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金额为该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复印件二份),具体开票信息详见发票信息表,根据表中所列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 B:该套合同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
附:技术协议书
招
标
书
招 标 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2021年2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形式
1、招标内容: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具体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协议书》:第二章到第八章。
三、交货及付款
1、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安装调试完成)。
2、交货地点:xxxxxxxxx000x。
3、交货方式:交钥匙方式。
4、付款方式(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1)经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90%的收据并附带下列单据,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A:金额为该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复印件二份),具体开票信息详见发票信息表,根据表中所列分别开具增值税发票。
B:该套合同最终验收报告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
(2)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本合同约定设备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不计利息。待每套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一年后,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价款10%的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二份)及设备使用单位的使用情况说明,经买方依照财务制度审核无误后支付。如有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予以相应扣除。
四、投标说明
1、报名方式
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在中国重汽的官网上发布的招标信息,邮件报名。报名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报名后无须电话询问是否报名成功,我单位会通过邮件回复贵单位招标事项。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书、保证金缴纳凭据
2、投标条件
(1)拟标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
(2)拟投标人应提供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单位具有起重机维修、改造等相关的资质,并满足招标人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未显示异常(近三年指2017、2018、2019年)。
(5)信誉要求:近三年企业信誉良好,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
(6)拟投标人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且近3年内无因服务不当而造成重大事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注:
如果是授权委托人投标,要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要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除上述a)b)中要求的资料,要另外携带生产商的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携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盖章)、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需另外单独携带一份,以备验证,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要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弃标。
3、报价
(1)本次招投标为公开招标,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评标流程以及规则详细见招标公告→第七条 评标办法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进行合理报价。
(2)所有的报价货币单位为: (人民币)元(请务必报含税价和不含税价并写明税率)。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同时,应提供5000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到账或银行保函电子版确认(保函原件于开标之日交于招标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保证金提交后,请报名时提供转账依据。
(2)招标人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技术发展中心
账号:7372610182600104411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舜耕支行
开户行联号:3024510373264
投标保证金形式
(一) 该银行账户只接受外币电开保函和电汇。
(二) 境外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应采用电开保函形式;境内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形式;若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我们沟通,做好转账信息备注工作。
(三) 对于没有中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于招标人内部完成中标人评审并确认最终中标人后在30工作日内予以原路返还;对于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 30工作日内返还。
5、投标文件的组成
本项目商务标书、技术标书、资质文件分开封装。
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保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致性)。若为现场开标,营业执照和授权书需在开标现场出示;若为视频开标,则需在视频端呈现即可。若没有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将根据现场所有参与开标的投标单位和专家共同判定得出认可情况。详见附件格式1—11,其余未尽事宜请按各单位习惯制定即可。
5.1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函(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若缺少本项或经财务专家审核认为有异常,则会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声明;
(6)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和失信信息的声明;
