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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xxxxxxxxx 00 xxxxx X x 00 x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德恒 15F20180071-6 号
致: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x所根据与发行人签署的《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
《上市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第 12 号
编报规则》、《第 42 号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并于 2019 年 9 月 5 日更新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德恒 15F20180071-1 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 工作报告》(德恒 15F20180071-2 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xx 15F20180071-6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关于切实提高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问询回复质量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于 2019 年 9 月 5 日根据发行人实际情况更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对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将不再重复披露。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的修改和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在内容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未被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修改的内容仍然有效。
本所《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中所述的法律意见的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经办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发行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反馈问题1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二、反馈问题2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 3.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
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以及发行人如何确保其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2)发行人如何确保其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
2019 年 8 月 3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D10230 号)中再次确认:“博拉网络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除此以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2. “5.结合同趣控股所控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定位、应用领域、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说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同趣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如下:
(1)同趣控股
关联关系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持股 6.46%、并担任董事长 | |
经营范围 |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 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股。 | |
2016 年 | 总资产:3810.36 万元 | 净资产:3679.99 万元 |
营业收入:517.28 万元 | 净利润:-97.2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重庆云集通(491.51 万元);2.重庆网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5.77 万元) ——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3930.76 万元 | 净资产:3818.7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38.8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5228.28 万元 | 净资产:4809.54 万元 |
营业收入:4683.65 万元 | 净利润:3442.2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xx投资(4200 万元);2.xx(210 万元);xxx(210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4766.22 万元 | 净资产:4810.32 万元 |
营业收入:163.94 万元 | 净利润:0.7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营业收入为博拉网络分红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注:1.前述主要财务数据均为同趣控股单体报表口径数据;2.前述 2016、2018 年、2019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经重庆金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3.表格所涉销售收入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重庆网秀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同趣控股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批发、零售: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拟从事商品贸易,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458.06 万元 | 净资产:255.3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无 | 净利润:-35.2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357.36 万元 | 净资产:146.94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08.3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354.16 万元 | 净资产: 108.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38.1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604.51 万元 | 净资产:344.1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4.65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3)重庆车快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同趣控股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汽车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 |
实际经营业务 | 拟从事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服务,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124.78 万元 | 净资产:64.67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21.1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290.26 万元 | 净资产:59.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4.9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288.46 万元 | 净资产:57.9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79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287.86 万元 | 净资产:57.3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同趣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发行人拥有共同的供应商或客户的情形。根据前述企业的经营范围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实际经营业务(产品以及服务的具体内容、定位、应用领域),同趣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与发行人构成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形,未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更新内容以外,《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三、反馈问题3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2019 年 8 月 14 日,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英飞尼迪核发《营业执
照》,其营业期限变更为 2011 年 8 月 16 日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
结论部分“(2)”更新为:英xxx已将合伙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8 月 15 日,能够确保其所持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切实履行。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更新内容以外,原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四、反馈问题4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五、反馈问题5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六、反馈问题6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2.xx、xx、xxxxx或对外投资单位被吊销的时间、原因,前述人员是否对相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是否影响其作为发行人董监高的任职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并经本所律师核查,xx担任负责人的成都柳浪湾棋牌俱乐部会议休闲广场(股份制分支机构)已经于 2019 年 6 月 4 日注销,xxx担任监事的重庆数讯科技有限
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8 月 9 日注销。
2.“3.独立董事xx、xx、xx中,是否具有会计专业背景人员,是否符合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发行人聘用该三人为独立董事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根据发行人独立董事取得的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部出具的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独立董事已经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培训部规定的科创板网络课程。
除以上更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与律师核查意见无其他变更与调整。
七、反馈问题7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八、反馈问题8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2.发行人与xxx设立xxxx的原因,结合该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说明其对发行人业务的贡献情况,xxx的简历及背景”
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及xxxx的财务报表(经审计),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xxxx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项目 | 资产(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2019 年 1-6 月或 2019 年 6 月 30 日 | ||||
博拉网络(合并口径) | 38,065.09 | 34,502.40 | 21,448.22 | 1,777.87 |
xxxx | 20.04 | 19.74 | 0 | -0.08 |
占比(%) | 0.05 | 0.06 | 0 | — |
2018 年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
博拉网络(合并口径) | 35,063.43 | 32,807.10 | 30,677.68 | 4,294.03 |
xxxx | 20.12 | 19.82 | 0 | -31.88 |
xxxxxx(%) | 0.06 | 0.06 | 0 | — |
2017 年度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
博拉网络(合并口径) | 26,780.93 | 25,412.22 | 17,964.07 | 4,055.27 |
xxxx | 46.70 | 36.40 | 0 | -2.62 |
博拉智胜占比(%) | 0. 17 | 0. 14 | 0 | — |
2016 年度或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
博拉网络(合并口径) | 23,077.91 | 21,670.09 | 15,951.55 | 3,863.29 |
xxxx | 53.30 | 39.02 | 55.57 | -39.27 |
xxxxxx(%) | 0.23 | 0.18 | 0.35 | — |
结合发行人与博拉智胜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博拉智胜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在发行人相关科目中的占比,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xxxx对发行人业务的贡献微小。
2.“5.发行人上述控股公司的历史沿革”
经本所律师查阅重庆博拉智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伍觉软件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档案, 并经本所律师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xx.xx),上述 2 家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历史沿革更新情况如下:
(1)重庆博拉智胜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3 日,xxxx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职务,解聘xx经理职务;选举xxx为执行董事,聘任xxx为经理。同日,xxx胜法定代表人xxx签署博拉智胜章程。2019 年 8 月 9 日,博拉智胜取得新的
《营业执照》,根据该证记载,xxx胜法定代表人为xxx。
(2)重庆伍觉软件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3 日,伍觉软件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职务,选举xxx为执行董事。同日,伍觉软件法定代表人xxx签署伍觉软件章程。 2019 年 8 月 1 日,伍觉软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根据该证记载,伍觉软件法
定代表人为xxx。
3.“6.通过与第三方成立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发行人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方、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1)通过与第三方成立控股子公司是否为发行人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阅发行人、伍觉软件的审计报告及xxxx、博拉智胜、赢睿达的财务报表(经审计),报告期xxxxx、xxxx、伍觉软件、赢睿达(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在发行人(合并范围口径)中相关科目的占比如下表:
①2019 年 1-6 月或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 博拉网络 (万元) | xxxx | xxxx | 伍觉软件 | 赢睿达 | ||||
金额(万 元) | 占比 (%) | 金额(万 元) | 占比 (%) | 金额(万 元) | 占比 (%) | 金额(万 元) | 占比 (%) | ||
资产 | 38,065.09 | 182.75 | 0.48 | 20.04 | 0.05 | 316.51 | 0.83 | 6,527.32 | 17.15 |
所有者权益 | 34,502.40 | 143.76 | 0.42 | 19.74 | 0.06 | -193.94 | — | 2,000.59 | 5.79 |
营业收入 | 21,448.22 | 0 | 0 | 0 | 0 | 122.64 | 0.46 | 4,452.62 | 20.76 |
净利润 | 1,777.87 | 1.34 | 0.08 | -0.08 | — | 89.37 | 4.96 | 0.59 | 0.03 |
②2018 年度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博拉网络 (万元) | 博拉智略 | 博拉智胜 | 伍觉软件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资产 | 35,063.43 | 211.00 | 0.60 | 20.12 | 0.06 | 222.70 | 0.64 |
所有者权益 | 32,807.10 | 122.42 | 0.37 | 19.82 | 0.06 | -283.31 | — |
营业收入 | 30,677.68 | 124.17 | 0.40 | — | — | 45.25 | 0.15 |
净利润 | 4,294.03 | 31.26 | 0.73 | -31.88 | — | -422.43 | — |
③2017 年度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博拉网络 (万元) | 博拉智略 | 博拉智胜 | 伍觉软件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资产 | 26,780.93 | 91.16 | 0.34 | 46.70 | 0.17 | 756.53 | 2.82 |
所有者权益 | 25,412.22 | 91.16 | 0.36 | 36.40 | 0.14 | 139.12 | 0.55 |
营业收入 | 17,964.07 | — | — | 0 | 0 | 734.91 | 4.09 |
净利润 | 4,055.27 | -0.35 | — | -2.62 | — | -3.69 | — |
④2016 年度或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博拉网络 | 博拉智略 | 博拉智胜 | 伍觉软件 |
(万元)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金额(万元) | 占比 (%) | |
资产 | 23,077.91 | 91.51 | 0.40 | 53.30 | 0.23 | 444.27 | 1.93 |
所有者权益 | 21,670.09 | 91.51 | 0.42 | 39.02 | 0.18 | 142.81 | 0.66 |
营业收入 | 15,951.55 | — | — | 55.57 | 0.35 | 607.87 | 3.81 |
净利润 | 3,863.29 | 0.07 | 0.0018 | -31.88 | — | 105.94 | 2.74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xxxx、xxxx、伍觉软件、赢睿达除存在发行人与前述第三方共同投资(出资)的情形外,与该等第三方均不存在其他任何业务往来,亦未对其产生业务上的依赖。因此,鉴于发行人与第三方成立控股子公司博拉智略、博拉智胜、伍觉软件的数量较发行人子公司总体数量较小,发行人与前述控股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显示其对发行人业务贡献度较小,及相关第三方小股东在该等控股子公司入股原因、持股数量、所起作用等综合因素判断,本所律师认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第三方成立博拉智略、xxxx、伍觉软件不是发行人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由于数字媒体精准投放是发行人既定规划的大数据应用业务方向之一,而赢睿达的设立可进一步加快发行人在该项业务上的拓展速度,结合前述赢睿达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其在发行人中相关科目的占比,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赢睿达为发行人该项业务的实施主体。
(2)上述企业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的关联方、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调查表,并经保荐机构、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清单进行比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 10 大供应商如下:
前 10 大供应商名称 | |
2019 年 1-6 月 | |
1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北京xx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 |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6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7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8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9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2018 年度 |
1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4 | 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6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7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8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9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10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2017 年度 | |
1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3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重庆市荣昌xxx传媒有限公司 | |
4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5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6 | 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8 | 昆明杜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9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 | 江西尚品致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6 年度 | |
1 | 荣昌县梦锋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荣昌县梦玥传媒有限公司 | |
2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 |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4 | 重庆德闻软件服务中心 |
5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6 | 上海瑞式展览有限公司 |
7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9 | 重庆杰廷文化创意策划中心 |
10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调查表,并经保荐机构、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清单进行比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前 10 大客户如下:
前 10 大客户名称 | |
2019 年 1-6 月 | |
1 | 广东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新蜂菲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
4 | 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 |
5 | 成都网讯优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 | 阳狮广告有限公司 |
7 | 北京时代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 | 华油阳光(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10 | 雅氪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 |
2018 年度 |
1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2 | 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3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
4 | 阳狮广告有限公司 |
5 | 广东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 | 上海衣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 | 上海奔越广告有限公司 |
上海蓝瀚广告有限公司 | |
8 | 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 |
9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0 | 上海合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7 年度 | |
1 | 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 |
3 | 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宁夏汇源饮料有限公司 | |
4 | 重庆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 |
5 | 上海奔越广告有限公司 |
上海蓝瀚广告有限公司 | |
6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长安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 |
7 |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8 |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 |
9 | 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 |
10 | 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重庆力帆喜生活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 | |
重庆裕途商贸有限公司 | |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 |
2016 年度 | |
1 | 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 |
2 | 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3 | 北京世界星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趣游时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4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虹微技术有限公司 | |
绵阳科技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
5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6 | 鲁中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哈尔滨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
7 | 东风裕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 | 香港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 |
9 | 重庆汽摩交易所有限公司 |
10 | 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 |
3.“3.结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与第三方成立的控股子公司xxxx、xxxx、伍觉软件不是发行人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数字媒体精准投放是发行
人大数据营销的自然延伸和既定规划的大数据应用业务方向之一,赢睿达已成为发行人该项业务的主要实施主体。
除以上更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与律师核查意见无其他变更与调整。
九、反馈问题9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反馈问题10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1.报告期内同趣控股的主营业务情况,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同趣控股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同趣控股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7]第 0050 号)、2018 年度《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9]第 131 号)、2019 年 1-6 月《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9]第 0251 号)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销售合同、工商登记资料,本所律师认为,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2019 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二、反馈问题 2”所述,2014 年下半年至今,同趣控股实际转型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不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股。
同趣控股在报告期内如《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所述
的向发行人子公司重庆云集通出售“我爱车”网站资产,及如《律师工作报告》 “七、发行人的股本以及演变”所述,xxx投资、xx、xxxxx持有博拉股份的股权外,2016 年 3 月,同趣控股与重庆网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商务咨询合同》,同趣控股主要为其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总体建设规划和运营的信息咨询服务,除上述情况外,同趣控股不存在其他经营及交易,无其他客户或供应商。
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情况,同趣控股已于 2016 年 3 月出售“我爱车”网站
给重庆云集通,并于 2016 年 5 月完成过户手续。同趣控股控制的企业重庆网秀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车快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具体情况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题“2. 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说明上述企业(包括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所述。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同趣控股的主营业务为: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股,除上述披露的交易外,同趣控股未进行其他经营、交易, “我爱车”网站在 2016 年 3 月出售(2016 年 5 月完成过户)之前,同趣控股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况,该等情况已通过出售彻底解决,除此以外,经本所律师审慎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同趣控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同趣控股及其控制的企业亦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2.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的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说明上述企业(包括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企业)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根据《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为:同趣控股、海奇天、海信天、海同天、重庆奇润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重庆神指游戏有限公司、深圳神指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手之舞游戏有限公司、重庆赢者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网秀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车快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宝缇嘉科
技有限公司、重庆随手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博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驾临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新车道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奇琥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秀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奇润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淞本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萌次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我爱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公司分别提供的报告期内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或存在重大影响的企业的报告期初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的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报告去内财务数据、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如下(以下表格所涉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均为单体报表数据):
(1)重庆同趣控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持股 6.46%、并担任董事长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信息咨询、教育信息咨 询(不含教育培训)、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营销策划;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批发、零售汽车及用品、数码产品、服装、日用品、家电、办公用品、通信设备、通信传输设备、通用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商务信息咨询;批发、零售汽车及用品、数码产品、服装、日用品、家电、办公用品、通信设备、通信传输设备、通用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 年 6 月 27 日至今: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 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 | |
实际经营业务 | 基本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同趣控股的经营情况如本题“1. 报告期内同趣控股的主营业务情况,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是否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所述),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 股。 | |
2016 年 | 总资产:3810.36 万元 | 净资产:3679.99 万元 |
营业收入:517.28 万元 | 净利润:-97.2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重庆云集通(491.51 万元);2.重庆网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5.77 万元) ——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3930.76 万元 | 净资产:3818.7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38.8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5228.28 万元 | 净资产:4809.54 万元 |
