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BFB-2021-105
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05
采购人:保定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 件,并于 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FB-2021-105
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 元
最高限价:4000000 元(单价限价:36.5 元/人份)
采购需求: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用试剂耗材采购,完成不少于 109600 人份数据全部准确录入 Y-STR 数据库,其余工作量根据采购方需求完成。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 40 日(日历日)内。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节约能源、支持环 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或 2020 年 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 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3 月 09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线下地点:保定市民服务中心(保定市xx北大街 3088 号电谷科技中心 1 号楼)四楼第三开标室(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单位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请按照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首页“信息动态”中“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
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 CA 秘钥咨询电话:000-000-0000 CA 秘钥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xx。完成注册并办理 CA 后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采购文件格式
(.bdzf)。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搜索计划参与项目,并从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在系统中获取),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投标单位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单位延误自行负责。
2、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并选择审核地点,携带证明材料进行修改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变更。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上传时认证检查上传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话: 0000000000。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 1166 号 联系方式: xx 0312-3071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xxxxxxxxxxxx 0000 x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联系方式: 杨小玉 0312-3215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 0312-321577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 1166 号 联系方式:xx 0312-3071100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未来微墅 7 号楼 705 室 联系方式:xxx 0312-3215777 |
1.1.4 | 项目名称 | 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 |
1.1.5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范围 | 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用试剂耗材采购,完成不少于 109600 人份数据全部准确录入 Y-STR 数据库,其余工作量根据采购方需求 完成。 |
1.3.2 | 供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日起 40 日(日历日)内 |
1.3.3 | 质量标准 | 合格 |
1.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货物、节约能源、支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现场查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况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5 | 费用承担 |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根据财库[2019]9 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 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 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 2019 第 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方法。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 /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不足 15 日,顺延时间)在电子平台发布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采购人认为自澄清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供应商即已知 悉。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采购人认为自修改文件在电子平台发布之时,各供应商即已收悉。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修改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xx整(50000 元)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接收帐户: 开户名称:河北方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账号:50570101040038768 注:供应商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由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 保证金电汇时须注明“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 不允许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bdtf 格式,在保定市公共资源综合信息平台中的“采购投标文件上传”处上传),中标单位需再 提供两份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 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dtf 格式)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上传时认证检查上传的投标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件是否完整、正确。因保定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电 话:4009980000。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招标公告开标地点。 |
7.1.2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3 |
10.5.2 | 采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 保定市财政局采购办:0312-5176662 |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最高限价 | ||
11.1.1 | 最高限价 | x项目最高限价:肆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 4000000 元)。注: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超出采购人的支付能力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单价限价要求:36.5 元/人份(注:每份检材的检验费用不超过 36.5 元,在预算总额 400 万元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单价报价确定最终样本检材总数。) |
11.2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 ||
11.2.1 |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待入库完成后 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 |
1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11.3.1 |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1.中标金额低于 150 万的,按中标金额的 1%收取;2.中标金额高于 150 万的,低于 150 万部分按 1%收取,超过 150 万部分,按 0.8%收取;3.不足 3000 元 按 3000 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与招标有 关的其他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 |
11.4 其他 | ||
11.4.1 |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供货时间和质量标准
1.3.1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供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0)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供应商的情形。
1.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
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对联合体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x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采购人不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项目需求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所有潜在供应商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提供所有潜在供应商下载。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供应商
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报投标报价。
3.2.2 供应商填报报价清单中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有关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
3.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4.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时间、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制作