(7)代理商投标要携带生产商的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即可,无格式限制;
(8)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有);
5.2技术部分:
(1)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3);必须先进行两列要求一一对照。不允许直接写无偏离。
(2)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附件4)及有效合同复印件;若没有提供相应业绩证明,将影响现场评标专家组对投标单位业绩判定打分。
(3)供货期及保证措施;
(4)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5)交货进度及计划;
(6)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
(7)设备质量承诺函(附件5)
(8)投标人需提交的其它资料。
5.3商务部分:
(1)开标一览表(附件6)
(2)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7)附件6、7、8除在标书中体现外,需要一起单独封装1份。
(3)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8)付款方式不可以偏离,中小企业可以适当偏离;
(4)服务承诺函(附件9)需写明质保期外服务费用情况;
(5)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附件10)需在表格下方写明本部分报价是否包含在本项目总报价当中;
(6)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五、议程安排
1、发布招标时间:2021年 2 月 17日
2、发布招标方式:中国重汽的官网上发布的招标信息
3、踏勘现场时间:截止2021年 3 月 1 日下午17:00前
4、技术答疑
答疑时间:截止至2021年 3 月 1 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受理
答疑方式:书面及传真(电话不受理)
联 系 人: xx
电 话: 0531-58066109
邮 箱: xxxx@xxxxxxxx.xxx
5、商务答疑
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0
6、投标报名事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3月1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受理。
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电子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
报名方式:邮件(电话不受理)
电 话:0531-58066335
邮 箱:xxxxxxxxxx@xxxxxxxx.xxx
投标邮件主题:某单位授权某代表参与投标某项目联系方式
7、投标文件接收事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 月 2 日下午17点前,没有收到投标资料的报名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不接收只有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 xxxxxxxxxxxx000x重汽科技大厦, xx
电 话: 0531-58066109 15253116813
8、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3 日(周三)下午13:30,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9、开标方式
根据授权代表近期出行状况而定。授权代表自行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名称)进行查询,若授权代表及所在公司在中高风险区,选择视频参与投标,视频链接会在报名后统一邮件回复,提前邮寄投标文件即可;若授权代表及所在公司在低风险区,则可以来现场进行投标,需提供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国务院客户端的两个证明:疫情风险查询和防疫行程卡(近14天)。 具体执行济南市及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疫情防控政策,请投标方确定行程前与招标方沟通。
10、现场资质审验
详见 《投标条件》
投标地点: 重汽科技大厦6楼会议室
地 址: xxxxxxxxx000x
电 话: 0531-58066335
六、踏勘现场
1、各投标人根据议程安排,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查,以取得投标必需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勘查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如有意向参加的,但因疫情导致无法前往的,需电话联系确认。
2、投标人可进入招标项目现场勘查,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勘查现场有可能带来的责任和风险。
3、每家投标人授权的现场勘查人员应不多于2人。
七、评标办法
1、评标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由招标人组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要求,设立评标工作小组,同时依据以下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定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人(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对未中标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多级评标模式,先由评标工作小组综合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人,再由采购人员与评标工作小组共同对候选中标人进行评/议标,最终确定推荐中标人。
2、评分标准
(1)评标依据:采用综合评分法
项目 |
细则 |
评分标准 |
报价部分(75分) |
报价(75分) |
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根据投标报价与基准值价差大小给予赋分: 投标报价与基准值相等,得基本分60分: 投标报价高于基准值,每比基准值高1%扣1分,价格得分=60-100*(投标报价-基准值)/基准值*1,得分下限0分; 投标报价低于基准值,每比基准值低1%加1分,价格得分=60+100*(基准值-投标报价)/基准值*1),得分上限75分。 |
技术部分(25分) |
施工和服务方案(15分) |
1、投标人针对项目特点提出完善的施工和服务方案,方案全面、可靠,制度体系完整,安全、质量及应急等保障措施到位,按照施工和服务方案,评委分三个档次打分:优:15~10分,中:10~5分,差:5~0分。 |
方案述标情况(10分) |
1、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投标人现场述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评委在0-10分之间独立评价。 |
(2)评标方法
a、若出现总分并列时,比较施工和服务方案部分综合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施工和服务方案综合得分仍相同,再比较价格部分的投标报价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投标报价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标工作小组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b、评标工作小组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标工作小组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c、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处理意见待评标工作小组确认后,再行评定。