营业收入:4683.65 万元 | 净利润:3442.2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xx投资(4200 万元);2.xx(210 万元);xxx(210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4766.22 万元 | 净资产:4810.32 万元 |
营业收入:163.94 万元 | 净利润:0.7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营业收入为博拉网络分红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注:1. 2016 年主要财务数据系同趣控股单体口径,并经重庆金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7]第 0050 号)予以确认;2018 年主要财务数据系同趣控股单体口径,并经重庆金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9]第 131 号)予以确认;2019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系同趣控
股单体口径,并经重庆金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重金翰审[2019]第 0251 号)予以确认;
2.如《律师工作报告》“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所述,2016 年同趣控股向赢盛达出售“我爱车”网站(网站首页地址:xxx.00xxx.xxx,网站域名:00xxx.xxx);
3.如《律师工作报告》“六、发行人的发起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述,同趣控股 2018 分别xxx投资、xx、xxxxx其直接持有的博拉网络 400 万股、20 万股、20 万股股权,根据本所律师查验,同趣控股 2018 年营业收入完全来源于上述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经营,另外,旻昱投资、xx、xxxxx次通过受让同趣控股持有的博拉网络的股权成为博拉网络的股东前,与同趣控股、博拉网络均无关联关系。
(2)重庆海奇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持股 48.45%、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1 日:计算机系统设计;电脑平面设计、制作;计算 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究开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与维护;销售: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6 年 2 月 22 日至今: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股。 | |
2016 年 | 总资产:431.02 万元 | 净资产:104.62 万元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1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430.97 万元 | 净资产:104.57 万元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05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 2,045.50 万元 | 净资产: 2,045.50 万元 |
营业收入: 0 | 净利润: 1,940.9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2045.52 万元 | 净资产:2045.52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3)重庆海信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持股 51%,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为投资持股。 | |
2016 年 | 总资产:1.3 万元 | 净资产:0.98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1.24 万元 | 净资产:0.94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4 万元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 1.24 万元 | 净资产:0.93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1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1.24 万元 | 净资产:0.93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4)重庆海同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 | 员工持股平台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不进行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 |
2016 年 | 总资产:5.5 万元 | 净资产:0.95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5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5.37 万元 | 净资产:0.87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 5.39 万元 | 净资产: 0.88 万元 |
营业收入: 0 万元 | 净利润: 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5.38 万元 | 净资产:0.87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5)重庆奇润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实际控制人xxxx 58%,并担任执行董事 | |
经营范围 | 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拟从事企业管理咨询业务,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 |
2016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07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0.03 万元 | 净资产:0.03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1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0.03 万元 | 净资产:0.03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0.02 万元 | 净资产:0.02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6)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实际控制人xx持股 68.01%,并担任董事长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2 月 28 日:软件设计开发及销售;游戏设计开发及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技术设计、开发及销售;网站设计及开发;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及培训;网络信息咨询、商品信息咨询;市场调研服务;营销策划。(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6 年 2 月 28 日至今:游戏设计开发及销售;动漫设计、网络游戏开发、动漫产品的 研发。 | |
实际经营业务 | 手机游戏的研发以及运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568.26 万元 | 净资产:249.50 万元 |
营业收入:299.08 万元 | 净利润:-133.15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4.52 万元);2.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40.47 万元);3.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4.95 万元);4.广州欣点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49 万元);5.北京百川天和科技有限公司(0.49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1.重庆蝉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79 万元);2.阳江市唯一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1.65 万元);3.北京卓泰天下科技有限公司(1.42 万元)—— | ||
2017 年 | 总资产:763.53 万元 | 净资产:169.67 万元 |
营业收入:293.55 万元 | 净利润:-179.8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6.24 万元);2.厦门铠甲网络股份有限公司(37.15 万元);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17.40 万元);4.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11.99 万元);xxx 5.斯百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49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1.xxxxxxxxxx(000.00 xx);0.上海乐泾达软件科技有限公 司(18.87 万元)—— | ||
2018 年 | 总资产:1,567.04 万元 | 净资产:140.50 万元 |
营业收入:29.09 万元 | 净利润:-29.1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00.XX)(20.60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 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1,310.95 万元 | 净资产:87.10 万元 |
营业收入:15.34 万元 | 净利润:53.41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 三六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35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7)重庆神指游戏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13 日:生产、销售各类多媒体产品(不含出版物);开发、编制相关软件及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销售及游戏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批发、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 3 月 14 日至今:网络游戏的开发、运营、销售(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网络游戏(手游)的开发、运营、销售。 | |
2016 年 | 总资产:1.18 万元 | 净资产:1.18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1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1.15 万元 | 净资产:1.15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503.66 万元 | 净资产:501.14 万元 |
营业收入:17.29 万元 | 净利润:1.2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重庆业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7.29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491.70 万元 | 净资产:491.7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9.4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8)深圳神指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2 月 29 日(成立)至 2016 年 9 月 4 日:软件的设计、开发及销售;游戏软件的设计开发及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技术设计、开发及销售;网站的设计、开发及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培训;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016 年 9 月 5 日至今:网络游戏的设计、开发及销售。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网络游戏(手游)的开发、运营、销售。 | |
2016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1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1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1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 0 万元 | 净资产:-0.1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1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9)重庆手之舞游戏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24 日:游戏设计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今:游戏设计、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以上经 营范围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手机游戏设计开发及销售业务。 | |
2016 年 | 总资产:7.30 万元 | 净资产:-70.58 万元 |
营业收入:88.44 万元 | 净利润:-100.4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上海复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87.38 万元);2.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 公司(1.06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1. 重庆蝉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0 万元)—— | ||
2017 年 | 总资产:4.53 万元 | 净资产:-285.75 万元 |
营业收入:2.16 万元 | 净利润:-215.1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 1.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1.58 万元);2.宿迁梦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0.57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018 年 | 总资产:3.64 万元 | 净资产:-349.67 万元 |
营业收入:0.33 万元 | 净利润:-63.9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0.33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1.68 万元 | 净资产:-359.0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9.4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0)重庆赢者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重庆神指奇动网络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xxxx董事长 | |
经营范围 | 2017 年 9 月 22 日(成立)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游戏软件设计、开发及销售;动漫设计;动漫产品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4 月 16 日至今:游戏软件设计、开发及销售;动漫设计;动漫产品研发;影视节目制作;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电信业务经营(以上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 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网络游戏(手游)的开发、运营、销售。 | |
2016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889.99 万元 | 净资产:873.6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26.39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622.11 万元 | 净资产:602.25 万元 |
营业收入:182.82 万元 | 净利润:-271.3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63 万元);2.xx果斯百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6.62 万元);3.喀什云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4.40 万元);4.盖范传媒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7.75 万元);5.广州彩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91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1.xxxxxxxxxx(000.00 xx);0.徐海浪(21.60 万元);3.深圳市汇天智科技有限公司(3.5 万元);4.深圳聚果科技有限公司(2.38 万元);5.上海x x网络服务中心(1.98 万元)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576.65 万元 | 净资产:563.37 万元 |
营业收入:39.50 万元 | 净利润:-38.8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1.上海嵩恒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09 万元);2.喀什云盘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2.78 万元);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62 万元);—— | ||
前五大供应商:1.徐海浪(8.94 万元);2.上海宁沥科技网络服务中心(2.7 万元);3.淮安xx康赛广告有限公司(2 万元);4.长沙咕叽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0.9 万元);5. 北京畅游互联科技有限公司(0.42 万元) |
(11)重庆网秀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同趣控股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批发、销售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洗涤用品、化妆品、家居护理用品、羽绒制品、工艺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电脑软件、硬件、耗材、通信器材、皮革制品、文化办公用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铝合金制品、厨房器具、钟表、眼镜、玻璃制品、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音响设备、卫生洁具、消防设备、照相器材、体育用品、摄影器材、汽摩配件、汽车用品(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今:批发、零售:酒店用品、酒店设备;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商品贸易、对外投资。 | |
2016 年 | 总资产:458.06 万元 | 净资产:255.3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无 | 净利润:-35.2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357.36 万元 | 净资产:146.94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08.3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354.16 万元 | 净资产:108.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38.1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604.51 万元 | 净资产:344.1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4.65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2)重庆车快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同趣控股全资子公司 | |
经营范围 | 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汽车保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从事汽车美容、汽车维修服务。 | |
2016 年 | 总资产:124.78 万元 | 净资产:64.67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21.1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290.26 万元 | 净资产:59.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4.9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288.46 万元 | 净资产:57.9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1.79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287.86 万元 | 净资产:57.3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3)重庆宝缇嘉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xxx(童毅之父亲)出资 99%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销售:办公用品、耗材;办公设备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今:混合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拟从事混合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 | |
2016 年 | 总资产:9.69 万元 | 净资产:9.6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9.69 万元 | 净资产:9.6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9.69 万元 | 净资产:9.6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0.0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9.69 万元 | 净资产:9.6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4)重庆随手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曾为重庆同趣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完成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软件的开发及维护;电脑及xx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子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及配件的安装、维护、保养、维修;办公用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 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5 年 | 总资产: 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6 年 | 总资产: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5)重庆博趣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曾为重庆同趣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软件设计、开发、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页设计,计算机网络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国内外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5 年 | 总资产: 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6 年 | 总资产: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6)上海驾临商贸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曾为重庆同趣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摩配件、汽车 饰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5 年 | 总资产 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 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6 年 | 总资产: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7)重庆新车道贸易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董事、实际控制人之配偶xxx(出资比例 90%)投资成立、并担任监事的公司, 已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销售汽车配件及饰品、通讯设备、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板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5 年 | 总资产: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6 年 | 总资产:0 | 净资产:0 |
营业收入:0 | 净利润:0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18)重庆奇琥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注销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股 35%,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黎健艺曾持股 65%的企业,已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网络设备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5 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前五大客户:—— | ||
前五大供应商:—— | ||
2016 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前五大客户:—— | ||
前五大供应商:—— |
注: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重庆奇琥科技有限公司已于 2005 年 6 月 16 日取得重庆市xx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盖章确认“同意注销”的《注销税务登记表》,该表确认“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缴至 2005 年 5 月 31 日止,应缴税款:无,应交滞纳金:无,应缴罚款:无。”
(19)重庆秀品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童毅之配偶xxx(出资比例 99%),并担任监事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平面图设计、制作,网页设计,计算机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数码相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充气装置广告。(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销售,办公设备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5 月 8 日至今:混合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主要经营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 备的安装与维护,办公用品及耗材的销售,办公设备维修服务。 | |
2016 年 | 总资产:4.80 万元 | 净资产:4.8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18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4.76 万元 | 净资产:4.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4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4.76 万元 | 净资产:4.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4.76 万元 | 净资产:4.76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0)重庆奇润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童毅之配偶xxx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 66.22%.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其主要拟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目前尚未实际开张 经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25.11 万元 | 净资产:24.91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9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25.19 万元 | 净资产:24.8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1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25.19 万元 | 净资产:24.89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1)成都淞本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童毅之配偶xxx出资比例 30%. | |
经营范围 | 餐饮管理;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其主要经营餐饮管理。 | |
2016 年 | 总资产:20.46 万元 | 净资产:20.41 万元 |
营业收入:11.26 万元 | 净利润:0.86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餐饮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017 年 | 总资产:18.02 万元 | 净资产:18.02 万元 |
营业收入:12.73 万元 | 净利润:-2.39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餐饮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14.98 万元 | 净资产:14.98 万元 |
营业收入:8.19 万元 | 净利润:-3.04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餐饮消费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12.97 万元 | 净资产:12.97 万元 |
营业收入:0.02 万元 | 净利润:-2.01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均为个人餐饮消费收入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2)重庆萌次元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童毅之配偶xxx出资比例 39.52%. | |
经营范围 |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今:集成电路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其拟经营集成电路技术研发,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0.35 万元 | 净资产:-6.15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9.2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0.35 万元 | 净资产:-9.15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3.0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0.28 万元 | 净资产:-9.22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7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9 年 1-6 月 | 总资产:0.25 万元 | 净资产:-9.25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0.03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23)重庆我爱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 | 曾为同趣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95%),已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完成注销 | |
注销前经营范围 | 利用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国家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鲜花、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眼镜及配件(不含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文教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 |
实际经营业务 | 报告期内无实际经营 | |
2016 年 | 总资产:97.85 万元 | 净资产:97.85 万元 |
营业收入 0 万元 | 净利润:1.0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7 年 | 总资产:97.87 万元 | 净资产:97.87 万元 |
营业收入 0 万元 | 净利润:0.02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
2018 年 | 总资产:0 万元 | 净资产: 0 万元 |
营业收入:0 万元 | 净利润 :0 万元 | |
前五大客户:无 | ||
前五大供应商:无 |
虽然上述企业在实际经营业务、客户及潜在客户、目标市场等方面均与博拉网络存在明显差异,实质无竞争,但为彻底消除潜在同业竞争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通过变更相关公司的经营范围、注销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的相关公司的方式,以此彻底解决了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根据《招股说明书》、《律师工作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重庆同趣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海奇天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分别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行人实际控制人之配偶xxx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分别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包括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3.“3.结论”
根据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1)报告期内,同趣控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合的情况;
(2)“我爱车”网站在 2016 年 3 月出售(2016 年 5 月完成过户)之前,同趣控股与发行人之间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况,该等情况已通过出售彻底解决;除此以外,报告期内,同趣控股以及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3)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控制或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十一、反馈问题11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1.简化并列表披露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各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行人下属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经审计)以及业务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并访谈发行人管理层相关人员,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实收资本、主要生产经营地的具体情况如下所述:
(1)发行人一级子公司
序 号 | 名称 | 主营业务 |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实收资本 (万元)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1 | 北京博拉 | 大数据应用服务、技术开 发服务 | 主营业务的重要板块之一 | 1,000.00 | 北京及华北地区 |
2 | 博聚智海 | 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策划、电商技术开发、电商业务 运营 | 主营业务的重要板块之一 | 500.00 | 全国 |
