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63 证券简称:ST 安泰股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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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高效运转,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坚定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力度,拟向公司进行总额度不超过 3 亿元的永续债权投资。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xxxxxx 0000 x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0 x注册资本:103170.4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投资业务以及对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资产或股权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二、对所属企业国(境)内外图书、期刊、报纸、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的出版及销售、物流配送、连锁经营进行管理,图书租型造货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xxx
控股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人民政府
关联关系:出版集团持有公司 23.43%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涉及的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等遵循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协议的签署及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相关协议,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额
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的投资本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等额的甲方对乙方一般债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转换为本协议项下的永续债权,按本协议约定计息并重新起算借款期间。
(三)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永续债权投资期限为无固定期限,初始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在初始期限及每个延长周期结束时,乙
方有权选择延长一个周期或全额赎回。每个延长周期为 1 年,乙方延长周期的选择权行使次数不受限制。
(四)利率
协议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初始年利率为 4.25%,若本协议生效 3 年届满之日乙方未选择全部赎回本次永续债权投资本金和利息,则自 3 年期限届满之日起跳息一次,初始利率上调 100BP
至 5.25%,此后每年期限届满时利率上调 20 个 BP,调整后的利率最高不超过调息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5 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30%。
(五)清偿顺序
当乙方发生公司清算时,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本息的清偿顺序劣后于乙方已经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永续债权投资协议》签订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对公司的发展 具有积极意义。因此,我们对《关于拟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与资金调配,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七、备查文件
1、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