3、本项目只产生一个中标人。需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资格、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及后审。如审查结果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不符合成交条件,则本次评标作废。
4、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八、合同签订
1、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书面通知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2、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履约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中标候选单位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九、废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有效投标不足三家;
(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4)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5)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6)投标人串通投标;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如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提出废标要求时,本次招标作废,同时终止招标的相关内容。
十、其他
1.其余未尽事宜均以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2.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单位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3.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问询,均以招标人的书面答复为准。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
4.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费用。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附件格式1—11。
十二、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附件1 投标函
致: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_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提交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__ _____职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就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姓名、职务)为我公司全权代表,全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合同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全权代表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招标要求 |
响应规格 |
是否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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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4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万元) |
数量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时间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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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近三年同类产品的制造销售业绩(用户名单、联系方式),并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设备质量承诺函
项目名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为保证中标产品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单独封存,以备唱标使用
开标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
投标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总报价(不含税及税率) |
|
项目总报价(含税) |
|
工期 |
|
质保期 |
|
对招标人的其他承诺 |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
主要技术措施提示 |
|
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 |
|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1.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格与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报价;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耗材工具、设施设备折耗等,及其他相关的一切费用;
4.投标人对报价若有说明,必须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
附件7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备注 |
1 |
线缆 |
BVR4 mm2 |
x |
783 |
|
|
|
2 |
线缆 |
BVR6 mm2 |
x |
435 |
|
|
|
3 |
线缆 |
BVR10 mm2 |
x |
130 |
|
|
|
4 |
遥控器 |
F25-0802D |
套 |
7 |
|
|
推荐xx等品牌 |
5 |
安装费 |
|
项 |
1 |
|
|
|
6 |
合计 |
|
|
|
|
|
|
注:
1、选购件不包括在本报价表内,应另附纸分项单报。
2、如上表中的有关费用投标人免费提供,请注明“免费”字样。
3、分项金额=数量*单价;合计等于各分项金额之和。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响应规格 |
是否偏离 (提供说明) |
质保期 |
|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
|
付款条件 |
|
|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无 |
无 |
无 |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为避免歧义,无偏离也应要提报该表,并注明“无”字。如无该表则即使在其它部分已反映,将也被视为“无偏离”。
附件9 服务承诺函