3 | 成都网客 | 大数据营销和技术开发 服务 | 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 在明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100.00 | 成都及四川区域 |
4 | 博拉智略 |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在物联网等应用场景中的相关项目的技术开发 和实施 | 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在明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120.00 | 重庆及西南地区 |
5 | 广州博拉 | 信息技术咨询业务 | 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 在明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3.00 | 华南地区 |
6 | 重庆云集通 | 大数据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会员数据管理与运营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技术 开发 | 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在明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500.00 | 重庆及西南地区 |
7 | 伍觉软件 | 大数据在智慧园区/智能家居的应用解决方案咨询,以及相关项目的技术 开发和实施 | 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在明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100.00 | 重庆及西南地区 |
8 | 赢盛达 | 大数据应用服务、技术开发服务 | 自成立以来,母公司的部分业务与技术资源逐步转移至赢盛达,由赢盛达负责具体承做、实施相关项 目 | 3,000.00 | 全国区域 |
9 | 聚企智业 | 拟开展大数据在电子商务、数字营销、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场景的技 术软件开发,并开展相关 行业应用,为大型企业客 | 主营业务的重要板块之一 | 50.00 | 重庆及西南地区 |
户提供大数据智能应用 整体解决方案 | |||||
10 | 赢睿达 | 拟专注于从事大数据营销以及相关服务,系一家基于大数据开展数字媒 体精准投放的技术服务 | 主营业务的重要板块之一 | 2,000.00 | 全国 |
2.“2.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1 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四十条的要求,补充披露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博拉和博拉智胜下属子公司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工商变更登记档案,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xx.xx),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子公司北京博拉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上海博拉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万元) | 实收资本 (万元) | 北京博拉出资比例及 控制情况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住所 | 主营业务及实际 经营情况、与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关系 | 备注 |
上海博拉 | 2011 年1 月 11 日 | 500.00 | 100.00 | 100% | 上海及华东地区 | xxxxxxxxx 0000 x 0 x 000 x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存在明 显的协同发展关系。 | —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博拉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渝报字[2019]第 50062 号)、关于昆明
博拉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渝报字[2019]第 50060 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上海博拉、昆明博拉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资产(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2019 年 1-6 月或 2019 年 6 月 30 日 | ||||
上海博拉 | 1,433.23 | -135.07 | 892.99 | 258.26 |
昆明博拉 | 684.56 | 261.24 | 718.85 | 113.13 |
2018 年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
上海博拉 | 835.34 | -393.34 | 631.32 | -282.21 |
昆明博拉 | 510.86 | 148.11 | 1,081.56 | 6.94 |
除以上更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与律师核查意见无其他变更与调整。
十二、反馈问题15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 1. 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 除上述 “00XXX.XXX”以外,是否存在其他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 8 项,专利权 21 项,
软件著作权 94 项,域名使用权 32 项,该等知识产权的具体情况如《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进一步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号为“5097580”的“博啦网站;BOLAA”商标已经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到期,发行人已经完成该商标的续展手续。除上述 “00XXX.XXX”商标注册申请尚在进行中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其他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处于有效期内,不存在其他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博啦网站;BOLAA”商标已经完成续展手续。
因此,除上述“00XXX.XXX”商标注册申请尚在进行中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所拥有的上述其他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均处于有效期内,不存在其他权利、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2.“3.相关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2015 年 9 月 1 日,自《商标管理制度》、《专
利管理制度》、《软件著作权管理制度》施行以来,发行人申请并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共 3 项,受让专利权共 21 项,申请专利共 26 项,登记完成软件著作权共
70 项。
3.“4.结合相关专利所出状态,具体分析发行人是否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形成过程和专利所处状态如下:
序号 | 所处阶段 | 核心技术形式 | 技术来源 | 取得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1 | 2006 年至 2009 年,技术探索试验阶段 | 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 | 自主研发 | 该阶段的阶段的知识产权以博拉网络平台技术为主,包括博啦博客话题广告系统 1 项软件著作权 |
2 | 2010 年至 2016 年,技术成熟阶段 | 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 | 自主研发 | 该阶段的知识产权主要为智能营销服务,智能监控及用户画像技术及具体业务运用为主: 互联网商业信息监测与大数据分析系统等70 项软 件著作权 |
3 | 2017 至今,技术场景应用拓展升级阶段 | 专有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 | 自主研发 | 该阶段知识产权主要包括技术平台升级和智能分析及应用: 智能视频安防管理系统等 23 项软件著作权,26 项专利正在申请中 |
4.“5.单列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避免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在申请的未获授权的专利共计 26 项,其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申请号 | 申请人 | 发明人 | 类型 | 申请日 | 状态 |
1 | 一种云计算服务方法装置和存储 介质 | 2019100161881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8 | 等待实审提案 |
2 | 一种用于自助存取件的物流调度 平台及方法 | 2019100162009 | 博拉网络 | xx、xx依 | 发明 | 2019.1.8 | 等待实审提案 |
3 | 一种智慧社区模 块化管理系统 | 2019100162051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8 | 等待实 审提案 |
4 | 一种大数据门禁管理方法及其管 理系统 | 2019100167322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8 | 等待实审提案 |
5 | 一种商业信息处理方法装置及存 储介质 | 2019100167479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8 | 等待实审提案 |
6 | 一种购买意愿预测方法装置和商 品管理服务器 | 2019100243237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7 | 一种基于移动大 数据的用户购买意向预测方法 | 2019100214075 | 博拉网络 | xx、xx依 | 发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8 | 一种基于大数据 的用户购买意向预测方法 | 2019100214198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9 | 一种基于大数据 的小型企业失信预测方法 | 2019100214253 | 博拉网络 | xx、xx依 | 发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10 | 一种大数据金融 场景下的用户购买预测方法 | 2019100214287 | 博拉网络 | xx、xx依 | 发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11 | 一种基于大数据 的用户搜索匹配方法 | 2019100214319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12 | 一种基于大数据 用户行为分析的个性化推荐方法 | 2019100214323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13 | 一种基于大数据 的供应链需求预测方法 | 2019100214342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0 | 等待实审提案 |
14 | 一种全景图像展 示方法系统及存储介质 | 2019100274860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1 | 等待实审提案 |
15 | 互联网产品运用 中的 360 度全景展 示系统 | 2019100278734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1 | 等待实审提案 |
16 | O2O 渠道数据分 析系统 | 2019100278876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11 | 等待实 审提案 |
17 | 基于大数据搜索 的 AI 机器人对话控制方法和系统 | 201910032359X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18 | 一种训练人工智能摄像头识别特征物体的训练方 法 | 201910032373X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19 | 基于用户习惯的大数据画像及模 型构建方法 | 201910032398X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20 | 大数据精准模型的构建方法及装 置 | 201910033017X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21 | 面向文本大数据 的词语处理方法 | 2019100323674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 审提案 |
22 | 一种用于特殊区 域的人工智能认知识别系统 | 2019100329952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23 | 基于 VR 的管网巡 检系统 | 2019100330131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 审提案 |
24 | 一种用于人工智 能监控系统的服务器 | 2019100330199 | 博拉网络 | xx、xxx | x明 | 2019.1.14 | 等待实审提案 |
25 | 电商后台数据分 析算法 | 2019100683788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24 | 等待实 审提案 |
26 | 基于大数据分析 销售数据算法 | 2019100687717 | 博拉 网络 | xx、 xxx | x明 | 2019.1.24 | 等待实 审提案 |
5.“7.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核心技术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共取得商标专用权 8 项,专
利权 21 项,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 26 项,软件著作权 94 项,域名使用权 32 项,
xx技术产品 3 项,该等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的详细情况见《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所述。
(1)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
①商标的来源和取得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商标档案》、《转让合同》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取得的 8 项商标专用权,其中 5 项系发行人原始取得,3 项系从同趣控股受让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样式 | 有效期 | 注册号 | 类别 | 取得方式 | 转让方 |
1 | 2011.2.28 至 2021.2.27 | 7935554 | 35 类 | 受让取得 | 同趣控股 | |
2 | 2012.2.7 至 2022.2.6 | 6381934 | 42 类 | 受让取得 | 同趣控股 | |
3 | 2019.6.7 至 2029.6.6 | 5097580 | 42 类 | 受让取得 | 同趣控股 | |
4 | 2016.10.21 至2026.10.20 | 17566463 | 42 类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2016.11.7 至 2026.11.6 | 17566392 | 35 类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2018.9.7 至 2028.9.6 | 26570423 | 35 类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2018.9.7 至 2028.9.6 | 26577848 | 42 类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2018.9.7 至 2028.9.6 | 26582826 | 9 类 | 原始取得 | 无 |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进一步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号为“5097580”的“博啦网站;BOLAA”商标已经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到期,发行人已经办理完成该商标的续展手续。
据上述相关法规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取得的 8 项商标,其中 5 项系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并原始取得商标专用权,另外 3项系发行人与同趣控股签订《转让合同》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后受让取得。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商标的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专利的来源和取得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知识产权转让协议、支付凭证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取得的 21 项发明专利,均系从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受让取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专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转让方 | 发明人 | 是否属 于职务发明 |
1 | 基于 MapReduce 的 LBS 兴趣点发 现方法 | 2014100379997 | 2016.11.9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倞、于洪、xxx | ||
2 | 一种社交网络中的社区结构 发现方法 | 2014100200366 | 2017.1.18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x、xxx、 余跃、吴x | ||
3 | 基于目标空间关系约束的视频监控智能预 警方法 | 2013104754107 | 2016.4.6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丰xx、xx雯、xx、xx | ||
0 | x于视觉注意的全景可定位 视频编码方法 | 2013104761505 | 2016.10.26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重庆邮电大学 | 丰xx、xx、xx | x关联方职务发明 |
5 | 基于子网格特 征自适应加权的视频图像文 | 2012101243764 | 2014.2.12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 xx、xxx、xxx、 | ||
字识别方法 | xx | |||||||
一种基于 GPU | ||||||||
6 | 的并行演化超网络 DNA 微阵 列基因数据分 | 201310200205X | 2016.12.28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x、xxx | ||
类系统及方法 | ||||||||
xxx、丁 | ||||||||
一种基于多特 | 园园、黎海、 | |||||||
7 | 征和稀疏表示 的图像检索系 | 2014103338791 | 2018.4.27 | 博拉 网络 | 受让 取得 | xxx、x x、xx、 | ||
统及方法 | xxx、x | |||||||
x、xx |
0 | x种基于自学习算法的预警系统及移动终 端 | 2015107673628 | 2018.9.7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雷大江、xxx、xxx、王明达 | ||
9 | 一种社会网络 数据敏感属性隐私保护方法 | 2013106830020 | 2017.1.1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xxx、x xx、xxx、xx | x关联方职务发明 |
10 | 一种应用于多核系统的分布式引用计数系 统及计数方法 | 2014101208168 | 2017.8.1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荣欢、xx | ||
00 | 基于时间信息的适应用户兴趣变化的动态推荐方法 | 2014105839817 | 2018.9.7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x、唐美丽、曹x、xxx、x x | ||
00 | 一种基于改进 ABC 算法与DE变异策略的自 适应聚类方法 | 2015107665195 | 2018.11.27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 | ||
00 | 一种新型元数据管理系统和一种元数据属性混合索引方 法 | 2011102564518 | 2013.8.2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xx、xxx、xxx | 非关联方职务发明 |
14 | 基于机器视觉的安全带佩带识别方法及装 置 | 2012100187108 | 2013.10.23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x、xx | ||
15 | 一种基于数据库参数利用的系统开发的方 法 | 2014103452496 | 2016.5.25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佛山市恒南微科技有 限公司 | xxx、陈秀成 | 非关联方职务发明 |
16 | 一种人工智能交互支架 | 2018100205688 | 2019.2.15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杭州路享科技有限公 司 | xx | x关联方职务发明 |
17 | 一种 NFC 系统智能识别方法 | 2015102491820 | 2018.4.3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湖州优研知识产权服务有限 公司 | xxx | 否 |
18 | 传感器、传感器应用电路、人工智能设备、智能机器人、具有机器学习能力人 工神经元硬件 | 2014107447618 | 2017.12.8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朱正直 | 刘x、朱正直 | 否 |
19 | 设置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分 发平台的巴士 | 2017109887584 | 2018.6.15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 | xx | x |
20 | 基于图像分析的拥堵程度判 断系统 | 2018102430110 | 2019.4.5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 | xxx | 否 |
21 | 大数据画面内 容核查方法 | 2018102690372 | 2019.4.9 | 赢盛 x | 受让 取得 | 时明 | 时明 | 否 |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取得的 21 项发明专利,不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形,均系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
原权利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并向专利局登记后受让取得,其中 16 项属于非关联
方的职务发明;发行人正在申请的 26 项发明专利,发明人均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xx、xxx,x属于关联方的职务发明,已经依法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专利和正在申请未获授权的专利的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软件著作权的来源和取得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 94 项软件著作权均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原始取得,不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 方式 | 著作 权人 |
1 | 物联网信息处理与数据分析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2191 号 | 2018SR133096 | 2017.12.28 | 2018.2.28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 | 管网巡检 AR 管 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2022 号 | 2018SR132927 | 2017.12.31 | 2018.2.28 | 原始 取得 | 博拉 网络 |
3 | 博啦博客话题广告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1589 号 | 2008SR14410 | 2007.3.15 | 2008.7.23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 | 博拉品牌汽车移 动 app IOS 版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397 号 | 2014SR096153 | 2013. 5.26 | 2014.7.1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5 | 博拉品牌汽车移动app android 版 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399 号 | 2014SR096155 | 2013.5.26 | 2014.7.1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6 | 博拉 B2B 电商平台管理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402 号 | 2014SR096158 | 2013.5.28 | 2014.7.1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7 | 博拉会务管理 IOS 版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411 号 | 2014SR096167 | 2013.5.28 | 2014.7.11 | 原始 取得 | 博拉 网络 |
8 | 博拉会务管理 android 版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415 号 | 2014SR096171 | 2013.5.28 | 2014.7.1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9 | 博拉微喜帖软件 (简称:微喜帖) V1.0 | 软著登字第 0765439 号 | 2014SR096195 | 2013.5.28 | 2014.7.1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0 | 博拉微信分享达 人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869082 号 | 2014SR199849 | 2014.10.19 | 2014.12.18 | 原始 取得 | 博拉 网络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著作权人 |
11 | 博拉微信全民经纪人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869561 号 | 2014SR200328 | 2014.10.19 | 2014.12.18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2 | 博拉电子商务销售服务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906088 号 | 2015SR019006 | 2014.11.26 | 2015.1.31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3 | 互联网商业信息监测与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51 号 | 2015SR153865 | 2015.4.20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4 | 集客通-移动营销软件系统(简称:营销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54 号 | 2015SR153868 | 2015.5.20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5 | 博拉 O2O 终端门店管理电子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58 号 | 2015SR153872 | 2015.6.15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6 | E-SCRM 互联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60 号 | 2015SR153874 | 2015.3.15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7 | 博拉电商营销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65 号 | 2015SR153879 | 2015.3.15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8 | 博拉电子商务分销管理系统(简称:分销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81 号 | 2015SR153895 | 2015.6.19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19 | E-SHOP 电子商城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040984 号 | 2015SR153898 | 2015.4.15 | 2015.8.1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0 | E-SEM 搜索营销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524 号 | 2015SR213438 | 2015.6.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1 | E-Mob 移动APP 营销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539 号 | 2015SR213453 | 2015.7.25 | 2015.11.5 | 原始 取得 | 博拉 网络 |
22 | 博拉微电商分销体系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541 号 | 2015SR213455 | 2015.7.18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3 | 微信通-微信营销商业支持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584 号 | 2015SR213498 | 2015.8.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4 | 博拉微电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602 号 | 2015SR213516 | 2015.8.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5 | 博拉物流中转管理电子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607 号 | 2015SR213521 | 2015.7.2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6 | 商业直供渠道管理电子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611 号 | 2015SR213525 | 2015.5.10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7 | 跨平台电商渠道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643 号 | 2015SR213557 | 2015.3.10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8 | 博拉精准广告联盟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0995 号 | 2015SR213909 | 2015.6.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29 | 博拉在线游戏互动营销软件 | 软著登字第 1101024 号 | 2015SR213938 | 2015.7.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著作权人 |
V1.0 | |||||||
30 | E-SBS 社会化营销资产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1032 号 | 2015SR213946 | 2015.5.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1 | 博拉数字营销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1060 号 | 2015SR213974 | 2015.5.2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2 | 数字街市-微电 商聚合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101069 号 | 2015SR213983 | 2015.8.15 | 2015.11.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3 | 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248033 号 | 2016SR069416 | 2015.11.15 | 2016.4.6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4 | 博拉跨境投资服 务电子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246546 号 | 2016SR067929 | 2015.6.15 | 2016.4.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5 | 特许加盟经营管理平台(简称:加盟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486415 号 | 2016SR307798 | 2016.2.23 | 2016.10.26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6 | 电商物流调度管理移动平台 Android 版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7680 号 | 2016SR299063 | 2016.3.25 | 2016.10.2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7 | 电子商务数字营销服务系统(简称:数字营销)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7684 号 | 2016SR299067 | 2016.1.30 | 2016.10.2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8 | 虚拟现实 VR 导览应用系统(简称:VR 导览)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7689 号 | 2016SR299072 | 2016.3.25 | 2016.10.2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39 | 基于大数据的 Mooc 数字培训软件(简称: Mooc 数字培训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 1476743 号 | 2016SR298126 | 2016.5.26 | 2016.10.19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0 | 企业在线虚拟积分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6748 号 | 2016SR298131 | 2016.2.23 | 2016.10.19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1 | B-HOME 智慧 社区服务云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486410 号 | 2016SR307793 | 2016.3.25 | 2016.10.26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2 | 电商物流调度管理移动平台 iOS版软件(简称:物流管理iOS 版软件)V1.0 | 软著登字第 1476740 号 | 2016SR298123 | 2016.6.22 | 2016.10.19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3 | 电子商务数字营销服务系统(简称:数字营销) V2.0 | 软著登字第 1551303 号 | 2016SR372687 | 2016.7.28 | 2016.12.14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4 | 电子商务客服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661905 号 | 2017SR076621 | 2016.12.29 | 2017.3.13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著作权人 |
45 | 360 度全景产品展示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05836 号 | 2017SR020552 | 2016.8.17 | 2017.1.2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6 | 交互式企业在线虚拟展馆应用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05660 号 | 2017SR020376 | 2016.7.24 | 2017.1.20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47 | 智能视频安防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8442 号 | 2018SR109347 | 2017.12.31 | 2018.2.12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48 | 区域市场电商促销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8475 号 | 2018SR109380 | 2017.11.12 | 2018.2.12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49 | 扫拉会员推广互 联网软件(简称:扫拉)V1.0 | 软著登字第 BJ39892 号 | 2014SRBJ0335 | 2014.3.6 | 2014.6.4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0 | 微团 OTO 电商互联网软件(简称:微团)V1.0 | 软著登字第 BJ40007 号 | 2014SRBJ0450 | 2014.5.26 | 2014.8.22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1 | 赛事提醒互联网 软件(简称:微提醒)V1.0 | 软著登字第 BJ40008 号 | 2014SRBJ0451 | 2014.5.26 | 2014.8.22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2 | 赛事竞猜互联网软件(简称:微竞猜)V1.0 | 软著登字第 BJ40009 号 | 2014SRBJ0452 | 2014.5.26 | 2014.8.22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3 | 潘多拉魔盒互动游戏互联网软件 (简称:潘多拉魔盒)V1.0 | 软著登字第 BJ40280 号 | 2014SRBJ0723 | 2014.9.11 | 2014.12.19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4 | 博拉集客服务平台软件(简称:集客平台)V1.0 | 软著登字第 BJ40722 号 | 2015SRBJ0164 | 2015.1.26 | 2015.3.27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5 | 企业绩效管理服务云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497550 号 | 2016SR318933 | 2016.4.25 | 2016.11.04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6 | 图文智能识别与 管理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1167 号 | 2017SR025883 | 2016.7.28 | 2017.1.25 | 原始 取得 | 北京 博拉 |
