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07 月 28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2年11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74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主要涉及降低管理费、托管费,并已对相应内容做出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7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十一、基金的财产 100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02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08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1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13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14
十七、侧袋机制 121
十八、风险揭示 124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34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5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67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70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74
二十五、备查文件 175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财通可持续发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
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所得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5、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6、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管理人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 00 xxxxxxx 00/00 x设立日期:2011 年 6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xxx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 0000
股权结构:
股 东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 出资比例 (%)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 | 40 |
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000 | 30 |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30 |
合 计 | 20,000 | 100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xxxxx,董事长,会计学本科,经济师。历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机构运营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兼运营
中心总经理。现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开国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科研所应用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处处长、科研所副所长;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总经理,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上海中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xxx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xx,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首席专家,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万事利丝绸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女士,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门经理、合伙人,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兼职教授及硕士生导师,东华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上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副会长,上海xxx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xxxxx,董事,工学本科,会计师。历任武警绍兴市支队司令部见习参谋、副连职参谋;武警浙江省总队后勤部财务处副连职助理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浙江财政证券公司稽核部职员、经理助理、富阳营业部副总
经理;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富阳市心北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稽核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清算存管中心(筹)负责人(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部(筹)主要负责人、总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存管中心总经理。现任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总经理。
xx先生,董事,审计学本科,中级审计师。历任金鱼集团风控审计部职员、杭实集团审计部职员、副部长、杭实集团审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部长。现任杭实集团风控法务部副部长,杭实产投控股(杭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
xx女士,董事,管理学本科,中级会计师。历任苏州中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员、审计主管、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规划部总监。现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
xxxxx,职工董事,法学硕士,经济师、政工师。历任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群管理岗、工会委员、团委副书记;国核商业保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党群工作部党建经理、工会委员;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2、职工监事:
xx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经理,上投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总监。2016年11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职工监事、战略与产品部总经理。
3、经营管理层人员:
xxxxx,董事,总经理(简历同上)。
xx先生,新加坡管理大学财富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
行xx支行计划财务部科员、经理助理,个人金融部客户经理、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产品经理、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 2015年6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xxxxx,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硕士。历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19年12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xxx先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系统开发与维护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监,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经理。2018年10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运营总监。
4、督察长:
xx先生,浙江大学法律学硕士。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主任科员,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副总监、合规总监兼首席风险官。2022年8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督察长,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5、基金经理:现任基金经理:
xx先生,上海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历任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瑞银集团董事,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策略研究经理。2015年9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2015年7月13日至2018年3月7日:
xxx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硕士。历任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助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MT行业高级研究员。2014年8月加
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投资部基金经理、副总监、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
2013年8月26日至2015年7月17日:
xxx先生,上海交通大学硕士。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专户投资经理。2013年3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4日:
xxx女士,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宏保险投资经理,联合证券宏观策略研究员,国泰君安证券宏观策略研究员,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宏观策略研究员。2011年3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4日:
xxxxx,英国杜伦大学硕士,CFA,FRM。历任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投资银行部投行财务顾问,招商银行总行计财部市场风险计量与管理主管,华泰联合证券研究所银行业首席研究员。2011年4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xxxxx,董事、总经理;
xxxxx,总经理助理、权益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
理;
xxx女士,集中交易部总经理;
xxxxx,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金经理;xxxxx,固收投资部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
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和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