(1)供应商通过登录网址“(xxxxx://xxx.xxxxxxx.xxx/)”,网站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2)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时间场地信息文件。招标文件格式(.BDZF);
(3) 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登录网址(xxxxx://xxx.xxxxxxx.xxx/)”在上方导航栏点击“下载”按钮,在河北省范围内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资料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将拒收。
(7)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bdtf 格式和*.nbd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如需对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补充,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供应商需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对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自动判定为撤销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5)解密结束后代理机构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承认开标记录;
(6) 开标结束。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招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再参与后续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具体人数及专家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7.4 评标过程的保密
7.4.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7.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4.3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8.1 定标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
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定标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8.2 中标结果公告
8.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8.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标专家名单。
8.2.3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8.3 中标通知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标得分与排序。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8.4 签订合同
8.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除外。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4.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8.4.4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
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0.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接收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不得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标因素协商评分;不得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有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
(2)在采购活动中,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3)不得向评审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0.5 质疑和投诉
10.5.1 质疑
10.5.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0.5.1.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10.5.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
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接受质疑电话:见招标公告。
10.5.2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采购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名称: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用途: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用试剂耗材采购,完成不少于 109600 人份数据全部准确录入 Y-STR 数据库,其余工作量根据采购方需求完成。
三、项目预算:4000000 元(人民币)
四、单价限价要求:36.5 元/人份(注:每份检材的检验费用不超过 36.5 元,在预算总额 4000000 元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单价报价确定最终样本检材总数。)五、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用试剂耗材技术参数要求:
1、建库试剂采用六色荧光技术。必须含有公安部要求的 20 个 Y-STR 核心基因座,15 个优选基因座,1 个备选 Y-Indel 基因座,即至少 36 个 Y 染色体基因座。多出的基因座必须涵盖在公安部备选基因座中。
公安部 Y-STR DNA 数据库建设基因座要求:
(1)核心基因座 20 个:DYS19、DYS385a/b、DYS389Ⅰ、DYS389Ⅱ、DYS390、 DYS391、DYS392、DYS393、DYS437、DYS438、DYS439、DYS448、DYS456、DYS458、 DYS635、Y GATA H4、DYS481、DYS533、DYS576。
(2)优选基因座 15 个:DYS643、DYS460、DYS549、DYF387S1a/b、DYS449、 DYS518、DYS627、DYS570、DYS527a/b、DYS447、DYS444、DYS557、DYS596。
(3)备选基因座 25 个:DYS446、DYS510、DYS622、DYS443、DYS587、DYS522、 YGATAA10、DYS520、DYS552、DYS593、DYS531、DYS459a/b、DYS508、DYS388、 DYS617、DYS645、DYS713、DYS630、DYS404S1a/b、DYS626、DYS526a/b、Y indel。
2、为保证建库样本与现场不良检材基因位点的有效比对,所采用的 Y-STR试剂盒至少包含 10 个小于 220bp 的 Y-STR 基因座。
3、试剂盒反应扩增体系不少于 10 微升。直接扩增滤纸上血斑、唾液斑等样本,无需提取或纯化。
4、试剂盒名称和其所有基因座参数信息均已纳入全国公安机关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全国库)、全国公安机关 DNA 数据库(全国库)和河北省公安厅全国公安机关男性家族排查系统中,要求提供数据库下拉菜单截图打印页(截图必须体现数据库名称、试剂盒名称、基因座名称)。其检测数据可直接导入数据库中,导入成功率达 100%。
5、要求免费提供 Y-STR 数据检验建库所需的设备、耗材(血卡、检验相关试剂)和技术人员服务,因此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六、服务要求:
1、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相关设备,包括检测所需的测序仪(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采购方实验室空间有限,要求测序仪通量为 96 道)、PCR 仪等相关配套设备,要求样本检验能力日均不少于 5000 人份,所使用的测序仪机身序列号必须与投标文件设备序列号一致。
2、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5 日(日历日)内将全部仪器设备在采购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校准完毕并投入使用,并可随时根据采购方实际工作需求进行调整。
3、依据公安部公刑【2013】1661 号《关于规范公安机关 DNA 数据库样本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需要在采购单位指定实验室进行。
4、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样本检测任务,并能够应对案件排查样本的紧急快速检测、比对。
5、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的响应服务。
6、要求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本项目所需所有采血卡,标准符合保定市公安局 DNA 实验室要求。
七、其他要求:
1、为保证分型准确性,尽量减少 OL 峰的发生,所采用的 Y-STR 试剂盒至少包含 360 个等位基因,要求提供所投试剂盒的 Ladder 原始数据(.fsa 或.hid格式)和彩色分型图谱、panel bin 文件,注明等位基因数量,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建库所有的试剂盒经过严格质量监控,试剂各组分的生产批号全部可追溯。
3、检测分型峰型均衡。在检验范围内,没有非特异性扩增产物。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品牌、试剂盒研发时间、技术参数、性能和功能的技术说明及文件资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包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印制的技术参数彩页和产品说明书,一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彩页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5、中标供应商自中标公告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3 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携带投标试剂盒(经销商提供试剂盒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到采购单位进行测试验证,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一致,要求派驻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建库经验与投标文件一致,同时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测序仪进行现场核实。
如果中标经销商未提供试剂盒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或中标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和投标文件不符、派驻实验室的技术人员建库经验与投标文件不符、经采购方现场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测序仪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或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重新组织招标。
6、交货及验收要求:
1)项目实施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 40 日(日历日)内检验完成 109600 人份数据并准确录入 Y-STR 数据库。
3)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中标人配合进行:
(a)检测数据在中标人通知检测完毕后 5 日内验收,实际验收以完整分型录入 Y-STR 数据库的数量为准;