57 | 酒业 B2B 全渠道管理平台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640994 号 | 2017SR055710 | 2016.12.22 | 2017.2.27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58 | 新零售电商运营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6741 号 | 2018SR107646 | 2017.12.31 | 2018.2.11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59 | 孵化园区项目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5656 号 | 2018SR106561 | 2017.11.15 | 2018.2.9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0 | 农村生鲜电商管 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5652 号 | 2018SR106557 | 2017.11.19 | 2018.2.9 | 原始 取得 | 上海 博拉 |
61 | O2O 社区电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435661 号 | 2018SR106566 | 2017.11.24 | 2018.2.9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2 | 博拉我爱车车友会平台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0892498 号 | 2015SR005416 | 2014.12.1 | 2015.1.12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3 | 股票交易分析移动应用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5667 号 | 2017SR030383 | 2016.7.15 | 2017.2.4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著作权人 |
64 | 金融信贷授信计算管理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2854 号 | 2017SR027570 | 2016.11.24 | 2017.2.3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5 | 汽车金融在线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5665 号 | 2017SR030381 | 2016.8.19 | 2017.2.4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6 | 汽车销售交车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4296 号 | 2017SR029012 | 2016.4.28 | 2017.2.4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7 | 智慧医疗健康 O2O 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641970 号 | 2017SR056686 | 2016.12.21 | 2017.2.27 | 原始取得 | 上海博拉 |
68 | 伍觉社区智能服务平台 V2.0 | 软著登字第 2473629 号 | 2018SR144534 | 2017.12.31 | 2018.3.5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69 | 物业智能终端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3773 号 | 2018SR134678 | 2017.11.21 | 2018.3.1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0 | 电子政务基础管 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4810 号 | 2018SR135715 | 2017.11.15 | 2018.3.1 | 原始 取得 | 伍觉 软件 |
71 | 食品安全 VR 教育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3786 号 | 2018SR134691 | 2017.11.24 | 2018.3.1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2 | 伍觉全景微展示 系统(简称:微展示)V1.0 | 软著登字第 1081773 号 | 2015SR194687 | 2015.7.19 | 2015.10.12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3 | E-CMS 大型网站内容管理系统 (简称: E-CMS)V1.0 | 软著登字第 1081776 号 | 2015SR194690 | 2015.7.25 | 2015.10.12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4 | P2P 金融服务电子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081974 号 | 2015SR194888 | 2015.7.22 | 2015.10.12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5 | 伍觉物联网综合协议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082095 号 | 2015SR195009 | 2015.8.5 | 2015.10.12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6 | 网上税务局综合服务大厅信息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7042 号 | 2016SR298425 | 2016.5.25 | 2016.10.19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7 | 税务综合服务 iOS 版移动应用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503148 号 | 2016SR324531 | 2016.8.10 | 2016.11.9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8 | 税务综合服务 Android 版移动应用软件 V1.0 | 软著登字第 1477455 号 | 2016SR298838 | 2016.8.15 | 2016.10.19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79 | 伍觉社区智能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2002830 号 | 2017SR417546 | 2017.5.24 | 2017.8.2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80 | 汽车云店商城系 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2468686 号 | 2018SR139591 | 2017.11.16 | 2018.3.2 | 原始 取得 | 赢盛 x |
81 | 二手车综合在线交易服务平台 | 软著登字第 2465906 号 | 2018SR136811 | 2017.11.10 | 2018.3.1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序号 | 软件名称 | 证书号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日期 | 登记日期 | 取得方式 | 著作权人 |
82 | 多源异构数据的决策知识特征提取与知识发现系统 | 软著登字第 2465891 号 | 2018SR136796 | 2017.12.29 | 2018.3.1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3 | 线下营销数据监测系统 | 软著登字第 2462529 号 | 2018SR133434 | 2017.11.21 | 2018.2.28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4 | 综合跨境电商平 台 | 软著登字第 2462534 号 | 2018SR133439 | 2017.11.8 | 2018.2.28 | 原始 取得 | 赢盛 x |
85 | 旅游集散中心站务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575130 号 | 2016SR396514 | 2016.4.13 | 2016.12.26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6 | 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05655 号 | 2017SR020371 | 2016.5.10 | 2017.1.20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7 | 微信 CRM 智能应答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2564 号 | 2017SR027280 | 2016.9.15 | 2017.1.26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8 | 微信矩阵应用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1612165 号 | 2017SR026881 | 2016.8.15 | 2017.1.26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89 | 众创空间 O2O 信息服务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1630043 号 | 2017SR044759 | 2016.12.16 | 2017.2.16 | 原始取得 | 赢盛达 |
90 | 基于云技术的汽车销售全流程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4192602 号 | 2019SR0771845 | 2019.6.5 | 2019.7.25 | 原始取得 | 博拉网络 |
91 | 博拉校园卫士系统(简称:博拉校园卫士)V1.0 | 软著登字第 4149290 号 | 2019SR0728533 | 2019.6.14 | 2019.7.15 | 原始取得 | 北京博拉 |
92 | AIMV-IMMS 博 拉物体识别技术智能管理平台 V1.0 | 软著登字第 3966609 号 | 2019SR0545852 | 2018.12.25 | 2019.5.30 | 原始取得 | 博拉智略 |
93 | AI 安防管理系统 V1.0 | 软著登字第 3966522 号 | 2019SR0545765 | 2018.7.10 | 2019.5.30 | 原始取得 | 博拉智略 |
94 | 云擎软件(简称:云擎)V1.0 | 软著登字第 4127944 号 | 2019SR0707187 | 2019.6.25 | 2019.7.9 | 原始取得 | 伍觉软件 |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 94 项软件著作权均系发行人及子公司原始取得,不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形,发行人及子公司就该等软件著作权已经依法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因此,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的软件著作权的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④域名的来源和取得过程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域名注册证书》、缴费凭证及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取得的域名使用权的具体
情况如下:
序 号 | 域名 | 注册所有人 | 注册时间 | 到期时间 | 取得方式 | 转让方 |
1 | 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05.6.3 | 2020.6.3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2 | xxx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05.6.3 | 2020.6.3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3 | x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05.4.20 | 2021.4.20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4 | x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05.4.22 | 2021.4.22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5 | 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16.4.12 | 2026.4.12 | 原始取得 | 无 |
6 | xxxxxxx000.xx | 博拉网络 | 2015.11.17 | 2020.11.17 | 原始取得 | 无 |
7 | xxx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05.6.3 | 2020.6.3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8 | xxxxxxx.xxx | 博拉网络 | 2015.8.26 | 2022.8.26 | 原始取得 | 无 |
9 | 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6.2.24 | 2021.2.24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xxxxxxx000.xx | 赢盛达 | 2017.5.15 | 2020.5.5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xxxxxxx000.xxx | 赢盛达 | 2018.5.20 | 2020.5.20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xxxxxxxx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6.4.6 | 2021.4.6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xxxxx0xxxxxx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7.6.23 | 2020.6.23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xxxxx0x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7.6.23 | 2020.6.23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xxxxx000.xxx | 赢盛达 | 2016.4.20 | 2020.4.20 | 原始取得 | 无 |
16 | xxxxx0xxxx.xxx | 赢盛达 | 2017.6.23 | 2020.6.23 | 原始取得 | 无 |
17 | 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8.1.23 | 2020.1.23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xxxxxx000.xxx | 赢盛达 | 2016.12.30 | 2020.12.30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xxx0000.xxx | 赢盛达 | 2016.11.11 | 2019.11.11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xxxxxxxxx.xxx | 赢盛达 | 2016.5.13 | 2020.5.13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xxxxxx0x.xxx | 赢盛达 | 2016.5.25 | 2020.5.25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x0xxxx.xxx | 赢盛达 | 2018.1.23 | 2020.1.23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00xxx.xxx | 重庆云集通 | 2007.4.4 | 2025.4.4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24 | 00xxx.xx | 重庆云集通 | 2007.9.15 | 2023.9.15 | 受让取得 | 同趣科技 |
25 | xxxxx.xx | 伍觉软件 | 2015.7.7 | 2020.7.7 | 原始取得 | 无 |
26 | xxxxx.xxx | 伍觉软件 | 2015.7.7 | 2020.7.7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xxxxx.xxx | 伍觉软件 | 2015.7.7 | 2020.7.7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xxxxxxx.xxx | 博聚智海 | 2012.11.30 | 2019.11.30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xxxxxxxxxxxxx.xxx | 博聚智海 | 2013.12.9 | 2019.12.9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xxxxxxxxx.xx | 昆明博拉 | 2017.9.7 | 2020.9.7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xxxxxxx.xx | 昆明博拉 | 2018.2.23 | 2020.2.23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xxxxxxx.xx | 昆明博拉 | 2016.4.14 | 2021.4.14 | 原始取得 | 无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上述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重庆市xx技术企业和xx技术产品认定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不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发行人正在申请的 26 项发明
专利属于关联方的职务发明;发行人已经取得的 21 项专利,其中 16 项属于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
(2)核心技术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招股说明书》,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和大数据主要核心技术,涉及的软件著作权 94 项均为自主研发
且已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涉及的 21 项专利,其中 18 项系发行人自主研发,自主研发比例达 85.71%;另外 3 项专利系发行人受让取得,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问题回复“7.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和使用的各项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来源和取得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合作开发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关联方或非关联方的职务发明的情形,核心技术对第三方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诉讼、纠纷或其他引致权利不确定性的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持续经营能力,并发表明确意见”所述,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专利已为发行人所独立、合法拥有,不存在与第三方共享、合作开发等情形,不存在相关权利瑕疵或纠纷,同时,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十二、4.结合相关专利所出状态,具体分析发行人是否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述,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他技术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均为自主所有,不存在与第三方共有或是第三方授权使用的情形,并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因此,发行人核心技术对第三方不存在依赖。
5.“8.结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除上述“00XXX.XXX”商标注册申请尚在进行中,发行人自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提前终止等异常情况。
除以上更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与律师核查意见无其他变更与调整。
十三、反馈问题16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
况如下:
1.“1.对数据来源进行分类,说明数据采集和应用过程中是否获得用户许可,是否存在侵犯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情形”
(1)对数据来源进行分类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的大数据来源主要通过企业客户、互联网采集、自有媒体和应用工具 3 种形式获得,数据来源分类具体如下:
① 企业客户获得的数据
A 企业客户主动提供的数据。为满足精准营销的需要,企业客户向公司提供其自有的各类商业数据,公司通过和客户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获得许可,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存储和使用。
B 营销项目过程数据。公司在为企业客户提供大数据营销服务(如自媒体代运营、在线主题活动、电商和客户平台运营等)过程中,获得了参与用户的主动注册数据,公司根据和客户的服务协议获得许可,在规定范围内存储和规范使用相关数据。
②公司从互联网采集的公开数据
对于通过网络(网站、自媒体、APP 等)公开发布的信息数据,公司根据 Robots 协议即“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等行业标准进行收集,未出现超范围收集数据的情况。
③通过公司自有媒体和应用工具取得的数据
为加强公司在主要行业领域的竞争力,公司针对汽车、快消、3C 家电等行业建设开发了自有媒体(例如“我爱车”网站等)或应用工具(例如车友会平台、 APP、服务号/公众号、小程序等),通过主动联系、免费使用等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主动注册加入,获得其许可后根据用户注册协议和国家数据安全法规进行规范的数据采集、存储和使用。
(2)说明数据采集和应用过程中是否获得用户许可,是否存在侵犯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情形
x所律师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搜集现行法律法规对于隐私权、肖像权的相关规定以及侵犯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法律后果,以此核查确认发行人是否存在侵犯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情形,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具体分述如下: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对公民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的规定及救济措施的规定主要条款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 保护对象 | 适用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人格权 (含隐私权、肖像权等) |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四十条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肖像权、隐私权等 |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 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肖像权等 |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 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肖像权、隐私权等 |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 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肖像权、隐私权等 |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是指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他人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引起的纠纷案件。” 第十八条“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可以认定为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财产损失。合理开支包括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被侵权人因人身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在 50 万元以下的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
此外,于 2012 年 12 月 28 日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
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于 2013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
信息保护规定》,以及于 2017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对保护互联网用户的隐私权及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
我国针对个人信息数据保护出台了多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在数据使用上需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做到行业自律。发行人对已收集的公开、自有及客户的各类数据进行了合法合规的收集和使用,且公司仅将数据用于相关技术研发和基于数据分析的企业场景应用,不存在非法采集、使用、应用、披露或出售的行为。
如《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十六、1.对数据来源进行分类,说明数据采集和应用过程中是否获得用户许可,是否存在侵犯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情形”所述,发行人在数据获取环节均与有关数据来源主体以签署保密协议、服务协议、用户注册协议及运用技术手段等方式,在数据采集和应用过程获得客户/用户相关许可,防范侵犯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的情形发生。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在为企业客户提供大数据营销服务过程中,通常会通过吸引用户参与在线互动活动、用户主动关注官方自媒体,由用户自主选择并主动注册会员、电子社区、搜索引擎营销等方式,进行目标受众的集客引流,并通过大数据系统对用户资源进行消费属性分析,从而进一步挖掘潜在客户,促进实际销售。此类服务不可避免的涉及用户个人隐私信息,鉴于此,发行人历来十分重视对用户信息的个人隐私的保护,一方面,从技术层面加强用户数据库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另一方面,公司已经制定并施行《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保护个人隐私管理办法》、《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安全与保密管理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关于个人隐私保护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对用户信息保密提出了严格要求,公司具有合法、有效、完整的相关内部管理流程。
同时,发行人为企业客户设计、开发和交付的手机 APP、电子商务程序、网站、微信应用等多项软件都是归属于企业客户所有,所有营销活动的用户数据都由这些软件的数据库保存。其中一类软件(例如:电子商务程序、网站),企业
用户的技术部门在交付上传和后期更新升级前都会对这些软件的功能做检查评测,确保用户隐私安全;另外一类软件会上传到第三方下载平台,比如:手机 APP 上传到各大手机 APP 应用市场供用户下载之前,各大手机 APP 应用下载市场(例如:应用宝、百度手机助手、360 手机助手、华为应用市场、三星应用市场、苹果 IOS 应用市场等)都会对公司代客户上传的手机 APP 做软件安全检测和认证,确保该 APP 软件没有侵犯用稳私的代码、没有恶意骚扰用户的代码、没有盗取用户流量的代码,没有低俗广告的代码,所以能确保用户隐私安全。此外,微信应用和小程序等在上传之前就必须要通过微信官方平台的检测和认证,也一样能确保用户隐私安全。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采取相关的制度和技术措施,防范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经核查,《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安全与保密管理规定》在人员配备、数据信息分类和要求、数据库运行维护、操作和访问数据库路径、操作记录留痕、数据库系统口令更换、权限设置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数据库的安全稳定,防止用户信息泄露。同时,公司与能够接触原始数据库的员工签署了《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员工不得非法获取、出售、使用业务操作中知悉的任何身份、隐私等电子信息。
公司出具声明载,“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营销服务过程中,相关运营平台的运作不可避免的涉及众多政府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已收集的公开、自有及客户的各类数据进行了合法合规的收集和使用,且公司仅将数据用于相关技术研发和基于数据分析的企业场景应用,不存在非法采集、使用、应用、披露或出售的行为,不存在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
经核查,本所律师注意到,2016 年,重庆云集通在作为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的社交媒体供应商的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xxxxx图片,从而导致客户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被诉的纠纷( (2016)x 0108 民初 17879 号肖像权纠纷案)。经本所律师核查,重庆云集通虽非本案的被告,但因系其在为发行人客户
即本案被告长安xx汽车有限公司制作广告宣传图片时,未经授权使用体育明星xxx的照片所致,因此经过几方协商,2016 年 11 月 4 日,xxx与重庆云集
通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重庆云集通向xxx支付和解补偿款人民币 6 万元、
公证费人民币 1,030 元、诉讼费人民币 1,700 元,合计人民币 62,730 元。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重庆云集通已按约定支付前述款项,双方之间就本次纠纷再无争议。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该次纠纷产生的原因是重庆云集通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授权使用xxx照片从而侵犯其肖像权所致,xxx本人并非公司客户或用户,且不存在违法获取xxx个人隐私数据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侵犯客户或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而产生诉讼纠纷的情形。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康美派出所于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执行案件《证明》,重庆
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相关违规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主管机关的处罚,不存在因代理营销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侵犯他人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而被用户(客户)投诉等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已建立防范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数据采集和应用过程中已获得用户许可,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侵犯客户或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而受主管部门处罚或被用户投诉等情形,不存在因侵犯客户或用户权益(隐私权、肖像权等)
导致的相关诉讼纠纷的情形。
2.“2.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因过度宣传产品效果或虚假宣传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过度宣传产品效果或虚假宣传等而产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康美派出所于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执行案件《证明》,重庆
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
《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相关违规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主管机关的处罚,不存在因代理营销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发行人出具声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过度宣传产品效果或虚假宣传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实地走访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访谈发行人高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过度宣传产品效果或虚假宣传等受到用户
(客户)投诉等情形。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过度宣传产品效果或虚假宣传等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3.“4.发行人是否已取得全部相关资质、许可、认证以及相关取得时点,报告期内是否持续拥有上述资质,资质续期是否存在障碍,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的情形(2)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
以及无证经营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其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相关主体的经营范围为: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博拉网络 | 网络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销售汽车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博聚智海 | 利用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包装材料、绿色植物、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玩具、钟表眼镜及配件、文教用品、照相器材、体育用品、家具、家用电器、装潢材料、电脑及配件、汽车饰品、宠物用品、针纺织品、卫生用品、母婴用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厨房用具、珠宝首饰、五金工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初级农产品、饲料、园艺用品、金属材料、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化肥、I 类医疗器械;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制作;网页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汽车、手机及配件;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摄影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机械设备安装、维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广州博拉 |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重庆云集通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图文设计及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企业营销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商务代理;展示展览服务、礼仪服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 手机及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都网客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气球广告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服 务;文化传播的咨询服务;汽车配件及饰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赢盛达 |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图文设计及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聚企智业 | 提供大数据、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设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礼仪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摄影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北京博拉 | 互联网信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文具用品、通讯设备;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数据处理。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赢睿达 | 大数据、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网络技术咨询服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三维动画设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调研;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设计;礼仪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摄影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伍觉软件 |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平面及立体设计制作;网页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博拉智略 |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平面设计;网页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展示、展览服务;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仪器仪表、监控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地面接收设备及发射设备)的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上海博拉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从事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汽车饰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昆明博拉 | 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形象设计及营销策划;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 广告 |