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管理层树立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风险控制优先、风险控制人人有责、一线人员第一责任的公司内控文化,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决议的执行中,“执行—复核”机制贯穿全程。各部门及岗位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通过重要凭据传递及信息沟通制度,实现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的监督制衡。
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制度教育、执业操守教育和行为准则教育等,确保公司人员了解与从业有关的法规与监管部门规定,熟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与操作流程,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的业务风险、人员风险、法律风险和财务风险等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通过科学的风险量化技术和严格的风险限额控制对投资风险实现定量分析和管理。通过收集与投资组合相关的会计和市场数据,建立一个投资风险测评与绩效评估的信息技术平台。由风险管理部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风险测评报告。
(3)内控机制
公司全部的经营管理决策,均按照明确成文的决策程序与规定进行,防止超越或违反决策程序的随意决策行为的发生。
操作层面上,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形成第一道内控防线,以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内控防线,以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形成第三道内控防线,并建立内部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机制。同时,按照分级管理、规范操作、有限授权、业务跟踪的原则,制定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并严格区分业务授权与管理授权。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法律合规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6)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工作覆盖到全公司所有业务环节,以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平
台,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事前风险管理主要通过风险管理部门介入公司的业务流程检查、参加业务部门专题会议和进行访谈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风险文化教育活动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事中风险控制则是对相关业务进行全程的跟踪,以及实现业务人员风险控制、业务操作规范化、精细化来进行;事后风险管理则主要通过风险事件的分析与总结来开展。公司层面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对公司投资风险、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系统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的系统评估,对公司层面的风险进行详细的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及时进行解决。在投资风险环节,针对不同产品所具有的特定投资风险进行量化研究和分析,超过阀值由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提醒业务部门,并根据风险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相关责任人;在业务风险环节,协助营销部门和产品研究部门前瞻性地对新产品的风险和结构进行规划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了解,切实解决实际业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操作风险环节,对公司层面的制度、流程、系统和项目等方面,建立并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发现和解决后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评估公司信息系统和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风险管理工作主要由督察长管辖的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进行开展,在组织结构及报告制度上均独立于公司日常的投资、运营部门。风险报告由风险管理部及法律合规部进行调查取证和撰写签发,能保证报告独立性与客观公正。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00x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xxx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3 人,平均年
龄 34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2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37 只。自 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86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
函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 0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 00 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000-0000 0000
传真:000-0000 0000
联系人:x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 000 000
2、代销机构
(1)北京创x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x 0 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0 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0 xx(度小满金融总部)1 层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055-4
(3)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X 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住所:xxxxxxxxxxx 00 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0 x X x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 X x 00 x X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 x 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xx X x 0
层 401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 0 x X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 0 x X000 x法定代表人:曲阳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8)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xxx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A
座)八层 816 号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9)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 0 xx 00 x X-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 0 x 0 x 0 x 0000-0000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 0 x楼新浪总部大厦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 0 x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 0 x 00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 0 x 000、000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14)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1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 xxx 00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X x 00 x、0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6)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X x 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 x X x 000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7)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1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 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金座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357
(19)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0 x 0 x 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 0 x 0 x 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0)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 E 区
4 层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 x 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2)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0
号楼 503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3)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 0 xx 0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2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 00 x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 0 xx 0 x 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6)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 x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2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00
(28)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9)京东xx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00 xxx 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xx X x 00 x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0)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 0 x 000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0 x蚂蚁元空间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188-8