(b)验收标准:《法庭科学 DNA 实验室检验规范》(GA/T 383-2014)、《法庭科学 DNA 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679-2008)、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 DNA数据样本检验工作相关规定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投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c)采购人对样本进行抽查,抽查时如发现所交付的数据有错误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签署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d)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3)数据检测完成后 15 日内,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数据的,
视同已完成检测并验收合格。
4)如数据经中标人 2 次重新检测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采购人,采购人可依法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在地政府相关验收规定执行。八、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待入库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竞价,反对不正当竞争,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一)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评标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库内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与供应商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4.1 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核内容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如有一项未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4.2 初步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
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核内容详见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凡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8)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9)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4 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
4.4.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4.4.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3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第 4.4.2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5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5.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4.5.2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4.5.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供应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数。
4.5.4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5.5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5.6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6 评标结果
4.6.1 除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
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6.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7 编写评标报告
4.7.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附表一、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通过 | |
通过 打 “√” | 不通过, 说明原因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具有专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0 年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 ||
5 | 信用查询结果 |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 现场查询)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注:“资格审查内容及合格条件”资料不再审查原件,以投标文件中附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为准,供应商需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原价扫描件清晰可辨。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导致无法核验而使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内容及合格条件
序号 | 审查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是否通过 | |
通过打“√” | 不通过,说明原 因 | |||
1 | 签字盖章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 | 有效,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本文件要求 | ||
3 | 投标保证金 | 合格递交 | ||
4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
5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
6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 应规定 | ||
7 | 供货时间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 应规定 | ||
8 | 质量标准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9 |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10 | 技术参数 | 符合“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技术参数的要求 | ||
11 | 其他情形 |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 形 | ||
结论(通过/不通过) |
附表三、综合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3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单价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30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别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2 | 企业相关实力 | 8 分 | 1、投标人或试剂盒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2 分; 2、投标人或试剂盒生产厂家具有 AAA 级信用等级评价证书,得 2 分;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可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产品试剂盒 ladder 清晰可判读,等位基因总数(真实 bin+虚拟 bin)达到 360 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00 加 1 分,加至 2 分止。 提供所投试剂盒的 Ladder 原始数据(.fsa 或.hid 格式)和彩色分型图谱、panel bin 文件,注明等位基因数量,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提供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可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 |
3 | 同类业绩 | 10 分 | 每提供一份近三年(2018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公安机关 DNA 相关业绩得 2 分,满分 10 分。 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网上截图原件扫描件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
4 | 设备配备 | 12 分 | 至少提供三台测序仪(通量为 96 道),其中自有设备每台得 3 分,租赁设备每台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多提供一台测序仪(通 量为 96 道)加 1 分,加至 3 分止。 自有设备提供购销合同或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协议或预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测序仪少于 3 台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5 | 技术人员水平 | 10 分 | 具有项目负责人和至少 5 名主要技术人员,得 3 分,在此基础上 每增加 1 名主要技术人员得 1 分,加至 2 分止。 提供人员生物、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近期社保资 金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人均具有 Y-STR 建库 5 万(含 5 |
万)人份以上经验得 5 分;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人均具有 Y-STR 建库 1 万(含 1 万)-5 万人份经验得 4.9-1 分;1 万人份 以下 Y-STR 建库经验的不得分。 提供人员生物、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合同+被服务机构出具的服务人员检测服务经历证明+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
6 | 整体服务方案 | 15 分 | 根据供应商的整体服务方案(设备、试剂耗材的供应;检测建库方案;检验流程及检测分析数据上传;设备故障维修的应急响应机制等)进行评审; 第一档:设备、试剂耗材的供应及时;检测建库方案科学合理、检验流程方法科学合理、检验分析数据上传高效;设备故障维修的应急响应机制内容科学合理完善,得 15 分; 第二档:设备、试剂耗材的供应及时;检测建库方案较科学合理、检验流程方法较科学合理、检验分析数据上传较高效;设备故障维修的应急响应机制内容较科学合理完善,得 10 分; 第三档:整体服务方案一般、合理性差、内容缺项,得 0-5 分。 |
7 | 质量控制措施 | 6 分 | 根据供应商各环节(设备、试剂耗材的质量;检验流程、检测分析数据等)的质量控制进行打分; 第一档:设备、试剂耗材质量控制科学合理;检验流程质量控制科学合理,检测分析数据控制得当,整体内容完善,得 6 分;第二档:设备、试剂耗材质量控制较科学合理;检验流程质量控制较科学合理,检测分析数据控制较得当,整体内容较完善,得 3 分; 第三档:各环节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内容不完整有明显缺项、针 对性一般,得 0-1 分。 |
