/或客户聘用的第三方的过错而导致车辆在途中滞留,客户也应负责赔偿。如果运输过程中出现车皮滞留的情况,货代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支付滞留罚款,金额为每辆车皮在规定期限内每天滞留35美元(35)。
客户在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运输时,对货代公司提供的代码使用不当,以及对运输文件准备不正确,应承担货代公司因支付罚款、额外付款、结算和其他费用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就本条款的解释而言,错误使用代码是指:重复使用代码、未经货代公司许可擅自分配代码、在哈萨克xx共和国境内外使用货代公司分配的代码以外的代码,包括使用其他货代公司的代码。对于违反本条款的情况,客户应向货代公司支付运输费用的双倍罚款,其中代码使用不正确。.
客户应全额偿还货代公司因授权机构扣留货车、重新签发运输文件而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如果这是因为客户不适当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发生的。.
客户应偿还货代公司为组织货物沿双方商定的路线运输而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的数额未经双方商定,也不包括在货代公司的服务费用中,但却是客户在与第三方(国家机关、组织和其他人员)的关系中必须支付的。
如果客户撤销申请或拒绝按照客户的申请将货运代理送至装货站,客户应向货运代理偿还将空车送至客户指定的装货站以及将这些车返回货运代理指定的装货站的铁路运费。同时应支付每辆马车每天35美元的罚款,从马车离开发送站之日开始,直到这些马车抵达货代指定的车站之日为止。
对于违反本条款第4.3.14条的行为,货代公司有权向客户追讨由于客户/货物收货人在卸货后未对车皮进行清洁或清洁质量差而产生的费用(清洁车皮的费用和滞纳金)。
如果发现未经货代公司同意使用货车的事实,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根据货车所有者的当地行为确定,也包括货代公司产生的所有费用,但须提交证明文件。
如果客户未能按照本协议第4.3.5款的规定提供运输信息,客户应支付罚款,金额为发票中规定的增值税金额的50(五十)%,但不低于40个最低会计指数.
支付惩罚、罚款和/或罚金不应免除有罪方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主力部队
如果部分或全部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而这种不可抗力是在本协议缔结后产生的,是协议各缔约方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通过合理措施加以防止的,则各缔约方应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事件和现象包括。水灾、火灾、地震、爆炸、风暴、地陷、暴风雨、冰漂移或冰情、流行病、动物疫情、其他自然现象、战争、军事行动、在相关地区实施紧急状态或戒严、罢工、各种不服从和/或抗议的行为 造成(可能造成)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损害和/或公共当局和/或NC KTZh JSC通过一项决定,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其他不可预测的事件,这不是双方现有的权力和手段所能阻止的。这一条件只有在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后5(5)个日历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交由授权国家或经济机构签发的确认文件的情况下才有效。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行期应在这种情况下推迟。
第7.1条中规定的情况发生的事实。该合同必须由发生不可抗力的国家的授权机构确认。.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况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的一方,应立即,但不迟于其发生之日或该方得知或应该得知其发生之日的五(五)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这种情况的发生和终止。如果没有及时通知不可抗力的情况,有关缔约方就无权在今后将其作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免责理由。
如果无法适当履行义务的情况连续存在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单方面退出协议,而没有任何义务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只要在预计退出协议的日期前30(三十)个日历日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即可
争端解决
x协议应受xxxxx共和国的适用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所有可能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或与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或违反有关的争议、索赔和分歧,双方应努力通过谈判解决。双方应作出一切合理的努力,本着诚意进行谈判,以便就此类争端、争议或索赔达成友好的解决。
双方确定,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的违约、终止、无效有关的所有争议、纠纷、索赔均应在努尔xx市区间经济专业法院最终解决。.
在向法院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先制定解决纠纷的索赔程序。收到索赔的一方有义务在收到索赔之日起15(15)天内予以考虑。.
隐私
双方根据本协议向对方提供的所有信息都应被视为机密。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其向第三方披露。
只有在第三方从事需要了解这些信息的活动时,才可以将信息传达给他们,并且只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时为实现相关目标和目的所必需的情况下传达。
如果根据本协议披露信息,并因此对另一方造成物质和/或声誉上的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根据哈萨克xx共和国的法律承担责任。.
合同的期限和终止的程序
x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被视为缔结并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没有任何一方在合同到期前30(三十)天宣布取消合同,合同将自动延长1(一)个日历年。.
合同可以被终止:
经双方同意;
在任何一方的倡议下,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但该方必须在打算终止协议的日期前30(三十)天分别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上述30天期限的起始日期应是被通知方收到书面通知的文件日期的次日。
根据哈萨克xx共和国法律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理由。.
在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后,双方应在5个(五个)银行工作日内签署由货代公司准备和提交的相互结算的和解行为。最终结算应在上述行为签署后的3个(三个)银行日内进行。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协议终止(包括提前终止)时,双方在协议终止前已经开始履行但在协议终止时尚未完成的义务,应全部履行(应通过履行完成.