(3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X x(xx)0 x X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2)南京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177
(33)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转 3
(3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0 x 0 x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5)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 0 xx 0000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6)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 000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 x 0000-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7)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0
单元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0 xx 0000
单元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38)上海国xxx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3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 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 00、00、00 x 00 x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0)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4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000 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 x凯石大厦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 00 x 0
号 208-36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xxx
x 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46)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4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x 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东方财富大厦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
(48)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00 x 03 单元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00 x 03 单元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4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0 x 00 x X x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万得大厦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0)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 0 x 0X-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0 x 0 x 0X-0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51)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 x、明月路 1257
号 1 幢 1 层 103-1、103-2 办公区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 0 x楼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 000 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xxxxxx 00
层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3)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x 0000、00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 0 xx 0000、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4)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 00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0 x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客服电话:0000-00000000
(55)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
x 0000 x-B016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xxxxx
x 0000 x-B016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6)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科兴科学园
X x 0 xx 0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00 x科兴科学园
B 栋 3 单元 18 层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7)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X x 000 x(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x 0 x X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5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
xx 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59)深圳新华信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X x 000 x(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000、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 XXXX 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 0 x XXXX xxxxxx 00-00 x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1)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 x 00 x 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 0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X x 000 x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788
(63)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XXXX0-00 x 2804-2、 2805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XXXX0-00 x 0000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4)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0000-0000 x
办公地址: xxxxxxxxxxxxx 000 xxxxx 0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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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
(6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 x X x 000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00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 号滨海浙商大厦
公寓 2-2413 室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 xxxxxx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0
(6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xxxx X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xx 00 x 0000
室
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69)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0)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 期 20B 栋办公地址:北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广陵新城信息产业基地 3 期 20B 栋法定代表人:付钢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1)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x 00 xx 0 x 000-00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2)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xxxxx 0000、06 室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招商局大厦 24F
法定代表人:胡雄征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3)xx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 0 x X x 000 x(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 X x 0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 0 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同花顺大楼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2555
(75)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 x 0 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 0 xxxxxxx X x 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6)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0 x 00 x 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0 x 00 x 0 x
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7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00 x 000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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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000-00000000
