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并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证券代码:832465 证券简称:众益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与平安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率,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直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合同概述:
1、售后回租、直租标的物:公司设备
2、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3、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4、租赁期限:24 个月
上述融资额度由实际控制人xxx、董事xxx、子公司福建xx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借款金额以最终的借款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关系
x次借款涉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xxx、董事xxx、子 公司福建xx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构成关联交易。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有权在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资产总额的 30%的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融资、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不超过 300万元,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30%,属于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 2020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
内容:“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以及 2020 年的发展规划,预计 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董事xxx为公司取得外部借款或外部融资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借款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xxx、董事xxx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属于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范围,并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以及 2020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四、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借款,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x次借款合同的执行会形成公司的短期负债,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
本次借款是公司经营发展正常所需,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福建众益太阳能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