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单位:经科技部或省科技厅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二)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
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时间为 2019 年和 2020 年、资金到账
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技术合同。
二、补助标准
对促成先进技术在省内转移转化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财政按其 2020 年度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和发票)给予最高 2%的后补助;对在技术合同登记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行后补助。每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与技术成果需求方签订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合同需在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
(二)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促成并参与签订的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内容);合同需在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内完成认定登记。
(三)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合同登记站,
2020 年度登记额需在 10 亿元以上。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暂不予补助:
1.技术合同涉及单位之间存在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的;
2.输出方技术来源不清晰,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的;
3.2020 年列入河南省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四、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应提交材料:
1. 2020 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申请表(附件 1)
2. 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
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 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的发票和银行到账凭证或技术入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5.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应提交材
料:
1. 2020 年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申请表(附件 1)
2. 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需显示机构名称和工作
内容);
3.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技术输出单位与技术吸纳单位之间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
易的发票和银行凭证或技术入股证明材料复印件;
5.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合同登记站,需提交从国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导出的 2020 年度登记合同清单。
五、有关要求
(一)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技术合同在省级财政补助中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此类行为,取消当年后补助资格并禁止两年内申报我省技术转移后补助。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单位自主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申报合同材料按照申请表顺序排列,每份分开,按照合同登记证明、发票和到账凭证顺序装订,到账证明上请标明所涉及技术合同的编号。材料使用 A4 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每部分之间用彩页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附件 1 或附件 2、及申报要求中的 5 个附件材料(按照相应顺序),一式两份。
(五)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
范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xx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省直有关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推荐意见(见附件 1 或附件 2),并填写《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3)。
(六)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将书面申报材料及《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各一式二份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材料电子文档(可使用扫描件,每个申报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址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 17:30 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2325 房间(xxxxxx 00 x河南科技信息大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联系人:x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附件 1
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申请表
(2020年度)
申 报 单 位(盖章): 科技管理部门(盖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说 明
1. 申请表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
2.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伪造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3. 提交的纸件材料请采用A4双面打印。提交的数量为一式二份。
一、基本信息
(一)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成果输出方表格
申报单位(机构)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手 机 | 邮 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序号 |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类别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合同金额 (万元) | 技术交易额 (万元) | 实际到账额 (万元) | 买方名称 |
金额总计 |
注:(可自行增加序号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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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第三方表格
申报单位(机构)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手 机 | 邮 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序号 | 技术合同登记编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类别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 合同金额 (万元) | 技术交易额 (万元) | 实际到账额 (万元) | 买卖双方名称 |
买方: 卖方: | |||||||
买方:卖方: | |||||||
买方:卖方: | |||||||
买方:卖方: | |||||||
金额总计 |
注:(可自行增加序号行数)
(三)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作为技术合同登记站表格
申报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邮 编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邮 箱 | |||
联系人 | 电 话 | 邮 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
序号 | 技术合同类别 | 项 数 | 2020 年技术合同登记额(万元) | ||
1 | 技术开发 | ||||
2 | 技术转让 | ||||
3 | 技术咨询 | ||||
4 | 技术服务 | ||||
总计 |
二、附件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承诺
1.我单位保证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包括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执行、验收等过程)中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中组织实施管理机构的职责,严格遵守科技计划(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并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进行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3.我单位已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科研行为、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相关制度,自觉承担本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方面相关主体责任。
4.我单位保证严肃调查处理或配合相关调查机构调查处理在实施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发现的科研不端行为,并及时向科技计划(项目)牵头组织单位和省科技厅相关管理部门报告相关调查处理结果。
5.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盖章)年 月 日
四、审查推荐意见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 (盖章)年 月 日 |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财政管理部门 (盖章)年 月 日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xx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2
2020 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绩效目标表
机构名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申请财政资金(万元) | ||||
分解目标 | ||||
一级目标 | 二级目标 | *三级目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说明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技术输出类合同数量 | 填报已登记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总项数 | |
数量指标 | 促成类合同数量 | 填报已登记的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的总项数 | ||
质量指标 | 技术合同登记率 | 填报的技术合同是否全部经过国家系统登记 | ||
时效指标 | 资助项目开展及时性 | 是否及时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奖补工作对机构发展的影响度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人员管理模式及运营机制情况 | 是否健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企业高校等满意度 |
附件 3
2020 年度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申请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机构(单位)名称 | 备注 |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