(7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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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95588
(7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xxxx 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599
(8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8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574
(82)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6067
(83)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
(84)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x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
客服电话:956055
(85)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 x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0 x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xxxxx电话:95595
(8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 XXX xxxxx 00 x中科金座大厦办公地址:xxxxxxxxxx XXX xxxxx 00 x中科金座大厦法人代表人:xxx
客服电话:95186
(87)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 27 号财富汇金融中心 1 层 01、
02 号商铺、2 层 01 号商铺、3 层 01 号商铺、39-45 层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5 号法定代表人:蒋丹
客服电话:400-096-1818
(8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8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
办公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客服电话:95398;4008888508
(90)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法定代表人:徐力
客服电话:021-962999;4006962999
(9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客服电话:95336
(9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
(9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9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客服电话:95563
(9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
(9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9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mall.longone.com.cn
(9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48
(10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客服电话:95582
(101)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1、22、 23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60 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19、21、22、 23 层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客服电话:95564
(102)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 号 2 幢 1 层 A2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7 层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客服电话:95390
(10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
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10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22 层-2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22 层-25 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10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国际大厦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服电话:95310
(10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客服电话:956088
(10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10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服电话:95358
(10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华中心 4、5 号楼
3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 36 号华远国际中心 37
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客服电话:95571
(110)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服电话:95325
(111)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 8 号楼 15 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15 号金融中心大厦 15 层法定代表人:吕春卫
客服电话:956006
(11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 833 号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服电话:956007
(11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 层法定代表人:李永湖
客服电话:95329
(11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99 号 3 幢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50 号弘业大厦法定代表人:周剑秋
客服电话:400-8281288
(115)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长城汇 T2 号写字楼第 27、28 层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9 号长城汇 T2 号写字楼第 27、28 层法定代表人:潘山
客服电话:95579/027-85861133
(116)和合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菜园东街 2 号法定代表人:朱彩红
客服电话:400-660-4882
(11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 9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
1001 室(部位:自编 01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 号合利天德广场 T1 楼 10 层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客服电话:95548
(118)华融融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
元 3 层 02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7 号楼 1 单元 3 层 01 号、2 单
元 3 层 02 号
法定代表人:苏小勇
客服电话:400-6197-666
(11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服电话:95548
(12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办公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客服电话:95582
(12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4601-L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4
层、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400-888-3347
(1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层至 2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客服电话:95536
(12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 号天风证券大厦 20 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 号天风大厦 2 号楼法定代表人:余磊
客服电话:95391/400-800-5000
(1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12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 号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大楼
法定代表人:徐丽峰客服电话:956080
(126)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9 楼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服电话:400-888-8128 或 021-68639618
(127)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3 楼法定代表人:陈灿辉
客服电话:400-820-5999
(12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
大厦 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 层)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129)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服电话:95519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二)登记机构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3/45 楼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电话:021-2053 7888
联系人:刘为臻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法定代表人:韩炯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公司电话:(021)2228 8888
公司传真:(021)2228 0000
签章会计师:朱宝钦、骆文慧业务联系人:朱宝钦
(一)募集的依据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经中国证监会2012年11月9日证监许可[2012]1474号文核准募集发售。
(二)基金类型及基金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混合型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期间按发售面值发售。
(四)募集期及募集结果