项目名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我代表(投标单位名称)对中标合同产品的服务作如下承诺:
投标人:(xx)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制造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11 投标文件封面及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1正本/3副本)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
资质证明文件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
投标人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招标解释权
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
技术协议书
第二章 采购货物概况
第一节 使用环境
一、项目名称: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xxxxxxxxx000x
三、使用地点:xxxxxxxxx000x
四、环境条件和动力供给
4.1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最高40℃ 最低-15℃
(2)相对湿度:40%—95%
(3)海拔高度:约500m
(4)安装方式:室内
4.2电力供给
中国制式,供电电压380V±15%/220V±15%,供电频率50Hz±2%。
第二节 采购货物概况
一、货物名称:试验室起重机改造项目(详见下表)
二、货物数量: 1项
三、分投分中:不允许
采购货物主要构成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含税) |
备注 |
1 |
线缆 |
BVR4 mm2 |
x |
783 |
|
|
|
2 |
线缆 |
BVR6 mm2 |
x |
435 |
|
|
|
3 |
线缆 |
BVR10 mm2 |
x |
130 |
|
|
|
4 |
遥控器 |
F25-0802D |
套 |
7 |
|
|
推荐xx等品牌 |
5 |
安装费 |
|
项 |
1 |
|
|
|
6 |
合计 |
|
|
|
|
|
|
备注:本表所列采购货物仅为货物的主要构成部分,应配套供货以及招标方所列其它货物(或设备)和服务,请投标方认真阅读“供货范围”。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章节中予以详细说明。
四、采购货物特别说明
招标方所列货物的名称和规格型号,如为某一供应商所特有,则该名称和规格型号可作参考;但要求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本技术标书实质性要求。
第三章 技术要求
一、特别提示
1、本章技术要求,仅对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检验等方面,提出了最低和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2、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规范等,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规范不一致时,应按高于本技术要求所列的标准、规范执行。
3、投标方认为所供货物必需由招标方配备、解决或提供的其它要求,如设备基础隔振和减振设施、软化水、洁净气源等,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予以充分说明。
4、投标方应根据招投标货物具体要求,提出对厂房、设备基础(或安装平台)、公用设施、消防、环保等超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技术协议书和合同等规定的、有特殊需要的解释、说明和要求。
5、无论是否有技术偏离,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明确作出有无说明。若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方必须予以明确和详细的说明或澄清。
6、为避免投标方优势在招标评审时漏项,质保期超出本技术标书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中特别注明。
二、基本要求
1、投标方所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最新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特殊要求。
2、投标方所供货物涉及的专利权技术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技术等,应保证招标方不因此受到任何侵权指控以及实际损失。
3、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并为全新货物(或设备)。
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免费提供技术承诺或担保。
5、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或设备)为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公布的非淘汰货物(或设备),并尽力提供中国政府指定或规定的主管部门认可的环保型和节能型货物(或设备)。
6、投标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的完整性和成套性,能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使用。
7、投标方应对招标方采购的货物所涉及的技术、产能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招标方拥有追究投标方泄密责任的权利;招标方如有需要,投标方应无条件签署保密协议。
三、设备明细表
序号 |
试验室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4mm2(m) |
6 mm2(m) |
10 mm2(m) |
备注 |
1 |
一号试验室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10-16.5 |
|
20 |
30 |
|
2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LH20/5-16.5 |
|
35 |
50 |
|
|
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4 |
20 |
|
|
|
|
4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4 |
20 |
|
|
|
|
5 |
二号试验室 |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
LH16-16.5 |
|
35 |
50 |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16.5 |
|
65 |
|
|
|
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16.5 |
|
65 |
|
|
|
8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16.5 |
|
65 |
|
|
|
9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3-13.5 |
50 |
|
|
|
|
10 |
三号试验室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11 |
45 |
|
|
加装遥控器 |
1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11.5 |
45 |
|
|
加装遥控器 |
|
12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5-11.5 |
45 |
|
|
加装遥控器 |
|
1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6 |
