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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信银行”或“本行”)近期与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诚基金”)签订了《定期存款协议》,约定中信保诚基金与本行开展同业定期存款业务合作。该交易已构成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现本行对该关联交易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 年 7 月 24 日,本行与中信保诚基金签订《定期存款协
议》,与其开展同业存款业务,交易发生金额人民币 3 亿元。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境外证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 0 x上海国
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人民币 20,000 万元;中信保诚基金最近
一次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8 年,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
增至 20,000 万元。
(二)与本行的关联关系
中信保诚基金为我行控股股东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构成本行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中信保诚基金同业定期存款业务合作,遵循定价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价格,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交易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行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与中信保诚基金签订《定期存款协议》,约定中信保诚基金与本行开展同业定期存款业务合作,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 亿元。该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行 2024 年二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五、程序履行和决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的程序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查并通过了《百信银行关于 2024 年拟发生同业存款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履行的程序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百信银行关于 2024 年拟发生同业存款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xxx、xxxxx表决,有效表决票数 6 票,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百信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百信银行关于 2024 年拟发生同业存款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董事会审计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前置审查了以上议案,我们作为百信银行独立董事对议案予以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百信银行关于 2024 年拟发生同业存款业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监管要求,符合《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百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百信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交易价格、定价政策等交易条件具有公允性,且符合百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百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