本基金募集期为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22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314,757,986.74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66,718.36份),有效认购户数为2,794户。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3 月 27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 2 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 1 日内对
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1 日确认申购成功后,开始计算基金持有期(即持有期包含申购确认日)。T+1 日确认赎回成功后,不再计入基金持有期(即持有期不含赎回确认日)。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 2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人办理申购时,单笔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 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 10 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5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5 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5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5 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申购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50 万 | 1.50% |
50 万≤M<100 万 | 1.00% |
100 万≤M<500 万 | 0.50% |
M≥500 万 | 每笔 1000 元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4、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用如下: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
N<7 日 | 1.50% |
7 日≤N<1 年 | 0.50% |
1 年≤N<2 年 | 0.25% |
N≥2 年 | 0 |
(注:N:持有时间,其中 1 年为 365 日,2 年为 730 日。赎回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或申购申请确认日(含)起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长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通过场外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 元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 元
申购份数=4,926.11/1.128=4,367.12 份
即:该投资人通过场外投资 5,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
额净值为 1.128 元,则可得到 4,367.12 份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10,000 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
决定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 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 元赎回费用=11,480×0.25%=28.70 元
净赎回金额=11,480-28.70=11,451.30 元
即: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 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 年)
赎回,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 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51.30 元。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7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
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
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具体按上述(2)方式处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以内(含 2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上述(1)、(2)方式处理,具体见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二)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基金的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
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5 月 13日开通了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四)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本基金已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七)基金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可持续发展的投资理念下,通过系统化评估方法精选出可持续发展特征突出的上市公司进入投资视野,并选择具有估值优势的股票进行实际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5%-4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经济基本面状况、宏观政策变化、金融市场形势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对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整体估值状况比较分析,对各主要投
资品种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研判,根据判断结果进行资产配置及组合的构建,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各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在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基础上力争提高收益。
本基金进行综合分析的各项指标和因素主要包括:基本面分析方面主要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增加值、失业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发电量等宏观经济统计数据;政策面分析方面主要包括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操作等各项货币政策,财政支出总量、转移支付水平以及税收政策等财政政策;金融市场分析方面主要包括市场投资者参与度、市场资金供求变化、市场估值水平等。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周期、行业生命周期、行业结构升级、宏观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分析这些变化对不同行业景气状况的影响,同时依据投资时钟理论,通过模拟各行业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的不同敏感程度,结合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对行业的影响,发现国内行业周期轮换规律,对经济周期循环下的景气行业进行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自身估值水平,并借助数量化方法筛选出预期能够获得超额收益的行业,进行战术资产配置。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可以概括为: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征评估为股票选择的基础,以企业的综合性成长评估为股票选择的增强因素,并在此基础上精选具有估值优势的个股。其中,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征评估是选股策略的核心,本基金将以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形成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础。实施股票投资策略的三个步骤概述如下:
(1)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的构建和维护:
本基金认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征的体现方式是多方面的,但其最直接和本质性的体现形式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水平及其长期可持续性,长
期可持续的高水平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是企业各方面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是带动企业外延式成长的内生性驱动力。因此,本基金构建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的过程分为三步:首先评估公司的历史主营业务利润率水平和资产收益率水平,以剔除过往成长质量不高的公司;再对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剔除发展方式具有较大潜在风险的公司;最后,通过重点分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评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状况,精选可持续发展状况优良的公司,此为股票池构建的核心环节。
1)过往可持续发展状况评估
在剔除流动性较差的股票后,考察满足本基金基本流动性要求的上市公司的过往可持续发展状况。为了客观综合地反映该项状况,将公司过去五年的主营业务综合利润率指标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进行加权平均(1/3*最近 5
年主营业务平均毛利率+1/3*最近 5 年主营业务平均净利率+1/3*最近 5 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再对各公司的该指标进行排序,剔除该指标排名靠后的 20%公司,对剩余公司进行后续的分析评估。通过剔除该项指标排名较低的公司,可淘汰最近 5 年内成长质量较低、可持续发展动力明显不足的上市公司。
2)可持续发展风险评估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期的到来,除了当前的经济效益以外,我国对企业在环境友好、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履行情况愈发关注,逐渐成为企业是否能够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
为了对上市公司在环境友好、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际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投资中能够有效揭示目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风险,本基金管理人下设的研究部的各行业研究员将对自己负责研究行业中的各公司的上述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风险度进行综合排名,剔除各行业内可持续发展风险度综合排名较高的 20%公司,对剩余公司进行后续的分析评估。通过剔除风险度排名较高的公司,可在各行业内淘汰发展模式存在较大潜在风险和发展隐患的公司。研究员对各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风险度进行综合排名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三方面因素,每个因素中包含了若干定性和定量指标:
A、社会责任:主要考察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社会道德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企业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税收责任、雇主责任等;社会道德责任主要是指公司满足社会准则、规范和价值观、回报社会的责任。
