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徐州工程学院合同
合同名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上教学支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种类:经济类一般合同
合同性质:支出型采购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模式:学校自行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编号:
2024年3月20日
甲方:徐州工程学院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开展诚信合作,并就共同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运维的合作事宜达成本合作协议( 下称“ 本协议” ):
第一条:合作内容描述
1.合作内容:在“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大背景下,结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参考教育部学生司“学信网”相关业务流程。乙方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所涉及的软件、硬件、带宽、技术运维服务,为甲方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教务运维支持服务。
2、合作期限: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3年期限内,对甲方全部在籍的学生提供线上教学,直至甲方在籍学生全部毕业为止,甲方对三年内的在籍学生按实结算费用。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安排相关的业务部门具体开展在线教育的基本教学教务管理和函授站教学教务管理。
2、甲方须明确告知本校成人教育学员自愿通过网络助学完成相关学期的学习、练习、考试等任务时,要严格遵循相关监督管理要求;
3、甲方应制定统一的网络助学计划并提供给乙方,供乙方根据甲方计划定期导入相关教学计划等数据,保障在线教育的运维实施;
4、甲方应派专门技术人员负责跟踪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教务平台”系统日常的现场运维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反馈,由乙方负责排查解决,保障学生正常使用;
5、甲方应逐步建立学习支持服务师资队伍,负责进行学生学习过程考核中需要人工记录的部分;
6、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流程指导乙方进行软件平台功能的定制开发;
7、甲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检查在线教育的实施情况,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思路;
8、甲方不得泄露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
9、甲方应派专员负责本协议内容事项的接洽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课程资源、教学教务平台拥有完全版权或其他合法授权,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乙方负责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实施所需要的软件、硬件、带宽、流量等基础设施,保证甲方开展信息化的教务管理和在线教学。
3、乙方负责承担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的网络运行和维护服务;
4、乙方负责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中的相关宣传界面进行更新维护;
5、乙方负责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的使用手册,并提供必要的人员培训;
6、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对平台进行定制开发;
7、乙方负责提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远程教学教务平台的安装调试工作,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8、乙方应向甲方学员提供正常的教学平台使用技术支持和网络学习相关技术咨询服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保证在问题出现后48小时内解决网络学习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具体保障措施为:乙方为甲方指派专门技术人员负责;乙方向甲方和使用者提供技术保障联系方式;
9、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数据信息,必须对甲方的数据信息进行保密;
10、乙方应派专员负责本协议内容事项的接洽工作。
第四条:投入和费用支付
甲乙双方采取联合运维的合作模式:即所有的开展远程教育的软件、硬件、带宽、第三方流量,电信联通双线机房等的基础投入全部由乙方投入;系统的日常维护包括软件维护,硬件维护,数据安全维护等都由乙方承担;系统的日常管理的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教务支持服务也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系统软件乙方免费赠与甲方。甲方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线上教学网络课程资源使用费:
1、单价:乙方按照xxxx元/课次/人的标准单价向甲方结算;
2、合价:甲方按照每学期实际开通网络课程的科课次数量*单价*在籍生人数(变量),据实结算;
3、甲方每学期期末核算费用无误后向乙方支付合价。
4、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支付的网络课程资源使用费的款项前按学校要求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果因乙方所提供教学内容的版权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xx负全责,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非因乙方过错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一方(非违约方)声明另一方(违约方)违反本协议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则非违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30天内就违约侵害进行补偿协商;
3、当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非违约方有权免于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若因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使非违约方或第三方发生任何费用、开支、额外责任或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就该费用、开支、责任或损失、包括已付、应付或将付的利息等,向非违约方给予赔偿;
5、双方认可所有应由违约方承担之责任,除本条前四款约定外,均应以协商的原则处置。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签约地点:徐州工程学院。
2、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
3、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叁年内有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5、补充协议和附件视作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禁令、通信线路中断、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国家或省级考试中心及考试院相关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协议一方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该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本协议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协议另一方。该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本协议一方将无须就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其不履行本协议向本协议另一方负相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或不当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争议向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与第三方;
2、甲乙双方基于本协议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协议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协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管辖和解释;
甲方:徐州工程学院 甲方(盖章): 住所:xxx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信息: 单位各称:徐州工程学院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0x 税务识别号:12320300466543365U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徐州分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 单位电话:0000-00000000 |
乙方: 乙方(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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