25 |
|
|
加装遥控器 |
|
14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6 |
25 |
|
|
|
|
15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5 |
20 |
|
|
加装遥控器 |
|
16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5 |
20 |
|
|
加装遥控器 |
|
17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5 |
20 |
|
|
|
|
18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19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8 |
15 |
|
|
|
|
20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8.5 |
35 |
|
|
|
|
2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8.5 |
35 |
|
|
加装遥控器 |
|
22 |
五号试验室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XTS-5-10.5 |
|
50 |
|
|
2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XTS-5-10.5 |
|
50 |
|
|
|
2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CXTS-5-14.5 |
|
50 |
|
|
|
25 |
六号试验室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26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27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28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29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0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2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4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5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6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37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X3-9.5 |
40 |
|
|
|
|
38 |
七号试验室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39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5 |
|
|
|
|
40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3 |
14 |
|
|
|
|
41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5 |
20 |
|
|
|
|
42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4 |
20 |
|
|
|
|
43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4 |
20 |
|
|
|
|
44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LX3-4.5 |
22 |
|
|
|
标 准 号 |
标 准 名 称 |
GB5226.2-2002 |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 |
TSG Q7016-2016 |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
GB/T 24810-2009 |
起重机 限制器和指示器 |
TSG Q7015-2016 |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
GB50256-2014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6067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
2、技术要求
1.施工完毕后电气安装、接地符合相关标准。
3、特殊要求
为保证本招标书所列招标施工项目的质量以及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实用性,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料:
1、投标方应是通过有关资格认证的单位,因此应附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认证证书,
2、应附有投标项目涉及的由相关组织或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
3、应附有中国相关国家部委颁发的有效期之内所必需的《生产许可证》。
第四章 供货范围及供货方式
第一节 供货范围
一、供货范围
(一)一般界定
1、包括本技术标书所列明的主要货物以及货物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全套设备、充电器、充电线缆、附件材料等。
2、包括为保证货物正常安装、调试和验收完成及以前所必需的整套配件、附件及材料等。
如果终验收完成后,卖方有需要收回的配件、附件、材料等,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条款中,予以详细说明;否则视同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
3、包括货物维护维修所必需的专用工具。
4、包括货物为达到产品标准以及环保、消防和劳动安全卫生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而必须配备但标书未明确提出的除尘系统、通风系统、近距离照明系统以及劳动安全防护设施(不包括人体防护用品)等使用现场配套的设备、材料等。
包括为保证货物自身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满足使用地点环境条件的通风、冷却、降温等必需设施。
如投标方难以提供或无优势提供以及属于选用配置的,则应当在投标文件的技术偏离条款中,予以详细说明并注明投标报价未包含该部分的货值。
(二)供货范围边界界定
1、买方提供货物所需的建筑物(如厂房等)和构筑物(如混凝土池、砼基础等),包含正常安装施工所需的预埋件(如穿管、预埋螺栓、螺母及垫片)。
2、买方提供符合本技术标书中“采购货物概况”和“使用环境”章节所列明品质的电力、自来水、压缩空气、蒸汽、天然气(或煤气)管线至系统接口,如:系统电力接口的接线端,水、气、汽等外围管线端联接法兰外端面。
如果投标方认为能源系统接口地点以及操控地点之间的货物数量不清或难以界定,应当以书面方式询标或以单价方式报价;否则视同满足招标方要求。
3、对于招标文件中无明确具体要求而投标方认为必须具备的其它货物,投标方必须将该部分货物单独报价(该报价含运杂费及税费等其它费用,而且不再作为其它报价涉及的其它费用的计算基数)。
4、以“交钥匙”方式采购的货物,在满足技术标书本节上述要求之外,同时包括货物的运行使用所需要的过桥、护栏、防护网、盖板等辅助设施,以及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管道、电路的拆卸、改装、清理等工作,不产生报价外的其他费用。
二、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供货范围
1、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是招标方为保证货物质保期之后正常运行一年所自备自用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