B、环境友好:主要考察企业的环保责任实际履行情况,即公司保护和利用公司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情况。具体地,需考察公司是否始终遵守国家及所在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和条例,是否制定了有专门为保护环境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方案及措施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对已造成环境污染或环境污染潜在项目的信息披露报告的及时性和内容翔实性。在量化指标选择上,可通过计算公司的单位收入能耗、单位工业产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投资率、横向比较公司在同行业的环保表现等方法,评估公司的环保友好表现。
C、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结构是通过企业的发展理念和制度支撑起企业的整体框架,为企业成长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为企业的成长动力提供保障和支持。本基金从多个角度考察公司的治理状况,如董事会的独立性及多样性、委托-代理制度健全性、是否具有健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公司管理制度、是否具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人监督体系、信息披露强度和公司透明度、公司文化建设状况。
3)可持续发展动力评估
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动力是由企业的多方面内在特征和各项核心竞争力共同产生的。本基金认为,主营业务专注性、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资源禀赋等四方面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同形成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相较于诸多外延式增长因素,这些内生性成长因素是公司保持较高水平的成长质量和可持续性的决定性因素。
为了对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专注性、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资源禀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出具有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的公司,本基金管理人下设的研究部的各行业研究员在坚持可比性、可操作性、
系统性、绝对指标分析和相对指标分析相结合等原则的基础上,将对自己负责研究行业中的各公司的上述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形成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动力的综合评估结果,最后按照综合评估结果,选择各行业内的综合评估排名靠前的 50%公司的股票形成本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
研究员对各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动力进行综合评估和排名的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四方面因素,每个因素中包含了若干定性和定量指标:
A、主营业务专注度:本基金特别注重对公司主营业务专注度的考察,该因素是影响企业是否在所属行业内形成长期可持续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主要前提条件之一。在量化指标选择上,可通过计算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和主营业务利润占比,评估公司的主营业务专注度。
B、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是企业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根本途径, 也是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和源泉。具体地,需要考察公司的主营产品是否符合产业升级趋势;企业是否采取了不易被模仿或专利保护的技术优势,确保企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独享技术领先带来的超额利润率;企业是否制定并有效执行了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在量化指标的选择上,可通过两大类指标考察公司的创新能力:一是创新产出指标,如新产品产值率、专利水平等项;二是创新潜力指标,包括技术创新投入率、技术开发人员比率等项。
C、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通过不断创造新盈利模式和开拓新市场,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价值和企业实力,并决定和影响着企业创新活动的规模、内容及发展方向。主要考察公司管理层是否具有不断创造全新商业模式和市场创新的理念和能力。
D、资源禀赋:企业的资源禀赋,是指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自然资源蕴藏等方面的不同所导致的企业专门从事某项业务的天然优势。
(2)综合成长性评估:
本基金对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中的个股进行综合成长性评价,兼顾历
史的表现和未来的评估。历史成长性因子主要包括过往 5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变动等指标。未来成长性的评估,主要基于行业研究员对于行业和公司的以上各项成长指标的预测。
本基金对公司上述各项综合成长性因子进行分析和评估,剔除可持续发展公司股票池中的外延式成长特征不足的个股,剩余股票构成本基金的基础股票库。
(3)价值评估与投资
最后,本基金采用相对估值方法和绝对估值方法相结合的方式,在基础股票库中选择具有明显估值优势的个股进行实际投资。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 EV/EBITDA 等方法。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5、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债券类属配置:
本基金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部分等品种与同期限国债或央票之间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分析,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2)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风险管理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① 利率预期与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密切跟踪最新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和金融运行数据,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可能情景,预测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在此基础上预测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以及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在预期市场利率水平将上升时,降低组合的久期;预期市场利率将下降时,提高组合的久期。并根据收益率曲线变化情况制定相应的债券组合期限结构策略,如子弹型组合、哑铃型组合或者阶梯型组合等。
② 个券选择策略:
个券选择层面,对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后,进行个券选择。财务分析方面,以企业财务报表为依据,对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结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四方面进行评分;非财务分析方面(包括管理能力、市场地位和发展前景等指标)则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电话会议等形式实施。
③ 时机策略:
i.价值分析策略。 根据当日收益率曲线和债券特性,建立债券的估值模型, 对当日无交易的债券计算理论价值,买进价格低于价值的债券;相反,卖出价格高于价值的债券。
ⅱ.骑乘策略。当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也即相邻期限利差较大时,可以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也即收益率水平处于相对高位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从而此时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通过债券的收益率的下滑,进而获得资本利得收益。
ⅲ.息差策略。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资金投资于债券以获取超额收益。
iv.利差策略。对两个期限相近的债券的利差进行分析,对利差水平的未来走势做出判断,从而进行相应的债券置换。当预期利差水平缩小时,买入收益率高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低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缩小获得投资
收益;当预期利差水平扩大时,买入收益率低的债券同时卖出收益率高的债券,通过两债券利差的扩大获得投资收益。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本基金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4)可转债投资策略:
① 基本面研究:
本基金依据内、外部研究成果,对可转债标的公司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分析,重点选择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基本面素质优良的标的公司。
② 估值分析:
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市盈率、市净率、市现率、企业价值倍数、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等相对估值指标以及现金流贴现模型、股利贴现模型等绝对估值方法对标的公司的股票价值进行评估。并根据标的股票的当前价格和目标价格,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分别计算可转债当前的理论价格和未来目标价格,进行投资决策。
③ 相对价值分析:
本基金根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对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判断下一阶段的市场走势,分析可转债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可转债转股溢价率和 Delta 系数的度量,筛选出股性或债性较强的品种作为下一阶段的投资重点。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权证投资。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
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结合权证的溢价率、隐含波动率、到期日等指标,选择权证的买入和卖出时机,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四)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投研团队对于基本面(宏观经济、行业部门、上市公司)、市场面
(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商品等市场)的研究支持和投资建议;
(3)投资风险管理人员/金融工程小组对于投资风险的评估报告与反馈意见。
2、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强调团队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本基金管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金融工程小组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渗透到投资研究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程序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投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公司强调投资建立在研究基础之上,强调研究建立在数据和逻辑基础之上。公司决策组合管理流