终止协议(包括提前终止)不应解除双方对违反协议条款和条件的责任。
其他条件
x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附加协议和其他附件均为有效,但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
如果合同的任何条款变得无效,这不应影响其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商定用一个能维护双方经济利益并符合现行法律的条款来取代无效的条款.
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公告、信息、申请、指示和其他信息可以通过手写、邮寄、电报和传真的方式传送,随后在1(1)个工作日内向收件人发送书面形式的发送副本,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认证。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失实的风险,应由发送(传递、提交)相关信息的缔约方承担。财务和会计文件的原件确认是必须的.
双方同意承认本合同的附录和附加协议的传真件、所提供的服务证书在交换原件之前是有效的。文件的原件应在通过电子通讯手段传送之日起5(5)个日历日内送达收件人。
如果双方的通讯地址、地点、银行业务和本协议第12条规定的其他细节发生变化,以及与本协议有关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交流方式发生变化,双方应在三(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在没有通知更改邮政地址和所在地地址的情况下,通信(书面信息)应发送到联系方最后已知的邮政地址(如果没有--合同中规定的接收方所在地的地址),即使收件人不再在此地址,也应被视为已交付。
在下列情况下,一方应被视为已被另一方正式通知与本合同有关的情况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情况。
收件人拒绝接收邮件,并将此拒绝记录在案;
尽管有邮政通知,但收件人没有按照既定程序来接收另一方(发件人)发送的邮件,通信主管部门就此通知发件人;
由于发送方不在指定的地址,该方发往发送方最后已知的邮政地址或合同中指定的发送方所在地的邮件没有送达,通信当局已将此情况通知发送方.
货运代理有权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聘请第三方来履行其义务。
本合同表达了双方就本合同提及的所有事项达成的所有合同条款和谅解。同时,双方之前的所有讨论、xx、xx(如果有的话)都将失效,并由上述文本所取代。
这些章节的标题是为了便于参考,在解释本条约时将会考虑到这些标题。
在本协议条款没有规定的所有其他情况下,双方应受哈萨克xx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本协议用俄文制定,共11页,用俄文执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的签名应以双方的印章为证。
双方代表的地址、详细资料和签名
支出者 |
客户 |
EUROTRANS GROUP LLP 010000,哈萨克xx共和国。 Nur-Sultan, 23, Dinmamed Konaev str. bin 061040013592 SB "储蓄银行 "股份公司Nur-Sultan市分行 XX00000000000XX000XX BIK XXXXXXXX CBe 17 俄罗斯储蓄银行(莫斯科)的代理账户 帐户30111840400000000582。 Swift/Bik Sabrrumm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 电话:x0 0000 000-000 |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
总监
Xxxxxxxxxxx N.O.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负责人
名称. 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附录第1号
对货代服务合同的影响
编号:ЕТG-2/2021-__,日期:2021年4月"__"日
申请 № ______ 日期为"___"__________ 2021
根据运输服务合同№ETG-2/2021-__,从2021年4月"__"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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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 Б Р А З Е 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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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马车装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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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为装载的车皮支付铁路关税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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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额外费用的支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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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订单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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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货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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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运输类型(车皮、集团、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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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笔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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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的形式已得到双方的同意和批准.
支出者 |
客户 |
Xxxxxxxxxxx N.O.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名称. 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附录第2号
对货代服务合同的影响
№ETG-2/2021-__,日期为2021年4月"__"。
会议记录编号:____
对2021年4月"__"日的№ETG-2/2021-__转发服务协议的建议
EUROTRANS GROUP LLP, 以下简称为«转发者», 由Xxxxxx Xxxxxxxxxxxx Xxxxxxxxxxx总经理代表,根据《宪章》行事,一方面,和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客户», 由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______________,另一方面,同意如下:
根据2021年4月"__"日的№ETG-2/2021-__转发服务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客户指示,转发人根据以下条件执行转发工作:
«________»货物的货运代理费率 _________:
№ |
出发站 |
目的地站 |
装载吨数 |
货物 |
货运代理的费率,包括增值税,美元/车皮 |
货运代理公司的费率,不包括美元/车皮 |
规范的交货时间,天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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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 Б Р А З Е 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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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的费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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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运人或国家机构制定的货物关税、费用和罚款发生变化,货运代理应在规定的变化正式公布之日起3(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在这种情况下,货物运输的费率被修订。
接受货物运输的日期被认为是出发站的一个日历印章.
2. 本议定书是2021年4月"__"日№ETG-2/2021-__转发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其效力扩大到双方自___________ 2021产生的法律关系。
议定书的形式由缔约方商定并批准.
支出者 |
客户 |
Xxxxxxxxxxx N.O. 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名称.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 |
EUROTRANS GROUP LLP
运输和货代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