8 | 保密措施 | 3 分 | 第一档:保密措施合理有效,可行性强,得 3 分; 第二档:保密措施较合理有效,可行性较强,得 2 分; 第三档:保密措施一般、针对性不强、内容缺项,得 0-1 分。 |
9 | 售后服务承诺 | 6 分 | 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单位 Y-STR 数据库建设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按照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机构、响应机制进行综合评审,优秀得 6 分,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1 分;无售 后服务承诺的得 0 分。 |
总分 | 100 分 |
备注:
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对小、微企业判定的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标准标准为准。供应商需根据上述文件中的标准来判定其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须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对其声明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同时为小、微 型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核心产品:男性家族排查系统检验用试剂耗材
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分相同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以综合得分高的优先,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
采购人(全称): 供货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双方就 (项目名称) 建设所需的 (货物名称) 招标事项达成一致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单位: 资金来源: 二、供货范围
三、签约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单价: 元/人份
样本检材总数: 份四、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 年 月 日计划到货日期: 年 月 日五、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5.合同条款通用部分;
6. 投标报价明细表; 7、技术响应资料; 8.采购内容及要求;
9. 其他合同文件。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 10%)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待入库完成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100%,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供货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供货并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供货物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九、采购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供货人支付合同价款。十、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
式 份,其中,采购人 份,供货人 份。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本合同自 生效,双方各自履行完成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采购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住 所:
供货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住 所:
签字地点:
时 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合同双方可根据项目情况予以补充完善。
保定市公安局男性家族排查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BFB-2021-105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鉴)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六、商务偏离情况表
七、投标产品性能及质量情况八、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九、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十、实施方案
十一、供应商业绩 十二、资格审查资料十三、其他材料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投标总价兹以人民币(大写): ,RMB¥: 元,投标单价人民币(大写): ,RMB¥: 元/人份的价格投标,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项目说明、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时间 内,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愿意按照《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承诺承认和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 |
投标总价 (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投标单价 (人民币) | 大写:小写: |
质量标准 | |
供货时间 | |
项目实施地点 |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印鉴)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法定代表人签署递交投标文件的不需提交此授权委托书。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信息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人份) | 合价 (元) | 备注 |
....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备注:
1、投标总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本项目所需货物费用、运费、调试费、测试费、验收费、运行维护费用、质量保证费、税费及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1 | 供货时间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2 | 质量标准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3 | 项目实施地点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规定 | ||
4 | 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 金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 相应规定 | ||
... |
注:“偏离情况”栏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应列明所有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响应的偏差情况,此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1、投标产品介绍(格式自拟)
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所投产品品牌、试剂盒研发时间、技术参数、性能和功能的技术说明及文件资料(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包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印制的技术参数彩页和产品说明书(彩页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 |
注:“偏离情况”栏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应列明所有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的偏差情况,此表可扩展。技术参数若为正偏离,需在偏离情况一栏说明详细正偏离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从事工作年限 | 已主持或参与同类项目名称 | 是否从事过类似项目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
主要技术人员 | ||||||
… |
备注:后附人员生物、医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项目合同、被服务机构出具的服务人员检测服务经历证明材料、近期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本表不足可按相同格式扩展。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产地 | 型号 | 注明 自有或租赁 | 购买/租赁时间 | 使用状态 |
1 | ||||||
2 | ||||||
3 | ||||||
… |
注:后附自有设备购销合同或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租赁设备租赁协议或预租赁协议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整体服务方案;
2.质量控制措施;
3.保密措施;
4.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合同签订日 期 | 业主名称 | 业主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供货情况 |
…… |
备注:1、供应商业绩指 2018 年 3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货物供货业绩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后附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告网上截图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此表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鉴):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组织架构 | ||||
备 注 |
注:本表后附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必须保证正确:
营业执照、2019 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0 年 6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等资料。
(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企业相关实力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作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无需填写加盖公章,保留格式即可。
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日 期:
备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无需填写加盖公章,保留格式即可。
附件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
监狱企业声明函
x单位xxxx,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未提供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xx):日期:
备注: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不符合的无需填写加盖公章,保留格式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