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每个产品的基本投资逻辑;
(2)投资研究体系中的研究平台是一个共享平台,为投资决策全流程提供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拟订所管理产品的投资计划与方案;
(4)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计划进行风险评价,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6)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对计划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7)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反馈;
(8)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
(9)金融工程小组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出具绩效与风险评估报告。
(五)投资限制
1、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投资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5%
-40%;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1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
(1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18)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
(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股票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
(19)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本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2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3)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2)、(12)、(21)、(22)点的情形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选择该业绩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编制方法合理、透明;
(2)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编制和发布有一定的历史,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3)具有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
(4)本基金的股票、债券和现金比例,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关于指数值和成分股名单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上证国债指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委托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管理。上证指数的所有权归属上海证券交易所。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混合基金,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均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九)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部分的规定。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4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116,034,593.41 | 91.30 |
其中:股票 | 116,034,593.41 | 91.30 | |
2 | 基金投资 | - | - |
3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4 | 贵金属投资 | - | - |
5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6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7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 10,981,865.46 | 8.64 |
8 | 其他资产 | 74,791.64 | 0.06 |
9 | 合计 | 127,091,250.51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56,872,813.27 | 45.95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22,057,658.60 | 17.82 |
E | 建筑业 | 2,415,763.14 | 1.95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3,665,494.00 | 2.96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 | 4,493,625.00 | 3.63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14,407.20 | 0.01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040,415.20 | 13.77 |
J | 金融业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3,800,100.00 | 3.07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 | 7,264.00 | 0.01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667,053.00 | 4.58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116,034,593.41 | 93.76 |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的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519 | 贵州茅台 | 4,967 | 9,039,940.00 | 7.30 |
2 | 601991 | 大唐发电 | 2,483,900 | 7,526,217.00 | 6.08 |
3 | 000568 | 泸州老窖 | 28,200 | 7,185,078.00 | 5.81 |
4 | 300896 | 爱美客 | 12,000 | 6,705,000.00 | 5.42 |
5 | 600011 | 华能国际 | 704,800 | 6,040,136.00 | 4.88 |
6 | 000539 | 粤电力A | 758,000 | 4,828,460.00 | 3.90 |
7 | 600004 | 白云机场 | 287,500 | 4,493,625.00 | 3.63 |
8 | 688677 | 海泰新光 | 42,877 | 4,316,856.36 | 3.49 |
9 | 688212 | 澳华内镜 | 65,814 | 4,273,961.16 | 3.45 |
10 | 300418 | 昆仑万维 | 84,700 | 3,962,266.00 | 3.20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药明康德(证券代码:603259.SH)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调查通知书。除上述情况外,本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上述标的的投资决策程序为:
1、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每个产品的基本投资逻辑;
2、投资研究体系中的研究平台是一个共享平台,为投资决策全流程提供研究支持;
3、基金经理拟订所管理产品的投资计划与方案;
4、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计划进行风险评价,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
5、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6、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对计划方案进行具体实施;
7、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并将有关信息进行反馈;
8、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
9、金融工程小组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出具绩效与风险评估报告。
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62,787.5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 |
5 | 应收申购款 | 12,004.05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74,791.64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净值表现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2013年3 月27日 -2013 年12 月31 日 | 16.20% | 0.97% | -7.08% | 1.08% | 23.28% | -0.11% |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 60.89% | 1.22% | 41.16% | 0.97% | 19.73% | 0.25% |
2015 年 01 月 01 日-2015 年12 月 31日 | 45.99% | 2.50% | 6.98% | 1.99% | 39.01% | 0.51% |
2016 年 01 月 01 日-2016 年12 月 31日 | -24.30% | 1.59% | -8.16% | 1.12% | -16.14% | 0.47% |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12 月31 日 | 21.67% | 0.90% | 17.32% | 0.51% | 4.35% | 0.39% |
2018 年 1 月 1 日 -2018 年12 月31 日 | -22.93% | 1.37% | -19.66% | 1.07% | -3.27% | 0.30% |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12 月31 日 | 54.49% | 1.30% | 29.43% | 1.00% | 25.06% | 0.30% |
2020 年 1 月 1 日 -2020 年12 月31 日 | 72.45% | 1.74% | 22.61% | 1.14% | 49.84% | 0.60% |
2021 年 1 月 1 日 -2021 年12 月31 日 | -13.42% | 1.59% | -3.12% | 0.94% | -10.30% | 0.65% |
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 -21.00% | 1.40% | -16.86% | 1.03% | -4.14% | 0.37% |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年3月31日 | 0.08% | 0.90% | 3.87% | 0.69% | -3.79% | 0.21% |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013 年 03 月 27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 253.35% | 1.52% | 61.26% | 1.13% | 192.09% | 0.39%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选择上证国债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基准,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8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