质保期之内正常需要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全部包括在供货范围之内而不属于本条款界定的范围(应有明细)。
2、供货范围包括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制造图纸及其技术要求等资料,如涉及专有技术或无法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澄清或说明。
三、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
1、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文件应当能够使用常用版本软件可以阅读甚至使用,进口货物、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2、在预验收前,提供货物各部分的功能描述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3、在终验收前,提供为保证货物后续正常运行所需的工装、吊(挂)具明细及其图纸、具体技术要求等资料(如果供货范围包含该部分实物)。
4、在终验收前,提供确定的维修所需要且买方可以自行采购的外购件、外协件、电气元件及主要原材料的供货厂家明细表。
5、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包括货物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图纸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资料。
6、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的操作维护手册、保养维修手册、安全注意事项等的使用说明书、仪器仪表检定和使用维修说明书、合格证、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
7、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的电气资料(包括接线图、原理图、布线图、梯形图等)、液压(气动)原理图和系统图、安装基础图、维修图等有关的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非标准货物还应当提供设计总图、全线布置图等详细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
8、本条款所列的技术资料、图片、影像等,投标方应各提供5套,其中2套为电子版光(软)盘;每份技术文件应装有目录清单。
9、本条款所列要求,如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免费补充或增加。
四、供货范围特别提示
如果投标方认为本节所列的供货范围难以满足,则仍需要按照本要求提供,但该部分货物应当在投标报价中单独列明货物名称及品质、货值。
第二节 供货方式
一、供货方式
完全交钥匙方式,即本次招标货物至少包括以下货物及服务:非标或特需设计,制造,必要的卖方现场预验收,至交货地点的运输(含定点装卸),安装,调试,买方安装地竣工验收服务,货物移交,约定培训等全流程范围。
二、供货地点:济南市章丘区重汽工业园
三、供货时间
1、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之内交货至供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2、终验收在 10个日历日之内完成(或协助完成)。
安装调试工期超过10个日历日的,投标方应当随标书提供详细的工期计划。
四、包装
1、所提供货物(或设备)的包装,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包皮的技术条件,或按照最好的商业惯例进行包装。
2、包装应能满足所需要采取的运输方式(船运、汽运或铁路运输)、多次吊装卸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要求,应能防止雨淋、受潮、生锈、腐蚀、受振、受磁以及机械和化学因素等引起的损坏。
3、所提供货物(或设备)的包装,应能防止其一般性被窃或受外力破坏;一般不得采用有大缝隙的板条包装。
4、应对包装件做必要的加固和固定,以防止运输可能造成的损坏。
5、每个包装件应有装箱单,并至少标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净重和毛重、投标方(或供货商)名称和制造日期等相关内容。
6、每个包装箱应有明显标志,并具有中文书写的合同号、装运标志、发货和到货地点名称、发货人和收货人名称、货物名称和项目号、箱号和外型尺寸等内容。
7、应按照不同的装运要求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箭头向上”、“防潮”、“防磁”、“不准平放”等标志,以及其它适用的国标通用标志。
8、包装箱应连续编号,不应出现重复编号。
9、在不受到外界破坏情况下,包装应保证自交货日起一年内货物(或设备)完好无损。
五、运输
1、应负责将货物(或设备)运到目的地,并必须做到货物(或设备)在任何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遗失。
2、同批货物(或设备)应统一包装、编号运输。
3、一般情况下,经由铁路、公路运输的包装件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所规定的尺寸限制。特殊情况应予以说明。
4、在每批货物(或设备)发出后,应立即通知买方;通知中应指明:合同号、货运单号、件数、重量和货物(或设备)发出日期等相关内容。
5、货物(或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应负责货物(或设备)的卸货、搬运、保管等事宜;或按照合同约定。
第五章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一、质保期及质保要求
1、全部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零配件和工器具等,除合同特别约定外,其质保期均自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
投标货物或涉及的关键总成和零件,如果有更长时间质保期,允许更改并说明,此将有利于投标方。
设计使用寿命短于质保期的易损件除外,但属于易损件的,应当有明确说明。
2、质保期之内,如果货物出现设备、总成、关键零部件或者多处一般零部件的二次以上的更换或维修行为,则质保期自更换或维修行为结束、货物重新正常运行使用之日起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免费提供零部件和及时有效的服务。质保期xx货物本身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服务。
4、质保期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重复出现的质保期之内出现的故障,仍属质保范围而且应当免费。
二、技术及培训服务
1、应负责在买方货物使用现场,对技术、维修和操作人员提供免费的理论、技术和操作、维修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接受买方有关人员的技术咨询。培训工作日不少于2 个日历日。
2、应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资料。
3、应按要求免费积极协助和提供买方以及买方所委托的工程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所需要的、与货物有关的工程设计资料、技术咨询等。
4、若卖方提供货物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卖方应能保证得到配套厂家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
5、负责制定对买方人员在运行、维修和试验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并有专人负责实施培训计划,负责指导买方受培训人员正确理解设计和制造意图,认识设备的特点和特性,掌握在运行、维修和使用管理中应遵守的规则等方面的综合知识。
三、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