博拉智胜 | 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设计;网页设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划;网络信息咨询;设计、发布、代理国内外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综上,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从事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许可、认证,经本所律师核对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招股说明书》中所记载的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内容,查阅《审计报告》中发行人相关业务收入情况,并查阅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无证经营的情形。
4.“5.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仍然为之代理营销的情形,下游客户是否存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声明,“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明知或应知下游客户广告虚假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仍然为之代理营销的情形;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代理营销的下游客户广告中,不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也未曾因代理营销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或诉讼、纠纷情形。”
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实地走访报告期内重大客户,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代理营销的下游客户广告中不存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代理营销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而产生诉讼纠纷的情形。根据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康美派出所出具的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行为《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执行案件《证明》,重庆
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因代理营销涉及虚假宣传的广告等相关违规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主管机关的相关处罚。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或具有其他违法情形,仍然为之代理营销的情形,在发行人代理营销的下游客户广告中,不存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5.“6.发行人是否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根据《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书面声明以及根据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康美派出所出具的发行人不存
在违法行为《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执行案件《证明》,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并经本所律师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实地走访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主管行政部门,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 ) 、 信 用 中 国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的情形。
6.“7.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投放地法律法规的情形,并进行风险揭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均来自中国香港地区,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三年一期境外占比分别为 3.76%、4.16%、1.55%和 0.54%,其余收入均来自境内。
除以上更新情况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与律师核查意见无其他变更与调整。
十四、反馈问题19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1.区分不同采购内容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的交易内容、金额及比例、付款期、是否新增供应商、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采购金额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1)网络内容的设计和制作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6 年度 | |||||
重庆高驰广告 设计中心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147.22 | 13.41%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重庆杰廷文化 | 创意设计、稿 | 124.10 | 11.30%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 是 |
创意策划中心 | 件撰写 |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
重庆众海营销 策划中心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116.29 | 10.59%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重庆福百宏科 技有限公司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98.96 | 9.01%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江西微广联合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文案撰写及创意设计 | 87.85 | 8.00% | 确认并收到发票后支付 | 否 |
合计 | 574.42 | 52.31% | |||
2017 年度 |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新闻发布,微博微信写稿 等 | 308.32 | 19.32%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众海营销 策划中心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166.13 | 10.41%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高驰广告 设计中心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151.95 | 9.52%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上海风藤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设计、视频制 作 | 151.56 | 9.50%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昆明杜比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114.96 | 7.20% | 按月结算 | 是 |
合计 | 892.92 | 55.95% | |||
2018 年度 | |||||
天津英创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视频素材制作 | 123.47 | 11.38% |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支付 50%,验收并收到发票后90 天内 支付余下的 50% | 是 |
青岛东方一度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品牌推广服务 | 80.96 | 7.46%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上海风藤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视频素材制 作 | 79.03 | 7.29%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麦点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拍摄及视频 制作 | 73.43 | 6.77% | 签订后支付 50%, 成片后支付 50% | 否 |
重庆众海营销 策划中心 | 文案撰写及 创意设计 | 66.88 | 6.1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合计 | 423.76 | 39.07% | |||
2019 年 1-6 月 |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视频素材制作 | 188.68 | 22.86% | 签订后支付 50 万,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支付 150 万 | 否 |
青岛东方一度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品牌推广服务 | 157.74 | 19.11%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北京乐天世纪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电商运营分 析及行业调查报告 | 113.77 | 13.79%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故宫文化创意 产业有限公司 | 创意作品设 计制作 | 40.00 | 4.85%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支付 | 是 |
上海舒禾影视 文化工作室 | 明星拍摄视 频并投放 | 38.83 | 4.71% | 预付全款 | 是 |
合计 | 539.03 | 65.31%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网络内容设计和制作,通常为视频、美术、动漫等创意作品,可提供此类服务的供应商在互联网上数量较多,市场竞争充分,价格相
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比稿比价”流程,每项采购均会在发行人供应商库或是互联网同类资源中寻找三家以上的供应商,然后综合比较其服务资质(成功案例、专业技能资质、网络资源数量等)、设计方案、服务价格等各方面因素,最终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
(2)网络内容发布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6 年度 | |||||
荣昌县梦锋网 络传媒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发布等 | 168.01 | 7.16% | 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 否 |
北京腾讯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 布 | 167.88 | 7.16% | 预付款 | 是 |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网站专题及广告发布 | 160.38 | 6.84% | 收到发票后 7 个工 作日支付 75 万, 2017.1.10 之前支付 95 万 | 是 |
北京微播易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KOL 自媒体发布 | 148.69 | 6.34% | 每月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 否 |
上海聚胜万合 广告有限公司 | 网络内容及广 告发布 | 117.17 | 5.00% | 预付款,验收合格 后付余款 | 是 |
合计 | 762.13 | 32.50% | |||
2017 年度 | |||||
北京腾讯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 布 | 463.99 | 15.46% | 除另外制定外,自 助充值 | 否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 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发布 | 265.56 | 8.85% | 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 否 |
重庆高驰广告 设计中心 | 社交网络发布 | 126.77 | 4.22%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北京七乐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 布 | 108.23 | 3.61% | 执行完一周内支付 | 否 |
江西尚品致荟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布 | 106.36 | 3.54% | 签订后支付 50%,验收后支付余款 | 否 |
合计 | 1,070.91 | 35.68% | |||
2018 年度 | |||||
北京爱点互动 科技有限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 布 | 816.06 | 15.97% | 月付,验收后次月 月底支付 | 否 |
x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网络自媒体发布 | 643.46 | 12.59% | 投放后一个月内支付 | 否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 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发布 | 366.32 | 7.1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高驰广告 设计中心 | 社交网络发布 | 310.41 | 6.0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众海营销 | 网络自媒体发 | 256.46 | 5.02%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 否 |
策划中心 | 布 |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合计 | 2,392.70 | 46.82% | |||
2019 年 1-6 月 | |||||
重庆黎古科技 有限公司 | 微信自媒体内 容发布 | 385.92 | 13.59% | 预付款 | 否 |
重庆福百宏科 技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媒体 发布 | 238.56 | 8.40%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市荣昌xxx传媒有限 公司 | 社交网络媒体发布 | 170.48 | 6.00%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北京爱点互动 科技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媒体 发布 | 166.29 | 5.85% | 预付款 | 否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 有限公司 | 社交网络媒体发布 | 145.04 | 5.11%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合计 | 1,106.28 | 38.94%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网络内容发布采购一般是通过自媒体交易平台对接或者由公司直接与社交媒体发布方进行合作,此类交易平台上的自媒体价格大多是公开显示的,由需求方自行选择,价格通常是根据自媒体粉丝数量、覆盖用户群体性质、是否原创及内容质量综合评估而定,由于社交媒体服务提供者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透明。
(3)技术开发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6 年度 | |||||
重庆德闻软件服务中心 | 技术开发、软件服务、创意设计、 动画制作 | 156.64 | 18.3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上海风藤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设计、 视频制作 | 130.51 | 15.30%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重庆井知科技 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125.86 | 14.76% | 验收后支付 | 否 |
重庆硕宇科技 中心 | 技术开发 | 71.34 | 8.3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青岛麦途公关 顾问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视频 动画制作 | 50.70 | 5.95% | 项目结束 7 日内支 付 | 是 |
合计 | 535.05 | 62.75% | |||
2017 年度 | |||||
重庆井知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产品开发 | 83.29 | 17.30% | 项目结束验收合格 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 否 |
重庆市江北区 双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开发 | 64.27 | 13.35% | 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是 |
江门市乐玩家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42.20 | 8.77% | 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 | 是 |
四川立信通科 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41.75 | 8.67% | 项目验收后支付 | 是 |
重庆无时无刻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模块开发 | 41.36 | 8.59% | 验收后支付 | 是 |
合计 | 272.87 | 56.68% | |||
2018 年度 | |||||
济南众神盟约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100.97 | 9.18% | 签订后15 日内支付 60%,验收并收到发票后支付余款 | 是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85.35 | 7.76% |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一期验收合格支付 20%,二期验收合格支付 20%,交付确认后 支付 30% | 否 |
重庆市远华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 | 技术开发 | 81.67 | 7.43% | 签订后 3 日内支付 30%,验收合格后 支付尾款 | 否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 公司 | 技术开发 | 42.34 | 3.85% | 发票提供后三十个工作日 | 否 |
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39.15 | 3.56% | 6.30 之前支付 50%,7.30 支付余 款 | 否 |
合计 | 349.48 | 31.78% | |||
2019 年 1-6 月 |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 公司 | 软件升级及技术支持 | 143.33 | 54.56%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 | 否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 技术开发 | 42.99 | 16.37%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掌心网络科技 (苏州)有限公司 | 平台技术开发 | 16.02 | 6.10% | 项目验收合格并收到合格发票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 款 | 否 |
广州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 技术开发 | 10.46 | 3.98%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深圳市纵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7.86 | 2.99% | 签订后支付 30%,页面设计验收后支付 30%,软件正式交付支付 30%,一 年运维后支付 10% | 是 |
合计 | 220.66 | 84%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市场上技术开发类供应商数量较多,通常根据技术开发难度和人力、工时消耗评估服务费用,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比稿比价”流程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发行人根据技术开发的需求,在其供应商库或是市场同类资源中寻找符合该技术开发资质要求(技术技能资质、成功案例、团队规模等)的三家以上的技术开发类供应商,要求其根据开发需求准备相应的技术方
案和报价方案,最后发行人在技术方案符合其业务需求的供应商中选择价格最优的公司为其提供该项开发服务。
(4)线下活动执行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6 年度 | |||||
上海瑞式展览 有限公司 | 会议展览服务 | 149.06 | 45.08% | 预付款,验收合 格后付余款 | 是 |
北京心汇阳光企业管理顾问 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22.08 | 6.68% | 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 是 |
北京世东沃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8.68 | 5.65% | 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 是 |
孝义市康富网超贸易有限公 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2.57 | 3.80% | 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 是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9.65 | 2.92% | 签订 3 日内付 70%,项目结束 30 日内付 30% | 否 |
合计 | 212.04 | 64.13% | |||
2017 年度 |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48.57 | 15.07% | 签订后 2 日内支付 50%,活动结束后支付余 款 | 是 |
北京天浩盛世 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46.98 | 14.57% | 预付款 | 是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2.22 | 3.79% | 签订 3 日内付 70%,项目结束 30 日内付 30% | 是 |
重庆鸿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1.47 | 3.56% | 项目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广东本来网电 子商务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物料 | 9.80 | 3.04% | 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余款 | 是 |
合计 | 129.04 | 40.03% | |||
2018 年度 | |||||
重庆阔众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88.07 | 7.69% | 物料准备支付 50%,活动结束 30 天内支付余额 | 是 |
重庆川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线下会展活动 | 66.04 | 5.76% | 签订后支付 70%,验收完成并撤展后支付 余款 | 是 |
昆明凡睿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线下营销活动 | 57.40 | 5.01% | 验收后一次性 支付 | 是 |
中恩国际文化 发展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 | 51.51 | 4.50% | 合同签订后支 付 40%,结束后 | 否 |
30 天内支付余 款 | |||||
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 | 线下活动执行 | 44.43 | 3.88% | 2018 年10 月30 号前 | 是 |
合计 | 307.45 | 26.84% | |||
2019 年 1-6 月 | |||||
江苏创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执行 | 189.76 | 28.29%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 日内支付 | 是 |
深圳市喜课科技有限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执行 | 67.58 | 10.08% | 验收并收到发票后 15 个工作 日内支付 | 是 |
昆明凡睿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 执行 | 64.38 | 9.60% | 预付款 | 否 |
广州魅动触达营销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 展会会员活动执行 | 59.43 | 8.86% | 签订后 5 个工作日支付 50%,结束后 5 个工 作日支付 50% | 是 |
贵州臻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执行 | 39.00 | 5.81% | 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 15 个 工作日内支付 | 是 |
合计 | 420.16 | 62.64%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线下活动执行属于营销市场上非常成熟的业务模式,通常根据线下活动执行所需消耗的物料、人力、场地等具体内容构成确定服务费用,此类别供应商数量非常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比稿比价”流程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发行人根据线下活动的策划方案制定需求计划,在其供应商库或是市场同类资源中寻找符合该线下活动执行资质(注册资本、成功案例、人员和场地资源等)的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要求各供应商按活动需求准备相应的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发行人综合考量、比较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两项主要因素后,最终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为其提供服务。
(5)数字媒体投放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8 年度 |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腾讯朋友圈广告平台代充值服务;腾讯新闻、腾讯体育 APP 互联网媒 体广告投放 | 3,497.01 | 46.00% | 预付款 | 是 |
北京腾讯文化 传媒有限公司 | 腾讯广告代理 和执行 | 2,007.54 | 26.41% | 预付款 | 否 |
北京爱点互动 科技有限公司 | 新媒体合作 | 834.89 | 10.98% | 预付款 | 是 |
上海腾讯企鹅 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腾讯广告执行 | 188.68 | 2.48% | 2018.10.30 支付 | 否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自媒体平台推广 | 48.53 | 0.64% | 验收并收到发 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 否 |
合计 | 6,576.65 | 86.51% | |||
2019 年 1-6 月 |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微信朋友圈及腾讯新闻、腾讯 APP 数字媒体 投放 | 3,381.91 | 43.54% | 预付款 | 否 |
北京xx威行互联技术有限 公司 | 微信朋友圈、广点通数字媒体 投放 | 1,757.36 | 22.62% | 预付款 | 是 |
深圳市微网力 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趣头条数字媒体投放 | 924.53 | 11.90% | 预付款 | 是 |
北京云锐国际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微信朋友圈、广 点通数字媒体投放 | 914.38 | 11.77% | 预付款 | 是 |
北京爱点互动 科技有限公司 | 新媒体合作 | 267.59 | 3.44% | 预付款 | 否 |
合计 | 7,245.77 | 93.28%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对于平台类供应商(如腾讯微信广告投放),其有对外公示的价目表,发行人只能被动接受;对于其他中间代理商,在平台报价基础上双方进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6)电商运营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占比 | 付款期 | 是否新增供应商 |
2018 年度 |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炊具系列产品京东商城自营平台独 家经营商 | 307.27 | 51.42% | 预付款 | 是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 有限公司 | 电商化妆产 品购销 | 265.18 | 44.37% | 预付款 | 是 |
合肥亚摩斯电气有 限公司 | 亚摩斯产品 营销 | 13.72 | 2.30% | 预付款 | 是 |
广东帝客邦宅配家 居有限公司 | 长虹晾衣架 产品营销 | 6.25 | 1.05% | 预付款 | 是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 有限公司 | 长虹集成灶 | 0.72 | 0.12% | 预付款 | 是 |
合计 | 593.14 | 99.26% | |||
2019 年 1-6 月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Oracle 数据库产品售卖 | 608.31 | 34.92% | 甲乙双方签 订合同 3 日内 支付 | 是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 有限公司 | 电商美妆产 品购销 | 456.50 | 26.21% | 预付款 | 否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 | 炊具系列产 | 233.11 | 13.38% | 预付款 | 否 |
有限公司 | 品京东商城 自营平台独家经营商 | ||||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 Oracle 远程软件产品 | 207.49 | 11.91% | 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供支票 | 否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Oracle 软件服务 | 195.43 | 11.22% | 验收并收到 发票后 30 天内支付 | 否 |
合计 | 1,700.84 | 97.64% |
采购内容的定价方式:发行人对照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扣除合理利润和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上述供应商报告期内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2016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9 年 1-6 月 |
1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151.05 | 278.72 | 339.24 | 7.08 |
2 | 重庆杰廷文化创意策划中心 | 136.87 | 3.31 | — | — |
3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144.36 | 259.58 | 340.66 | 5.39 |
4 | 江西微广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87.85 | 1.60 | 5.00 | — |
5 | 江西尚品致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2.30 | 106.36 | 96.66 | 1.56 |
6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98.96 | 380.91 | 39.79 | 238.56 |
7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130.51 | 151.56 | 79.03 | 188.68 |
8 | 昆明杜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134.38 | 27.56 | — |
9 | 天津英创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123.47 | — |
10 | 青岛东方一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49.73 | 13.08 | 80.96 | 157.74 |
11 | 重庆麦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14 | 22.04 | 73.43 | 12.25 |
12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212.54 | 277.67 | 366.46 | 145.04 |
13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67.88 | 463.99 | 2,007.54 | — |
14 |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160.38 | — | — | — |
15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48.69 | 34.42 | — | — |
16 |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 117.17 | — | — | — |
17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108.23 | 73.22 | 112.87 |
18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650.95 | 433.88 |
19 | 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156.70 | 643.46 | — |
20 | 重庆德闻软件服务中心 | 156.64 | 15.17 | — | — |
21 | 重庆硕宇科技中心 | 71.34 | 2.88 | — | — |
22 | 青岛麦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 50.70 | — | — | — |
23 | 重庆井知科技有限公司 | 125.86 | 83.29 | — | — |
24 | 重庆市江北区双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 64.27 | — | — |
25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42.20 | 85.35 | 42.99 |
26 | 四川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 | 41.75 | — | — |
27 | 重庆无时无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41.36 | — | — |
28 | 济南众神盟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 | 100.97 | — |
29 | 重庆市远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 — | 81.67 | — |
30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 | — | 285.80 | 338.76 |
31 | 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9.15 | — |
32 | 上海瑞式展览有限公司 | 149.06 | — | — | — |
33 | 北京心汇阳光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22.08 | — | — | — |
34 | 北京世东沃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18.68 | — | — | — |
35 | 孝义市康富网超贸易有限公司 | 12.57 | — | — | — |
36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9.65 | 12.22 | — | — |
37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 48.57 | 53.59 | 7.53 |