1、指导安装调试或负责安装调试以及协助验收,投标方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其收费额或免费约定,否则视同免费;安装调试及验收服务均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议、通知及时组织并完成。因卖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2、若卖方提供的货物涉及到外购外协货物、而且该货物的技术质量等较为关键时,应保证能得到供应商的技术支持,并免费为买方提供安装使用现场的指导与培训。
3、根据货物的要求,调试及验收可分空载和负载两个阶段进行;买方将积极协助卖方达到货物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卖方在买方现场进行的货物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买方有权参与,卖方应无条件向买方提供现场记录和试运行数据及报告。
4、在卖方所提供货物需要得到买方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验、试验、验收时,卖方应当免费完成或协助招标方完成所需要的工作、材料和服务等。协助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中予以说明,否则视同免费。
5、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货物试验、验收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同时提供货物涉及并使用的软件合法性证明。
6、服务缺陷视同货物缺陷和履约延期。
四、售后服务
1、卖方提供的货物涉及的所有售后服务均由卖方负责。如果发生问题并且收到通知,卖方应当在2小时内予以答复。
2、如发现所提供的货物存在问题,需要卖方解决或配合解决时:在质保期之内,应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在质保期之外,应在接到通知后 72 小时内派有关人员到达现场。
3、卖方派往买方使用现场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现场解决问题时,不得无故拖延或推迟,应为买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五、其它服务
1、若卖方所提供货物有需要进口的,卖方一般应自行、自费办理;必要时,买卖双方共同办理。
2、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协议、合同等约定之外,卖方应免费负责必要的或强制性的货物的检验、试验、化验等直接费用。
3、本章节条款所列“免费”,并非指定不可收费,而是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技术协议书和合同等范围之外,投标方不可另行收取的费用。
第六章 预验收和终验收
一、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一般以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验收。无论技术协议书和合同,是否全部并准确列明验收所涉及的相关标准,均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2、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文件、技术交流文件等与技术协议书、合同存在差异,原则上以涉及条款中对买方最有利条款为验收依据。
二、检验
如果采购货物涉及必要的或必需的检验,投标方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可能涉及的检验费用,并将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之内;不作针对性澄清或说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基本约定如下:
1、国产货物的检验一般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或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2、进口货物的检验,卖方需要按照下述要求进行:
2.1 进口货物发货前,应对货物的质量、型号、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2.2 应依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买卖双方达成一致的货物的验收标准和装箱单,作为买方检验的依据。
2.3 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有权申请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质及规格与合同或发票不符,除买方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卸货目的地后180个日历日内,根据中国商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证明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因索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检疫费等)均由卖方承担。
三、验收基本条件
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部分。预验收一般在卖方现场进行,终验收在安装调试完成及试运行后的买方现场进行。但是所有的项目,包括不能预验收的项目和预验收通过的项目都在终验收时重新检验,最终只以终验收为准。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了合同,同时货物完成了试运行并经检验合格,则具备验收条件。
1、预验收一般条件
1.1 卖方已经按照“供货范围”要求提供了预验收资料,并且资料齐全、完整和有效。
1.2 货物应完整且所有的零部件应该安装牢固,外观无损伤,所有的焊缝饱满、无残渣等缺陷。
1.2 货物的油漆质量应饱满、有光泽,无掉漆、无色差、无“桔皮”等不良现象(特殊标志除外)。
1.3 货物标牌完整、清晰、明确。
1.4 货物的安全要求符合中国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合同要求。
2、终验收一般条件
2.1 经过预验收而且没有出现新的质量问题,或者满足预验收条款。
2.2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至少经过了验收要求的负荷试运行。
2.3 货物正常运行时,噪声等环境影响因素满足国家和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规定,安全措施落实、有效。
2.4 计量仪器、仪表配套合理,采用中国的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准确、灵敏可靠。保证设计指标和仪器说明书的参数的实现。
2.5 试运行期间或之后无维修、调整等行为(特殊情况除外)。
2.6 货物质量、技术性能等,达到签定的技术协议书和合同规定的终验收标准。
3、终验收基本要求
3.1 其参数应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 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视作验收失败:
3.2.1 验收时,其参数无法满足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
3.2.2 在整个验收过程中发生关键零部件损坏或重大故障;
3.2.3 一般性故障超过 2 次;
3.2.4 更换的零部件货值不超过总货值的 1 %。
3.3 累计负载运行实际性能(或生产率)达到合同规定;
3.4 终验收原则上要求一次完成。若一次验收不成功,最多允许两次;如果出现第三次验收失败,重新作价或退货;
3.5 终验收通过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终验收报告,并移交、核对全部供货范围内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