38 | 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 — | 46.98 | — | — |
39 | 重庆鸿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33.00 | 11.47 | 33.67 | — |
40 | 广东本来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9.80 | — | — |
41 | 重庆阔众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 | 88.07 | — |
42 | 重庆川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 | 66.04 | 15.66 |
43 | 昆明凡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 | 62.27 | 64.38 |
44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497.01 | 3,767,83 |
45 | 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 | — | 188.68 | — |
46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 | — | 265.18 | 456.50 |
47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 | — | 374.70 | 233.11 |
48 | 合肥亚摩斯电气有限公司 | — | — | 13.72 | — |
49 | 广东帝客邦宅配家居有限公司 | — | — | 6.25 | — |
50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 — | 44.43 | — |
51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 | — | 0.72 | — |
52 | 北京乐天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17.19 | 113.77 |
53 | 故宫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 | — | — | 40.00 |
54 | 上海舒禾影视文化工作室 | — | — | — | 38.83 |
55 |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 — | — | 914.38 |
56 | 重庆市荣昌xxx传媒有限公司 | 36.88 | 12.62 | 168.97 | 170.48 |
57 | 掌心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7.77 | 24.27 | 29.13 | 16.02 |
58 | 广州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10.46 |
59 | 深圳市纵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7.86 |
60 | 江苏创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 — | — | 189.76 |
61 | 深圳市喜课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67.58 |
62 | 广州魅动触达营销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 59.43 |
63 | 贵州臻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39.00 |
64 | 北京xx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1,757.36 |
65 | 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924.53 |
66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608.31 |
2.“2.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的变化原因及合理性”第一,互联网和大数据服务内容多元化所致。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是通过自有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服务,整合性大数据应用服务,其中涉及非核心技术服务的部份存在外包需求,如网络内容创作、发布和线下活动等,此类外包服务的规模不大,主要面向可以提供单一形式专业服务的中小型供应商(自媒体、视频拍摄、美术设计、动画制作、专业稿件撰写等),此类外包服务供应商的主要特点就是规模小、数量庞大、变化极快、透明度高、响应速度快。除了少量独有或垄断资源、以及结合度要求较高的服务以外,公司的大部分创意外包服务均可在网上搜寻到较多同质化服务的供应商。
由于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模式每年都在发生快速变化(从博客到微博再到微信和短视频,从 PC 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等),导致客户的个案项目需求也不断
发生改变,具体内容差异大、执行周期短、形式较为单一,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外包供应商也相应不断变化,公司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需求快速搜寻 3 家以上的供应商,公开透明地进行价格、交付期限、案例质量的比选以确定供应商,从而在效率、质量、成本控制上保障项目的整体执行。
由于互联网、大数据具有典型的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征,不仅是应用和技术更新迭代非常快,而且营销内容也是与时俱进、差异化和迭代特色显著,因此中小型供应商的变化也非常快,比如网络内容制作前五大供应商就由 2016 年以稿
件创作为主逐步演化为 2018 年以视频制作为主,网络内容发布前五大供应商由
2016 年“网站+社交网络两者并重”发展演变为 2018 年以社交网络自媒体为重
点的情况,这是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前 10 大供应商变动较大的主因,符合公司的商业模式,具有合理性。
第二,供应商与公司一直保持业务关系,但由于前 10 大供应商金额门槛的
提高而未进入后续年度的主要供应商名单之列。最近 3 年,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对外采购金额分别为 4,626.68 万元、5,401.17 万元、16,640.43 万元,2017年、2018 年的增幅分别为 16.74%、208.09%。采购规模大幅增加,相应进入发行人前 10 大供应商的门槛也由 2016 年的 130 万元提高至 2018 年的 250 万元,
因此出现以前年度进入前 10 大的供应商,由于由于其自身服务能力未能提升导
致采购金额变化不大,所以未能进入当年前 10 大供应商。例如,江西尚品致荟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 2017 年公司前 10 大供应商(当年公司向其采购 106.36 万
元),2018 年公司继续向其采购金额 101.15 万元,但由于 2018 年前 10 名供应商
的采购额均在 250 万元以上,因此其未能进入 2018 年前 10 大供应商的情况。
第三,2018 年起新增大量的数字媒体投放,主要系因为 2018 年公司开始对外采购数字媒体投放,且投放主要集中在微信朋友圈、今日头条等社交媒体,这是基于社交媒体的传播属性和雇主企业大数据营销需求做出的服务导向。
鉴于微信等自媒体已成为大数据精准营销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企业客户也有明确的社交媒体广告投放需求,发行人作为企业客户的大数据整合营销服务提供商,也需要整合社交媒体资源以积累精准用户数据,将媒体传播和内容营销、数
据挖掘等各种形式有机结合,帮助企业通过社交网络精准触达和影响潜在用户,放大营销推广效果,提升产品或服务的销售转化率。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 50%的情形。公司采购的服务在市场上拥有大量供应商,公司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报告期内,供应商的变化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公司自身的商业模式,具有合理性。
3.“3.上述供应商基本情况、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合作历史,如何成为发行人的供应商,是否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服务,如是,请进一步说明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述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股权结构 | 实际控制 人或主要股东 | 合作历史及合作背景 | 主营业务 |
1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 心 | 2016/ 3/14 | 无 | 重庆 | 个人独资企业 | xx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传媒服务等 |
2 | 重庆杰廷文化创意策 划中心 | 2015/ 5/12 | 无 | 重庆 | 个人独资企业 | xx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文化艺术项目创意策划;文化项目策划及实施;文化传媒信息咨询服务;广 告设计等 |
3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2016/ 3/14 | 无 | 重庆 | 个人独资企业 | xxx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业策划、文化交流策划、企业形象包装服 务、市场调研等 |
4 | 江西微广联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5/ 1/20 | 200 万 元 | 江西 | 江西微联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1.00%,xx 40.00%, 李联红 9.00% | xx | 从 2015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广告发布,广告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
5 | 江西尚品致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6/ 7/29 | 200 万 元 | 江西 | 江西微联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1.00%,xx 9.00%, 李联红 40.00% | xx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广告发布、广告信息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
6 | 重庆福 百宏科 | 2016/ 3/10 | 10 万 元 | 重庆 | xxx 80%,xx | xxx | 从 2016 年开 始,通过“比稿 | 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 售;企业营销策划;企业 |
技有限 公司 | 梅 20% | 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形象设计与企业产品推 广等 | |||||
7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 | 2014/ 8/28 | 50 万元 | 上海 | 陆长丰 90%,xxx 10% | 陆长丰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信息咨询 与调查等 |
8 | 昆明杜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6/ 9/1 | 10 万元 | 云南 | xxx 100% | xxx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 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等 |
9 | 天津英创伟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2009/ 3/9 | 50 万元 | 天津 | xx 70%,xxx 30% | 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安全防范技术、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安全防范设备、消防器材、五金、交电批 发兼零售。 |
10 | 青岛东方一度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2012/ 4/6 | 10 万元 | 山东 | xx 50%,xxx 50% | 从 2012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庆典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中介、企业管理 咨询、经济信息咨询。 | |
11 | 重庆麦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5/ 4/21 | 10 万元 | 重庆 | 肖秀文 60%,xxx 40% | xxx | 从 2015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会议会展服务;公关活动策划;赛事活动策划;企业 形象策划;摄影摄像等 |
12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 司 | 2014/ 4/11 | 12.8 万元 | 重庆 | xxx 84.38%,刘 家骐 15.62% | 从 2014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网络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及网络广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与销售。 | |
13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 2014/ 7/16 | 500 万 元 | 北京 | 腾讯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 100% | 添曜有限公司 | 从 2015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
14 |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2007/ 9/25 | 12722 .8359 万元 | 上海 | 程杭 29.55%,泉 州xx投资有限公司 16.11%,xx 00.94%, 上海亮虎信息系统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8.75%, 上海景扑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 伙)7.70%, 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5.68%,上海景xxx投 资中心(有 | 程杭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等 |
限合 伙)5.36%, 无锡德晖宝鑫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5.02%, xx 0.08%,上海汇石鼎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06%, 上海景xxx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1.79%, 胡忠怀 1.23%,陈炫 0.82% | ||||||||
15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9/ 1/7 | 3260. 8696 万元 | 北京 | 韩毅 22.76%,中 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11.00%, xx 0.07%,鹰潭米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7.69%, 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7.69%, 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 6.99%,西藏达孜北辰联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46%, xx 0.01%,天津梧桐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00%, xxx 5.62%,魏俊生 4.13%, 上海景筱投 资中心(有 | xx | x 2013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设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 |
限合 伙)2.77%, xx 0.09%,天津金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0.99%, xx 0.03% | ||||||||
16 |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 2009/ 12/17 | 17050 万元 | 上海 | 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 100% | xxx | x 000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营销策划,广告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 (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专用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7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6/ 12/2 | 200 万 元 | 北京 | xx 51%,彭铄 49% | xx | x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 划;工艺美术设计;文艺创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服务;销售针纺织 品、服装、化妆品、鞋帽、日用品、文具用品、体育 用品、珠宝首饰、工艺品。 |
18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2017/ 12/18 | 1000 万元 | 北京 | x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2%,甘露 25.00%,x xx 20%,xxx 00%,xxx 6%,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5%,xx 0%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及棋牌娱乐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
19 | 道有道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7/ 6/12 | 11027. 12 万元 | 北京 | xxx 33.14%,华 控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8.58%, 天津道有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6.1%,赵 | xxx | x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 BBS 以外的内容。);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含移动网增值电信业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
杰 5.82%, 王东辉 5.22%,嘉兴圭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78%,青海华控科技创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 伙)4.62%, 纪永锋 4.49%,王娇娇 4.17%, 霍东燕 3.01% | ||||||||
20 | 重庆德闻软件服务中心 | 2015/ 4/17 | 无 | 重庆 | 个人独资企业 | 梁正中 | 从 2015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管理、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互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库开发及数据处理;网站设计、制作、推广;网络服务器的建立与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活动策划;商务信息 咨询;广告设计。 |
21 | 重庆硕宇科技中心 | 2015/ 4/7 | 无 | 重庆 | 个人独资企业 | xx | x 2015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 全技术,互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库开发及数据处理,应用软件开发,手机软件开发设计,游戏开发、设计,网站设计、制作、推广,网络服务器的建立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活动策划,项目管 理,市场管理服务,会议服 务,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及企业管理服务。 |
22 | 青岛麦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 2012/ 6/1 | 100 万 元 | 山东 | xxx 99%,xxx 1% | xxx | x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公关顾问,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多媒体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产品包装设计,经 济信息咨询等 |
23 | 重庆井知科技有限公司 | 2012/ 6/15 | 1000 万元 | 重庆 | 黎长远 60%,xx 40% | 黎长远 | 从 2014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从事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耗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及销 售;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建设、网络营销策划;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 的设计与安装;网络系统 |
工程设计与安装;电脑图 文设计制作;网络维护服务;企业营销策划。 | ||||||||
24 | 重庆市江北区双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15/ 4/3 | 500 万 元 | 重庆 | 左峡 100% | 左峡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销售:强弱电机房设施及设备、建筑智能化设备、安防设 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不含电子出版物)、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灯光音响设备、仪器仪 表、金属材料;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布线工程;信息科技技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
25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 10/8 | 100 万 元 | 广东 | xxx 50%,xx 50%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系统集成、软件、物联网技术、网络技术、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计算机网络系统维护、研发;网络信息服务;网站建 设、网页制作;动漫形象创作、动漫产品设计、产品形象代言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公关活动策划;销售(含网上销售):电子产品、动漫产品、游戏机;计算机、通讯设备 租赁。 | |
26 | 四川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15/ 1/22 | 200 万 元 | 成都 | xxx 90%,xx 00% | xxx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并提供技术推 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网络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许可证经营);网页设计、平面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设计;销售计算机及耗材;货物 及技术进出口。 |
27 | 重庆无时无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6/ 10/12 | 100 万 元 | 重庆 | xxx 95%,xx 5% | xxx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电脑、电脑耗材;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服装、饰品;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通 讯器材维修服务。 |
28 | 济南众神盟约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 | 2018/ 7/25 | 10 万元 | 山东 | 高云连 100% | 高云连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影视策划;动漫设计;国内广告业务; 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
咨询;市场调查;批发、 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机械设备。 | ||||||||
29 | 重庆市远华科技开发有限公 司 | 2000/ 4/30 | 500 万 元 | 重庆 | xxx 95.22%,xx 2.91%, 杨清华 1.87%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软硬件、电力电子产品、各类自动化非标设备与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试产 试销等 |
30 | 甲骨文 (中国)软件系统有限 公司 | 1991/ 7/9 | 670 万 美元 | 北京 | 甲骨文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研究、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产品、硬件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的系统集成等 | |
31 | 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 | 2014/ 1/23 | 266.3 048 万 元 | 北京 | 天津你行我上科技有限公司 21.72%,北 京红杉盛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16.33%, 上海慧动域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16.33%, 天津最佳阵容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0.39%, xx 00.00%,深 圳险峰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98%, 天津闲情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5.54%, 西藏险峰华兴长青投资有限公司 4.08%,天津球道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00%, 杭州圆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2.00%, 新余永桐投资有限公司 1.22%,新余 x向荣投资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资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销售文化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旅游信息咨询;火车票销售代理服务、航空机票销售代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 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体育赛事票务代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
管理有限公司 0.82%, 宁波梅山保税港x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0.60% | ||||||||
32 | 上海瑞式展览有限公司 | 2004/ 3/3 | 50 万元 | 上海 | xx 89%,xx 00% | xx | 从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展台设计,展览设计咨询 (除经纪),展示厅装潢,园林设计,景观设计,绿化养护,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 划,工艺礼品销售。 |
33 | 北京心汇阳光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2012/ 11/22 | 100 万 元 | 北京 | 许斌 95.50%,x xx 0.0% | xx | x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销售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会议服务;电脑图文设 计;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 |
34 | 北京世东沃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2006/ 8/4 | 无 | 北京 | xxx 49%; xx 00% | xx | x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专业承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 询;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图 文设计制作等 |
35 | 孝义市康富网超贸易有限公 司 | 2015/ 2/6 | 20 万元 | 山西 | xxx 75%,xxx 25% | xxx | x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批发零售预包装、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针织百货、文化用品、日用杂品(不 含烟花爆竹)、化妆品。 |
36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公司 | 2014/ 6/23 | 1000 万元 | 北京 | xx 69%,xxx 40% | xx | x 2014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公关服务;赛事活动策划;软件开发;礼仪服务;婚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形 象策划等 |
37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017/ 5/15 | 5000 万元 | 重庆 | xxx 100% | xxx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代理报刊广告、影视、广播广告,舞台设备租赁,展台搭建,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 划,礼仪服务等 |
38 | 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有限 公司 | 2014/ 12/24 | 4137. 78 万元 | 北京 | 周浩 53.69%,北 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 份有限公司 | xx | x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企业策划;接受委托代售门票;文艺创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影视策划;工 艺美术设计;摄影服务; |
20%,天津明星文化传播中心(有限合 伙)6.60%, xxx 5%,xxx 5%,王磐立 2.40%,谭维维 1.80%, xx 0%,段沫然 0.90%,齐世顺 0.90%, 解辉 0.9%,xx 0.00%,陈瑞 峡 0.90% | 技术推广服务;承办展览 展示;企业管理咨询;公共关系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版权贸易;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小饰品、文化用品、日用品、工艺品;零售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 | |||||||
39 | 重庆鸿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6/ 4/28 | 100 万 元 | 重庆 | xx 000% | xx | x 2016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展示牌、霓虹灯、电子翻版装置、充气装置、电子显示屏、车载广告;代理报刊、影视、广播广告;电脑平 面设计、制作(不含印 刷);三维动漫设计;网页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庆典礼仪服务;摄影服务;室内装饰设计;市场营销策 划。 |
40 | 广东本来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4/ 8/8 | 3000 万元 | 广东 | 北京本来工坊科技有限公司 100% | xxx | 从 2017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电子产品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电力电子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等 |
41 | 重庆阔众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2/ 4/23 | 1000 万元 | 重庆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设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 外),舞台设备租赁,展台搭建(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舞台艺术造型策 划,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企 业形象设计、市场营销策 划等 |
42 | 重庆川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4/ 4/22 | 100 万 元 | 重庆 | xxx 90%,xxx 10%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会议及展览服务,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 业务),礼仪服务(法律、法 |
规规定需审批或许可的项目除外),公关活动策 划,图文设计、制作,视频、音频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百 货、办公用品、通用设备、金属材料、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 小礼品。 | ||||||||
43 | 昆明凡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8/ 4/17 | 10 万元 | 云南 | xx 000% | xx | x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承办会议及商品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 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国内贸易、物资 供销。 |
44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2017/ 3/14 | 2000 万元 | 重庆 | xxx 85%,xx 00%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软件研发;广告制作、设计、策划、代理服务;利用互联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及耗材;商务信息咨询;会议及展览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设计;企业营销策 划;市场推广。 |
45 | 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5/ 2/5 | 1000 万元 | 上海 |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95%,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 5% | x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实业投 资,投资管理。 |
46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2006/ 9/28 | 1000 万元 | 北京 | xxx 100% | xxx | x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演出经纪;文艺表演;道路货物运输;销售日用 品、纺织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箱包、珠宝首饰、装饰材料、厨房及卫生间用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文具用品、家用电器、家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运代理;仓储服 务等 |
47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2004/ 5/8 | 300 万 元 | 安徽 | 侯xx 80%,上海荣事达经贸发展有限责 任公司 20% | 侯xx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 |
48 | 合肥亚 | 2008/ | 500 万 | 安徽 | 中山荣电电 | xxx | 从 2018 年开 | 净水器及净水设备、小家 |
摩斯电气有限公司 | 3/4 | 元 | 器有限公司 85%,xxx 15% |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电产品生产、制造、销售 (含网上);电动玩具、智能机器人、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模具、铸压件、电机销售(含网上);设计服务;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产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 |||
49 | 广东帝客邦宅配家居有限公司 | 2015/ 10/19 | 2000 万元 | 广东 | 陈令 36.89%,xx 00.38%, 邓立勇 16.08%,张 先文 12.50%,唐 兵 6.15% | 陈令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研发、销售: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电器。 |
50 | 中国人民公安 大学 | 1948/ 7 | — | 北京 | 中央部署高校 | — | — | — |
51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06/ 5/25 | 8300 万元 | 广东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98.8554%, 胡智恒 0.9639%吴 昌远 0.1807%, | 绵阳市国资委 | 从 2018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研发、生产、销售:家用电力器具、非电力家用器具、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蓄热式系列电暖器、厨房及卫生间用家具、视听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室内装修材料、通用设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 |
52 | 北京乐天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1/ 4/8 | 100 万 元 | 北京 | xxx 100% | xxx | 从 2018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 出) ;展览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电脑图文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培训 (不得面向全国招生) ;服装设计;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市场调 查;企业管理咨询;销售服装、日用品、工艺品、 体育用品、文具用品 |
53 | 故宫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2018/ 4/17 | 5000 万元 | 山西 | 北京皇舆太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65%,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 35% | x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相关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基础软件、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咨询;产品、模型、包装装潢设计、教育信息、文化、体育咨询;公共关系、会议服务;工艺美术、电脑动 画设计;企业策划;设计、 |
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健康管理、咨询;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数据处理;房地产开发、 经营;文化产业投资 | ||||||||
54 | 上海舒禾影视文化工作室 | 2015/ 12/15 | 无 | 上海 | 个人独资企业 | xx | x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从事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摄像服务 (限数码摄影),婚庆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实业投资,投资管 理,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动漫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工艺品、 玩具、服装的设计与销售 |
55 |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 2000/ 4/3 | 10000 0 万元 | 北京 |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 郭为 | 从 2018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研究、开发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应 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等 |
56 | 重庆市荣昌xxx传媒有限 公司 | 2013/ 4/8 | 13.3 万元 | 重庆 | 李小平 84.96%,陆 洪轩 15.04% | xxx | x 2013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充气装置广告 |
57 | 掌心网络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 | 2014/ 3/14 | 500 万 元 | 江苏 | xxx 82%,xxx 18% | xxx | 从 2016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网络信息技术及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 |
58 | 广州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18/ 8/31 | 200 万 元 | 广东 | xxx 50%,xx 50% | xxx,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工业设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智能穿戴设备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动漫(动画)经纪代理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电子产品检测;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智 能机器系统技术服务等 |
59 | 深圳市纵坐标科技有 限公司 | 2018/ 12/7 | 100 万 元 | 深圳 | xxx 000% | xxx | x 2019 年开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 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经营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 划 |
60 | 江苏创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014/ 3/25 | 1000 万元 | 江苏 | 江苏创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100% | xx | x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钟表、灯具、玩具、电脑耗材零售、批发及网上销售上述产品;企业形象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电子商务软件研发(不含网站建设等需行政事项);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乳制品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 发兼零售 |
61 | 深圳市喜课科技有限公司 | 2018/ 2/1 | 1000 万元 | 广东 | xxx 54%,xxx 12%,xx稳 10%,xx华 10%,王培远 6.5%,李光宇 6%,赵 志敏 1.5% | x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计算机技术的研发、咨询;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营电子商务;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广告业务;展览展示策划;会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标代理;财务管理咨询;人才中介服务,教 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 |
62 | 广州魅动触达营销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 2014/ 5/26 | 1800 万元 | 广东 | WPP MARKETI NG COMMUNI CATIONS (HONG KONG)LIM ITED70%, 上海德铂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5.3%, 君之企业策 划管理有限公司 14.7% | WPP MARKET ING COMMU NICATIO NS (HONG KONG)LI MITED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公司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贸易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美术图案设计服务;工艺品批发;建 材、装饰材料批发;美术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 |
63 | 贵州臻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19/ 3/6 | 100 万 元 | 贵州 | xx 52%,xxx 48% | 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市场调研;人力资源服务 (持证经营,不含劳务派 遣);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图文设计、制作(持证经营);翻译服务;庆典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 技术服务等 |
64 | 北京xx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 2009/ 5/12 | 1000 万元 | 北京 |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 x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 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 |
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自行 开发后的产品 | ||||||||
65 | 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5/ 11/16 | 1000 万元 | 广东 | xxx 51%, 深圳市微网创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9% | xxx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研发;计算机网络设备的上门安装与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网络设备上门安装 与维护等 |
66 |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2014/ 12/4 | 1000 万元 | 北京 | 任杭州 90%,任航赟 10% | 任杭州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棋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会议服务;销售服装鞋帽、日用杂货、小饰品、工艺品(不含文物)、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软件设计与开 发;计算机系统集成 |
67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994/ 3/1 | 22569 .3879 万元 | 北京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5.1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8%, 王暨钟 1.1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陆股 通)1.10%, 方文君 0.96%, 王光天 0.90%, 徐琦 0.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0.71%, 皮敏蓉 0.6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从 2019 年开 始,通过“比稿比价”方式成为发行人供应商 | 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公安部门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8 月 10 日);物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互联网技术及应用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仪器仪表的委托加工和销售;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管理;机电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开发、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商用密码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生产通信系统设 备、通信终端设备;产品设计 |
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0.62 % |
报告期内,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专门或主要为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服务的情形。
4.“4.请发行人说明前述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关键经办人员是否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根据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提供的银行流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出具的专项声明,及前述供应商提供的确认文件,并经保荐人、本所律师对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供应商清单的比对、核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前述供应商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关键经办人员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为发行人代垫费用、代为承担成本或转移定价等利益输送情形。
5.“8.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结合各项目或服务的实施情况,说明服务内容、服务标的收费标准、服务数量(如服务人数和服务工时等)及费用变动、结算方式,费用定价是否公允”
(1)网络内容的设计和制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数量 | 平均单价(元) |
2016 年度 | |||||
1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247,202.76 | 182 | 1,358.26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862,889.63 | 4,424 | 195.05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362,060.77 | 608 | 595.49 | ||
小计 | 1,472,153.16 | 5,214 | 282.35 | ||
2 | 重庆杰廷文化创意策划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209,773.69 | 155 | 1,353.38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724,822.77 | 3,715 | 195.11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306,437.48 | 515 | 595.02 | ||
小计 | 1,241,033.94 | 4,385 | 283.02 | ||
3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190,257.64 | 142 | 1,339.84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679,917.04 | 3,485 | 195.10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92,678.92 | 493 | 593.67 | ||
小计 | 1,162,853.60 | 4,120 | 282.25 | ||
4 | 江西微广联合文化传播有限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148,104.88 | 110 | 1,346.41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514,024.08 | 2,635 | 195.08 |
公司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16,351.67 | 364 | 594.37 | |
小计 | 878,480.63 | 3,109 | 282.56 | ||
5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162,156.78 | 121 | 1,340.14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562,793.69 | 2,886 | 195.01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44,862.19 | 413 | 592.89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19,800.00 | 51 | 388.24 | ||
小计 | 989,612.66 | — | — | ||
合计 | 5,744,133.99 | — | — | ||
2017 年度 | |||||
1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684,987.79 | 420 | 1,630.92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1,361,657.02 | 5,892 | 231.10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487,301.36 | 838 | 581.51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549,294.16 | 296 | 1,855.72 | ||
小计 | 3,083,240.33 | — | — | ||
2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460,865.41 | 270 | 1,706.91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867,370.42 | 3,839 | 225.94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98,375.07 | 507 | 588.51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34,672.81 | 30 | 1,155.76 | ||
小计 | 1,661,283.71 | — | — | ||
3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522,706.94 | 303 | 1,725.11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714,734.27 | 3,162 | 226.04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39,868.01 | 409 | 586.47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42,227.18 | 43 | 982.03 | ||
小计 | 1,519,536.40 | — | — | ||
4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摄影摄像拍摄制作(个) | 1,515,591.49 | 25 | 60,623.66 |
小计 | 1,515,591.49 | 25 | 60,623.66 | ||
5 | 昆明杜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322,773.46 | 188 | 1,716.88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607,758.39 | 2,691 | 225.85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219,053.97 | 373 | 587.28 | ||
小计 | 1,149,585.83 | 3,252 | 353.50 | ||
合计 | 8,929,237.76 | — | — | ||
2018 年度 | |||||
1 | 天津英创伟业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摄影摄像拍摄制作(个) | 1,234,655.07 | 3 | 411,551.69 |
小计 | 1,234,655.07 | 3 | 411,551.69 | ||
2 | 青岛东方一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145,857.74 | 79 | 1,846.30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477,055.31 | 2,039 | 233.97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186,641.30 | 329 | 567.30 | ||
小计 | 809,554.35 | 2,447 | 330.84 | ||
3 | 上海风藤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摄影摄像拍摄制作(个) | 790,340.55 | 18 | 43,907.81 |
小计 | 790,340.55 | 18 | 43,907.81 | ||
4 | 重庆麦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摄影摄像拍摄制作(个) | 734,258.25 | 25 | 29,370.33 |
小计 | 734,258.25 | — | 29,370.33 | ||
5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篇) | 75,979.27 | 25 | 1,809.03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篇) | 265,628.31 | 42 | 234.24 |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篇) | 103,390.49 | 1,134 | 568.08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223,818.44 | 182 | 582.86 | ||
小计 | 668,816.50 | 384 | 29,370.33 | ||
合计 | 4,237,624.72 | — | — | ||
2019 年 1-6 月 |
1 | 上海风藤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 | 摄影摄像音频制作(个) | 1,886,792.4 | 20 | 94,339.62 |
小计 | 1,886,792.4 | 20 | 94,339.62 | ||
2 | 青岛东方一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精华营销稿件撰写(篇) | 480,503.60 | 265 | 1,813.22 |
常规营销稿件撰写(篇) | 521,223.25 | 2,189 | 238.11 | ||
垂直媒体新闻稿撰写(篇) | 575,676.60 | 1,012 | 568.85 | ||
小计 | 1,577,403.45 | — | — | ||
3 | 北京乐天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 长图等)(次) | 1,137,740.53 | 1,419 | 801.79 |
小计 | 1,137,740.53 | 1,419 | 801.79 | ||
4 | 故宫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印刷品《百福骈臻》10000 套 | 400,000.00 | 10,00 0 | 40 |
小计 | 400,000.00 | 10,00 0 | 40 | ||
5 | 上海舒禾影视 文化工作室 | 摄影摄像音频制作(个) | 388,349.50 | 1 | 388,349.50 |
小计 | 388,349.50 | 1 | 388,349.50 | ||
合计 | 5,390,285.88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网络内容设计和制作的供应商数量众多,普遍规模较小,业务形式较为单一,发行人通常采用“比稿比价”的方式筛选最终供应商。由于报告期内互联网媒体形态发展变化较快,导致外包制作的内容种类也相应产生较大变化(从微博到微信再到短视频等),因此所选择的供应商类型随着发行人业务需求内容的变化,有一定的变化。
同一供应商不同年度采购单价波动,采购的内容结构也存在一定差异,比如精华营销稿件创作的单价一般会高于常规营销稿件和垂直媒体新闻稿的单价;长图的价格一般高于海报、漫画的单价;长视频的制作价格通常高于目前流行的短视频。由于互联网应用模式发展和客户需求变动,导致各个类型内容制作的采购单价、占比均发生变化,必然对单个供应商的综合采购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元) |
精华营销稿件创作 | 稿件要求为 800 字以上原创内容,定位准确且有一定的作品深度,包含原创拍摄产品\活动等高清图片,撰写人具有一定的圈 子影响力或行业知名度 | 篇 | 1000-2000 |
常规营销稿件创作 | 稿件要求为 300 字以上原创内容,立意新 颖,定位准确表达清晰,包含必要配图 | 篇 | 150-400 |
垂直媒体新闻稿创作 | 稿件要求为 600 字以上原创内容,满足新 | 篇 | 500-1000 |
闻报道属性,撰写人具有媒体编辑从业背 景 | |||
图片设计(海报、漫画、手绘、长图等) | 作品要求为原创设计,满足品牌、产品展示传播需求,创意新颖,根据设计者知名度、设计需求复杂度及设计难度、设计工作时长、品质精良程度以及设计出品时间 要求紧急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 次 | 300-100000 |
H5 设计 | 作品要求为原创设计,满足原型设计需求,根据设计 H5 页面数量、H5 交互动画效果、 H5 交互功能开发、工作时长,上线的紧急 程度综合评估 | 次 | 2000-50000 |
摄影摄像拍摄制作 | 作品要求为原创拍摄,满足品牌或产品策划需求,综合根据导演级别、演员级别、拍摄器材、场地、剪辑要求、视频时长、 播放平台等综合评估 | 个 | 12000-500000 |
翻译 | 按翻译字数量和翻译质量 | 千字 | 150—500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网络内容设计和制作,可提供此类服务的供应商在互联网上数量较多,市场竞争充分,价格相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比稿比价”流程,每项采购均会在发行人供应商库或是互联网同类资源中寻找三家以上的供应商,然后综合比较其服务资质(成功案例、专业技能资质、网络资源数量等)、设计方案、服务价格等各方面因素,最终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提供外包服务。因此,发行人网络内容设计和制作的费用定价公允。
(2)网络内容发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数量 | 平均单价(元) |
2016 年度 | |||||
1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580,823.43 | 18,151 | 32.00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1,099,262.86 | 3,689 | 297.98 | ||
小计 | 1,680,086.30 | 21,840 | 76.93 | ||
2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1,678,849.06 | 2 | 839,424.53 |
小计 | 1,678,849.06 | 2 | 839,424.53 | ||
3 | 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1,603,773.54 | 1 | 1,603,773.54 |
小计 | 1,603,773.54 | 1 | 1,603,773.54 | ||
4 | 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486,941.19 | 381 | 3,902.73 |
小计 | 1,486,941.19 | 381 | 3,902.73 | ||
5 |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1,171,698.12 | 2 | 585,849.06 |
小计 | 1,171,698.12 | 2 | 585,849.06 | ||
合计 | 7,621,348.21 | — | — | ||
2017 年度 | |||||
1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4,639,918.11 | 10 | 463,991.81 |
小计 | 4,639,918.11 | 10 | 463,991.81 | ||
2 | 重庆市荣昌xxx 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1,855,563.28 | 45,341 | 40.92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800,072.87 | 2,852 | 280.53 |
小计 | 2,655,636.15 | 48,193 | 55.10 | ||
3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885,590.36 | 21,658 | 40.89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382,127.77 | 1,315 | 290.59 | ||
小计 | 1,267,718.13 | 22,973 | 55.18 | ||
4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082,284.09 | 113 | 9,577.74 |
小计 | 1,082,284.09 | 113 | 9,577.74 | ||
5 | 江西尚品致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063,583.03 | 254 | 4,187.33 |
小计 | 1,063,583.03 | 254 | 4,187.33 | ||
合计 | 10,709,139.51 | — | — | ||
2018 年度 | |||||
1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2,114,039.86 | 40,113 | 52.70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852,643.63 | 3,019 | 282.43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5,193,906.68 | 282 | 18,418.11 | ||
小计 | 8,160,590.17 | 43,414 | 187.97 | ||
2 | 道有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1,458,371.31 | 28,437 | 51.28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377,892.99 | 1,269 | 297.79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726,319.30 | 84 | 20,551.42 |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2,871,981.06 | 3 | 957,327.02 | ||
小计 | 6,434,564.67 | — | — | ||
3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1,518,791.37 | 28,193 | 53.87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329,989.57 | 1,214 | 271.82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814,393.53 | 97 | 18,705.09 | ||
小计 | 3,663,174.47 | 29,504 | 124.16 | ||
4 | 重庆高驰广告设计中心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1,580,917.85 | 30,397 | 52.01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858,162.30 | 2,878 | 298.18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664,970.08 | 60 | 11,082.83 | ||
小计 | 3,104,050.23 | 33,335 | 93.12 | ||
5 | 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1,305,234.55 | 25,105 | 51.99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999,615.30 | 3,334 | 299.82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259,773.67 | 14 | 18,555.26 | ||
小计 | 2,564,623.52 | 28,453 | 90.14 | ||
合计 | 23,927,003.06 | — | — | ||
2019 年 1-6 月 | |||||
1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3,859,190.05 | 8 | 482,398.76 |
小计 | 3,859,190.05 | 8 | 482,398.76 | ||
2 | 重庆福百宏科技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341,270.88 | 5,870 | 58.14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792,449.11 | 2,840 | 279.03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251,841.02 | 80 | 15,648.01 | ||
小计 | 2,385,561.01 | — | — | ||
3 | 重庆市荣昌xxx传媒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247,744.37 | 4,531 | 54.68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140,385.30 | 512 | 274.19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226,645.50 | 88 | 13,939.15 |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次) | 90,000.00 | 2 | 45,000.00 | ||
小计 | 1,704,775.17 | — | — | ||
4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62,264.15 | 215 | 289.60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1,600,611.01 | 137 | 11,683.29 | ||
小计 | 1,662,875.16 | — | — | ||
5 | 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热门社区稿件发布(篇) | 477,119.49 | 8,744 | 54.57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篇) | 199,628.50 | 722 | 276.49 | ||
KOL 自媒体发布(篇) | 773,687.78 | 46 | 16,819.30 | ||
小计 | 1,450,435.77 | — | — | ||
合计 | 11,062,837.16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该类型供应商根据其网络内容发布渠道和方式可以分为二类:第一类,如腾讯、虎扑、聚胜万合等通过自有或代理的垂直媒体平台进行发布的供应商,收费标准主要依据媒体平台公开市场报价确定,费用变动根据每次选择发布的形式、频次、位置不同而产生变化。第二类,主要是社交网络内容发布商,如北京微播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xxx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重庆众海营销策划中心等的社交或新闻媒体代理发布服务商,由于此类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或代理的自媒体资源不同,选择的社交网络发布渠道不同(如 KOL 自媒体/垂直社区/WIKI/短视频/社交电商等),因而发布价格有所差异。另外,社交网络每年根据热点媒体形态的变化和价格的涨跌不一,也会造成各年度的发布单价发生变化。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元) |
社交网络发布 | 根据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范围、发布位 置、发布时长、互动效果、发布者的圈子影响力和知名度等综合评估 | 篇 | 20-300 |
门户网站新闻推荐 | 根据新闻发布媒体站点知名度、推荐 位置、推荐时长、新闻影响力等综合评估 | 篇 | 100-5000 |
KOL 自媒体发布 | 根据 KOL 自媒体的粉丝数、平均阅读量、平均转发数、稿件质量(文字质量、图片质量、用户评论质量、效果转化质量)、在圈子或行业的知名 度和影响力等综合评估 | 篇 | 500-950000 |
垂直媒体内容发布 | 根据发布的垂直媒体站点知名度,内 容推荐形式和市场公开价格、推荐位置等综合评估 | 次 | 主要依据媒体平台公开市场报价确定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网络内容发布的采购主要是通过供应商直接或间接进行 KOL 自媒体发布、社交网络发布、垂直媒体内容发布、门户网站新闻推荐等。一般来讲,大型媒体和 KOL 自媒体的价格体系基本上都是市场公开的,由需求方自行选择,价格通常是根据自媒体粉丝数量、覆盖用户群体性质、是否原创及内容质量综合评估而定。自媒体服务提供者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透明。其他类型的网络内
容发布则通过发行人“比稿比价”流程择优选择。因此,发行人网络内容发布的费用定价公允。
(3)技术开发服务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 (元) | 数量 (个) | 平均单价 (元) |
2016 年度 | |||||
1 | 上海风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设计、 视频制作 | 1,305,065.06 | 2 | 652,532.53 |
2 | 重庆德闻软件服务中心 | 技术开发、软件服务、创意设计、 动画制作 | 1,566,401.14 | 9 | 174,044.57 |
3 | 重庆井知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1,258,640.79 | 18 | 69,924.49 |
4 | 重庆硕宇科技中心 | 技术开发 | 713,375.66 | 5 | 142,675.13 |
5 | 青岛麦途公关顾问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软件 服务、视频动画制作 | 507,036.89 | 1 | 507,036.89 |
合计 | 5,350,519.54 | — | — | ||
2017 年度 | |||||
1 | 重庆井知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产品 开发 | 832,900.97 | 12 | 69,408.41 |
2 | 重庆市江北区双乾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 | 技术开发 | 642,671.38 | 17 | 37,804.20 |
3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421,951.46 | 18 | 23,441.75 |
4 | 四川立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417,475.73 | 1 | 417,475.73 |
5 | 重庆无时无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模块开发 | 413,592.24 | 3 | 137,864.08 |
合计 | 2,728,591.78 | — | — | ||
2018 年度 | |||||
1 | 济南众神盟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1,009,708.74 | 1 | 1,009,708.74 |
2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853,452.45 | 15 | 56,896.83 |
3 | 重庆市远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816,744.84 | 1 | 816,744.84 |
4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423,445.33 | 6 | 70,574.22 |
5 | 北京多格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 | 391,509.42 | 1 | 391,509.42 |
合计 | 3,494,860.78 | — | — | ||
2019 年 1-6 月 | |||||
1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软件升级及技术 支持 | 1,433,263.55 | 4 | 358,315.89 |
2 | 江门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制作 | 429,893.21 | 11 | 39,081.20 |
3 | 掌心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平台技术开发 | 160,194.18 | 2 | 80,097.09 |
4 | 广州市乐玩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制作 | 104,575.45 | 15 | 6,971.70 |
5 | 深圳市纵坐标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制作 | 78,640.78 | 1 | 78,640.78 |
合计 | 2,206,567.17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的核心大数据技术产品主要依靠自身完成,但遇到开发高峰期或是非公司专长的开发类型时,会进行部分技术外包。技术外包费用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源于客户技术开发需求的不同,系统级开发和轻应用的开发都有。而且近年来大数据应用技术发展迭代较快,从 PC 端(JAVA、PHP x.XXX 等)到移动端
(Android/IOS),从传统 WEB 页面开发到 H5、小程序、AR/VR 等,因此开发内容的演变也导致外包的费用标准产生变化。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 |
技术开发 | 根据技术开发种类、开发难度或复杂度、开发时长、开发人员数量、交付时间紧急 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 个 | 根据需求定价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市场上技术开发类供应商数量较多,通常根据技术开发难度和人力、工时消耗等确定服务费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比稿比价”流程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发行人根据技术开发的需求,在供应商库或是市场同类资源中寻找符合该技术开发资质要求(技术技能资质、成功案例、团队规模等)的三家以上的技术开发类供应商,要求其根据开发需求准备相应的技术方案和报价方案,最后发行人选择技术方案符合且价格最优的供应商。因此,发行人技术开发的费用定价公允。
(4)线下活动执行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元) | 线下活动次数 (次) | 平均单价(元) |
2016 年度 | |||||
1 | 上海瑞式展览有限公司 | 会议展览服务 | 1,490,566.00 | 1 | 1,490,566.00 |
2 | 北京心汇阳光企业管理 顾问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220,839.81 | 1 | 220,839.81 |
3 | 北京世东沃野传媒广告 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86,792.45 | 1 | 186,792.45 |
4 | 孝义市康富网超贸易有 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25,710.19 | 1 | 125,710.19 |
5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 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96,477.00 | 1 | 96,477.00 |
合计 | 2,120,385.45 | — | — | ||
2017 年度 | |||||
1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485,710.36 | 2 | 242,855.18 |
2 | 北京天浩盛世娱乐文化 | 线下活动执行 | 469,811.32 | 1 | 469,811.32 |
有限公司 | |||||
3 | 北京八零印象广告有限 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22,215.66 | 1 | 122,215.66 |
4 | 重庆鸿睿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114,660.19 | 2 | 57,330.10 |
5 | 广东本来网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 | 线下活动物料 | 98,000.00 | 1 | 98,000.00 |
合计 | 1,290,397.53 | — | — | ||
2018 年度 | |||||
1 | 重庆阔众广告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 线下活动执行 | 880,702.92 | 15 | 58,713.53 |
2 | 重庆川普文化传播有限 公司 | 线下会展活动 | 660,377.35 | 2 | 330,188.68 |
3 | 昆明凡睿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 | 线下营销活动 | 573,957.20 | 7 | 81,993.89 |
4 | 中恩国际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 | 线下活动 | 515,132.80 | 16 | 32,195.80 |
5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线下活动执行 | 444,339.61 | 2 | 222,169.81 |
合计 | 3,074,509.88 | — | — | ||
2019 年 1-6 月 | |||||
1 | 江苏创享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 执行 | 1,897,587.89 | 121 | 15,682.54 |
2 | 深圳市喜课科技有限公 司 | 线下集客活动 执行 | 675,815.05 | 60 | 11,263.58 |
3 | 昆明凡睿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 执行 | 643,841.85 | 19 | 33,886.41 |
4 | 广州魅动触达营销策划 服务有限公司 | 展会会员活动 执行 | 594,339.62 | 1 | 594,339.62 |
5 | 贵州臻盈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 | 线下集客活动 执行 | 390,002.33 | 28 | 13,928.65 |
合计 | 4,201,586.74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公司在为企业客户提供的整合打包服务,或涉及 O2O 线上线下导流,核心会员群体活动组织时,会产生线下活动外包执行需求,此类活动由于执行方案设计不同、执行内容不同、组织的地点不同,均会产生不同场次和不同时间段的费用标准变动。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 |
线下活动执行 | 根据活动场地的大小,活动地点、活动规模、邀请人员、出席人员数量、活动规格 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 次 | 根据需求定价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线下活动执行属于营销市场上非常成熟的业务模式,通常根据线下活动执行所需消耗的物料、人力、场地等具体内容构成确定服务费用,此类供应商数量非常多,市场竞争激烈,价格相对也比较透明。发行人在选择此类供应商时,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管理办法,通过“比稿比价”流程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发行人根据线下活动的策划方案制定需求计划,在供应商库或是市场同类资源中寻找符合该线下活动执行资质(注册资本、成功案例、人员和场地资源等)的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要求各供应商按活动需求准备相应的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发行人综合考量、比较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和报价方案两项主要因素后,最终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因此,发行人线下活动的费用定价公允。
(5)数字媒体投放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元) | 数量 | 平均单价(元) |
2018 年度 | |||||
1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曝光次数) | 腾讯朋友圈广告平台代充值服务;腾讯新闻、腾讯体育APP 互联网媒 体广告投放 | 34,970,055.58 | 1,186,394,290 | 0.03 |
2 | 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曝光次数) | 腾讯广告代理和执行 | 20,075,355.60 | 267,716,382 | 0.07 |
3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 限公司(次) | 新媒体合作 | 8,348,876.91 | 127 | 65,739.19 |
4 | 上海腾讯企鹅影视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期) | 腾讯广告执行 | 1,886,792.45 | 4 | 471,698.11 |
5 | 北京七乐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次) | 自媒体平台推广 | 485,320.75 | 9 | 53,924.53 |
合计 | 65,766,401.29 | — | — | ||
2019 年 1-6 月 | |||||
1 | 重庆黎古科技有限公司(曝光次数) | 微信朋友圈及腾讯新闻、腾讯 APP 数字媒体 投放 | 33,819,066.28 | 1,352,762,651 | 0.025 |
2 | 北京xx威行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曝光次 数) | 微信朋友圈、广点通数字媒体投放 | 17,573,622.52 | 549,175,703 | 0.032 |
3 | 深圳市微网力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曝光 次数) | 趣头条数字媒体投放 | 9,245,283.33 | 225,494,715 | 0.041 |
4 | 北京云锐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曝光次 数) | 微信朋友圈、广点通数字媒体投放 | 9,143,825.50 | 397,557,630 | 0.023 |
5 | 北京爱点互动科技有 限公司 | 新媒体合作 | 2,675,933.89 | 41 | 65,266.68 |
合计 | 72,457,731.52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各供应商采购金额不同主要受发行人所选数字媒体供应商知名度、影响力的不同(其公开市场价格体系亦不同)、投放数量的多少、投放时间和投放地域等决定的,并且投放规模放大时通常可享受媒体方的一些优惠政策。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元) |
数字媒体投放 | 数字媒体投放的标准单位采购价格通常媒体方是对市场公开透明的,不同的媒体平台针对不同的投放行业客户、不同的投放城市等条件设定标准投放价格体系,客户可以根据自身 需求确定采购数量 | 曝光次 数、期或次 | 根据采购数量和不同媒体的采购单价综合确定最终采购价格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数字媒体投放的收费价格通常是公开透明的,不同的媒体平台针对不同的投放行业客户、不同的投放城市等条件设定标准投放价格体系,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确定采购数量。通常采购数量越大的客户,媒体方会在标准投放价格体系上给予阶梯性的优惠,优惠可以是赠送更多的广告资源、返利或是折扣(每家数字媒体的优惠政策不一样)。因此,发行人数字媒体投放的费用定价公允。
(6)电商运营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交易内容 | 采购金额(元) | 数量 | 平均单价 (元) |
2018 年度 | |||||
1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炊具系列产品京东商城自营平台独家 经营商 | 3,072,666.22 | 37,949 | 80.97 |
2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电商化妆产品购销 | 2,651,833.39 | 7,439 | 356.48 |
3 | 合肥亚摩斯电气有限公司 | 亚摩斯产品营销 | 137,234.49 | 247 | 555.61 |
4 | 广东帝客邦宅配家居有限公司 | 长虹晾衣架产品营 销 | 62,467.67 | 83 | 752.62 |
5 | 广东长虹日电科技有限公司 | 长虹集成灶 | 6,083,129.34 | 2 | 3,612.07 |
合计 | 5,931,425.91 | — | — | ||
2019 年 1-6 月 | |||||
1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Oracle 数据库产品 售卖 | 6,083,129.34 | 3 | 2,027,709.78 |
2 | 北京润泰嘉尚商贸有限公司 | 电商美妆产品购销 | 4,564,989.71 | 15,373 | 296.95 |
3 | 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 | 炊具系列产品京东商城自营平台独家 经营商 | 2,331,059.86 | 29,148 | 79.97 |
4 |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 | Oracle 远程软件产 品 | 2,074,920.16 | 13 | 159,609.24 |
5 | 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 Oracle 软件服务 | 1,954,342.75 | 5 | 390,868.55 |
合计 | 17,008,441.82 | — | — |
①费用变动情况分析
各供应商采购金额不同主要受发行人所选商品供应商所经营的产品类型的不同(其价格政策体系亦不同)、采购数量的多少和采购规模大小等决定的。
②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③服务标的收费标准
服务标的 | 收费标准 | 单位 | 费用主要范围(元) |
电商运营 | 参照市场同类产品售价,考虑合理利 润和运营费用等因素 | 个 | 采购产品种类不同,具体采购 范围不同 |
④费用定价公允性
电商运营的产品日前分为消费品和 Oracle 数据库产品,前者是常规的消费品(如厨房炒锅、不锈钢保温杯等),在电商销售平台上的价格一般是公开透明的,后者是销售的 Oracle 数据库标准产品,Oracle 数据库市场定价较为透明。发行人对照市场同类产品零售价,扣除合理利润和相关费用,在此基础上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大多数供应商通常会有公开、固定的代理经销价格政策体系。因此,发行人电商运营的费用定价公允。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采购上述服务时,在比稿比价的基础上确定供应商,服务价格参照市场标准,结算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发行人及关联方与上述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采购价格公允。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更新内容以外,《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五、反馈问题20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一)核查方式及过程”
本所律师进行了下述核查:1.审阅发行人和产学研合作机构签署的协议;2.走访合作机构并进行访谈;3.审阅发行人受让重庆邮电大学 8 项专利的相关协议
及付款凭证、受让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4 项专利的相关协议及付款凭证、从江苏汇
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 2 项江苏大学为原专利权人的发明的相关协议及付款凭证;4.查阅发行人拥有的发明专利证书;5.搜索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 xxxx://xxxxxx.xxxxx.xxx.xx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6.查阅发行人申请专利的相关申请材料。
2.“3.是否曾受让、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来源于高校的技术、人员、设备或其他支持”
如《律师工作报告》“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四)知识产权”所述,并经本所律师进一步核查,除发行人存在 8 项受让于重庆邮电大学的发明专利、4 项受让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发明专利、2 项受让于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原专利权人为江苏大学的发明专利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曾受让、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来源于高校的技术、人员、设备或其他支持的情况。
上述 14 项发明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利权人 | 取得方式 | 转让方 | 发明人 | 是否属于职务 发明 |
1 | 基于 MapReduce 的 LBS 兴趣点发 现方法 | 2014100379997 | 2016.19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重庆邮电大学 | xx、向倞、于洪、xxx | 非关联方职务发明 |
2 | 一种社交网络 中的社区结构发现方法 | 2014100200366 | 2017.1.18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 x、xxx、xx、xx | ||
3 | 基于目标空间 关系约束的视 | 2013104754107 | 2016.4.6 | 博拉 网络 | 受让 取得 | 丰xx、x xx、xx、 |
频监控智能预 警方法 | xx | |||||||
4 | 基于视觉注意的全景可定位 视频编码方法 | 2013104761505 | 2016.10.26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丰xx、xx、xx | ||
5 | 基于子网格特征自适应加权的视频图像文 字识别方法 | 2012101243764 | 2014.2.12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xx、xxx、xxx、 xx | ||
6 | 一种基于 GPU的并行演化超网络 DNA 微阵列基因数据分 类系统及方法 | 201310200205X | 2016.12.28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xx、xxx | ||
7 | 一种基于多特征和稀疏表示的图像检索系统及方法 | 2014103338791 | 2018.4.27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xx、丁园园、xx、xxx、xx、xx、xxx、x x、xx | ||
8 | 一种基于自学习算法的预警系统及移动终 端 | 2015107673628 | 2018.9.7 | 博拉网络 | 受让取得 | x大江、xxx、xxx、xxx | ||
9 | 一种社会网络 数据敏感属性隐私保护方法 | 2013106830020 | 2017.1.1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xxx、x xx、xxx、xx | x关联方职务发明 |
10 | 一种应用于多核系统的分布式引用计数系 统及计数方法 | 2014101208168 | 2017.8.1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荣欢、xx | ||
11 | 基于时间信息的适应用户兴趣变化的动态推荐方法 | 2014105839817 | 2018.9.7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x、xxx、xx、xxx、x x | ||
12 | 一种基于改进 ABC 算法与DE变异策略的自 适应聚类方法 | 2015107665195 | 2018.11.27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 | ||
13 | 一种新型元数据管理系统和一种元数据属性混合索引方 法 | 2011102564518 | 2013.8.21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xx、xxx、xxx | 非关联方职务发明 |
14 | 基于机器视觉的安全带佩带识别方法及装 置 | 2012100187108 | 2013.10.23 | 赢盛达 | 受让取得 | xxx、xxx、xx |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购买的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购买的上述 14 项发明专利均已与重庆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完毕转让对价,发行人已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并取得《手续合格通知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结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无执行案件《证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走访重庆邮电大学并访谈相关经办人员,访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经办人员,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 14 项发明专利权所有人为发行人,不存在权属纠纷。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购买的上述 14 项发明专利均已与重庆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专利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协议》并支付完毕转让对价,发行人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并取得《手续合格通知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结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 讼 、 无 执 行 案 件 《 证 明 》, 并 经 x 所 律 师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走访重庆邮电大学并访谈相关经办人员,访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经办人员, 核查第三方网站专利之星检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专利公示信息,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该 14 项发明专利权所有人为发行人,不存在权属纠纷。
3.“4.是否存在受让、使用属于院校人员职务发明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并访谈重庆邮电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经办人员,核查江苏大学官方网站,发行人从重庆邮电大学购买的 8
项发明专利、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购买的 4 项发明专利、从江苏汇智知识产权服
务有限公司购买的 2 项江苏大学为原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属于该等学校人员职
务发明。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等 14 项发明专利
为发行人合法拥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除该等 14 项发明专利外,发行人不存在受让、使用属于院校人员职务发明的专利或其他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情况。
4.“5.是否存在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诉讼”
根据发行人书面说明,经本所律师核查并访谈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结合重庆
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发行人无诉讼、无 执 行 案 件 《 证 明 》, 并 经 x 所 律 师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走访相关合作主体,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诉讼等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上述更新内容以外,《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所述事实情况及律师核查意见并无变更与调整。
十六、反馈问题21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针对本问题回复有更新情况如下:
1.“1.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竞标方式取得订单的具体内容及占比,不同客户供应商资质标准及差异”
(1)报告期内发行人以竞标方式取得订单的具体内容及占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一般以竞标方式(招投标方式、“比稿比价”方式,均属于竞标)取得订单,其具体内容为:企业大数据应用服务和技术开发服务,其中大数据应用服务包括大数据营销及运营、数字媒体投放和电商运营。
2016-2019 年 6 月,发行人以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的占比情况如下:
年份 | 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的营业收入(万元) | 当年营业收入(万元) | 比例 |
2016 | 5,701.57 | 15,951.35 | 35.74% |
2017 | 7,277.52 | 17,964.07 | 40.51% |
2018 | 13,148.91 | 30,567.73 | 43.02% |
2019 年 1-6 月 | 4,099.13 | 21,240.75 | 19.30% |
除招投标方式外,发行人一般以比稿比价的形式取得订单。
(2)不同客户供应商资质标准及差异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不同客户对其供应商的具体资质标准不尽相同,其差异主要体现在供应商合法存续年限、注册资本、专业能力及同行业项目经验、项目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客户反馈(评价)、需求理解以及实现能力、
行业认证资质(许可)、成本控制能力、合法合规方面的要求、投诉处理反应、对项目服务团队的资历、人数要求等方面。现以 2 个不同行业客户对供应商的具体资质标准,举例如下:
①采购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汽车 2019 年社交网络生态运营代理采购项目”公开寻源(资格预审)公告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A 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范围必须涵盖与本次项目内容相关的业务,且注册时间须在 5 年及以上;
B 公司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 1,000 万人民币;
C 近 3 年内(2016 年 3 月至 2019 年 2 月),具备至少 3 家及以上中国汽车品牌或合资汽车品牌社交网络运营的项目经验(单独立项或框架合同均可);
D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近三年有不良合作史的;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
E 参与本项目的询价报价团队及其提案团队须为服务采购人的专属项目团队,核心服务团队人员保证在 8 人及以上。
②采购人上海衣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线上推广项目”招标公告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A 公司规模不少于 50 人,不少于 10 人的专项运营优化团队,不少于 10 人的专项素材优化团队(包括独立视频团队提供创意支持);
B 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必须是合法经营企业;
C 提供至少 1 个电商类产品优秀推广案例及指标达成情况。
2.“2.报告期内相关订单的获取方式,主要业务合同是否需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的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1)报告期内相关订单的获取方式
公司获取业务订单的方式大致分为 2 类:
第一,直客模式下:采取竞标方式(招投标或者“比稿比价”)。公司服务的客户主要系各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企业。在竞标过程中,客户通常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比稿比价”(行业术语,指方案和价格的比选)方式,选择若干家在业界具有一定资质和知名度的大数据营销服务企业进入其供应商库。公司一般均在入选客户的供应商库后,再根据客户具体的项目需求与客户签署相应的服务协议。这是公司获取业务的主要方式。
第二,与中间代理商合作方式下:中间代理商与终端客户确立代理关系后,将终端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数字技术服务或媒体资源项目委托发行人实施。中间代理商一般以“比稿比价”的形式确定其供应商。
综上,公司服务的客户主要系各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实体企业,公司主要通过竞标方式获取业务订单。除此以外,其余业务多采取与中间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即中间代理商与终端客户确立代理关系后,将终端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数字技术服务或媒体资源项目委托公司实施。
(2)主要业务合同是否需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的情形,是否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主要业务合同履行招投标的情况及涉及相关风险分析如下:
①公司投标项目/业务承接的流程概述
经核查,公司已制定包括《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流程管理规范(试行)》在内的一系列关于业务承接环节流程、招投标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内部规范性文件,公司具有合法、有效、完整的招投标流程。在招标过程中,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客户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特定招标项目具体、细化的要求,合法依规地进行投标竞标工作。
公司投标项目/业务承接流程图如下:
公司的主要、核心客户均为行业知名企业,在选择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时采取严格的招标或“比稿比价”程序,并且一般会定期重新招标,以保证供应商能够满足其互联网应用的动态需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客户的项目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的,公司均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承接项目/业务。如客户的项目不属于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公开招投标的,客户一般采取邀标(邀请 3 家以上供应商“比稿比价”)等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
②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 修正)(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
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 修正)(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及第十七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 3 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③项目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抽查发行人部分销售合同的招投标文件,核查发行人的招投标过程,对发行人法务审计部经理、项目人员(经办人 员 ) 的 访 谈 , 查 看 相 关 合 同 , 网 络 查 询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启信宝(xxxxx://xxx.xxxxx.xxx),以及对主要客户相关人员的访谈,本所律师认为,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均按商业原则通过正常的程序获得项目/业务,不存在违反法律而导致项目被取消,公司被处罚,从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对于需要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中标通知书、发行人的业务资质、发行人签订的项目/业务合同,上网核查了主要招投标项目的公示信息(如有),并对部分主要客户进行访谈确认,发行人相关项目公开招投标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所涉业务属于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均进行了公开招标(投标)程序,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不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
同时,发行人已出具声明,确认发行人承接、承做的项目/业务不存在因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导致项目合同被终止、解除、撤销、确认无效或发生争议等法律纠纷等情形,不存在关于合同效力、履行情况等事项的争议或潜在纠纷、风险,亦不存在因该等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方式取得而被处以行政处罚或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因相关项目/业务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导致项目合同被终止、解除、确认无效或发生争议纠纷等情形;不存在因此被处以行政责任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情形;所有项目/业务的取得均不存在贿赂、贪污、
非法利益输送、不正当竞争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询经本所律师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网站,结合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康美派出所出具的发行人不存在违法行
为《证明》,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7 月 26 日出具的
发行人无诉讼、执行案件《证明》,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出具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无招投标相关违规违法记录,公司没有因违反招投标相关法规而受到过主管机关的处罚事项。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合同中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均进行了公开招标(投标)程序,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情形,不存在法律纠纷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
(3)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①涉及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法规
x所律师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法规对于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各项相关规定,以此核查确认发行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修正)(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8]33 号)、《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60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均对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②对发行人商业贿赂、不正当利益交换或不正当竞争的内部制度文件和措施的核查情况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总体内控环境良好;部分客户招标时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不得进行商业贿赂,发行人能严格遵守招标程序,招标记录良好;发行人制定了禁止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员工培训制度、营销费用支出审核制度等内控制度在内的内部规范文件并严格执行,明确要求项目人员、经办人员不得有商业贿赂行为、不得通过不正当利益交换、不得通过不正当竞争方法获利;在日常经营中,发行人定期对其员工作出反商业贿赂要求和培训,要求员工不得包庇、袒护、纵容腐败行为;所有销售活动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相关员工均签订了《员工xx自律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规定,按规定的程序参与合法竞争,禁止利用回扣等非法手段腐蚀、贿赂客户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向其有关人员请客送礼及施行各种形式的贿赂促进其销售。
发行人与客户一般均会明确约定,在销售或推广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以明扣、暗扣、好处费、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实物、礼品、吃喝宴请、旅游等不正当手段向客户及工作人员进行销售,否则视为违约。
查阅发行人销售费用明细表,并对销售费用结构进行分析性复核,将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相关指标比较分析,未发现明显异常情况;取得并查阅公司《费用管理制度》,不存在违反《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条款;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及业务提成构成)、差旅费、租赁费、办公费和通讯费等,报告期内,职工薪酬(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及业务提成构成)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为 46.10%、48.70%、39.10%和 36.54%,具有合理性;发行人项目人员(经办人员)报销严格按照公司报销制度执行。
③相关国家机关出具的意见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2019 年 7 月 8
日分别出具《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证明发行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8 日,发行人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重庆市公
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康美派出所于 2019 年 4 月 3 日、2019 年 7 月 28 日出具《证